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在高烧之中昏睡,陆邵阳将她身上的水滴轻轻地擦干,而后用一条大毛巾完整裹住,横抱着回了卧室。然后坐在她身侧,用风筒一点点吹干她的发。
她安安静静睡着的模样非常乖巧,邵阳想起母婴商店的店员说,那只迷你版的小熊有安抚的作用,于是下楼从车库里取来小熊,将那只小熊放到她怀中。
抱着熊的晓晓特别可爱,陆邵阳甚至觉得,这熊不是安抚了晓晓,而是安抚了他自己。
因为发烧,她软软的唇略微开裂,渗出丝丝血迹,她皮肤很白,更映衬得两颊异常潮红,看得陆邵阳窝心地难受。
御景苑的院门传来铃音,邵阳起身来到窗边,沿着南阳台看下去,是郑院长。
他下楼按开外院大门,郑院长快步进来。
“发烧了?”
“是。”
“怎么搞的?”郑院长一边走一边询问。
“……她冲了凉水。”
“啊?”郑院长停下脚步,回头看陆邵阳,一转念便明白了晓晓的目的,叹道,“都是胡闹。”
“不怪她,是我胡闹。”
郑院长走进卧室,稍微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心中暗叫不好,赶紧拿出体温计递给陆邵阳,“放到她腋下。”
而后拿出退热贴,贴到她的额头。
五分钟过后,陆邵阳取下温度计,示数赫然显示38.7°C。
“多少度?”
“38.7°C。”
郑院长的脸色变得严肃,“孕早期高烧。”
陆邵阳并不清楚孕早期高烧对胎儿有什么恶劣的影响,但看着郑院长严肃的神态,心里咯噔一下,连声音也变得异常紧张,“孕早期高烧会怎样?”
郑院长摇摇头,意思情况不好,解释道,“怀孕最怕孕早期发烧。因为这段时间是胎儿神经管的发育期,要是孕妇的体温高过39度,而且还一直持续超过24小时,就会增加胎儿神经管缺损的机率,使胎儿先天畸形,后果么……比如无脑儿。”
郑院长用专业的术语解释完这一切,眼看着陆邵阳的目光越来越冷。他心中暗叹道,感情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邵阳这么一个聪明到骨子里的人,偏偏拿这么一个看着没有任何杀伤力的程施晓一点办法都没有。
晓晓怀过孕,做过妈妈,她当然知道高烧会怎样,这个时间段用冲凉水的方式让自己发烧,无非就是逼他同意自己流产。
“能不能吃药?”
“不能。胎儿发育的最初期,任何一种药物都容易导致胎儿畸形,退烧只能靠物理降温。”
“走吧,我带她去医院。”
郑院长按住他的手,“今天太晚了,她体力不好,先别折腾她,就让她在家里休息。你每隔一个小时用酒精擦拭她前胸和后背,额头的退热贴及时更换,如果这样还是不能降温,就用冰袋放到她腋下强制降温。”
“我知道了。”
郑院长站起身,略微考虑一下措辞,继续说道,“你注意对她的体温进行实时记录。超过39°C持续24小时以上就要考虑流产,如果超过40°C……那就只能流掉。”
陆邵阳听闻“流产”二字神情一僵,声音变得沙哑,“我知道了。”
“看看明天能不能退烧,不退烧的话,你给我打电话,我来接她去医院,退了烧就继续在家养。”郑院长收拾好药箱,回头慎重地嘱咐,“邵阳,她不能再生病了,更不能摔到腹部,孕早期一点点小碰撞都会要了孩子的命。”
“好。”
“……当然,也会对晓晓的身体产生很大影响。”
陆邵阳看着昏睡中的她,想到浴缸里缩在他怀中时,她那么纤瘦的腰身和胳膊,他心中拧着劲的疼。
“邵阳,”郑院长循着他的视线看了看晓晓,又看了看他压抑的表情,拍拍他的肩膀,“我先走了。”
邵阳点点头,“……我让人送你。”
晓晓昏睡了一整晚,第二天醒来时浑身酸胀疼痛,身体就像被压路机碾压过一样,全身上下没有一块肌肉能用得上力气。
她用力睁开眼,映入视线的是那个好看的男人坐在椅子上、趴在床沿边睡着了。
晨光洒在他的侧脸,映出棱角分明的侧影。高挺的鼻梁下,菱形的薄唇紧紧地抿着,剑眉紧锁,在眉心刻一道竖纹。
他应该是照顾她,所以一晚上没睡。
就像有另外一层灵魂在冥冥之中驱使,晓晓瞬间红了眼眶,一只手不受控制地颤抖着抚向他的眉心。
在触碰到他的那一刻他突然惊醒,条件反射一般地牢牢握住她纤细的手腕,她怀中奶白色的小熊被碰掉到地上,陆邵阳怔了一下,慌忙松开她的手腕,低头去捡小熊。
陆邵阳抱着熊有点尴尬,解释道,“……母婴商店的店员和我说,抱着它有安全感,我就买了一个给你。”
你这笨蛋,你理解错了,这小熊分明是婴儿的安抚熊,店员应该说的是小宝宝抱着它会有安全感,它哪里是给孕妇抱的。
他轻轻咳了一声缓解尴尬的气氛,然后伸出手抚上她的额头试探温度,在感受到不像昨夜那般滚烫之后,他舒了口气,“退烧了。”
晓晓嗯了一声,心里说不出开心还是难受。理智告诉她,她不应该要这个孩子,可是昨夜的噩梦中有人要抢走这个孩子,她却潜意识地死死不放手。
“饿吗?”
“……有点。”原以为发烧以后嗓子会沙哑,说话时喉咙却没有预想中的难受,她余光扫到床头柜,上面放着恒温水壶,还有个医用的滴管。
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柔声说,“十分钟之后有人送来粥,还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想吃山楂罐头。”
陆邵阳笑了,“正巧昨天我去超市买了点山楂,我给你做。”
他没再提她故意发烧的伎俩,她亦没提他掉包避孕药的算计。他下楼从冰箱里取来山楂,又从网上找来教程打印,坐在她身边,按照步骤上的说明给山楂去核。
秋日风大,窗外刮起萧瑟的大风,树叶随着风相互拍打,潇潇的声音屋内都能听到,他不放心地再次确认窗户都已经关严实,回身轻声对晓晓说道,“快冬天了,到时候给你买糖葫芦。”
糖葫芦。那年大年初一,他陪她逛庙会时,买过一支。
他陪伴她的时间太少了,就算是那两年,他也只有闲时才待在她身边,多数时间他连电话都很少给她打。
陆邵阳自小一个人在南山长大,性格先天冷淡,后天又没人陪伴,所以他对感情的需要向来不多。所以那时候,哪怕他想她,大多也都是笑笑自己,然后继续投身工作。
有的人天生冷血,以事业为重;有的人天生温柔,便以家庭为重;陆邵阳因为没享受过被爱的美好,所以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冷血,认为自己是事业为重的人。
刚认识她的时候,他是喜欢她的,但是这种喜欢,按道理来说,最多不过是荷尔蒙作祟。一个在充满阴谋的商战中成长的总裁,遇见一个刚刚毕业的天真女学生,而后发生了一些什么,他想这也算理所应当。
如果那时候她世故一些,轻而易举从了他,做总裁身边的一只没有什么用的金丝雀,陆邵阳想,他自己也不会陷得那么深。
男人的劣根性就是这样,我有权有钱有地位,你凭什么喜欢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傻小子,又凭什么不爱我。况且那个傻小子也没多爱你,20万我就把他打发出国了。
他没想过,对于晓晓来说,你有权有钱有地位,我凭什么非得爱你,我所追求的又不是这个。
但是她到底追求什么呢?
因为那时候的他爱得没那么深,所以也没有仔细思考过。也正因爱的不深,所以他用了最简单粗暴、最直截了当的计谋给她挖坑,逼她待在自己身边。那时候他甚至懒得掩藏自己的伎俩。
是什么改变了他,他说不清楚。
又是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深深陷进去呢,他同样说不清楚。
她总是装的很顺从、很听话,却在某些时候露出她绝不顺从的狐狸尾巴。
他送她的钻石玫瑰没有刺,她问他“钢化玻璃碎了,玫瑰难道就不活了吗”,那时候他就应该知道,她从骨子里就没顺从过他。
后来他设计圈套等她自投罗网,她就在御景苑里种了一小片玫瑰,她走之前,将玫瑰上的刺,用小刀一个一个割下来。她走了,那一片玫瑰一朵朵凋零,没有一朵活下来。
她就这样温暖纯净,又决绝坚定。
他爱她的不顺从,爱她绵里藏针的聪明,却偏偏非要逼她顺服,非要拿她当笨蛋。
他以为他禁锢住了她,却在禁锢她的过程中,禁锢住了自己。
晓晓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再看坐在她身边的他低头挖山楂的核。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筋络清晰,是最适合学乐器的手型。这双手曾签署很多上亿标的资产的合同,现在他在用这双手认真地挖山楂的内核,仿佛这才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
她声音像是从回忆里飘出来,“糖葫芦最后一颗会硌牙。”
他继续认真地挖核,也像是回到那段记忆,轻笑了一声,“硌牙的给我吃。”
她不声响,高烧过后太过虚弱,她只能歪在枕头上默默地看着他。
电话响了,他扫过去一眼,放下盛着山楂的碗,“粥到了,我下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