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荀彧的指导(下)
鸣奇2025-07-28 16:272,217

  “子承,你刚才有四条,我关于地方事,也有四条。

  第一,废除掉五家为伍,只保留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千家有乡,县设乡若干。减少管理层级。

  什设什长,里设里长,乡设乡长。乡长由县里任命,里长由乡长任命,什长由里长任命。

  这一条很重要,县令、乡长、里长只有拥有了对下级的任免权,才能有效地管理地方,否则就会成了地方豪强的傀儡。

  子承,我知道你已经在收回郡、县两级县吏的任免权,但乡长、里长、什长的任免权一定不能收回。”

  “荀公,我也在考虑此事。今后县吏的任命只涉及县丞、县尉、主簿、功曹、五官掾,郡吏的任命只到各曹掾,尽可能地还给地方一些人事权。”

  荀彧点点头。

  “乡长、里长、什长负责一县全部事务,一乡、一里、一什的权力要集中到他们身上。如果怕他们擅权,可设一副手佐之,但一定要给他们权力,让他们去做事。”

  古代分权的结果就是集权。隋唐宰相三省分权,可很快权力便集中到中书门下;明朝地方设置三司,但很快又设置巡抚。蛇无头不走,不集权就没人办事,分权之后再集权是必然的结果。

  “乡长之下,仍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每个职务只设一人,三老专管教化,啬夫专管税收,游徼专管治安,有秩专管徭役,而诉讼裁决权,归于乡长。

  至于亭长,负责驿传和捕盗,直接由县一级管理。

  亭长和游徼区别,游徼管一乡斗殴事,亭长管刑案。

  你不是想要地方组建乡兵吗?

  每什出两乡兵,平日种田,闲时训练,可免徭役,这样一乡可出乡兵两百人,小规模的骚乱,完全可以应付。

  一乡之中,最重要的其实是什。

  这十户人家,税赋、徭役,俱在一起执行。同时重新实行连坐制度,各户之间联合作保,共具保结,

  这十户人家,还能相互赈济,相互组织劳作,共同抵御风险。”

  曹祜点点头,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思索可行性。

  荀彧的办法,说穿了就是把乡当作县进行管理。而加强什一级建设,有些像农村的合作组。

  “荀公,如果不能解决大姓豪强占据其位的情况,那一切改革,并无太大意义。”

  “我说的第二点,就是乡亭里官员的选任和升迁。”

  “子承,你的考举制度,能不能分层?”

  “荀公何意?”

  “考举制度设门槛,水平高的,参加高一级的考举,成为官;而水平低的,参加低一级的考举,成为吏。

  这样就使得县乡有足够的县吏。

  可以设郡一级的考举,考中士子,分配到各县。这样一来,豪强大族子弟哪怕考中,也不可能分配到家乡担任乡长、里长。

  同时建立乡、里的升迁制度,乡长、三老、有秩、啬夫、游徼都能向上升迁,任满九年,哪怕不得升迁,也必须调任。”

  曹祜插嘴道:“我准备再设吏考举,只允许吏员参加。这些人只要任职期限足够,可自愿报名。一旦考中,可前往郡、州,甚至中央为官。”

  另一种形式的遴选。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官吏必须要动起来,才能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

  “第三就是监察。子承你不是想重建监察和考核体系吗?中央监察和地方监察,那就将乡和亭也纳入到监察考核体系中。”

  曹祜点点头。

  “豪强大族对地方权力的侵蚀,是绝不会停止的,也永远无法摆脱,而朝廷要做的的,就是减弱其影响,完善其体制,保障权力的平稳运行,保证地方的稳定。

  之前三点,针对的是基层权力架构,而最后一点,针对的是百姓。

  分户。”

  “分户?”

  “官府的徭役、税收是按照户来征收的,户数越多,税收越高。而老百姓为了规避徭役,皆逃避分户。

  尤其是豪强大族,数十口,上百口一户的,比比皆是。”

  “荀公,分户和清丈土地,清理隐户、迁徙豪强一般,都是得罪人的活啊。”

  “你曹子承难道怕了吗?”

  “我还真怕,清丈土地,清理隐户、迁徙豪强得罪的都是豪强大族,我不害怕,可分户得罪的还有黔首。”

  “既然子承不敢得罪黔首,那就只得罪豪强大族。”

  “祜不太明白。”

  “商君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可实际上,强制一个家庭分家,会极大增强他们会朝廷的憎恨。

  而且不利于教化百姓,毕竟子女分家,会减弱父亲的权威,伤害家庭关系的稳定。

  所以对百姓分家要求,要综合考虑。

  我以为分家的标准为三点。首先,兄弟二人,父死必须分家;其次,与父母别居者,必须分家;第三,家中男丁超过十人者,必须分家。

  按这个标准,大部分人不需要分家,只有那些大户,因为家中人丁众多,不得不分家。

  其实普通百姓,惧怕的从来不是赋税,而是徭役。”

  曹祜想了想道:“既然荀公提到徭役,我其实一直有一个想法,能不能彻底放开以钱代服徭役制度,尤其是远途徭役。官府拿到钱之后,雇人代行。

  如此一来,有钱人不用服徭役,一些流民、贫民可以通过代行徭役的方式,获得钱粮。”

  荀彧听到此言,看了曹祜一眼。

  “放开以钱代役?”

  “对。”

  汉代的徭役制度要求,除了少部分免役的,其他均需服徭役。包括担任正卒两年,其中一年在本县,一年前往首都;还要戍边一年,若逢边防紧急,则须继续留守六个月;每年还须在本县服一个月的无偿劳役,从事地方的土木工程、造桥修路、治理河渠、转输漕谷等劳动。

  虽然允许不愿或不能亲自服役者,每月出钱两千(一说)雇人代役,但能够代役的并不多,多是官富子弟。

  其实在古代,一个王朝引起农民起义的原因,只有两个直接原因,一是天灾,二是徭役,什么贪污腐败,残暴不仁,巧取豪夺,苛捐杂税,反倒是次要的。

  不管你税收的多高,老百姓其实还是能活下去。因为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小吏甚至是地主,皆不会冒着逼反百姓的风险收税,税收的再高,也基本上会给老百姓一条活路。

  假设一个老百姓一年收入五百文,最低生活开销是五十文,那所有的税收最多也就是四百五十文,很少有疯子会超过这个数。

  而老百姓但凡有活路,是不会造反的。

  但沉重的徭役,百姓没有活路。

继续阅读:第499章 人生若是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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