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侧写师的误解及真相
(韩)李珍淑 2023-10-07 17:011,234

仅凭常识就做判断

总有些人把犯罪侧写师当算命先生,不愿听取我们的详细解释,一上来就问:“所以凶手到底是谁?”他们误以为犯罪侧写靠的是直觉或通灵之类的玄学。纵使犯罪侧写的工作十分倚重既往经验,但仅凭直觉是绝对无法为调查工作提供帮助的。在韩国这个奉行证据裁判主义[ 

证据裁判主义:又称证据裁判原则,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做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译者注

]的国家,缺乏客观性证据恐怕连上诉都难。犯罪侧写协助案件侦办,靠的也是证据、逻辑和推理。

也有人存有疑问,犯罪侧写是否基于一般性常识展开?对此我也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内容可被称为“一般性常识”?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普遍认知中属于“常识”的东西在案件处置和执法的犯罪现场中都不那么“一般”,也谈不上“众所周知”。正因为所谓的“一般”和“常识”的界限十分模糊,因此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套用“一般性常识”。

犯罪侧写师天赋异禀

还有一种疑问:要当犯罪侧写师,是不是必须得具备一定的天赋?先说结论,犯罪侧写的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受教育过程中逐渐习得的,是一种“技术”。它要求我们在知识、经验和训练中不断磨砺,提升自己的实力,我们投入的刻苦和努力绝不输其他领域的人。

就算眼前所见相同,人之所想也绝不会相同。要寻找案件另一面难以察觉、不为人知的证据,洞察案情中的另一种可能性或真相,这种眼力绝非天生可得。这种挖掘犯罪行为中隐藏征兆的能力,主要基于基础知识之上的经验和训练。

犯罪侧写发源于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国家也曾有过针对这项工作有效性的争议。犯罪侧写工作刚引入韩国警界时,业界也是众说纷纭。围绕是否有必要引入犯罪侧写师这一职业、侧写师从事哪些工作、侧写师的分析是否可信等问题,业界也曾有过大讨论。

对此我们不妨试想,虽然在犯罪现场并未查获指纹、足迹或摄像头监控录像,数字取证结果也未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但人们并不会怀疑现场勘查或网络侦查的有效性,只会认为真凶为不在现场留证据、实现完美犯罪下了不少功夫,然后转向考虑其他侦查手法。正如我前文所述,犯罪侧写也是一样,它不过是一种可根据案件特点视情况而选用的侦查技法。不能仅凭没拿到嫌疑人的供词或未能取得涉及犯罪动机的明确陈述,就怀疑这项工作的有效性。

近来,许多犯罪动机仅凭常识难以解释,且此类案件愈发频繁,甚至有的罪犯连自己都不理解自身的动机。因此,虽然当今社会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数量呈下降趋势,但需要犯罪侧写师的地方越来越多。

犯罪侧写是科学还是艺术

读到这里,我想有些读者也许会纳闷:犯罪侧写工作究竟应归结为科学还是艺术?首先,犯罪侧写工作的基础是科学的知识,同心理学、社会学、咨询学、统计学等学科也有一定的关联。

如果一定要归结为艺术,那可以说侦查工作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警方之所以能抓捕罪犯,既要依托常年侦办重大刑事案件的个人洞察力,同时要辅以数字取证一类的网络侦查、犯罪侧写一类的人文社科角度的配合协助,也离不开测谎、监控及刑警们的实地走访调查。

继续阅读:犯罪侧写师发光发热的时间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犯罪侧写师手记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