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警察叔叔,找我有何贵干呀?是林夕的案子破了吗?”
少女清脆的声音有点喜出望外,还带着些微的俏皮映入耳中。
电话那头嘈杂的音乐撞击着周湃的耳鼓膜。
“林千禧,你这是在哪儿呢?”
周湃的眉头随着音乐的鼓点皱了起来,严肃地问道。
“我在解放西,X STUDIO!警察叔叔,我们都在这里等你哟!”
千禧一声召唤,电话那头的众人便跟着尖叫、起哄,闹了起来。
“林千禧,你一个未成年小屁孩跑去酒吧玩?谁把你带去那种鬼地方的?你刚说你们?还有谁在?”
周湃的语气变得愈加严厉了。
“哎哟,你怎么跟我妈似的,啰嗦!爱来不来!”林千禧不耐烦地回道。
电话那头的叫嚣声更大了一些,一群人在那边哄堂大笑着说她牛掰,居然连警察叔叔都敢喷。
“这个小屁孩,等着,老子马上到!”周湃不爽地挂断了电话,发动了汽车。
X STUDIO还是和以往一样的热闹汹涌。
光怪陆离的氛围里,一群那男女女扭动着身姿,看上去像是一片群魔乱舞。
周湃很快就精准地找到了林千禧所在的卡座。
他从后面揪了揪她的马尾辫。
“谁啊!烦不烦人呐!”林千禧夸张地尖叫着,站了起来,眼中都要喷射出愤怒的火焰。
“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家泡酒吧!你今天不用上学?也不用写作业?”
周湃迎着她横冲直撞的怒气,声音也提高了八度。
“要你管?你是我什么人?”林千禧的语气中自带一股青春期少女特有的叛逆,挑衅地问道。
“我是警察!你看到这个酒吧门口挂着的禁令牌没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未成年人禁止饮酒!就凭这两点,我现在就能把你带走!”
面对她的挑衅,周湃也毫不客气,气势汹汹地拉过她的胳膊,“走!出克!我现在送你回家!”
“不要!我不要回家!我没有家了……我没有家……没有爸爸妈妈……”
林千禧闹着闹着突然哭了起来。
一旁的另一个女孩跟着站了起来,轻轻地抱住了她,安慰道:
“千禧不哭,千禧不哭,你还有我们呢……”
借着酒吧里昏暗的灯光,周湃这才发现,那女孩居然是米兔。
“你怎么也在这里?她也是你朋友?”周湃讶异道。
“嗯,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朋友?王总让我最近多陪陪千禧,他说千禧最近情绪不是很稳定,我和她年纪相仿,也许我说话她稍微听得进去一些。”
米兔乖巧地点了点头,解释道。
林千禧一听到王哲的名字,又激动了起来:
“王总?王哲!王哲!他个杀人凶手!他不得好死!”
米兔替林千禧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温声哄着她:
“乖,乖,千禧,你喝高了,我们得回去了。”
林千禧人还在挣扎,身子却疲软地靠倒在比她高不了多少的米兔身上。
周湃不由分说地一把拉过林千禧,将她扛在自己背上,背起她走了起来。
“臭丫头,看着不胖嘛,莫想到你是个属秤砣的!”
“我不回家……我没醉……我还要喝……给我再来一杯……”
林千禧嘴里还在含含糊糊地哭着闹着,眼泪鼻涕擦了周湃一肩膀。
周湃的肩头像是起起伏伏的大海,载着她梦乡里的小船,令她感到了片刻安稳。
自从林夕走后,她已经很久没能睡个好觉了。
家里还是林夕在时的模样,每个角落里都是她留下的气息。
闭上双眼,她还以为,林夕一直都在。她还是个有妈妈疼爱的孩子。
虽然,林夕在世时,她经常也不服管教惹她生气。
虽然,她在葬礼上对林夕口诛笔伐,还说她是个骗子、是个杀人碎尸的大坏蛋。
可是,她的眼泪怎么总是忍不住就一直一直流?
哪怕她再假装坚强、假装乐观、假装没心没肺、假装每天都呼朋引伴一群人在夜店玩得很嗨,但是,她的心里,始终灰蒙蒙的。
她骗得了别人,却唯独骗不了她自己。
她只有借着酒精的作用才能使劲发泄、发疯、发出内心深处的哀鸣。
想着想着,她又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哭到精疲力尽,哭到整个人好似被掏空。
她终于沉沉地酣睡了过去。
将林千禧安全送到家后,已是凌晨四点多。
折腾了一晚上,周湃直感觉到浓浓的倦意正一阵阵向他袭来。
他将车开到了沿江大道上,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处停下。
他熟稔地戴上了一副乳胶手套,小心翼翼地将林千禧掉落在他车上的长头发都捡了起来,收进了老王交给他的一个小小的一次性物证袋中。
想到林千禧刚才趴在他背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周湃又将身上的牛仔外套脱了下来,从后备箱里拿了一件夹克衫换上。
然后,他将自己脱下的那件牛仔外套整整齐齐地叠好,也放进了一个大号的物证袋里。这才取下了乳胶手套。
剩下的,就交给老王了!周湃如行云流水的一系列操作完后,这才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来。
然后,他摇下了车窗,默默地点燃了一支烟。
白色的烟圈缭绕着上升,如十六年前的往事一般,终成他心中挥之不去的谜团。
他看了一眼手机里记录的地址,江滨花园某栋某室,那是林夕父母现在的住址。
后备箱里,有他早已准备好的礼品。那是他要送给林夕父亲林一鸣的茅台,还有送给林夕母亲李明艳的燕窝。
这么多年来,他从未再进过林家的门。但是,每年过年,他都会托人带去他的孝心和问候。
只可惜,一片冰心在玉壶,玉碎瓦全无人知。
要去当面登门拜访了,十六年了,对他来说,还是第一次。
周湃的腮帮子鼓了鼓,朝车窗上乍起的霜花呵了口热气。
四月的白沙,江风还带着袭人的凉意,让他原本早已困倦的大脑瞬间清醒了几分。
一股浓郁的鲜香驾着江风钻入了周湃的鼻腔。
他抬眼望了望远处那个熟悉的馄饨小摊。那是江滨公园门口出名的网红早餐摊点——老刁野馄饨。
周湃只要有去江滨公园晨跑,跑完之后,都会趁早去那儿吃上一碗。
听说,就连家住附近的林副市长,也经常会在清晨散步后,到那儿去吃上一碗野馄饨。
“早啊!”周湃远远地就向野馄饨的摊主老刁挥了挥手,打了个招呼。
老刁“嘿嘿”一笑,嘴角咧开,扯着他脸上浅浅的一道疤痕,像一枚弯月笑弯了腰。
他低头又下了一碗新鲜的小馄饨,不用问周湃,他也知道,肯定又是要一碗马蹄鲜肉馅,特别是要记得,不加辣!要葱,不要香菜!眼前这个警察顾客的老习惯,他早已牢记在心。
“对喽!我还是老口子啊!老刁你懂得!”
周湃漫步至摊前,看着老刁已经熟练地为他煮上了,他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微笑道。
看着锅里一颗颗饱满的小馄饨在沸水里热烈翻滚着,肚子像一个个圆滚滚的小皮球一般瓷实可爱,鲜香的诱人气味顺着热腾腾的白雾氤氲在小摊周围,他整个人瞬间又有了活力。一股暖意流入他的鼻子一直流进他的胃和心。
生活,就是三餐四季。
生有热烈的人,会把热烈藏与平凡生活中的每一寸俗常。
他感觉老刁就是这样的人。他那平静如水的面孔下,仿若有一颗火山般热烈的心,才能十年如一日地将小炉子始终烧得滚烫。
一碗野馄饨,从春到冬,风雨无阻,从一开始的无人问津到如今的网红打卡点。
他永远都是这样,不紧不慢的动作,不冷不热的态度,不咸不淡的声音,不慌不忙地生活。
“嗯,今天的马蹄鲜得很!”周湃扒拉了一口碗里的小馄饨,嚼了嚼,寒暄道,“对了,老刁,你这儿最近有没什么新消息?”
“冒得嘞,老了,老了,不中用了,把我的馄饨卖好就行了。”老刁应声道,手中正擀着新鲜的馄饨皮,没有停手。
“林副市长最近还来你这摊儿不?”周湃懒得啰嗦,干脆单刀直入地问道。
“有段时间没来了,最近那个事情……唉……”老刁叹了口气,没有继续往下说。
周湃心中明了,亲生女儿被杀害还被人碎尸,这事搁谁身上谁都不好受。哪怕外人眼里他是无坚不摧的市长,但他其实更是个普普通通的父亲。
周湃不再追问,埋下头来,囫囵几口就干完了一大碗野馄饨。
鲜嫩多汁的肉馅夹着清爽可口的马蹄,在他的嘴里,令他唇齿生津。
一碗很快就干光了,周湃摸着自己鼓起来的肚子,仍然还在回味中。
“早!”一声熟悉的声音,低沉中带着几分喑哑的沧桑,从他身后传来。
周湃转过头去,见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在和老刁打着招呼。
老人转过脸来,目光和周湃交汇在一起,憔悴的面孔上,顿时生出几分尴尬的笑意来,礼貌地周湃点了点头,也道了一声,“早!”
周湃呆坐在原地,那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恍若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