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是因精神疾病引发的犯罪。我想大概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和家中老人聊天时,会发现无论哪个片区都总有一两个精神不大正常的人。现代社会中,存在心理问题的人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许多人都饱受精神压力的折磨,几乎每个人也都经历过心理状态不大稳定的时候。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在网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多,这反倒滋生出人们对沟通的渴望。网络是无法消解精神匮乏的,因为它无法满足人们面对面交流时眼神的交换、情绪的直接感知所带来的安定感。许多精神科医生认为,患有精神病的人不一定都存在暴力倾向和犯罪隐患,他们中有的人反而会表现得更为消沉,总想去没人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在某些问题上我也赞同这一观点,但也仅限于探讨强制住院等问题上。例如,我并不认为所有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都必须强行接受住院治疗,但这个群体又的确是威胁警察人身安全的潜在因素之一。
有报告指出,韩国的成年人口每4人中就有1人在一生中不止一次有过抑郁、不安等心理健康问题。韩国保健福祉部对精神疾病现状的调研结果显示,2016年成年人口中精神疾病的终生患病率达25.4%,患病总人数破千万,一年期的患病率约为11.9%(约合470万人);其中,酒精滥用率为12.2%,焦虑症占比9.3%,情感障碍占比7.5%。要让所有患病人员都接受住院治疗,并在痊愈前对其进行保护,所需的场地和花销都不是小数目,缺乏可行性。而且,将这一群体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也会对其个人的生活质量造成重大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也难以苟同。最理想的解决办法还是共同思考社会个体应如何管理自身疾病,社会又应如何进行引导。
部分精神疾病会让患者出现妄想症状,我们也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案件中幻觉、幻听、幻视等症状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行为。患者(犯人)总觉得有人在监视自己,每天都有人找上门来对着自己耳朵说悄悄话。他们认为自己在被人监视、操纵,但却从不敢宣之于口,哪怕是身边的家人也不予透露。平时他们还能忍得住,对“骚扰”充耳不闻,但案发时却偏执地认为如果不对其言听计从,那死的人就会是自己,所以犯案属无奈之举。我还遇到过一个人,他明明一个人被关在拘留所,却总说牢房里到处都是龙虱[
龙虱:俗名水鳖。成虫体长13—45毫米不等,可入药,在中国有“水中人参”之称。——译者注
],搞得他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晚上也没法躺下睡觉,很受折磨,求警察赶紧把这些虫子都弄出去。
偶尔也有案犯假装自己患有精神病,想被送去治疗监护所,这就需要对其病情进行鉴定。但针对真正饱受精神疾病折磨、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则需要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我们应从社会层面积极研究预防性方案,阻止他们落入犯罪的深渊。如果案犯已被收押,则需要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使其能在狱中的治疗监护所内积极接受治疗;同时应完善相关系统和基础设施,妥善地对其进行管理,使其出狱后还能重新回到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