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进京赶考
木仁2022-06-16 13:534,476

  叶苏木一听这么严重,顿时也没了办法。

  云龙生小声说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更何况还是个弱女子,说到底,那枚玉佩有些太贵重了,青黛无力持有。”

  叶苏木叹气说:“我此去京城,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带着小丫头的玉佩走不合适。”

  “那不如你直接带着她走?”云龙生笑道:“我倒是可以多借给叶先生一些盘缠,以免路上不够用。”

  叶苏木笑道:“借?云兄的利息恐怕不低吧?”

  “我不用叶先生还钱。”云龙生笑道:“免费的,只是需要叶先生给云某一个承诺。”

  “什么承诺?”

  “叶先生是做大事的人,云某暂时还没想好”云龙生说道:“不过你放心,云某绝不会让叶先生做违反律法,道德的事情。”

  叶苏木点点头,叹息说了一句:“免费的才是最贵的啊。”

  正月底,叶苏木带着青黛,踏上了进京赶考的道路。

  关于玉佩的谣言虽然是他编撰的,但真相谁也不知道,没准真能在京城帮青黛找到她的亲生父亲。

  同行的还有裴贯众、尹文竹,当然,本次邺城前往京城赶考的,不止他们三个。

  全国的举人林林总加起来有上千个,近几天都陆陆续续出发,前往京城参加这场盛会。

  青黛从小到大第一次出远门,被马车颠得难受,但新奇感战胜了疲惫。

  一路上三个举人聊天,她在一旁也不插嘴,安安静静地听着,倒也不无聊。

  几天后,四人到达了洛阳城。

  饶是他们见多识广,也被洛阳城的繁华震惊到了。

  形形色色的人走在街上,一身黑色的昆仑奴、金发碧眼的波斯人,都在洛阳城中闲逛。

  男女老少,摆摊的赚吆喝,卖艺的抱拳笑

  市井当中,偶尔有一辆昂贵马车在人群中驶过,人们驻足侧目,不知谁家的少女撩起帘子,倾国倾城,引来满街喝彩。少女抿嘴一笑,撂下帘子,乘坐马车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

  “这就是洛阳城啊,民风开放。大家闺秀也能抛头露面。”

  尹文竹看得痴了:“你看着街上的女子,随意就能和男人交谈,而且都不像青楼女子”

  裴贯众一把捂住尹文竹的嘴:“尹兄慎言,这里不比燕京,你还是少说些这种话了。”

  尹文竹点了点头,他突然想,洛阳会不会也有那种能打半价的青楼?

  由于人流众多,把小青黛挤来挤去,十分狼狈。

  叶苏木索性将其抱起来,说道:“还是先找住的客栈吧,裴兄,这次麻烦你找个便宜些的。京城百物皆贵,咱们得省着点。”

  裴贯众点了点头,他早就做好了攻略,用最短的时间找到了京城性价比最高的客栈。

  三两银子一晚,房间宽敞,鉴于叶苏木带着青黛这种情况,还可以为他们多加一张床。

  就这样,叶苏木和青黛假装父女,与尹文竹裴贯众一起,住进了洛阳城。

  洛阳城春闱即将开始,天下学子入京,原本就热闹的洛阳城,此时变得更加让人向往。

  这段时间,京城中常常有朗朗上口的新诗词传出,皆是书生意气风发所写。

  除了书生外,许多地方权贵官员也来到了京都,他们有人是凑热闹,有人则是来挑选上门女婿的。

  过了举人这关的书生,学识能力往往不差,如果考上进士,则更加前途无量。看似是考生,实则是一个个金龟婿。

  所以,不少书生在客栈便背下来早就写好的诗词,企图在某个酒席上一诗成名,获得未来岳父的青睐。

  当然,邺城来的三人组,第一次知道还有这种事,他们都不善诗文,没提前准备,这几天一首诗都没憋出,都不好意思去参加什么书生集会了。

  但是,小青黛很喜欢,而叶苏木也不好打扰她的兴致,尤其每次都有免费吃喝的情况下。

  洛阳城什么人都有,总有愿意哗众取宠的冤大头,将全场的费用全包了。叶苏木就专门挑这种免费宴席参加。

  今天晚上,众人前往洛阳城的百花楼,据说有一个皇亲国戚包场,宴请各地的乡试亚元参加晚宴。

  叶苏木和裴贯众都收到了邀请,这次叶苏木没有让给尹文竹名额,因为据说里面有大餐。

  叶苏木带着青黛同裴贯众一起赴宴。百花楼上下三层,中间有一个又大又高的舞台,楼层越高,代表身份越尊贵。

  裴贯众和叶苏木都被安排在了第一层,由于舞台太高,人太多,他们基本只能看见台上舞者的裙摆。

  不过还好,酒肉都差不多,叶苏木和裴贯众将所有点心都给了青黛,青黛边吃边说:“阿爹,他们都为姐姐写诗,你怎么不写啊?”

  这是叶苏木和青黛商量好的称谓。他笑笑说道:“阿爹才疏学浅,写出来让这些人笑话怎么办?”

  “阿爹的学问最好了!”

  “不,你阿爹就是个废物,胸无大志,连作诗都不敢。”

  此时,有个人径直穿过人群,走上了二层,他鄙视的看了眼一层的人:“有种,上来找我比诗?”

  叶苏木白了他一眼,然后耸了耸肩膀。

  裴贯众小声说道:“这是长安城的会元,名卢泽兰,长安乃大楚第二大城,所以他的心气比较高,叶兄不必理会。”

  “像个女孩儿的名字。”叶苏木小声嘀咕了一声:“裴兄,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裴贯众笑道:“那位泽兰兄与你我一样,家世不显,但因为才华太盛,所以受到了当朝兵部尚书千金的赏识。”

  “当然,二人约好了,当卢泽兰高中状元时,便私定终身。今天他能上二层,想必有那位千金的功劳。”

  “这么说,二层的书生,全是吃软饭的喽?”

  “大概如此,”裴贯众继续说道:“三层的话,就大多是权贵官员了,今晚他们包场,也想看看哪些人才可用。”

  “看这个卢泽兰信心满满的样子,应该是准备了不少藏货准备大显身手了。”

  叶苏木笑道:“我倒是很好奇,如果他没有中状元,兵部尚书家的千金是否会要他?”

  二人说说笑笑,宴席的中段已经正式开始。百花楼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姑娘的音乐能力是一绝。

  书生写词,姑娘现场作曲,三楼依据诗词的好坏来决定书生能不能上去。

  也就是说,书生可以凭借好文采登楼,一旦上了三层,就会得到贵人的青睐,有机会在京城官场如鱼得水。

  叶苏木和裴瑜碰了三杯酒,刚想换个话题,最新的诗词已经出炉,叶苏木品鉴了几首后觉得索然无味。

  尤其是那个卢泽兰,文采十分有限,他皱眉说道:“就这水平,也想考状元?”

  裴贯众苦笑说:“大城市的人常年在这般风月场所里快活,周围又全是阿谀奉承之人,难免有些坐井观天了。叶兄若是能提前准备,定能压过他一筹。”

  叶苏木摆摆手,刚想说什么,突然口干舌燥,因为他看见大门进来一个熟人,大楚公主,熊兰茜。

  熊兰茜虽然一身男装,但衣着华丽,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身份。

  她显然发现了叶苏木的存在,笑着吐了个舌头,仰头径直往三楼走去。

  叶苏木口渴地喝了一口酒,说道:“走,立刻走,此地不宜久留。”

  裴贯众有过目不忘之能,他在邺城见过兰茜公主一面,立刻认了出来,笑道:“叶兄,你要大出风头了。”

  “这个女人脑子有病,我们不能再喝了。”叶苏木起身说道:“你走不走?没吃饱就去打包?”

  话音刚落,台上的歌舞停了。所有书生顿时激动了起来,他们知道,三楼的权贵看上了某个读书人,要带他上楼了。

  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来到了舞台中间,高声喊道:“敢问,哪位是叶苏木叶公子?”

  “叶公子?刚刚有作诗吗?”

  “叶苏木是谁,怎么没听说过?”

  “”

  叶苏木心想幸好无人认识,他拉着青黛就要往大门处走,裴贯众嘴贱地说:“叶兄,你这是去哪里?舞台在那边,人家还等着呢。”

  此时此刻,全场人的目光都聚了过来,看向贼眉鼠眼的叶苏木,好像要偷偷拐走一个小朋友。

  叶苏木心里骂了一句,顿时挺起腰板:“鄙人,叶苏木。”

  管家上下打量了一下,并无太多表情,做了个请的手势:“叶公子,贵人有请,随我走吧。”

  叶苏木抱起青黛上楼,舞台中央的歌舞继续。

  在场所有的书生都冲叶苏木投去敌意的目光,显然都将其认定为大敌。

  只有裴贯众端起酒杯,遥遥向叶苏木敬了一杯酒。

  叶苏木心里喊道:“作孽啊。”

  相比于其他地方,三楼多是豪华的格子间,用屏风逐个分隔,叶苏木被直接带到了兰茜公主的包间。

  这里只有她一人,其他手下都被安排在暗处保护公主的安全。

  兰茜公主开口说道:“几天不见,你怎么有了孩子?”

  “公主殿下,您怎么如此恶趣味?”叶苏木叹气说:“我明明没有作诗,你却把我招了上来,岂不是让全城的书生都笑话我走后门?”

  熊兰茜满不在乎地说:“那又怎么样?你怕了?”

  “我怕,我怕你不还钱,我的金丝软甲呢?”

  “在府上呢,过两天还给你,小气。”

  俩人又开始斗嘴,青黛看着熊兰茜桌前的点心出神,三楼的糕点似乎和一楼的不一样。

  熊兰茜察觉到小女生的心思,招手让她过来,喂她东西吃,说道:“你阿爹今年二十一岁,你起码有十岁了,他生你是不是有点早啊。”

  青黛不说话,她也知道谎言编得不圆,骗不了人。

  叶苏木突然想到了什么,催促青黛拿出她的玉佩说道:“这是她娘留给她的,据说是皇宫的物件,你给辨一辨。”

  兰茜公主拿着玉佩,眉头紧皱:“虽说是龙玉,非皇族不能拥有,但不像是楚国的物件,倒像是南晋的。”

  叶苏木一听笑了:“难不成青黛的父亲是个外国人?”

  二人正说话时,台下一阵喝彩,原来第一个凭借诗文登上三楼的人出现了,乃是礼部侍郎胡云伟的亲弟弟,名胡云华。

  其兄胡云伟就在三楼,是今晚实权最大的官。得知公主殿下来了之后,亲自带着弟弟来这边敬酒。

  胡云伟位列朝中三品大员,却没什么架子。

  敬酒过后,谦和地对叶苏木说:“公主殿下相中的书生,胡某一定要认识,敢问阁下名讳,师出何门?”

  “回禀大人,草民叶苏木,是邺城举人。”叶苏木回敬说道:“只是自己胡乱读一些书,没有师门。”

  胡云华端起酒杯笑道:“英雄不问出处,兄长问师门可是失礼了。前年北方大旱,叶公子救十万生民免于饥荒,实乃我辈楷模。”

  “有这等事?”

  “项达将军亲口所述,绝无虚言。”

  胡云伟立刻举杯说道:“是胡某的不是,今夜没有大人,只有来百花楼的酒客。叶兄不必多礼,咱们一起把酒言欢。”

  叶苏木很欣赏这位侍郎大人的风格,遂与胡家兄弟畅聊起来。

  胡云伟见多识广,兰茜公主将玉佩给他辨识,也觉得此物是南晋皇宫的东西。至于是谁的,就无从知晓了。

  酒过三巡,台下又一阵吆喝,第三个登楼的书生出现了,正是卢泽兰。

  今晚兵部尚书之女林梦瑶也在三楼,估计是花了大价钱,才让自己的未婚夫在众人露了一回脸。

  关于卢泽兰的文采,胡云华的判断与叶苏木一致,华丽有余,务实不足。

  他们二人边喝边聊,还帮卢泽兰把诗改了下,然后说与公主听,场面一时和谐且融洽。

  “我倒是很好奇,大城市的书生都这个水平,还是说这个卢泽兰是意外?”

  叶苏木询问说:“当然,胡兄除外。今晚来的书生若都是胡兄这个水平,那我也不用参加考试了。”

  胡云华摆摆手说:“叶兄自谦了,其实长安城中有才者居多,但都因为家世原因,不能参加科举。”

  叶苏木好奇,伸手说道:“请胡兄详细说说,也好为我解惑。”

  胡云华说道:“长安城是古都,里面的王侯权贵比洛阳城只多不少。到了他们的位置,便求一个安稳,不想出风头,否则就容易招来祸事。”

  “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当然,卢公子还是有真才实学的。”

  “但是常常以状元自居,还未考试,就炫耀自己夺了状元就娶了林姑娘。”

  叶苏木摇头苦笑:“真不怕把牛皮吹破了?”

  胡云华说道:“其实他是被逼到了这个风口浪尖上,退无可退。倘若中了,皆大欢喜;倘若不中,他就可以说自己一身贫寒,没有背景”

  “好家伙,总之状元就应该是他们家的是吧?”

  “谁让他吃透了当朝兵部尚书的小姐呢?”

  二人相视一笑,碰杯饮酒。

  他们这边相谈甚欢,礼部侍郎和兰茜公主也没闲着,窃窃私语着什么,似乎想要掩人耳目,又似乎不避讳他们两个。

  至于青黛,早就吃饱了,趴在楼梯旁边看姑娘跳舞,三楼的视角果然最好。

  然而,融洽的氛围没有持续多久,卢泽兰便被林梦瑶带着,挨个桌的敬酒。

  叶苏木一抬头,就看见卢泽兰略带仇恨的眼神,而林梦瑶也来势汹汹,显然这轮敬酒,不能善了。

继续阅读:第二十四章 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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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龙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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