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旭洋从龙城网吧离开后回了叔叔的修车店。他刚停好车,一个中年男人就向他扔了一个扳手,朱旭洋身手敏捷,一把接住,然后自觉地走到男人身边,接替已经起身去喝水的男人继续修自行车。
“又去网吧了?”男人喝完水抛来这么一句话,此人正是朱旭洋的叔叔,这家修车店的老板,朱槐安。他不是朱旭洋的亲叔叔,朱旭洋的父亲和朱槐安是堂兄弟,他们的上一辈、再上一辈也是堂兄弟,一直要到朱旭洋的高祖父和朱槐安的曾祖父才是亲兄弟,所以按照现在五代以外已不算近亲的说法,朱旭洋的下一代跟朱槐安的孙子辈已经不算近亲,可以结婚了。换句话说,朱旭洋和朱槐安的血缘关系已经十分疏远,但两人的关系却如同父子。两人都是从清溪村出来的。另外,朱旭洋的亲生父亲在他还未满一周岁的时候,就在一场大火中丧生了,五年后,他母亲也离世了。
朱槐安今年三十八岁,十年前结过一次婚,但婚姻只维持了两年,因为女方受不了朱槐安对朱旭洋超出一个叔叔应该有的情感。离异之后朱槐安戴着朱旭洋离开清溪村来到鼓山区读书,他自己则开了现在这家修车店。朱槐安靠着修车赚的钱,供朱旭洋读完了初中和高中,也靠着修车的钱,三年前在鼓山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七十多平米的小公寓,现在叔侄俩就一起住在这公寓楼里。
“我真是想不通网吧有什么好玩的,你怎么能对着一台电脑看那么久?”朱槐安一边擦汗一边说,修车店的卷帘门大开着,大夏天也不会开空调,今天没有风,暑气氤氲,朱槐安的汗就跟水龙头漏水般不停地冒出来。
朱旭洋看了一眼朱槐安:“叔叔,你只要去玩过一次就知道有多好玩了,还有,网吧有空调,比这舒服多了。”
“我去网吧谁看店?”
“我啊。”
“你?”朱槐安一脸质疑,“那我还是自己看吧。”
“我现在这手艺虽然跟你比还差点火候,但比起其他修车店里的师傅,那是绰绰有余,所以我也可以叫‘朱师傅’了。”朱旭洋说完,用手指了一下店铺门头,上面挂着“朱师傅修车店”六字店招牌。
朱槐安呵呵一笑道:“你技术是过关了,但你手脚不干净,哪天你不再骑我店里客人的车出门,我会再考虑考虑。现在,免提。”
“我这哪是手脚不干净,我是去试车,看车有没有修好,有没有哪里需要再改进一下。”
“强词夺理。”
两人正聊着,有客人进来了,于是朱槐安放下水杯去招呼客人,朱旭洋继续埋头修车。
朱旭洋喜欢和车有关的事物。他记忆中看到的第一辆车是朱槐安开的拖拉机,那大概是在他五岁出头的时候,朱槐安开着拖拉机从他面前经过,他顿时被那能移动的庞然大物和轰鸣的引擎声惊到了。其实一开始朱旭洋是害怕那拖拉机的,它是那么巨大,发出的噪音又那么刺耳,它周围还有一股令他反胃的柴油味,这是一种巨物恐惧症。但当朱槐安抱着他坐上那辆拖拉机,当他成为拖拉机的半个驾驶员、跟着拖拉机在村子里跑了一圈后,他爱上了这个巨物。后来这个巨物带他离开了清溪村,离开了一切痛苦的源头。五年前,当朱槐安把那辆拖拉机卖掉时,朱旭洋哭了一整个晚上。好在朱槐安提前找人给拖拉机拍了一张照片,现在朱旭洋将这张照片贴在床头木板上,和自己的母亲画像并排。
当朱旭洋修完三辆爆胎的自行车后已是黄昏。这个点,朱槐安一般会去里屋烧晚饭——他在店铺里屋弄了一个小灶台——,可是朱旭洋瞄了叔叔三次,朱槐安好像都没有烧饭的打算。正当朱旭洋纳闷时,朱槐安突然开始挪车,他将放在店铺外的车、地上的修车工具一一往店里搬,一副打烊的节奏。但朱槐安平时关店休息至少晚上八点后,现在六点都不到。
“叔叔,你这是要提前关门吗?”
“不然呢?”朱旭洋还没反应过来,朱槐安又催促一句,“快去洗把手,叔叔今天带你吃大餐。”
“啊?哦!”朱旭洋顿时心花怒放,跑进里屋洗手,顺便洗了一把脸,用手当梳子捋了捋头发。再出来时,卷帘门都拉到一半了,他赶紧弯腰曲背闪出来。
待到朱槐安锁门后,他骑上那辆下午朱旭洋骑过的铃木摩托,对朱旭洋说道:“上来。”
“你不是不让我开客人的车吗?”
“对啊,不让你开。”朱槐安提到“你”字时加了重音,“我的开车技术当然没问题。”
闻言,朱旭洋鼻孔出气,郁闷地嘀咕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坐上了车。
朱槐安载着朱旭洋开车来到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晚饭。直到菜肴端上来,朱旭洋才相信叔叔没骗他,但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叔叔要下馆子。叔叔不能说铁公鸡,但平时生活一向节俭,能省钱的地方绝不浪费,下馆子这种事除非遇到特殊日子否则不可能会发生。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呢?正当朱旭洋苦思冥想时,一个穿着花裙子、扎着两束马尾辫的女人赫然出现在朱旭洋眼前,站在朱槐安身边,然后朱槐安开口了。
“洋洋,我正式向你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妻萧芳芳。快的话,我们下个月就会结婚,你以后就有婶婶了。”
听完这番话,朱旭洋整个人僵住了。他感到一阵眩晕,眼前的女人他从未见过,叔叔什么时候谈得恋爱?后来朱旭洋回忆近半年叔叔的生活点滴时,才猛然意识到一切早有迹象,叔叔晚上关店回家后外出“散步”变得频繁,偶尔打电话时会莫名其妙脸红,在朱旭洋泡网吧回来后有时会看到突然多出来的水果,想来就是萧芳芳趁着朱旭洋不在的时候来店里看叔叔了……那么多蛛丝马迹都被他忽略了,他后悔不已。
这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朱旭洋心目中幸福的平衡,她就像是横插一脚的第三者,破坏了朱旭洋和叔叔和朱旭洋早已不存在的母亲组成的完美家庭,朱旭洋忽然有种自己的母亲被这个女人替代的荒谬感,他甚至觉得叔叔背叛了他、背叛了母亲。一股强烈的怒火窜上心头,朱旭洋一句话都没说,起身跑走了。
在逃跑的过程中,愤怒逐渐被悲伤替代,泪水从朱旭洋眼角滑落,他开始想念母亲。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母亲,尤其是当他遇到难过伤心的事,思念之情加倍。他几乎是靠着孩童时期与母亲一起生活过的那仅存的几年模糊记忆才活到了现在。
妈妈啊妈妈,如果你还活着就好了。
妈妈啊妈妈,如果你还活着,叔叔就不会找其他女人。
妈妈啊妈妈,如果你还活着,我就不会这么伤心了。
妈妈啊妈妈,你为什么不把我一起带走呢?
妈妈啊妈妈,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我好想你啊!
朱旭洋一路小跑,穿过黑夜的街道,最后跑到了鼓山公园。他走进公园,找了个干净的椅子坐下小憩片刻。就在他的情绪稍有平复时,一个刺耳的声音打破公园的宁静冲入他的耳朵,那声音喊了两个字:“孤狼!”
朱旭洋一惊,闻声而转,只见不远处路灯下,五个人影闪动,站在最前面的那人正是下午在龙城网吧向他借烟的少年。
朱旭洋暗自咒骂一句,此刻他根本不想被打扰。但那五个人已经朝他走来,他正要回应,却惊讶地认出了少年背后四个年轻人之中的一个,对方正是他儿时的死对头,他的堂兄朱冠全。
朱旭洋和朱冠全的恩怨写三本书都写不完。简单来说,两人的爷爷是亲兄弟,除此之外,他们就是仇人。在朱旭洋眼里,朱冠全的父亲就是害死他母亲的罪魁祸首;反过来,朱冠全觉得自己的父亲变成植物人、母亲改嫁,全拜朱冠全母亲所赐。从朱旭洋记事起,朱冠全就在打他,因为年长三岁,吃得又好,朱冠全又高又壮,站在朱旭洋面前就是一道铜墙铁壁,朱旭洋只有被打的份。后来朱旭洋的母亲死后,他被寄养在朱冠全爷爷家,朱冠全对他的欺凌加倍。直到朱旭洋十岁,朱冠全随母亲改嫁到上宜区市里,两人分开,朱旭洋才脱离苦海。
没想到十年后,两人竟然在鼓山区再度相遇。而且双方都认出了对方。
“我操!朱旭洋!”朱冠全像是中了彩票一般,双眼发光,叫出对方名字。
童年的阴影比黑夜还要慎人,朱旭洋本能的浑身一颤,他不想与朱冠全纠缠,于是回了一句“你认错人了”转身逃走。但他没跑出几步,朱冠全在背后突然喊出一个名字:“乌婷!”
仿佛被人瞬间扼住喉咙,朱旭洋猛地停下脚步,那正是他母亲的名字。他的即时反应暴露了他的身份,证明了他方才那句“你认错人了”是谎言。接着身后传来朱冠全放肆的笑声以及掷地有声的一句“你他妈就是朱旭洋,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朱旭洋转身怒视朱冠全。“你真是一点都没变。”他暗忖,然后朱旭洋咬住后遭牙,强压怒火,一点点往后退,最终隐入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