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是继匈奴之后在蒙古高原崛起的游牧民族,秦汉以来,鲜卑民族是影响中华文明进程最为持久的北方游牧民族。
鲜卑人打败匈奴一统草原之后,其他的种族归降的归降,不降的就屠杀,整个草原再无任何人能对鲜卑人构成威胁,这已完全是他们的天下了。
中部鲜卑的哈里斯部落,大概横行惯了,从没有想到过其他外族更没想到大汉人竟敢孤军深入、直往草原深处而来。他们的岗哨仅仅放在一里开外,这般松懈的防守,对于张烨来说,简直就是形同虚设。
眼见着暮色越来越沉,张烨的突击队后续的人马也跟了上来,突击队给自己的战马穿戴特制的口罩,同时给马蹄上裹上软布,五千将士放慢了速度,悄无声息的前行。
骑兵一般不会在马蹄上裹上软布,因为这样会使战马失去对地面的触感,导致战斗时速度的减慢,会大大减少冲击力。有一种例外就是骑兵奇袭,一般都是小股骑兵针对敌军中军进行攻击,为达到奇袭的效果,骑兵必须是悄无声息进行,这时的速度不是很重要,关键是神不知鬼不觉。
看到突击队已悄然靠近哈里斯部落,张烨将手中的战刀高扬出鞘,愤怒的吼声响彻草原:“兄弟们,让鲜卑人永远铭记住这伤痛·······随我杀啊——”
“杀啊——”伴随着他的一声长喝,五千将士像是出了栅门的猛虎一般,纵马狂奔,咆哮着向哈里斯冲去。
明晃晃的战刀,在落曰中闪耀着冰冷的光芒。
能将战火燃烧在突厥人的草原,这是大汉将士近两百年来的梦想,也是他们一雪前耻的时候。
所有人眼中都闪烁着狂热的火焰,涨红了脸庞,兴奋的神情溢于言表,马蹄掀起的尘土,覆盖了半边天际。
疾驰而来的马蹄声也惊醒了放牧归来的鲜卑人,他们站在帐篷边上,手搭在双眼上向这边眺望,那一支狂飙的马队身着破乱的袍子,神情无比的凶悍。
哈里斯的鲜卑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忽然发出一阵兴奋的欢叫,争先恐后的向马队涌来,兴奋的呼喊声、欢叫声刹那传遍了草原。
很显然,近两百年来从未遭受过洗劫的鲜卑人,把这支深入草原的大汉流寇,当作了凯旋的部落勇士。在他们的印象中,孱弱的大汉人绝不可能踏入草原半步,而这种彪悍的杀气,也绝对不会属于畏畏缩缩的大汉人。
眼瞅着双方仅余数百米,还是那鲜卑人的斥候率先发现了异常。
这支凶悍的马队来势凶猛,手中雪亮的战刀仿佛划过天际的冷光,泛着凛凛杀气。那马上的骑士黄肤黑发,冷酷的眼神,如同腊月的寒冰般冰冷无情。
“不好,是大汉人——啊——”哈里斯部落的斥候心惊胆战之下,一声告警还未发出,马超一马当先纵马横跨过来,凌厉的长枪锋尖仿如雪白的长练一闪而过,血迹四溅中,鲜卑人的身子自中间断为两截,扑通一声自马上摔落下来。深陷的双眸惊颤着往外突出,眼中的凄光清晰可见,显然,他至死也没想到,竟会在家园门口,葬身在大汉的长枪之下。
马超满面凶光,朝着鲜卑人的尸首狠狠吐了口吐沫,手中长枪一挥,刃上血迹洒出老远。他威风凛凛大喝一声:“不错,老子就是你大汉西凉来的马孟起。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五千将士齐齐大吼着,迅捷的身形如闪过的流星,直往哈里斯那连天的帐篷冲去。
欢呼跳跃的鲜卑人,正兴奋的奔涌着,向回归的部落勇士们冲来。待到马超的枪影闪起,斩杀那斥候,血迹洒满草地,他们忍不住的愣了愣,旋即便看清了部落勇士们的面容。黄皮肤黑眼睛,与鲜卑人是两般完全不同面貌。
“啊——是大汉人!”也不知谁率先喊出了一句,无数的鲜卑人急急刹住脚步,望着马超那滴血的尖枪,他们似乎吓的呆傻了,眼中刹时充满从未有过的恐惧。
没有人想得到,这些凶悍的大汉人竟会杀入草原,就像鲜卑人经常做的那样,将战火燃烧在鲜卑人自以为固若金汤的草原后方。
强烈的反差,让所有的鲜卑人都惊呆了,竟连逃走也忘记了。
“杀啊——”张辽双眼通红,凶猛如草原上的野狼,与鞠义并辔打马,冲在队伍的最前。他刷的一声手起刀落,血柱冲天而起,一个满是虬髯的鲜卑人首级高高飞起,哗啦掉落在草地上。
这鲜卑人双眼睁得大大,至死都不信,大汉人真的杀来了。
漫天的血光中,鲜卑人这才醒悟过来。“快跑啊——”惊恐之下,无数的鲜卑人面带恐惧,撒开脚丫子就往回飞奔,远远望去,就像是锅里沸腾的饺子。
盲目而又无助的鲜卑人,瞬间就成了大汉骑兵活生生的箭靶子。
遥想近百年来惨死在鲜卑人铁蹄下的骨肉同胞,垂垂的老者、羸弱的妇女、无助的孩子,一个一个倒在血泊之中,那绝望而又无助的眼神,在每个人的眼前浮现。
五千大汉将士瞬间血红了双眼,凶恶的狼性在他们体内迸发,他们神情冰冷,愤怒地拉动“马钧连弓”,看着那旋转的箭头激射而去,穿透鲜卑壮汉的胸膛,聆听他们胸骨破碎的声音,鲜血淋漓中,似乎所有的悲恸都尽情释放。
“嗒······嗒········”顷刻间醒转过来的鲜卑人,终于开始了痛苦挣扎。
残留在帐篷中的数千鲜卑壮汉如梦初醒般跨上马背,狼嚎着向大汉骑兵冲来。
只是他们匆忙之中,全无准备,连弓箭都来不及带上,提着大刀便冲了出来,却如何是早有准备的大汉骑士的对手。
张烨冷眼望着冲过来的装备不整的五六千余名鲜卑骑士,待到他们距离足够近了,张烨嘴角带着残酷的冷笑,大手一挥:“马钧连弓,齐射·········”
战马上的骑士们,手中的“马钧连弓”劲弩齐齐怒射,密密麻麻的箭矢,仿佛无边的蜂针,将眼前的这片草原瞬间封杀成一片惨烈的地狱。无数的鲜卑人哀嚎着从马上摔落,瞬间又被后面的同伴踩成肉饼。
三轮箭雨过后,数千鲜卑人仅仅残余一千不到,大多数已做了箭下亡魂,少数负伤的,也是浑身插满了箭矢,奄奄一息。
同伴的鲜血染红了鲜卑的双眼,鲜卑人的凶残在这一刻尽显无疑,他们嗷嗷大叫着,重新组织起攻势,不屈不挠的踏过同伴的尸体,甚至踩踏着仍在痛叫的同伴的胸膛,如疾风般再次冲了过来。
鲜卑人和大汉人,真的有很大的差别。
张烨看的摇头叹息,踩踏死伤的同伴,这样手足相残的事情,任何一个有血姓的大汉军人都做不出来。
不仅如此,对于大汉将士来说,保存战友的遗骸,就和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的重要。
可是鲜卑人的信念全然相反,他们只尊重强者,为了取胜,任何人的性命都是可以牺牲的,哪怕是生死相依的战友。
人性和狼心,就在这一刻,生动的体现了出来。
望着那奔涌而来,残余的几百名鲜卑人,马超将手中染红了的长枪朝前一指,鲜卑人的鲜血顺着枪尖滴滴而下。他哈哈大笑道:“来的好!弟兄们,叫鲜卑人也尝尝那痛苦的滋味吧,跟我杀啊~~~~”
马超与赵云二人冲在最前,五千精锐骑兵紧随其后,怒声高喝:“杀啊,让鲜卑人尝尝痛苦的滋味·········”
震天的马蹄声,让浩瀚的草原在这一刻也显得无比的喧嚣,降临的暮色中,黑压压的两彪人马在草原战成一团,不时响起的凄厉惨叫声,划破草原苍穹,直往远处飘去,殷红的血迹,染遍了绿草红花。
以五千对数百,这完全就是一场不对等的屠杀。
鲜卑人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他们最擅长的手段,竟会被大汉人原封不动的还给他们。即便这剩余的五百壮丁是草原最骁勇善战的勇士,也敌不过如狼似虎的大汉精锐。
在草原上剿杀鲜卑人,这种千载难逢的良机,让所有人心中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五千将士把所有的苦难和仇恨,都化成凌厉的刀剑,送给了眼前被团团围住剿杀的突厥人。在此刻,这五百胡人就是大华将士的活靶子,他们的每一刀下去,都能响起一阵哀号。
一路上虽略有抵抗,却都是部落里残余的老弱病残,战力相隔甚远,哪里是马超以及手下兄弟的对手。这些老弱病残已是哈里斯最后的抵抗力量,除了大部分年老体弱之外,剩下的一些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伤残鲜卑人,几无战力可言。虽明知实力相差悬殊,他们却仍然悍不畏死的阻挡着大汉骑兵前进的步伐,血光汹涌中,蔚为壮观。
一路拼杀,终于靠近了哈里斯那无数的、一眼望不到边的毡房。这些都是草原部落用来居住的帐篷,与普通的行军毡房不同,不仅更为结实,而且面积更大,一家人居住在里面也绰绰有余。
毡房就是鲜卑人的家了,跨在大马上的马超眼中闪过凛冽寒光,他右手一刀砍翻侧边偷袭而来的鲜卑人,左手中高举着一支熊熊燃烧的火把,噼啪的轻响声,淹没在鲜卑人此起彼伏的哭喊声里。
曾几何时,马超眼睁睁看着鲜卑人、羌胡人在西凉胡作非为、烧光杀戮,强抢民女,将边疆的大汉老百姓洗劫一空。现在他终于有机会让鲜卑人尝尝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马超长声大笑,朝那漫天的帐篷扫过几眼,他眸中血光绽放,“啪”的一声,便将火把丢在了最近的帐篷上。
火把上带着的灯油泼洒在毡房上,“轰”的一声轻响,火势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巨大而宽敞的帐篷缓缓燃烧起来,似是星星之火,燃烧在茫茫草原上。不到一会儿,这毡房便被大片的火焰所吞没,熊熊火苗随着风势飘摆乱窜,又燃着了相邻的帐篷。无数的毡房,就像紧邻的火柴棒一般,一个接着一个的被点燃。
那星星之火越烧越大,越燃越亮,当哈里斯的数千顶帐篷在苍穹下熊熊燃烧之时,便如一颗颗绽放的烟花烧灼着夜空,那火热的光芒,好像绽放在草原上的血花,映红了茫茫天际。
当无边的帐篷一个个燃烧,冲天的火焰照亮了脸庞之时,突击队五千将士骑在马上,高举战刀,来回飞奔着奋力的欢呼,雄壮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