第一百零二章
祁连山2023-06-28 09:559,042

  

  第二天太阳出山时,他已经翻过三重达坂,来到了一个树木参天、岩石嶙峋的大山沟中。他知道,这里应该叫木格隆哇。木格隆哇,在藏语里是野人沟的意思。顾名思义,这里是野人的家园。野人,门源川人称为毛野人,据说它们身材高大,浑身披着长长的棕褐色的毛发,住在那些天然的石洞里,跟人类一样,靠打猎和采食野果、挖掘蕨麻等为生,其生活习性与人类并无二致。

  在甄二爷的童年里,英雄格萨尔和毛野人的故事是父亲、扎西阿扣以及乡亲们给他讲的故事的两大题材。毛野人的故事不枚胜举,其中一个故事让他记忆犹新。据说有个孩子不听大人的告诫,天天跑到外边去玩,结果被一个母毛野人给偷走了。那母毛野人把那孩子带到她居住的一个石洞中,每天用生肉喂养。孩子丢失后,家人异常着急,央求亲朋好友、邻里庄员四处寻找、八方打探,终于从一个老猎人的口里知道孩子被毛野人偷走了,也知道了毛野人的居所,于是有一天趁毛野人外出觅食的时机,将孩子又偷了回来。孩子偷回来后,那母毛野人天天傍晚跑到这家来,蹲坐在这家院子里的石磨上,声声呼唤,要求将孩子还给她。

  这家人又恨又怕,白天黑夜不敢出门。后来有个人出主意说,那毛野人不是每天傍晚来吗?来了后不是常常蹲着在那个石磨上吗?干吗不把那石磨烧红了,看她还敢来?那家人依计而行,在那石磨上笼上木材,烧红了石磨等她。傍晚毛野人照例蹲坐在石磨上时,只听“刺啦啦”一声响,接着听见了杀猪也似的惨叫声。这家人从窗户里看见,毛野人的大半个屁股烧得毛都没有了,正一瘸一拐地朝丛林逃窜。从此再也没来这家要她养大的孩子……

  长大后,他似乎觉得这是父亲为了不让童年的他到处乱跑而编出来吓唬他的故事,但也觉得并非空穴来风。不说这类故事在这祁连山麓里林林总总,像八月里的红樱桃,一嘟噜一串串多得数也说不清,就是那些父亲指认的大脚印、长毛发,至今想起来,也是无一不在验证这种跟人类关系特近的大型动物的存在。也许,这类故事深深地镌刻在他记忆深处的原因,在他半大辈子的行猎生涯中,常常不经意间去寻觅、查看毛野人的踪迹。记得有一年八月,他追猎一头十八杈大鹿到了这野人沟,在一片松软的黑土地上,他赫然发现了三只大脚印。那脚印酷似人类的,但较之人类的大了许多,足有三拃长,而且两只脚印之间的距离差不多有一庹长。这不是毛野人是什么?他在祁连山里打了半辈子猎,对生活在这里的各种动物的足迹再熟悉不过了,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当时他几乎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尽管他枪法超绝,但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这种具有人类一样智慧的高级动物的对手。据说,如果是母毛野人,看见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便会抢到自己窝里,做她的丈夫,与她生儿育女。他知道自己长得并不丑,而且已经跟年轻漂亮的卓玛姑娘刚刚订婚,他才不愿意去做毛野人的丈夫呢!

  看见那个脚印的同时,在旁边的树枝上,他又发现了几根棕褐色的长毛,更验证了这里有毛野人无疑。就在那一刻,他想也没想,置追猎了一天一夜即将到手的猎物于不顾,如飞也似地逃离了那个地方。

  也许是毛野人聪明会选择,也许是因为有他们的居住人们轻易不敢砍伐树木,反正这里方圆几百里都是莽莽的原始森林,人迹罕至,野生动物也格外繁多。他之所以千里迢迢逃跑到这个地方,正是因为这里是他理想的避难所。

  站在那茂密葳蕤、足有两丈高的灌木丛中,他有了虎归山林、鱼跃大海的安全感和自由感。躺在柔软厚实如熊皮褥子般的苔藓上,一时间竟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他透过灌木丛间隙看了看那湛蓝但令人心悸的天空,以及漂浮在天空中棉絮般的白云,双眼皮竟然不可抑制地打起架来。

  他一下子就睡了过去。

  恍惚之间,他回到了桦树湾。他看见桦树湾里黑云密布,阴风阵阵。也许是这可怕天气的缘故,巷道里们无一人,安静得连一只狗都看不见。突然天空打了一个霹雳,接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他行走在毫无遮拦的巷道里,没命地奔跑。他似乎要跑回家去,却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只好去推别人家的门,想进去躲躲雨,可人人家的门都关得严严实实。他拼命地喊叫,可那些平时关系都要好的邻居们都不理他,似乎听不见他的喊叫声……

  不知怎么的,他又在楚码沟的那片丛林中遇到了李廷德。那小子披着一件皮袄直冲他笑。“你不是死了吗?怎么……”他疑惑地问他,突然发现李廷德血头血脸,像秦腔戏里的厉鬼,悠长了声音道:“甄二爷,还我命来!”直朝他追来。他没命地逃跑,后边是“铿锵、铿锵、铿铿锵……”的敲锣声……

  恍惚之中,他又独自一人在一空寂的山谷里蹀躞,道理崎岖不平四面一片灰暗,忽然发现自己家的地方火光冲天。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看见他家那三间俗称“黄鹰展翅”房子起火了,熊熊大火吞噬着一切。他呼唤着妻子和孩子们,在大火中寻找,却不见他们的身影……这时,屋中间那根大梁突然断了,带着火苗压在了他身上,他感到浑身燥热,他哭喊着拼命挣扎……

  他醒了过来,醒过来后兀自唏嘘不已。尽管已经意识到刚才的那一切只是在做梦,房屋燃烧后的那炙热是阳光晒在了他身上,但梦境中的一切仍然让他伤心不已。梦境虽然支离破碎,但乌云、雨水、火光特别是那断折了的房屋的大梁这些东西仍然清晰地留在了他的记忆中。素来迷信的他对梦境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解释,认为这些意象是非常不吉利的,无一不在昭示着桦树湾里已经发生了一场“地震”,一场他打死了李廷德之后发生的“地震”,昭示着自己永远也无法回到那个有着他的亲人、有着的他挚爱,寄托着他的希望和幸福的美好家园了!

  他干脆躺在苔藓上不起身,任由泪水长流。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他伤心之极,最后乃至嚎啕痛哭,将命运的对自己的不公、自己对家人的思念、对未来的绝望一股脑随着歇斯底里的哭声和磅礴淋漓的泪水宣泄了出来。

  哭毕了,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作为一个男子汉,哭鼻子是懦弱的表现,因为男人的哭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软化你的意志、消磨你的斗志,让你消沉、让你萎靡甚至让你沉沦。作为祁连山麓一名猎人,生活已经教会他了坚韧,教会了他刚毅和坚强。

  他站起来,擦干了眼泪,冲着太阳狠狠地挥了挥拳头,告诉自己首先要坚强地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见到妻子和孩子的希望。他想,文化大革命死了那么多人,也没见追究谁的责任。在这个纷争不断的乱世年间,过上几年,也许人们便会忘记李廷德被杀死的这件事儿了,再说,谁也没看见是他杀死了他,到时候他随便编个故事,也许能将这事儿蒙混过去,他依然可以在桦树湾与妻子和孩子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想到这里,他振作了起来,爬上一个高高的山岗,居高临下地查看地形。放眼望去,方圆几百里都是茂密丛林覆盖下的莽莽群山,群山之间大都有着冰川融化后形成的涓涓溪水。这些溪水在阳光下如一根根银线,大致呈川字型穿梭在碧绿的大山之间,使整个野人沟如一幅制作精美却又硕大无朋、富有立体感的挂毯。收回眼光,发现山异常陡峭险峻,若刀削若斧砍,陡峭得让人有些担心,担心若不是那些松树、柏树遒劲的根部盘绕着它收拢着它,这些山便会散架便会轰然倒塌。

  山的陡峭意味着这些山下随处都有可供他栖身的天然石洞,当然了也许居住着传说中的毛野人。但如果想在这里生存,他必须找到这样一个石洞居住,否则一到晚上,他也许就是那些游走在丛林,嗅觉又格外灵敏的狼、熊或豹子的一顿晚餐。

  “若真遇到母毛野人,到她家招个女婿也不错!”他不乏幽默地自嘲,以期给自己过于灰暗的心情洒进一点阳光注进一束明媚。但他很快发现这是一个可笑之举,就像一个行走的黑夜中胆小如鼠的人,为了壮胆故意大喊大叫一样,喊过之后,则是更为加剧的恐惧。

  不知穿行了多久,他终于在一个壁立千仞的山崖下找到了一个石洞。走进去后才发现,这不是一个处女洞,那被柴火熏得黑乎乎的洞壁,说明千百年来有不少采药人、打猎人或者牧人住过。但他们是匆匆过客,而自己也许是长久居民,因此得做长远打算。

  他返身出洞,在河滩中寻觅了一些略具雏形的石块,像山顶洞人或北京猿人那样,相互砍砸,加工成了一些刮削器和砍砸器修葺石洞。夕阳西下时,石洞被他修整得井井有条,卧室、储物间、灶间泾渭分明、功能齐全,简直就是一个简陋而完美的居家所在。

  做完这些后,他已然饥肠辘辘了。寻找点吃的,成了他的当务之急。衣兜里虽然有些糌粑,但那是他现在唯一的财富、唯一真正意义上的食物,必须储存起来,以备食物极度缺乏时续命。昨晚钻进那座帐房后,他狼吞虎咽大吃特吃,将那小夫妻俩的一锅酸奶、半锅肉以及四个青稞面干狼风卷残云一扫而光。之后他想找些食物带走,却发现那夫妻俩领着那两匹藏獒回来了,情急之下,他顺手抓了些加工好的酥油糌粑装进衣兜,慌慌张张地逃了出来。今天肚子饿了时,他好几次拿出来闻了闻,又装了回去,舍不得吃,现在“安居”下来了,更不能吃。

  他站在洞口,望了望对面的山坡,心里就有主意了。对面山上有一大片野樱桃林,现在是深秋初冬季节,那里的野樱桃已经熟透了。那野樱桃个头虽然小,但那一嘟噜一串串的异常繁盛,充充饥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到了晚上,他躺在厚厚的树枝上,饥饿仍然让他辗转反侧难以成眠。尽管今天一下午在那山坡上摘吃樱桃,但两泡尿后,肚子依然空空如也。

  这个晚上,他做了一夜的梦,梦中都是自己在吃大块的羊肉、大块的干粮、拌大碗的糌粑,喝糊潡潡的酥油奶茶,吃了一夜喝了一夜可永远也吃不饱喝不足。天亮后,他闻着了酥油糌粑从衣兜里持续不断发出的缕缕馨香时,就再也忍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掏出来吃了个一干二净。吃完后仍然觉得饥饿难耐。也难怪,这点糌粑对于一顿能吃半个羊的他来说,无异于老虎口中塞了只苍蝇。

  食物食物食物,他的脑海完全被食物所占据。天刚放亮,他就离开石洞,外出寻觅食物了。清晨是野生动物觅食的黄金时节。昨天他摘吃野樱桃的地方,有几匹大鹿在灌丛中觅食羌活的枝叶,呦呦鹿鸣打破了丛林的宁静;山腰的低矮灌丛中,麝、狍子们一边吃草一边追逐嬉戏;中间的草地上,旱獭们警惕地四下张望;再往上的巉岩上,则是岩羊们自由自在地游荡……往常他带着枪时,这些家伙一看见他便如飞而逃,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今日他两手空空,它们对他爱理不理的,直到跟前后,才慢条斯理地离开,有些极不情愿的样子。

  他这时候是多么地想念他的那杆土铳枪,要是有了它,此时只消轻轻一举,半个月的饭食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现在没有了它,这些平时唾手可得的食物变得那样遥不可及。

  他向那些巉岩下走去。他知道,紧贴巉岩的灌丛中,有麝的通道,那些通道上,一般有猎人下的铁丝扣子。如果能找到一个扣子,那么他就有办法捕到猎物。功夫不负有人,日头偏西时,他果然找到了。那扣子经过了主人的加工,颜色与那丛叫皂角的灌丛毫无二致,若非他有猎人敏锐的目光,要发现它是万万不能的。

  他大喜过望,小心翼翼的解下来,带着它来到了一个山坳里。他知道,这种水草丰美的山坳里,有着数不清的肥壮的喜马拉雅旱獭。现有的条件下,捕获一只穴居的旱獭,较之捕获那些善于奔跑且居无定所的獐子之类的猎物,把握较大。

  那些旱獭们看见他,一个个都警觉地叫了一声“比溜灌灌”,向同类发出警告后,转身追进附近的洞中。他轻蔑地笑了,雕虫小技何足道哉?要知道,它们今日遇着的,可是祁连山里有名的猎手,他对它们的习性乃是了如指掌。

  他看似漫不经心地游走,实则是挑选最肥最大的公獭。他知道,在老洞附近吃草的一般是母旱獭,它们不仅因为经过了一个夏天的哺乳,一个个都瘦骨伶仃,而且因为要保护孩子,警惕性极高,受到惊吓钻进老洞后,一般没有几天几夜不会出来。只有那些公旱獭们,经过了一个夏天的滋养后简直肥成了一团油,也才会远离老洞到牧草更加丰美的地方去觅食,遇到危险后,躲避的不是深不可测的老洞,而是临时藏身的“耍洞”。“耍洞”既浅又冷,只要安静下来,它们就会马上钻出来想跑回老洞去,所以相对较容易捕获。

  在一个相对平缓的山坡,他挑选好了一只大旱獭。它不像别的旱獭那样,一看见敌人侵入便发声示警,而是借助高高的牧草悄没声息地滑进了附近的“耍洞”中。他知道,这是一个年岁不小、老奸巨猾的大家伙,因为它知道,发声示警虽会福及同类但定会暴露自己的行踪。他看见那做贼似的身影,便确定它是他今天一定要捕获的猎物,不仅因为它的肥大,更因为它的自私。

  他在洞上方离洞口一步远的地方钻了小洞,将铁丝穿下去,在下面做成了一个刚好能套住它的扣子,然后将一端结结实实地縻在草垡中。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深知,这是一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若按常规将扣布在洞口捕它,即便是套住了它,它也会不停地翻滚,直到扭断铁丝逃之夭夭。如今扣子在洞中,套住它,它无法转身无法翻滚,只能前进或者后退,那样扣子会越勒越紧,就是它自个不勒死自己,也断断乎无法逃脱。

  一切布置停当后,他便溜到三米开外的地方睡大觉去了。也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身下的草地发生了剧烈的震动。他一个激灵跳起来,看见刚才松松垮垮横在草丛中的铁丝已然深深的嵌了进去,而且草皮在不断的震动,似乎正在发生一起轻微的地震。他知道这小子被套住了,此时正在以命相搏试图逃命。

  欣喜之余,他又重新躺了下来,真正呼呼大睡起来。这家伙此时力大无穷,自己贸然去逮,能否是它的对手,尚属未知之列,等会它精疲力竭或者行将就死时,自己再出手,那可是灶王爷伸手稳拿糖瓜儿的事。

  晚上回到石洞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对这只硕大的旱獭无从下手。没有刀子,不要说剥了它的皮子,就连剖腹开膛取出里边的内脏都不可能。这些内脏要在平时,不是他藏獒巴顿的食物,也是抛弃之物,今日食物缺乏不敢暴殄天物,何况这是最易取食之物?

  他左寻有觅,最后觉得昨天加工的刮削器是最好的工具。但那些严格意义上只有的棱角的石头把旱獭弄得血肉模糊一片狼藉也未能将皮子剥下来。他坐在一旁气喘吁吁感慨万端:人类真他妈是个无用的动物,这要是一匹狼,这支旱獭说不定此时已然在它的胃里慢慢消化,化为无穷的力道在它浑身的每一根筋骨、每一块肌肉里蓬勃,而不像自己,对着如此肥美的食物居然饿得两眼昏花。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一股灵光突然窜进了他的脑际:干吗不直接用火烤?将它烤得焦黄流油还用得着剥皮子?他拍着脑袋骂自己笨死了,接着便有些兴奋地窜到洞外的丛林和草滩上,借着傍晚的余曦收集柴火及引火的灯芯草绒。

  一切筹措完备后,他回到石洞,伸手去摘平常悬挂在胯下的火镰。但是那里空空如也,那只镶着银边、装饰考究的火镰居然不翼而飞了!他的头一下子大了,要知道,没有了火,自己可得真正茹毛饮血,过毛野人的生活了。他不相信自己似的摸遍了全身,又将石洞里里外外寻了个遍,火镰依然踪迹全无。他确信他的火镰丢了,但是丢在哪儿了呢?他从前天晚上离开家,到楚码沟猎狼,遇到李廷德将他打死,仓促出逃一直到今天捕猎旱獭,将整个过程在脑海捋了一遍,筛选了每一个细节,只想得头昏脑胀也没想出来这火镰到底丢在哪儿了。

  后来就索性不想了,因为他清楚想也没用。不要说丢在楚码沟的某个地方他不敢回去寻找,就是丢在了这野人沟,这丛林这草原,别说是一只小小的火镰,就是比它大十倍的东西,想寻找到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火!火!火!”他满脑子是那既熟悉又陌生的火。此时天已然漆黑,外边熊瞎子、丛林狼四处窜行,危险重重,自己手无寸铁断断乎不敢外出冒险,就是想办法生火也得等到明天。但饥饿让他分秒难捱,胃里先是火辣辣地生痛,不久便觉得有千万条毒虫在撕咬了!他看着黑夜中横陈在地下的旱獭,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了小狼王,看见小狼王正狼吞虎咽地撕吃猎物。即然狼能吃,自己怎么就不能吃呢?这也许仅仅是个心理问题,只要克服了心理障碍,说不定这生肉吃起来还是非常鲜嫩可口的呢!于是他扑到旱獭旁,用石器剖开了它的肚腹,将心、肺等五脏挖出来,塞在嘴里狠命地咀嚼吞咽起来。

  一股股腥臭几次险些让他把已然咽到胃里的东西吐出来,但他强迫自己依然狠命地咀嚼吞咽。他把自己想象成了一匹狼,一匹饿红了眼正在享受战利品的狼王。那些狼王每次捕获到猎物后不是像自己一样优先享受心、肺这些鲜嫩可口的东西吗?这些东西可是它们的御用品,别的狼还是无权享受的呢!

  心中这样想的时候,那腥臭感似乎没那么浓重了,旱獭的内脏也被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胃里没有了那种生痛感,心情也变得好起来了,他走到紧挨洞口的小溪边,将血淋淋的嘴脸洗干净了,回到洞里什么也不想倒头便睡。他知道,明天他必须弄到火。那可是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河滩里有一种洁白如雪、质地坚硬的谓之“羊脑石”的石头,两块石头相互敲击就能击出火花。桦树湾的孩子们晚上没事儿时聚在一起,都手持两块羊脑石狠命敲击比赛,看谁敲出的火花更为灿烂、更为强烈。有些胆小的男人走夜路时也常常手持两块,不时相互敲击,来吓唬那些子虚乌有的野鬼,也来吓唬黑暗中潜伏或者跟踪觊觎他们的饿狼。

  他从河滩里找了两块来,对着那些干燥易燃的灯芯草狠命地敲击。虽然不是黑夜,但他依然能够看到它们发出的耀眼的火光,这火光增强了他的信心激发了他的积极性,让他施展浑身解数,磨、擦、敲、打。但两个时辰后,他只把自己弄得大汗淋漓累得一滩泥似地倒在地上也未能引燃灯芯草。那石头发出的火光仅仅是火光,永远也无法形成火星,没有火星引燃柴火是根本不可能的。

  看来只有钻木取火了。但这种方法只是听老人们说过,说人类起初就是用这种方法取火的,但那仅仅是个传说,是否可行值得怀疑。

  他从灌木丛中挑选了一些质地比较坚硬的皂角、黑刺等六七种树枝,更换着在一块枯干的油松木上狠劲地钻。经过不断的实践,发现被钻的地方很烫手大有起火的迹象,但就是钻不出火星来。反复研究后发现,这主要是自己钻的力度不够速度太慢,如果力度再大一点速度再快一点,钻出火星是没问题的。但自己已经将潜能发挥到极限了,如果不想个办法借助什么工具,取得火看起来仅有一步之遥但也是不可能的。

  他坐在那儿一边气喘吁吁,一边仔细端详研究。猛然间想起了木匠用的钻子。于是又返回丛林,剥下一种叫“乱麻”的矮灌木的皮,将皮里边的麻抽了出来,搓成了一根拇指粗细绳。用这种麻搓成的绳是非常结实的,桦树湾的婆娘们如果没有了从走街串巷的货郎担那儿换来的麻,就就地取材,用这麻搓成的绳子纳鞋底。

  有了绳子,又挑选了两根中间凹进去的棍子,绑在一起作为横杆,两端拴上绳子,与那先前的那根钻杆一起做成了一个钻子。这个果然奏效,不消一个时辰,粒粒暗红的火星掉落在灯芯草绒上。当灯芯草绒冒起淡蓝色的青烟时,他赶紧抛了木钻,趴在草绒上小心翼翼的吹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火,终于给他引燃了!

  有了火的日子好过多了,不用吃生食也不用挨冻受冷,更重要的,那些凶猛的熊啊豹子啥的,再也不敢觊觎这个山洞了,晚上,他也可以睡个安生觉了。

  之后的日子里,他在精心打造他的这个“家”。找了一些形状各异的石头,精心打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家具;用木条编制成了一张门,用来抵挡入冬以来日渐刺骨的寒风;挑选了一些木棍,将一头打磨尖,作为防身和狩猎的工具……

  一段时间里,他衣食无忧,但难以排遣的孤独和想家的痛苦折磨得难以忍受。白天犹可,他用忙碌的捕猎和收拾家居填塞思想的空间,使自己无暇去想家,但一到晚上,望着石洞顶上闪烁不定的火光,他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他清楚长期这样下去,自己会疯掉的。但这样的日是无尽头的,也许一生都要过着这样的日子。“必须想个办法!”为了不至于疯掉,他对自己说。如果不想不寂寞不孤独,必须像白天一样得有事做。但晚上做什么呢?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路过一座山崖时,发现那山崖呈现出一片褐红色。他好奇地将那些褐红色的石块敲下来,蘸了水在岩石是画了一下,居然发现留下了一道醒目的痕迹。他大喜过望,忘情地在那岩石上作画。一作画,他便忘记了一切,感到自己有了前所未有的充实和愉快!之后,他一有空闲,边掏出随身携带的那褐红色的石块作画。陡峭的山崖山、河边的大石头上、石洞的洞壁上,到处是他作的画。他的画技拙劣,画的只是一些狼啊、豹子啊、瞎熊啊之类动物简单的轮廓,若不是他自己,别人是无法辨别出他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画技娴熟了,不但画得惟妙惟肖,也因对这些动物的熟悉,加之作画以来细心的揣摩,已然能够画出它们的表情、甚至心理活动了。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画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已不仅画那些动物的肖像,而是画它们的故事。他找一些宽敞、平展的石壁,将小狼王围猎的故事、白额羊王警戒的故事、瞎熊与野牦牛争斗的故事以连环画的形式画了下来,画得忘情而投入。作画成了他生活的唯一激情。

  就在他作画入迷、画技臻于完美的时候,生活的危机随着白露、霜降后旱獭们的冬眠而降临了。他蓦然间意识到,如果不趁此时野生动物们都肥美、旱獭们尚未冬眠的季节储存够足够的食物,备足御寒的被褥、衣物,他是无法度过祁连山这个严酷的冬季、贫乏春季的。

  但是,仅凭那只铁丝扣子,尽管他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尽了最大的努力,到百草枯黄寒风萧瑟旱獭们陆续冬眠时,他石洞的储存间里,也只有不够度过半个冬天的食物,御寒的也只有十几张旱獭皮。尽管那些皮子毛色之鲜亮毛皮之厚实温暖完全可与水獭皮相媲美,但都是未曾熟过的生皮子,而且没有针也没有线,要想将那些一尺见方的皮子做成御寒的衣服,实在是难上之难!

  一夜飞雪过后,天骤然将变得寒冷异常。晚上睡在石洞里,尽管有火在熊熊燃烧,但刺骨的寒风依然透过洞门的篱笆顽强地钻进来,又透过他从桦树湾里穿来的那几件夹袄直往他的肌肤里钻。即便是白天太阳高照,但那从大雪山上吹下来的风依然凛冽犀利,让他即寒且栗。

  活人总不能叫尿给憋死,总得想个办法!他对自己说。

  第二天,他在阳山坡的土坎下,仔细地搜刮了一些白色的土硝。那些土硝味道即咸又涩,但牛羊们非常喜欢舔食。每到秋季,牧人们常常赶着牛羊,大老远地赶到这些有硝的山坡下,让牛羊们舔食,据说那可以大大提高它们的体质,消除它们身上的疾病。但这些东西也是熟制皮货的必需原料,门源川的皮匠们常常不远千里地来这山里来运。有些脑筋活络的,还用牦牛驮回去,走街串巷去换零用钱花。

  弄回土硝后,他在石洞的灶旁挖了一个坑,然后把那些用土硝水浸泡透了的旱獭皮尽数腌制在其中,上面不时地加上柴火的灰烬,以一定的温度保证其尽快熟透。同时,他起早贪黑地用一支大角盘羊角磨制骨针。这磨制骨针不是他的发明,早先他的父亲就有一枚,不过那是用质地坚硬的大鹿干角做的,晶莹剔透锐利好用。

  当皮子熟透并鞣制好时,骨针也做成了。接着他找来了野牦牛们留在灌木上的绒毛,搓成线,为自己缝制了皮衣皮裤,还缝制了厚厚的被子和褥子。当他白天穿着暖和的皮衣皮裤出门寻找食物,晚上睡在舒适的被窝里休息时,一种成就感让他沾沾自喜——没有什么困难可以打倒我甄二爷!他握着拳头对着天空挥了挥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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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枪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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