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健忍和大岛茂两个人办事情非常干练,非常周到,转让房产的法律手续和财务入账办理得妥妥帖帖。因为父亲的去世,这本来值得高兴、庆贺的事情也变得没了喜气儿。二十多亿的现金进入我的帐户,全公司的人都兴奋莫名。日本人团队精神特别强烈,忠于企业的观念深入人心,公司发财了,尽管从所有权上说,这笔财属于老板个人的,仍然让公司的日籍员工兴奋不已,他们不多说什么,但是干起工作来,能从他们精神倍增、信心十足的样子感受得非常真切。中国员工当然也挺高兴,但是表现形式却是大为不同,工作上他们依然故我,但是见到我,却每个人都会热烈祝贺,狠狠地恭维我一通。
实话实说,对中国员工,从感情上我更贴近一些,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日本员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对中国员工的指责、批评,如果真有哪个日本员工对中国员工找事、欺辱,我想,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炒他的鱿鱼。也许,正因为如此,当仓健忍喝了点酒,借着酒劲提醒我注意郭雅娜,把公司的所有机要资料、客户资料交给她掌管不妥的时候,我狠狠地训斥了他:“郭雅娜的事情你不准管,也不归你管,你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比什么都强。”
仓健忍和大岛茂在变现房产的业务中,做了很大的贡献,所以,当我丧父的悲痛平复下来以后,我仍然邀请他们到居酒屋喝酒,以示感谢。仓健忍很高兴,我给他和大岛茂每人发了十万元红包。也许太高兴了,忘乎所以,居然在我面前说起了郭雅娜的不是来。
郭雅娜是一个沈阳女孩,说是女孩不太准确,因为她已经过了三十岁,是一个已婚妇人,在我们公司的时候,已经离婚,当起了单身贵族。她是我们商社元老之一,从商社筹办开始,就跟着我鞍前马后的奔波,现在已经做到了部门经理,月薪四十多万,对她的待遇,比对我弟弟待遇不差,而我弟弟是商社的副社长。我根本就不相信她会对我有什么不利之举,我把仓健忍的提醒看作挑拨,看作嫉妒,看作对中国人的歧视。
仓健忍收到我的斥责,显得无辜又无奈,也很尴尬,大岛茂及时扯开了话头,追问什么时候喝我的喜酒,才把我和仓健忍从尴尬的气氛中解救出来,那顿酒总算勉强喝到了底。
第二天上班,郭雅娜照例给我烧好开水,沏好茶,这个女人,算来跟我已经将近十年了,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尽管和我弟弟过往从密,我也曾经担心他们俩玩婚外恋,事后证实,他们关系亲密,但是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男女关系,却也不是模糊了性别界限的哥们,至于他们到底应该归类于什么关系,我懒得研究,反正我弟媳妇来了,这个研究项目应该由她承担。
让我惊讶又放心的是,我弟媳妇和郭雅娜的关系也处得挺好,两个人上班的时候,如果有闲暇,便会头砥头的在一起窃窃私语,样子很亲密,典型的闺蜜。我有时候挺羡慕我弟弟,这家伙在这方面比我有本事,如果我有他那个本事,前妻刘老三会不会也跟至美成为朋友,而不是把至美当成了仇敌,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当成了跟我分手的借口。
郭雅娜把热茶恭恭敬敬地放到了我面前的桌上,学着日本人的样子,鞠躬后转身离去,我叫住了她:“小郭!”
她回过身来,怔怔地看我:“社长有什么吩咐?”
我问她:“你对社里的日本职员有什么看法?”
郭雅娜对我这突兀的问题有些懵,想了想才说:“没什么看法,跟我们也没什么区别。”
我抑制住了把仓健忍对她的议论转告给她的冲动,我是社长,在下属面前拨弄是非不合身份,况且,不管怎么说,仓健忍在我面前说的那些话也许真的是出于对我,还有公司的关切,我一个大男人,在他们之间拨弄是非,显得无聊、卑劣。
我说:“现在,我们公司日籍员工越来越多了,你别多想,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要是仓健忍他们敢欺负你,你直接来找我。”
我这话明显的是给她撑腰,我的偏见存在于心底:日本职员肯定会欺负中国职员,我却忘了,我自己已经加入日籍,日本已经敞开胸怀接纳了我。
郭雅娜愣怔片刻,那仅仅是个瞬间,不注意是发现不了她的反应的,然后坦然一笑:“谢谢社长,没什么啦,我们除了工作也没有什么接触,再说了,也不在同一个部门,没有什么冲突。”
郭雅娜走了,我弟媳妇却来了,她一屁股坐到了我的对面:“哥,你发大财了,还没请我们庆祝呢。”
她一直负责对外公关,在我们公司是兼职,她还在读日语学校,马上就要毕业了。平时并不常到公司来,有事直接去办,没事就学习、干家务。我估计我那栋楼倒了个好价钱的事肯定是我弟弟给她唠叨的。
我说:“一家人分那么清干吗?不发财也能请你们,你们什么时候想吃好的,又舍不得花钱,就来找我。”
弟媳妇咯咯笑了:“行,有个你这句话我就满足了,请不请都无所谓了。”
我相信,她绝对不是没事跑到我这儿瞎聊天的人,中国人到了日本,好像就都改了性子。在国内的时候那份闲散、懒惰,到了日本马上没影了,整天四处奔波忙得脚打后脑勺,就像屁股后面有狼撵着。依我的体会,到了日本,身后确实时时刻刻都有一只狼在撵,这只狼就是生存危机感,就是社会提供的向上提升的公平机会,就是四周日本人忙碌苦干的群体行为造成的无形压力。我弟媳妇到了日本以后,也变了一个人,学习、打工、做家务,整天忙得要死要活,却没了在国内的时候那种小姐架子丫鬟命造成的愤愤不平和怨天尤人。
今天,她在百忙之中,扔下大大小小的事情跑到我这儿,肯定有事。
我问她:“找我有什么事?”
她说:“没事我就不能来了?”
我说:“当然能来,别人不能来,谁敢不让你来。不过,我猜你还是有事,没事你哪能舍得把时间浪费到我这个大伯哥身上。”
她嘻嘻一笑,话题却非常严肃:“福民小牛不能用了,让他回去算了。”
我愣了,福民小牛是杂技团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我亲自从国内办过来的。他是杂技科班,擅长的是高空表演,他表演的软钢丝、高空旋转曾经获得过莫斯科青年杂技大赛金奖、蒙特卡洛国际杂技节银奖。当初把他弄到日本来表演杂技,我还着实费了一番力,这样的演员一般都是团里的招牌,他们的杂技团当然不愿意放他。为了要他,我承诺到了日本就给他办理永久居留,如果他自己愿意,还可以办入籍。同时,我费尽口舌给他们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讲中日文化交流的重大意义、在日本普及中国杂技艺术对中国杂技真正走向国际挣大钱的价值等等这些大道理,都快把我的嘴磨出茧子了。后来还是王参赞出面,通过国内的文化部门做了工作,福民小牛的单位才放了他。
在杂技团,福民小牛不但是台柱子,也是演出节目的编排者、组织者。他的身份是杂技团团长,享受公司课长的待遇,月薪二十五万日元,此外还有演出补贴,平均每个月能拿到四十万日元左右。我很喜欢这个孩子,他的日本名字福民小牛就是我给他办永居的时候起的。现在,我弟媳妇提出让福民小牛回国,不用他了,这让我大为讶异,我很难想象,那个一说话就咧嘴笑,跟演员相处极为融洽的福民小牛怎么会得罪了我这位弟媳妇?
“怎么了?为什么?”我问她。
弟媳妇说:“那个人不可靠,再这么弄下去,杂技团就成他的了。”
她这么一说,我反倒放心了,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弟弟作为副社长,分管杂技团,福民小牛虽然是团长,也得听我弟弟的。再说了,日本是一个法制社会,杂技团登记的社团主管是我们福民株式会社,闹独立,政府机构那一关就过不去。还有,忠于团体、忠于企业的观念深植于日本人的心里,如果福民小牛带着杂技团背叛公司,最终伤害的还是他们自己,会受到社会的谴责。
“你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你老公主管杂技团么?他自己怎么不来找我?”
“你弟弟那个人你又不是不了解,厚道人,大大咧咧的,根本就不了解杂技团的内部情况,人家表面上把他当社长一样看待,他就真的以为自己是社长了,人说啥是啥,当不得事情。”
这一点我倒是认同,我弟弟自小到大,荫庇在我爸爸和我的羽翼之下,缺乏主见,也没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多少有些少爷、玩主的习气。让他分管杂技团,主要还是考虑他长期从事京剧表演,又有武生的功底,稍加用心,具体事情又有福民小牛跑腿,搞好杂技团应该没有问题。他刚到日本那阵儿,还是比较上心、比较肯干的。后来生活稳定了,老婆孩子也来了,就故态复萌,松松垮垮,对工作也不再上心。现在问题出来了,但是,问题到底出在谁身上,还需要进一步的了解。
“哥,你再不把杂技团抓到手里,不把那个福民小牛弄走,杂技团就不姓许,改姓牛了。”弟媳妇临别的时候,谆谆告诫我。
我找来了福民小牛,假装了解杂技团最近的情况,让他谈谈杂技团最近人员情况。小牛告诉我,杂技团的演员,大都是年轻孩子,没什么心眼,除了演出,就是逛街、打游戏机,盼着多挣点钱带回家。
“社长,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给你砸锅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是我给他们讲话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号,在日本这个注重社会公益的社会里,杂技团这样的表演单位,不能光盯在日元上,必要的公益性演出,只要邀请单位出个路费,我们的原则是一概积极参与,有的时候,还分成两个小团分别到两处参演。这样做,既可以宣传我们自己,也能得到日本社会正面观感,说大道理,对于宣扬中华文化,沟通中日两国的文化交流有很好的意义,说小道理,也有利于我们进行商业性演出,增加收入。
“副社长经常去你们团不?”
福民小牛显然对我这个问题没有准备,愣怔片刻才说:“副社长忙,不太常来,我们主动汇报的时候,他让我们放手干,好好干。”
我笑了,这我相信,符合我弟弟的领导风格,大撒手,现在他已经没了刚到日本时候的那股干劲。故态复萌,整天关注于自己的那点事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买菜做饭,闲暇了到公园吼京剧,如果能引来一大群日本群众围观,他就特有成就感。
“不过,”福民小牛想说什么,却又犹豫不决,我鼓励他有话直说,他才说:“副社长的夫人经常到团里来,让我们少参加公益性演出,还让我们把杂技团的收入都交给她。”
“你们交给她没有?”
“那哪能呢,我们杂技团是公司的,收入不交回公司,那不成了贪污了。”想了想他又说:“社长,我建议还像以前那样,收入你直接经手,别让我们经手了。”
过去,杂技团的收入是我们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后来,业务开展顺利,我们的主要注意力放在组织中日两国文化交流团体的组织和接待上,这部分的收入大大高于杂技团。再后来,我倒了一栋楼房,发了财,也就不像刚开始那样重视杂技团的收入,正跃跃欲试的等待楼市降温,整天想着再涉足房地产挣大钱,所以就把过去杂技团我亲自签演出合同、亲自授演出费等等事情交给了我弟弟,合同由他出面代表我们公司签,对方付费自然也经由他交给公司。
他可能也嫌麻烦,索性把这一套都交给了杂技团,具体经手人自然就是团长福民小牛,现在我弟媳妇要求把收入交给她,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她不放心小牛,另一个就是她要吞了这笔收入。以我对她的了解,我宁可相信她的目的是后者。
我叮嘱小牛:“你别想那么多,杂技团的事情你听两个人的,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弟弟,你还是把那些事情交给我弟弟,我事情太多,顾不过来。”
小牛为难地说:“我给副社长交过,他说他懒得管。”
我说:“他懒得管也得管,不然要他那个副社长干吗?你就对他说是我说的。”
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到此为止,我已经处置妥当了,我自己的亲弟弟有什么可不信任的?退一万步说,即使他把杂技团演出的收入装进私囊,我也不会觉得吃亏,肥水毕竟没有流进外人田里。但是,这个话我不能明说,明说了等于鼓励他作弊学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