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在地狱称王,
不在天堂为奴。
——约翰·弥尔顿《迷失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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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歪着身子,无力地在椅背上倚靠了一会儿,这才抬起软如棉花的身躯想要起来。
她的背后,是亚历山大·卡巴内尔的名画《堕落天使》。虽然是幅仿品,林夕却依稀感受到了画中天使遮住的半张脸上无法掩饰的复杂情绪,是愤怒,是恐惧,还有复仇的焰火。
金沙湾大酒店的附属餐厅为了迎合近年来的“外贸热”,包厢都改成了洋名儿,就连包厢里的装饰品都换成了西方名画。
林夕站起身来,摸了摸画中天使眼中掉落的那一滴泪水,惊叹道:“画得真好,静态的画面竟然有戏剧中才能感受到的情绪张力。”
旁边的季公子马上也跟着站起来,拍了拍胸脯,道:“只要林夕小姐看得上,哪怕是想要真迹,我也能给你拍到手!你想要的,只要你愿意,我都会给你……”
说着,他就不由分说地拉过林夕的手,将那只柔弱无骨的纤纤小手暧昧地举到嘴边,想要亲吻下去。
林夕猛地将手抽回,连忙解释道:“小季总误会了,我其实一点也不懂画。顺嘴夸几句而已,你别见笑。”
“艺术都是相通的嘛!你们搞影视创作的,不就是另一种动态的美术表达吗?”
季公子瞟了几眼墙上油画中裸露的肌体,早已想入非非。
林夕说的什么情绪张力在他眼里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幅画会不会就是美人的暗号?
他顿时感到心潮澎湃起来,眼神止不住地在林夕全身上下轻飘飘地来回扫荡着,一颗迫不及待的心已是炽热如火,言语间却仍然顺着她的话语,故作矜持地附庸风雅着。
包厢里,早已酒过三巡,林夕那张白皙无瑕的脸庞已飞上了片片红霞,此刻,让她那张清纯可人的脸更是平添了几分娇媚,显得更加楚楚动人了。
林夕一时语塞,危险的信号直达她渐渐变得混沌而沉重的大脑,她发自本能地就往门口走去,却被季公子一把拉扯到他的臂弯里,听他似笑非笑道:
“我刚跟老王签完商务合同,林夕小姐这就想走?恐怕不合适吧?”
经纪人也站起来,一把将林夕按住,让她又坐回酒桌边,脸色不悦道:
“王总说得对,林夕,你懂事点,来,再陪三杯嘛。”
林夕只好按耐住性子,轻举酒杯,与季公子又碰了个杯,一仰脖子,大口喝光了手中的酒,这才说道:“小季总,抱歉,我去个洗手间。”
酒意开始上头,眼前的地面似波涛般起伏不定,她用力绷直了身子,脚步却好像踩在了软塌的棉花上一般,摇摇晃晃。
“小心,要不我扶你去?“经纪人在她的后胳膊上扶了一把,压低声音问道。
“不、不用。我没醉。“她摆了摆手,装作镇定自若的样子。
一出包厢大门,她就扶着墙快步踱至女卫生间,趴在洗手台边,手指头才刚伸进嘴巴,还没往里搅,就已经剧烈地呕吐出来。
胃中一片翻江倒海,人晕得像那巨浪上颠簸的一叶小船,而她的身子却疲乏得像一只被抽空了的气球。
这感觉实在难受,她全身心都写满了“拒绝”。
她讨厌应酬,尤其是这种为了拿下金主违心陪笑的商务应酬。
一想到季公子刚才贴过来的一张大脸、还有他那双趁机揩油的咸猪手,林夕心中又是一阵恶心难耐,立马“哇“地一声干呕。
“吐不出来了吧?”一个年轻的女声在身后响起,“你这样抠吐没用的。”
那女声的语气听着淡漠,还夹带着几分看笑话的嘲讽,但声音不知为何却有点熟悉。
林夕趴在洗手台边,眼角余光瞥见,那人似乎穿着金沙湾大酒店的服务员制服。
她无力回应,又是一阵反胃感袭来,这一下,黄色的胆汁都被她吐出来了。
“喏,呷点水漱漱口再出去咯。”那人将一瓶水递到林夕手里,好奇地发出了一连串问题,
“看你这打扮,莫非是混夜场的?我们酒店的夜场礼服现在已经这么高级了吗?
喂,你一个月能赚多少钱?每天都要陪客人喝酒吗?
你们是不是比我们这种普通服务员工资高多了?
我听说,有时还有小费拿哩!是真滴吗?”
“额……我不是你们酒店的……”林夕打开水龙头洗了把脸,这才清醒了些,回答道。
看样子这个女服务员将她误会成特殊职业女性了,林夕心中又好气又好笑。
“哦,你是客人从外面带来的人?那好吧,不管你是哪个场子来滴人,反正妹子一个人在外面混就是要注意安全咯!小心点咧,别真被人灌醉了就危险咯!”
听见她的回答,那个女服务员的声音中似乎有点小小的沮丧,转身正要离开。
林夕抬起头来,轻轻拉住了她的袖管,微笑致谢道,“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心人。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女服务员回过头来,林夕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怎么会是你?!”
——她居然是夏红灯!
自从初三那年的中秋假期,她将夏红灯送上离校回家的公交车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
有人说,她因为家里太穷,为了赚钱养家,早早辍学、南下打工去了。也有人说,她变成了一个小太妹,小小年纪不学好,天天跟一帮黄毛小混混在一起混社会。
“红灯,真的是你吗?这些年你去哪儿了?”林夕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激动地问道。
她却将林夕一把推开,瞬间红透的耳朵微微抽动了一下,连忙否认道:“你认错人了。”
“我不会认错,就是你,夏红灯!你这些年干嘛去了?
当年为什么一声不吭就退学了?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好久?
你现在一句解释都不想对我说吗?你就这么不把我当朋友?”
林夕一双大眼睛早已被酒精熬得通红,正怒目圆瞪地盯着夏红灯,像一只暴怒后急得想咬人的兔子。
“我都说了,你认错人了!”夏红灯扭过头去不敢直视林夕的眼睛,甩开她的手,逃也似得向前奔去。
林夕不知哪来的劲儿,借着酒劲,一个生扑就从背后抱住了夏红灯瘦弱的身体,嘿嘿一笑道:
“躲了这么多年了,嘿嘿,你休想再逃跑。快说!你当年为什么不告诉我?不说就不是好朋友!”
被她死死箍住的夏红灯瞬间脸色惨白,心中剧烈地挣扎起来,终究还是无法开口将当年龌龊的真相宣之于口。
她的下唇已被自己咬得渗出血来,装作云淡风轻地回过头,冷笑道:
“没什么,就是不想上学了呗。我哪像你林夕?
你是天之骄子,是父母宠爱、老师关注的小太阳,全班同学都围着你转!
我夏红灯又算哪根葱?我特么就是地头里最不起眼的野草!任谁都可以来踩我两脚,再吐上一口脏口水。
就算我哪天消失了,所有人也只会不闻不问,反正这个世界上,野草遍地都是。
你就让我好好当我的野草,自生自灭就好了!可别跟我在这假惺惺滴演戏!”
林夕的瞳孔一震,用力掰过夏红灯单薄的肩头摇了摇,满脸不可思议地问道:
“夏红灯,你说什么呢你?你说我假惺惺?我演戏?”
她的手轻轻松开了,心里像是有什么也随之轻轻地碎掉了。她叹了口气,轻声道:“还不如一开始不承认是你呢……夏红灯……今天我们就当是从没碰过面吧……唉……”
夏红灯清瘦的身躯也微微一颤,一言不发地离开她,向前走去。
“你真滴就这么走了么?连头也不回一个?好吧,既然你不情愿解释,我林夕就当从没有你这个朋友。不过……”
酒精让情绪加速发酵,喝了酒的人更容易感性伤怀。不然,为何林夕刚觉得鼻子一酸,泪水已在眼眶中打转了,她哽咽道,
“不过,你以后也不许再那么感你自己!你夏红灯从来都不是任人践踏的野草!只要你自己不觉得你是,你就不是!你懂吗?”
夏红灯的心头一顿,刹那间,曾经那些难忘的美好时光都化作一支支利箭,万箭齐发,将她射得万箭穿心。
她不由地回过头来看向林夕,却只看见一个晃晃悠悠地提着裙子的美丽背影,正在蹒跚着走向与自己完全相反的方向。
在偶遇夏红灯后,林夕的大脑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只不过身体仍然处于酒精的迷醉下,有点不受控制。
她回到包厢门口,盯着烫金的“维也纳”三个大字的门牌,踌躇着进去后该如何应对,如何才能顺利收场,让这场讨厌的宴会赶紧结束。
她深呼吸了几下,提起长长的裙摆,推了推门。欧式的大门很是厚重,刚推开了一条缝,季公子的声音从里面飘了出来,
“王总,你就放心走吧,林夕小姐就交给我了……什么?你说她肯定不愿意?呵呵,只要她进了我季临仁的门,就由不得她愿不愿意了!能让我拿不下的女人,这辈子恐怕还没出生!”
林夕顿时浑身一抖。透过那道窄窄的门缝往里瞥去,包厢里已是空空荡荡。双方所有陪同的工作人员都已经撤走了,包括她的经纪人王大强在内。
偌大的维也纳包厢里,只有季公子一个人,一边得意洋洋地打着电话一边将脖子上的领带松了松,仿佛已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
林夕犹豫着要不要干脆一走了之,却忽然想起她的手包落在了包厢里。
她的钱、证件、钥匙还有BP机都在那个包里,自己现在身无分文,外面还下着大雨,如果就这么走出金沙湾大酒店,恐怕是寸步难行。
她只好将心一横,想着:大不了当面跟他说清楚!她把包厢大门敞开着就是了,走廊里时不时有酒店的工作人员来回穿梭而过,她就不信,众目睽睽之下,季公子还敢作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
于是,她硬着头皮再次推向维也纳包厢的大门,低低唤道:“小季总……”
一只手忽然从身后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箍住她的腰,将她整个人狠狠往后拽去。
维也纳包厢金色的欧式大门徐徐关上,差点回弹到她那张白皙无瑕的脸上。
“谁?”林夕想问,口鼻却都被捂得严严实实,只能发出低沉的“唔唔唔”之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