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万般皆是命
王牧辛2023-03-23 01:302,855

车祸案因为有了新的物证,所以进展速度很快。

刘川烈作为B市公安局副局长,亲自提请批准逮捕书,检方立刻下达逮捕令,整个流程在三天内结束。

逮捕的那一天是周末。

每个周末,童辉都会回到位于B市邻市的家中吃饭。

他在这里生,在这里长,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一个红裙子的可爱女孩陪他欣赏过,只是时光流逝,悄声无息地带走了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女孩。

……

“童辉,为什么你的语文99分,我才75分?”9岁的晓晓问10岁的童辉。

“呃……你看你的造句……”

“造句怎么了?”

“题目让用‘十分’造句,你写:我十分想念赵忠祥。”

“嗯?错了吗?”

“题目让用‘天真’造句,你写:今天真的好热啊!”

“……这也错了?”

“没错没错,”童辉一边接过晓晓的美少女书包,一边哄道,“回家吧,看动物世界去!”

“为什么看动物世界?”晓晓不解。

“因为你想念赵忠祥啊!”

……

那条从泰山路小学直通到家的小巷,灰墙灰瓦爬满了爬山虎,曾经热热闹闹的学校门口,因为计划生育的原因,学生逐渐减少,变得冷冷清清。

水泥路年久失修,斑驳破败,走在上面掀起灰尘,这条路,他曾经牵着她走了六年。

童辉站在文具店门口,看见三三两两的小孩子路过,打打闹闹。

泰山路小学的女生校服不再是丑丑的暗红运动服,而是洋气的白色衬衫和红格短裙,很可爱。当然,没有她可爱,谁都没有她可爱。

如果时光倒流,那个小女孩穿上新校服,晃着两个小辫子,软软萌萌的样子一定很好看。

可惜他再也看不见了。

残阳昏红,斜照在小学操场,他仿佛看得见小时候的她,在操场上跳皮筋,两个小辫子一跳一跳。

“小皮球,圆又圆,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

“童辉哥哥!再等我一会儿嘛!求求你啦!”

应该是斜阳刺眼,他背过身,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转头沿着泰山路小学往南走,走过两个马路,便是泰山路第一中学。

……

“我肚子疼……”14岁的晓晓蜷着身体,可怜巴巴地看15岁的童辉。

“零食吃多了积食吗?”

“你才积食,你才吃多了!你全家都吃多了!”晓晓气得脸红,你丫才是零食吃多了!

“呃……你不会是那个来了吧……”

“是……”

“那你还吃雪糕!”

她贪凉喜甜食,要是平常吃也就吃了,现在生理期,他一个没看住,她就偷偷吃了雪糕,真是气死了!

童辉刚想说她,一看她像个小猫一样蜷成球,可怜巴巴的样子,又舍不得说她。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懵懵懂懂,都说女孩子敏感,晓晓却像缺根弦,他天天陪她一起上下学,她却和同桌一起起哄,说他和班花有情况。

班里男生有好几个说她可爱,明明是夸她,可他心里总是酸酸的。

……

初中部到高中部是直升的。

他的成绩更好一些,可以进火箭班,她的成绩只能进平行班。

她垂头丧气,“童辉,你也上学、我也上学,同时到校、同时回家,为什么你成绩比我好那么多啊!”

“没关系,努力就好。”

“可你去了火箭班,我在平行班,和你分开了嘛……”

“我不去火箭班,在平行班陪你。”

那时候他总叫她“小笨蛋”,其实她很聪明,就是不爱背书,英语不好,偏科严重,后来高考英语疯狂地死记硬背,才是勉强过了一百分。

她与他同一个大学,为此,她常常愧疚,他明明可以去更好的学校,却为了陪她而来了Z大。

全国排名前十的Z大,其实很好。童辉心里知道,她只是看起来又软萌又迷糊,其实她的理科和数学成绩都非常不错,如果她用点心,语文和英语多考一些分,甚至她能比他分数更高。

……

路走完了。

……20年的路,说长真长,说短也真短。

好多记忆,他想不起来也忘不掉,就像刻在心脏上,随着心脏跳动直至死去。

这条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的路他可以再走一遍,可成长的路永远回不了头。

春去夏至,秋草逢霜,世事无常。

念念不忘的,最终没了回响。

这个城市这么小,比隔壁的B市要小得多。甚至沿着内环顺时针走下去,一天就可以走完。

小城里的每一个公园她都陪他去过,每一个秋千他都陪她荡过,每一个滑梯都留下过欢声。

哦,对了,学校对面的街心公园里,左数第三棵树的树干上,刻着两个人的名字缩写。

“TH&SX”

“童辉哥哥,你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名字刻在一起呀!”

“因为我们永远会在一起。”

“永远?永远有多远?”

“永远不是长度,是时间。”

“时间?”

“对的,晓晓,明天我们就小学毕业了,以后我们会在同一所中学、同一所大学……”

晓晓一双大眼睛眨呀眨地看他,等他没说完的话,可童辉好像脸红了,也没再说下去。

晓晓好奇问,“然后呢?”

“……然后,你就是我老婆。”

童辉说话声音好小,晓晓没听清,追着追着问个没完,童辉别别扭扭地不再理她。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世间最美的感情不过是“永远”,可是那然后呢?

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走到那棵树旁,俯下身看曾经刻的字。

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叫永远呢?那时候夏天很长,时光很慢,他们也都没长高。曾经踮脚刻字,如今要弯腰才能平视。

他从里怀拿出钥匙,一下一下用力地、默默地加深刻字。

她不在的这些年里,他每年都会这样将刻字加深,就仿佛刻在树的心里,便可以随着年轮直到永远。

他低头,撑住树,也许,这是最后一次加深刻字了。从今往后,刻字会随着树干慢慢愈合,直到再也看不出痕迹。

童辉迎着太阳、迎着风,向着学校的教学楼主楼浅浅笑起来,笑自己握不住的青春、笑自己改变不了的事实,也笑自己的贪心和无耻。

他想,六年了,该了结了。

他转回身,逆着夕阳慢慢走向人民医院。

父亲的病拖不了几天了。

脑血栓拖了六年,把家里拖得一贫如洗,而今没了钱,也没快了命。

那些年,父亲很喜欢她。

童家和程家离得很近,父亲和程叔叔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年纪相仿,性格合得来,关系很好。

在两个人还没出生时,两家就曾开玩笑,若都是女儿就是姐妹,若都是儿子就结为兄弟。

当然,最好还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这样两家就能成为亲家。

他早一年出生,翌年她出生。

父亲见到隔壁老程怀里抱着粉嫩嫩、吐着小泡泡的晓晓,喜欢得不得了。想捏捏她的小脸蛋,又怕碰疼她、逗哭她。

小女孩真让人心疼。小嘴巴一扁,还没哭出声,老程和老童就抢着去哄。

他在旁边看着父亲讨好别人家女儿,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从医院取了药回到家,迎接他的,是因为照顾病人而枯瘦干黄的母亲。

“辉啊,回来了?”

“回来了。”

因为偏瘫,病入膏肓的父亲早已经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只能呆滞地靠在床上等着别人照顾。

他烧开水晾凉,将药压进父亲的口腔,灌入水,费了一番力气才勉强把药顺进去。

他端起水杯刚转回身,父亲咿咿呀呀地出了几声,然后一歪脖子,将方才吃的药吐了一地。

浓重的胃酸味夹杂食物的腐臭味,在逼仄的房间里蔓延。他没有不耐烦,蹲下身将秽物收拾干净,然后重新倒了一杯水。

冯梦龙的《警世通言》里有一句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其实不是命,是选择,他选了一条错误的路,然后在这条不归路上一错再错。

远处歌声响起,悠悠浅浅,挑人心扉。

……回想,昨日成长,

晨光下的她含苞待放,

明眸浅笑,朝思暮想。

说来日方长,说地老天荒,

无望,誓言成过往,

终害你遍体鳞伤……

门口有人敲门,他平静地关上父亲卧室的门,将全部的钱放在餐桌上,然后把身份证握在手心。

他打开门。

一个便衣举着一张警官证,警官证的后面压着逮捕令。

“童先生……”

“走吧。”

童辉并上手腕,平淡地举向对方,等待冰冷的铐将他禁锢。

……

对不起,晓晓。

继续阅读:第125章 披着兔子外衣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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