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沙漏3 蒋蓝
饶雪漫2024-06-14 11:2656,032

沙漏记得,我们遗忘的时光。

The sandglass remembers the time we lost.

我的宝贝,我多么想还来得及去爱你。

在这个世界上,我听过的最动人的话是:我要养你一辈子。

唯一可惜的是,当我懂得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老去。

“灯笼易灭,恩宠难寻。”我从别人的博客上抄下这八个字,放在我的博客上。忽然之间,天昏地暗。

我的宝贝,我多么想还来得及去爱你。 

——摘自蒋蓝的博客《私奔的公主》

1

我的家,是北京西四环那些如灰尘颗粒般分布的众多小破屋中的一个,十八平方米大小。推开那扇门,走进去,左拐,就是一个二十四小时都充满着漏水声的破卫生间。但是,只要用拖把使劲敲一下水箱,就会一切安好。只是我和我的同屋都不太喜欢敲它。敲水箱太费力,更何况我总是太累,回到家里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往床上一躺,啥也不想。

但是我今天不爽。

而且是,很不爽。

我捡起地上不知干了多少天的拖把狠狠地敲了一下水箱,它停顿了一会儿,又继续叫起来。我从鞋柜里拿出一只断了跟的凉鞋,对着它啪啪地不停敲。我靠,它终于停了——在我把整个凉鞋鞋帮都敲散架了之后。我又捡起地上的干抹布,飞快地在墙上那面摇摇晃晃的镜子上擦了擦,镜子露出一小块明亮的地方,我从里面正好看到自己的左脸颊。

多好看的脸蛋,多粉嫩的皮肤。这样的脸蛋和皮肤要是还当不了明星,不是老天爷有眼无珠是什么?

好像着了什么魔,我伸出一只手,迅速刮了自己一下。就像一个小鞭炮在我耳边炸开了,我立刻耳鸣了。这种感觉真他妈好极了。我伸出两个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地扇起来,每扇一下就铿锵有力地骂自己一声:“傻逼!”

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扇了多久,骂了多久。耳光的响声依然像鞭炮,而且是一个过年才会放的长鞭,直到两眼冒金星,耳鸣声响亮得仿佛汽笛声才收了手。

我仍旧站在刚才的地方,我的左脸颊在镜子里,就像注了水的猪肉一样,散发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好像一捅就会破,流出一大滩油。我尝试笑了一声,嘴角火辣辣,但我极爱这种滋味,像刚喝完一大锅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底料,爽得要死。所以我咧着嘴大笑起来,生活太他妈的好笑了,让我他妈的笑死了算了。我一边这么英勇地想着,一边从卫生间里三步向前两步退后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属于我的那张小床,摸出我包里的最后一罐啤酒,想安慰一下因为骂自己而骂得就要发炎的喉咙。

我珍惜地把拉环拉开,一口气灌进了半罐。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端着那罐青岛啤酒,光着脚跳下床,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的人是阿布,他把我手里的啤酒一夺,盯着我的脸问:“被谁揍成橡皮泥了?”

他把头发剪短了,整个脑壳每隔十公分就有一块被剃得光光亮,像一条条跑道。我指着他的怪样,说不出话,只是又忍不住大笑,一笑脸上就像撒了一把花椒,泪水都掉了下来。

“谁把你脑子打坏了?”他还在问。

我看他脑子才是坏的,他也不想想,除了老娘自己,谁敢动我?我懒得跟他啰唆,手直接摸到他头上去,想感受一下质感如何。他打我的手。我趁机把酒抢回来,一干而尽,然后哑着嗓子问他:“钱带来没有?”

“你还是回去吧。”他劝我说,“你窝在这鬼地方,真以为有什么出路?”

“不借拉倒,少教训我。”我用空酒罐去砸他,他躲开了,砸中他身后的门。门上方立刻哗啦啦掉下来一大片早已经浮起的墙皮。我盘腿坐到床上,冷冷地对他说:“没带钱来你就走吧。”

说完,我就直挺挺地倒在床上。我从枕头底下摸出我的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没抽几口,觉得没味道,又面朝墙,将那支烟狠狠地在墙上按出了一个黑点。

阿布却没走,他在床边坐了下来。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看着他。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我脸上划了一下,轻声说:“不要太倔强,会吃苦头的。”

我抓住了他那根在我脸上滑动的手指,忽然很希望他会吻我。我们认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但这个念头只是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像那个被我按在墙上的烟头,刹那火光,最后只变作一个现实的黑点。

有些人之间永远都不会发生爱情,我和他就是这样的。

“阿布。”我却忽然有心情逆天而行,把头仰起来,闭上眼睛对他说,“你娶我吧?”

“扯你妈的淡!”他伸出手,在我的枕头底下粗鲁地乱摸一气,好不容易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咯咯地笑了,问他:“吓到了?”

他还是不说话。

“你还真打算为姓莫的那妞守一辈子空房?”

我知道我的话触犯了他。他像个被点着尾巴的牛一样从床边“腾”地站起来,用那种喷火的眼神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钱扔到我面前,拉开门,出去了。

完成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只花了一秒钟。

这个孬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只要提到那个姓莫的,他就没法平静。

得,滚吧! 

我捏着他留下的那两张纸币,坐在床边,开始折纸。我把其中一张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另一张折成一只丹顶鹤。喝了酒又得了钱的我,无论如何心情还是好的。我捏着两件艺术品,开心地浮想联翩:是先付房租,还是先大吃一顿,或是去买件起码能穿得出门的衣服?说来好笑,这两百块钱在现在的我看来无疑是笔巨款,如果被姓莫和姓米的那些丫头们知道,我真担心她们的大牙还能不能保得住。

我忍不住尖着嗓子摇着头鬼叫般唱歌:“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我正唱着,门开了,我还以为是阿布折了回来,却没想到现身的是好几日不见的我的同屋孟梦小姐。她头上戴着一顶傻兮兮的格子布帽,身后拖着一个大蛇皮袋,穿得跟拾荒的没区别。她看了我一眼,把蛇皮袋往桌子下面一推说道:“房东叫下周末搬家。”

这个房子本来是孟梦一个人租的,我来了,她救了我,我也救了她。因为那时候她的钱已经不够付房租了,而我刚来北京那一阵,住的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还不如意,遇上的不是变态老男人就是搞摇滚的情侣,要么就是骗子、瘪三,好不容易在搜房广告上看到角落里的她。我摸到她家一看,就爱上了这里。又小又干净又便宜,正合我意。至于孟梦为什么同意和我合租我却没问过她,听说在我之前她拒绝了三个女学生,偏偏看中了我。这让人缘一直不怎么样的我有些小成就感。就这样,两个本该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人,居然在一起住了半年多!

其实,我挺同情孟梦的。她喜欢画画,考中央美院三年都没考上,今年在准备第四年。她说话很少,跟活死人没区别。我和孟梦虽然人生观不同,同屋异梦,但我们都懂得尊重彼此,学得会视对方为空气,有什么不好呢?但现在,她忽然说要我搬家,虽说我欠了她一个月房租,但也不至于这般绝情吧。

我懒得理她,把钱揣进兜里,摸了摸自己肿得怪有性格的脸,再摸了摸一整天没吃饭的肚子,准备还是先出去吃点东西。我没有化妆,丑成这样还化什么妆,再说偌大的北京也没人认得我。我摇着两天没洗的花裙子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时,孟梦又进了卫生间。透过房里那面窄窄的镜子,我看到她正在把整袋去污粉倒进浴缸里,像在浴缸里做炒河粉。

“我再说一次,房东说,房子要收回,下周五前我们要搬家。”我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孟梦像一个女鬼一样在我的身后发出幽幽的声音。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扬着声音问:“你要我搬走?”

“不是我,是房东。”她像说绕口令一样地对我说,“我不是房东。”

“屁!”我狠狠地把搓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搓一边骂,“你脑子不清楚是吧?要老娘搬老娘就搬?把老娘当难民了?!”其实我知道不是孟梦,我只是想拿她出出气。真不知道今天我究竟犯了哪路神仙,不停地倒霉,接二连三。我继续骂骂咧咧,顺手把刚才用剩下的化妆棉扔进了旁边的浴缸里。

“你是不是有病?”孟梦把还戴着手套的手伸进浴缸捡起那些沾着泡沫的化妆棉。她把它们狠狠捏在手里像跟我示威一样。我本来预备向她道歉,可“对不起”的“对”字还没出口,她就直接把那些脏兮兮的化妆棉扔到了我刚刚洗干净的脸上。

我靠!我伸出自己的手,狠狠甩了她一巴掌,大骂了她一句:“你想死!”

“我忍你很久了。”孟梦说。

“算你命不好,你他妈继续给我忍着!”我一边骂一边快步走出了卫生间,一直走出去,用力关上了小屋的大门。我一直走到街口才松了一口气。与其说走,不如说跑,我离开时,孟梦正转身去提她身后那满满一桶污水。我怕她追出来把那桶水都洒在我身上,我可不想跟她在大街上打架。况且,我身上穿的正是我最后一件能穿出门的衣服。

这是我第二次打孟梦。第一次,是我到这里来的第二天。我们因为一盘凉拌番茄吵架,把我们俩所有的碗都摔了。就因为我搡了她一把,我们在小床上互相撕扯打架,打到都累了才罢手。她的手被我抓破了。我的胳膊被她咬出了血印。最后我们一起哭了。她哭的时间比我长一些,由此可见,她性格也比我倔一些。

孟梦这个小妞跟我在老家遇到的女人都很不一样,或者说,在北京漂着的这帮女人们,每个人都很强悍,风吹雨打都不怕,不是轻易能被撂倒的,跟我老家那帮读书白痴似的小妮子根本不一样。

我也渐渐地被锻炼成这样一个悍妇。要是再拼哭,她未必是我的对手。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一拐弯,忽然发现阿布竟然没走,叼着烟低着头站在灯箱旁边,好像早就猜到我会出门一般。

我干脆没理他,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他一把拉住我说:“我有个朋友开了个酒吧,你要是愿意,就去试试?”

“去干吗?”我问他。

“你高中都没毕业,还能干吗?”他反问我。

“好吧。”我说,“给多少钱?”

“看你干得如何。”阿布打量着我说,“不过就你这骚样,万儿八千的应该没问题。”

“好吧。”我说,“等我脸好了就去上班。”

“喂,你的脸到底怎么回事?”

“被人扁了。”

“谁扁的?”

“傻逼。”

他想了半天后答我说:“那傻逼还挺牛逼的。”

2

虽然我不是一个大脑很复杂的人,但有时候我也会思考一下生命的真谛。

在我十五岁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前途就像一片荒地,寸草不生。我们班有很多巨有理想的人,特别是很多外表一片洁白内心花花肠子的女生,和她们一比,我简直就像是少年儿童般清纯可爱。可是我美丽的外表欺骗了大家,很多人都说:“蒋蓝这丫头有心计!”

天地良心,我要是有心计,我妈还会那么担心我吗?我妈对我的担心真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除了炒股,另外一大爱好就是算命。从我十四岁起,她就不断念叨,说我十五岁会遇到贵人。

“见他妈的鬼的贵人!”我爸这样骂她。我们家人都爱说脏话,我爸和我妈都是小职员,小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差,这跟我大伯家截然不同。我大伯家产业做得很大,我们家还住六十平米的筒子楼时,他家已经盖别墅了。

第一次去他家做客时,我的脚被我妈用鞋跟狠狠地踩了一下。她对我低声喊:“进门是要脱鞋的!”

我的堂姐蒋皎穿着一双水晶拖鞋站在门口,她微笑着,伸手把我拖进屋子。

她说:“没事,进来吧。”

我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发现那上面有一种让我羡慕的容光。

那时我还没想到,传说中的贵人就是她。

后来,她去了北京读大学;再后来,她不读书了,据说是要去当歌星;再再后来,她一夜成名,改了名字,变成了香港人。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至今,我都记得那天在她家,她把她的第一张专辑《十八岁的那颗流星》递到我手里时的情景。她只穿了一条简单的白裙子,将那张小小的CD递到我手上之后,就背对着我,在她家那架三角钢琴前弹了一首曲子。那首曲子动听无比,我的小腿居然为这美丽的音符莫名打战。那个夜晚回家后,我躲在我的小房间里反反复复地听她唱歌,经过录音棚处理的歌声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或者说,被包装过的我昔日的堂姐蒋皎今日的大歌星蒋雅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好像我们曾经一起玩耍并且抢一瓶可口可乐喝的那些日子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她的歌确实好听极了,我着魔般地学着哼唱那些歌里的旋律,一边哼一边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跳来跳去。

我站在镜子前,学着她拖我进屋时的表情,伸开手,一颔首。

简直完美至极。

其实我长得真的美丽。很多人都夸我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都行,我有什么不行的呢?因为她的成功,一种莫名的憧憬从此在我心底扎根,蓬勃生长起来。

当一次家宴后,大妈当着我妈的面信誓旦旦地说也要帮助我进入娱乐圈的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无心上学了。妈妈也喜不自胜,她更加肯定“贵人之说”是真实的;而我,则开始觉得我和班里那些人都格格不入。我是要上天的,而他们只能平庸地呆在地上。想到这一点,我连跟他们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讲多错多,等我成名了,万一他们拿出其中的某一句来取笑我,我可是连悔死了的心都有。

然而,就在我乘风破浪之际,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死了。

我的堂姐著名歌星蒋雅希死了。

她的死很离奇。仿佛只是发生在一刹那。当我知道那个消息的时候我感到天已经塌了。世界变得灰暗一片,我的前程,我的梦想,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在妈妈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统统完蛋了。那一阵子我在学校里变得很低调,不想多说一句话,连走路都低着头。

我妈气得肠子发青。她的单位破产,她是第一批下岗的。下岗之后,她积极活跃在牌桌上,同时抓牢她的股票事业,对我几乎撒手不管。我爸恶狠狠地指着我说:“你跟你妈一样,整天除了做梦啥也不知道!”兴许他是对的,但他不明白的是:我已经不再是十五岁时那个我了。

成名不得的事情让我觉得一切只是运气的问题。我一直在等待。我不服输,我不止一次地跟自己打赌:我会成功的。

谁说不是呢?让我柳暗花明的人是一个叫吴明明的女人。她是蒋雅希曾经的经纪人。我跟她见过几次面,我生平唯一一次上镜演过一回小破角色也拜她所赐。她在我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来到我家,决定要带我去北京,用她的话来讲——“完成我和雅希未完成的梦想”。

我妈挺高兴,我爸也挺高兴。妈妈高兴是因为她的梦没有白做——踏破铁鞋不费力(这话是不是这么说的?)总之她几乎没费本钱就把我赌成了大明星;我爸高兴,是因为他知道我考不上大学,何况这么多年,他也知道我就是喜欢表演,能上北京闯闯也不错。当然我自己更高兴。我成绩那么差,能有一条路走总好过将来养不活我自己。最关键的,是梦想。

梦想催人奋进!靠!多富有哲理的话!

就这样,我休了学,义无反顾地跟着吴明明来到了北京。吴明明给我安排了一个住的地方,还算不错,每天有人管我的吃喝。她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带着我见了许多的人,跟他们撒谎说我是蒋雅希的亲妹妹,说什么就冲着蒋雅希那些伤心欲绝的粉丝们,把我捧红易如反掌。酒桌上所有的人都信誓旦旦,但第二天酒醒后记得我的人实在不多。娱乐圈是一个忘性最大的地方,慢慢的,已经不再有人记得蒋雅希,而我,也一直都没有像想象中那样红起来。很快,吴明明遇到了一个特有钱的主儿,那主儿有个小老婆,唱歌的时候像蚊子在哼哼。为了那个母蚊子,吴明明当机立断地抛弃了我。她坐在她家沙发上懒洋洋地对我说:“我看,你还是先回去读书吧,考个中戏电影学院什么的,有点基础,我再带你混也不迟。”

我把她面前的茶泼到了她的身上。

鬼都知道,老娘考不上大学。她当我三岁小孩呢?!

于是乎,我离开了吴明明。不过我家里的人对这一切都不知晓,他们依然认为我在北京进行着“魔鬼训练”,尤其是我妈,不停地问我何时出第一张专辑何时开拍第一部以我为主角的电影。更让我受挫的是我的大伯。那一次他来北京出差,我去他北京的家里看他。他正打算把那套房子卖了。我问他能不能不卖借给我住。他很干脆地回答我说:“不行。”

“我在北京没地方住了,我跟吴明明闹翻了。”我说。

“那就回家。”他塞给我几百块钱说,“别想着当什么腕了,尽整这些不靠谱的。你看看你姐,就应该早点清醒。”

我捏着那几百块钱转身就走了。

后来我妈来北京找我,想求我回去,我就干脆换了电话号码,让她找不到我。我下定决心,如果不拼出个人样来,我死也不会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鬼地方的。

“大明星变坐台妹。”阿布咬着牙签,在小餐馆里看着我说,“看看你的背时样,让你回去你不回去,北京有那么好吗?有多少人死在北京你知不知道?”

“我有办法。”我说。

“拉倒吧,有办法你早想了。”阿布说,“会给人整这么惨?差点去拍三级片。要不是你昨天跑得快,我看今天你的玉体就飞满各大网站了!”

他说得一点没错。

但我大脑犯迷糊的原因很简单,我没有钱了,几乎山穷水尽。那天在娱乐新闻的版面看了朱茵的专访之后,我异想天开大脑秀逗地认为我也许可以走她的路试一试。

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哪里可以找到那种相关剧组的消息,我心里有谱。以前跟吴明明混的时候,认识几个女孩子,她们都接过这种活。我打了其中一个的电话。她在网上给我发了一个地址,上面有剧组招人的广告。我按上面说的Mail传去了我的简介和照片,很快收到了回复,让我去复试并签约。这事儿简直顺利得离谱,等我按着广告上的地址终于来到应约见面的地点时,我却有点犹豫了。电梯不断往上升,我的脑子里不断变幻着去年夏天的那一幕。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那天我喝多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拉到学校里。那个晚上,我被两个刚刚一起玩还几乎不认识的男人按在地上。那两个禽兽居然扒我的衣服。我死的心都快有了。很稀奇的是,那天居然是莫醒醒救了我——后来那个比谁都虚伪的女同性恋妹妹把这件事给我传了出去。所以我对她谈不上感激。

谁都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但如果可以彻底忘掉它,是不是就能当作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呢? 

我正在想的时候,电梯停住。我走出来,才发现这里的走廊都灰蒙蒙的,好像从来都没人来过一样。

我试探性地问:“有人吗?”

居然会传来回音。

我有些害怕,转身又要走进电梯时,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响声。

“是来应征的?”某房间的门忽然被打开了。背着光,我看到一个拿着文件夹的女人,样子很斯文。

我的心又蠢蠢欲动。

奶奶的,豁出去了。既来之,则安之。

我走进传说中的剧组办公室。里面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张沙发;办公桌上什么也没有,沙发上半躺着一个女人,坐着一个女人,都浓妆艳抹得看不出年龄。

我在心里靠了一千遍,千万不要把我的脸化成那样。

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个秃顶老头对我伸出手。“我是摄影师。导演还没来。你好。”

他的鼻子塌得像块面疙瘩,满脸都是皱纹,丑得我快作呕了。我不想伸手,只好找别的话题。“要拍什么,先让我看看剧本吧。”

“剧本?”他把头往前一探说,“得让我先看看你。”

“吴明明介绍来的。”我把腰挺起来说。我才不怕他看,看就看,看得到摸不到!

“不是于佳同介绍那个?你把名字写下来。”他在我的气势下败下阵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薄薄的纸,又抽出一支笔,压在那张纸上。

我想了半天,正在考虑要不要写真名的时候,躺在那里的女孩忽然坐起来说话了。“你是蒋雅希的妹妹吧?我听吴明明说起过。”

我面露喜色。看不出来我还是有一定的名气的。

“是。”我赶紧说。

“你姐死得很惨啊。”那女的好奇地问,“你倒是说说看,到底咋回事?”

“不知道!”我说,“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

“你看看合约。”那个男的又打开抽屉,拿出另外的两张纸说,“要是满意,就签了它。我看嘛,你还是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的。”

我本还想用笔点着那些字看,但一看那合同上字那么多,又那么小,实在提不起看的兴趣,于是对她说:“你就说多少钱,什么时候能拿钱?”

刚才那个被我冲的女人一听这话立刻笑了起来。“蒋家的女人原来都这么贱!”

“你说谁呢?”我把笔拍到桌上,人冲到她面前。说实话,算她命好,如果摆在高中,不管她是姓莫还是姓米,我已经毫不客气地甩了她两个嘴巴。但这是在北京——花花北京,跩人的舞台,只是还没到我蒋蓝唱戏的时候。所以我得忍着,再忍着,把恶气都咽到肚子里等它烂掉。

所以我没动手,我只是和她对视,等待她在我目光中偃旗息鼓。

可惜又可惜的是,她并没有。相反,她跳起来,飞快地刮了我一耳光。然后厉声对我说:“滚,不然有你好看!”好像动作片,随着她的尖叫声,里屋冲出来一帮彪汉,个个横眉怒目地对着我。

于是,我滚了。

于是,我把自己揍了一顿。

于是,我成了一名酒吧女。

3

第一次见到古木奇,我以为我认错了人。他长得真的很像他,一个我以前曾经“怦然心动”过的人。但很快我就明白过来,他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像。但就冲这一点,我决定把我的酒卖一点儿给他。

我晃到他面前,用娇媚的声音问:“先生,不喝点什么吗?”

他很干脆地回绝了我:“不。”

“看你长得帅,八折。”

他没有理我。

我并不放弃:“七点五折。”

他终于肯正眼看我。我也毫不示弱地微笑着看着他。我有经验,如果男生敢和我这样对视一分钟以上,那么他的一辈子基本上就完蛋了。但可惜的是,看到五十九秒的时候,古木奇转开了他的目光,转而看着桌面对我说:“等我朋友来了再说吧。”

算他识相。

“先生贵姓?”我替他打开一瓶酒,“以后常见面,认识一下哦。”

“我姓古。”他说,“叫我古木奇好了。”

世界上有这么难听的名字吗?算算算算,看在他肯买我的酒,我忍了。

那晚古木奇好像请了很多朋友,他们先后而来,一共买了我五十七瓶啤酒。不过他自己一瓶都没有喝,他也不抽烟,只是坐在那里沉思,听任自己的一帮朋友在那里兴高采烈地胡闹。又是一个“心事男”,看来不是老婆跟人跑了就是股票被套牢了,值得可怜。这期间我们的眼神交流无数次,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有钱的主儿。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个唱歌像蚊子哼的女朋友。

我做了个手脚,买单的时候,五十七瓶算成了七十七瓶。他眼皮都不眨地签了单。我喜出望外分外热情地把他们一行都送到大门口,“再见欢迎再来”说得我嘴皮都发麻。他的朋友们很快散掉。他却折回身来对我说:“晚上干吗?”

我反问他:“干吗?”

他问:“你几点下班?”

我答:“随时。”

他朝我摆摆头说:“那我们走吧。”

什么什么什么?我疑心我听错了,虽然我蒋蓝是开放型的,但如此这般快进入状态对我而言还是第一次。他挑衅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是不是怕了?”

我怕过什么?

我对他说了一个字:“等。”然后我飞快地跑进酒吧里,飞快地换掉了我那身恶心的鲜黄色的工作服,飞快地拿上我的包,飞快地白了酒吧老板一眼,飞快地跑回到门边。

上帝保佑,他还在。

这回他抽烟了。靠在他的越野车旁,把一根烟抽得风生水起。原来他是会抽烟的,这一晚上真是难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装!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儿包,迈着猫步走到他面前,把声带调整到最迷人的区域,对他说:“先生贵姓?”

“嘘。”他发出这个简单的音节后,就转身替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屁股坐到那个宽大的真皮座椅上,当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极为妖艳的词:一夜情。

这个词让我多少有些坐立难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用阿布的话来说,那就是“爱惹事,惹了事却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认他总结得非常对,这是我一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当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车深夜时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飞驰起来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已经不能抑制地开始冒头了。

我开始寻找话题来抚慰自己躁动的心。于是我说了句巨丢人的开场白。“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里吗?”

“好吧。”我故作镇定大声喊道,“看你长这么帅,其实你卖掉我我也无所谓的。只要分点利润给我,我可以替你数钱。”

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扣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车子很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凛!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神经病了,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呼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的歌:“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挨的离骚!”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地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

我凑近他的脸问:“这个快递费有点贵了吧,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说,“你就说行还是不行。”

“不行!”我拒绝他后又飞快地继续说道,“不过呢,我要是跟一万块过不去,我的脑子一定就是烧坏了,你说是不是?”

他又发动了车子,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飙快车。如果他刚才那么做只是为了探试我的胆量的话我觉得他的智商真的有问题,谁会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呢?

至少有我这种智商的人都不会。

而且,遗憾的是,我智商一贯平平。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关于智商的测试,分数都只能勉强到达及格的水准。这是我老妈一直最为心痛的一件事。不过她总是自我安慰地认为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美貌,就不会给你什么什么什么的。噢,一声叹息。如果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儿在北京背时得要替别人“贩毒”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打开我家四楼的窗户直接一头栽下去。

哦,我亲爱的妈妈,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就这么一直胡思乱想着,我们到了目的地。他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对我说:“进去后找17栋2301,找一个姓黄的女的,把这个信封交给她就走。记住,不许拆开看,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把车开到前面那里去等你。你出来后往前走五分钟,应该就会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谁去?”

“你可以选择不干。”他说,“不过你说得很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是一个像你这么喜欢钱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笑了笑说:“今晚的单子,我是不是应该让你老板先看一眼再签单呢?”

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我扬起信封问他,“我拿着东西走人,会不会更划算一点?”

“你不敢。我总能找到你。”他说,“再说了,这里面的东西对你而言一钱不值。”

OK。

OKOKOK,人穷气短行不行?我下了车,看着他的车缓缓向前驶去后,我拿着那个信封走进了小区。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7栋。我在楼下按了2301的通话键,很快有个声音传出来,是个男人,在问:“谁?”

“快递公司。”我说,“黄小姐请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说,“打她电话。”

“代收好吗?”我话还没问完,对方一定是挂了对讲机,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为了剩下的五千块,我继续按门铃,一下一下接一下。对方一直没再接,过一会儿来的是小区的保安,很凶地问我:“你是谁?业主告你骚扰。”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挡住半边脸说:“送快递。”

“他让你留给门卫。”保安说,“请跟我来。”

“不。”我说,“重要的东西,我要亲自交给黄小姐。”

保安让我在门卫那里等,估计去打电话了,过了半天才过来,交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对我说:“让你打这个电话,黄小姐不住这里了。”

我接过那张电话条,蹲在小区外的花台上反复拨打,听到的都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我靠!

看来这一万块一封的信的确不容易送出手。

我郁闷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钟那么远的路程,都没有看到那家伙的越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的脚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时,我停下了脚步。我轻呼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打开了那个信封。当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并看清它是什么的时候,我差点没在一秒钟内背过气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4

当我把那个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马兰拉面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的时候,终于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现状,那就是:我被人利用了。哦不对,准确地讲,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虽然他长得还行,虽然我还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觉告诉我,他已经对我了如指掌。

他窥视我已久。

我在明处,他在暗处。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棋局,我沦为一枚棋子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过我并不惊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资聪慧的大脑简单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个英明的决定。既然已经这样,还是按兵不动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远不出现,作为棋手的他,迟早会有再来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好戏上场。

所以,吃饱喝足后,我并没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选择了回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先好好地睡一觉再说!

孟梦不在。家里很乱,像被谁打劫过一样,简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风格嘛。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实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头下面倒头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吴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声嘶力竭地喊着:“还我钱,还我钱,还我钱!”我大汗淋漓地醒来,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摸枕头下的信封,还好,还在。然后我转头就看到了孟梦。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箱子,用背书一样没有感情的语气对我说:“房子还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看了看手表,清晨五点。我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梦。孟梦小姐一脸菜色,她说完那句话,眼睛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门口。

“喂,”我喊她,“你这是要住到哪里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说,“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这么久,说放弃就放弃,这应该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妈病了。”她说,“需要人照顾。”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我以为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孟梦,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的她,却让我有些莫名的留恋。我甚至觉得,她的皮肤很好,还有一双很迷人的眼睛。于是我不由自主地问出了一句话:“会换号码吗?不换的话保持联系啊。”

她笑了一下。“换了我会短信你。”

“哦。”我靠在墙边,点起一根烟对她说,“一路顺风,不送你了。”

“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她说,“你不是要当明星的吗?”

“呵呵呵。”我干笑着,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就在我难看的笑容里,孟梦跟我扬了扬下巴,就拖着她的两只箱子走了。我知道她这一走,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心里就难免有些酸楚。奇怪,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三八兮兮的人,离开家的时候,我都没有半分留恋;一个人在外飘荡,也极少打电话回家。我妈总骂我是个冷血动物。

但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才发现,昨夜还很乱的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定是孟梦趁我睡着的时候干的。地也拖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水渍。空气中有微香,她应该还喷了清新剂。如果是我先走,一定不具备她这样的素质,想到这里,我破天荒地把手里的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天。

三天后,我得自己租这个房子。

不过没什么,我有强烈的预感,我蒋蓝的霉运走到头了,好运就要来了。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不可能这样一直倒霉下去的。想到这里,我奔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细细端详了一番,又重新把它们塞回枕头下面。然后,我倒下去,重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许是白天睡得好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心情不错。我很细心地打扮了自己,然后去了酒吧。我想那小子一定会在酒吧等我,不管他希望我做什么,我都要先回他两个字:“没门。”然后我会再加上一句:“除非给我钱,足够的钱。”这么一想,在上班的公车上,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然而,现实总是和理想有一定差距。当我走进酒吧大门,不仅四下没看到那小子的踪影,反而被告知,我被辞退了。

“凭啥?”我盯着老板的麻子脸问。

“你是没出来混过还是装傻充愣?”老板说,“上班时间溜号,投诉你的客人一个接一个,要不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我早请你洗洗睡了。”

我咬着牙,面朝着他摊开出我的手掌。他想了一下,走到柜台里,拿出三四张轻飘飘的一百元,放了上去。

我还没来得及骂粗话的时候他说:“对了,其他的钱我都替你赔给客人了,你要不要看看单子?”

看个头,算你狠!

我把那三四百元用力反拍到吧台上,大声说:“上酒!”

老板压根儿不理会老娘的酷,反而比我更酷地说:“喝吧,今晚喝多少,都我请!”

既然这样,不喝白不喝。我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一杯一杯地喝着,开始了我守株待兔的生涯。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轻,然而,我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出酒吧的大门。北京秋天清凉的微风吹着我的脸,我忽然想起孟梦,想起她对我说:“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

我忽然很想我妈。我不知道她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在我混出来之前,我觉得我没有脸联系她。我还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能见到她。我也不知道当我再见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扑上来撕扯我骂我是个不孝女。想到这里,我悲从中来,趴在街边的一个栏杆上号啕大哭起来。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哭过了,哭让我舒服,让我从头到脚地畅快。

我就这样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头,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阿布的家门口。

阿布也是租的房子,在六楼,一个小开间。好几次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都是待在他这里过夜的。我躺在他的小床上,他躺在茶几前的地板上,一男一女清白如水,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其实阿布家条件不错,他爸是军官,只是他不走正道,所以被他爸从家里赶了出来。性子比我还要倔的阿布最背的时候替人洗过车,在街边卖过盗版CD,替快餐公司送过外卖,但他从没有回到家里跟老爷子要过一分钱。从这点来说,我很佩服他。他很有点儿男人的硬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有最丢人的一面,比如,在面对莫醒醒那个妞的时候,我看他就丁点儿也硬气不起来。

不过别误会,我今天来找他,不是要跟他借钱。而是因为,在北京,他是我唯一的朋友。

在这个寂寞失落的夜晚,我想找他陪我继续喝酒。

我手软脚软地爬上六楼,用力地擂门。可是,半天也没有人来开门。我掏出手机打阿布的电话,竟然已经停机。我没力气了,坐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对门的姑娘回来了。她侧身走过我的时候问我:“你是找对门的吗?”

“嗯。”我说。

“进医院了。”她说。

“为啥?”我“腾”地站起身来。

那女的指着楼下说:“就在这楼下飙车,摩托车,说是他自己改装的,时速可以多少多少,正跟人赌呢,结果撞墙了,头部重伤,流了好多血,我亲眼见到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声音都抖了。

“好几天了。”她说,“你是他朋友吧?我好像见过你。”

“嗯!”我拼命点头。

“快去医院看看吧。就离这里不远,出门往西走几百米那家。”她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酒彻底醒了,撒腿就往楼下奔去!

5

有件事我一直都不想承认。

那就是——阿布,其实,是我的初恋。

这应该只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

记忆中,西落桥边心灵手巧的阿布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他干干净净,剪一个小平头,有很多的变形金刚,会编苇叶口哨,做坦克模型,叠可以飞得高高的纸飞机。我对他的崇拜虽然谈不上犹如滔滔江水,却也是心里的一股暗流,日日涌动着新鲜和快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我还有一个情敌,就是后来和我成为死敌的莫醒醒。为了让她离阿布远一些,我不惜把我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送给了她。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贱女人。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他去了北京,我们再也见不着面。而我也遇到其他让我心动的男孩,这份感情才慢慢地被我自己藏了起来,藏到自己都不愿意触及的灵魂深处。

年少时的清纯本来就是个奢侈的梦。我愿我已经忘记了那些,再也不用想起。可是,当我看到满头包着纱布,静静躺在那里的阿布的时候,往事还是一幕幕地闪回,不容阻挡。我想起他把那个巨大的燕子风筝放到我手里,在我耳边轻声说:“来,我们试试,让它飞到天上去。”我想起他异想天开跑去种假刘海,滑稽到可以去死的衰样。我想起他在莫醒醒家的楼下打坐,扯着嗓子大喊“莫醒醒我爱你,再见你一面让我死也愿意”时的英雄气短……

过了很久,我问了护士一句废话。“他还活着吗?”

护士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良久才答:“是。”然后说,“你是他什么人?”

“朋友。”我说。

“送他来的人都不见了。”护士说,“你最好通知一下他的家人,让他们赶紧来医院交钱,否则……”

接下来的话她没往下说,当然我也不想听。

我轻轻地握住阿布垂在床边的手。想象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精神矍铄地对我说:“饿了,走,去整点烤串吃吃!”但他没有,他只是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只被打过镇静药的猴子。

“你能找到他家人吗?”护士低声问我。

“还是他醒来你问他吧。”我说。

我没有撒谎,除了知道他爸是个军官之外,我对他家的情况一无所知。

护士白了我一眼,扭着屁股走了。我却追了上去,抓住她问:“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找不到他家里人,该如何处理?”

“他脑部重创,命是保住了,醒来是什么样还不晓得,就算醒了,会不会再度昏迷,也不知道。如果找不到他家人,可能会随时放弃治疗。”

放弃治疗?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抡起拳头打护士那张粉脸!但我忍住了,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好吧,等我去想办法。”

“要快!”她吩咐我。

我从阿布身上掏出了他家门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出租屋。我在那狗窝一样的地方寻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找到关于他家和他亲人的任何讯息。我打开他已经停机的手机,买了充值卡充好值,翻着上面的通讯录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是问他要钱的,就是问他死哪里去了的,要不就是要约他一起去喝酒飙车的。他没有亲人,甚至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真替他感到悲哀。可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此时此刻,是我蒋蓝躺在那里,难道不也是同样的状况吗?

也许也只有阿布,不会置我于不管不顾。

所以,我不能丢下他。

忙完这一切,已经又是清晨了。一夜没睡的我从阿布家出来,打了一辆车,回到家里,从枕头下抽出了那个信封。不管有用还是没用,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利用,我现在都管不了了。

我需要钱,我要救阿布。这是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我要去找的人,是吴明明。

清晨八点,我吃了简单的早饭: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然后,我穿上了我最高跟的高跟鞋,背着我最心爱的包,来到了吴明明公司的楼下。这个喜欢过夜生活的女人,不会起那么早,但是我愿意等,因为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我的说辞。我坐在她公司接待处的沙发上把信封里的东西再次抽出来看,里面有一张欠条,欠条金额是二十万,债主是蒋皎,我的堂姐。而欠钱的人,就是吴明明。我不知道她是何时欠下这笔债务,更无从知晓这张欠条怎么会落到别人的手里,也无从猜想当我把它递到吴明明手里时,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更何况信封里还有一些吴明明的照片,那些照片,怎么说呢,按我有限的文化水平,只能用“不堪入目”四个字来形容。

那是吴明明和一些女人的照片。

天,想不到她竟有这样的嗜好。或许,她应该去找找天中那两个丫头,和她们交流交流体会倒是不错。

一夜没睡,我这么想着,就靠在那张软软的沙发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很巧,我一眼就看到了吴明明。

她还是那样,干练的短发,戴一副GUCCI的墨镜,低头行色匆匆地从我面前经过。

我适时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挡住了她的路。

她先是停住,从下到上将我看个清楚,然后笑着说:“蓝蓝?多日不见。”

她连墨镜也不舍得摘,霸道得可以去死,而且表情口气仿佛早对我的降临了如指掌似的。我用尽量高高在上的语气跟她说:“有事找你谈。”

“我很忙。”她说,“今晚手下有两个艺人有通告。”

“不是晚上吗?”我说,“就占你五分钟,别忘了,我也曾经是你手下的艺人。”

我把“曾经”二字说得很重。她笑了一下,然后说:“OK。我给你半小时。”

我真想说一声“谢主隆恩”。但我忍住了,现在不是和她调侃的时候,把气氛搞得神秘和凝重一些,我的胜算更大。

两分钟后,我已经和她坐在她办公室里。

她终于摘了墨镜,在我对面坐下。

我很快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摆在桌子上,向她的方向推过去。

那张照片只要稍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在某个夜店派对上,吴明明涂了黑色的唇膏,而她怀里拥抱着的女人,穿着低胸晚礼服,前胸部位印满了黑色的唇印。

我声调不高也不低地说道:“王牌经纪人同性恋情曝光,夜店对性感女郎大献热吻。”天知道,这个有文化的标题我可是在等吴明明的时候参考了当天的三份报纸苦思冥想后的结果。

怎么样,还行吧?

吴明明先是低着头,然后她把照片拿起来仔细看了又看,用一种我意料之外的轻松的语气说道:“蓝蓝,这是你拍的?水平欠佳啊。”

“谁拍的你别管。”我说,“你给个说法吧。”

她把照片捏在手里对我扬扬。“你觉得这一套对我管用吗?”

“不知道。”我说,“试试吧。如果不管用,还有别的。”

她脸色微变。“什么?”

我朝她扬扬下巴。“先说你手里的,给个价码!”

她把照片往桌上一扔,不要脸地说:“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我看你还是算了吧。要多少钱你直说,我借给你就是。”

“我要的不只是钱。”她的无耻激怒了我,于是我决定要比她更无耻。

“什么?”她略显吃惊。

“蒋雅希拥有的一切。”我的语气稍显激动,但我仍然坐得笔直,双腿交叉。今天我把一头又烫又染的头发盘在头顶,只化淡妆,又穿着最衬托我气质的蓝色高跟鞋。我自信这是我此生最优雅的姿势之一,目的就是要把吴明明彻底折服。我就是能够做到有时优雅得让人窒息,有时又颓唐得让人心服口服。我真是天生的明星料子,吴明明,你放弃我你就是猪。

吴明明笑了。

起先我听得出她的笑充满嘲讽意味,然后她简直就是大笑不已。我的自尊被她击溃。我从她手里夺过照片,说:“你笑个屁!信不信我把它拿去曝光?总有网络和小报感兴趣,你也别想再在这圈子里混!”

吴明明收住笑容,对我说:“蒋蓝你听好,不要异想天开。曝光你顶多得五百块而已。我肯给你钱,也是看你现在景况落魄,虽然你没什么当明星的潜质,但好歹我们也合作过一段日子,大家买卖不成仁义在,算是我接济你。你如果真这样天真,以为一张照片就要挟得了我,你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我冷冷地看着她足足一分钟。她也毫不畏惧地回看我。

“你滚吧。想干吗就干吗去!”她把茶杯重重地砸到桌上。

行行行!看来不拿出杀手锏不行了!我不露声色地把那张欠条从信封里掏出来,用手提得高高的,提到她眼睛前面展示给她看。

她起初很不屑,但等她渐渐看清那上面的字,我知道,她吓了不止一小跳。

“哪里来的?”她苍白着脸问我,同时伸手要来抢。

我灵巧地收回。“给我钱我就告诉你。”

“你要多少?”

“和这张条子上一样。”

二十万,对吴明明来讲,一点儿也不多。

“你休想。”她咬牙切齿地看着我。

“好吧。”我把欠条收回,然后说,“今日之事,你以后千万不要后悔。你这样聪明,应该知道我手里拥有的东西不止这一些。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地来找你。你做过的那些坏事,没有一桩能逃得过我的手心。你最好自己掂量轻重。”

我说完,站起身就要走。

吴明明终于拉住我。她说:“我们好好聊一聊,如何?”

我坐下了。此时此刻,只要给我钱,别说聊一聊,聊十聊我也愿意。

6

我肩上背的FENDI包是真货,这是蒋雅希的遗物。还记得我决定放弃学业,跟着吴明明来北京闯荡影视圈的时候,大妈把这个包送给了我。她说:“这是雅希在香港买的,还没用过,你要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吉利的,就拿去用吧。”

那包确实是新的,里面还有发票,两万三千港币。

在那之前,我不相信一个破包能卖这么多钱。简直太奢华了。面对哭得像个泪人儿的大妈,还是奢华占了上风。我背走了那个包,梦想堂姐曾有的风光会被我同时继承,星路从此一片坦荡,无数双手会为我蒋蓝挥舞,大声呼喊:“蒋蓝蒋蓝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不得不承认,在正式步入社会以前,我常常幼稚得令人发指。

现在,这个价值两万多块的包里放着整整的两万块,是吴明明刚刚给我的。就在十分钟以前,吴明明打开她上锁的办公室抽屉,取出了这两万块。

她把这板砖似的两万拍在桌上,问我:“是谁?”

我心虚地望着那些钱,已经不能如刚才般清醒,只好口齿不清地交代。“一个你想不到的人。”

我想他应该是吴明明想不到的吧。如果吴明明能想到是他,那又何必问我呢。我真是太他妈聪明了。简直就是美丽和智慧的最佳结合体。

“把你手里的东西给我。”她命令道。

我不作声,盯牢那叠红钞。她看穿我的心思,终于肯松开一直按在上面的手,并且豪爽地向前一推,差点将那笔烫手的钱推到地上去。我像抓泥鳅一样冷静而死死地抓起了它们,迅速塞进包里。

“补足我另外的十八万,我会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我一边说一边退后,刚说完,我便大踏步走出了吴明明的办公室。

她没有追上来。但她粗重的喘息声仿佛一直跟随着我。

刚刚迈出大厦的我,在街上飞奔起来。不知道是因为High过头了还是害怕那喘息声的追赶,总之我的心扑扑直跳,感觉就要飞起来。直到下个路口拐弯,我才叫出租,直接奔向医院。路上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是吴明明,看来那张欠条对她的刺激不轻。不过我没有接电话,在我没能了解更多的内幕之前,我还是小心为妙。

有了两万,至少可以先解决一些问题。

待我到达医院才得知,阿布已经转到普通病房。

据说,他很快就会醒。

我的第六感果然没有错,我果然转运,而且这才刚刚开始,好事就一桩接着一桩。

当我站在他的病房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奇迹般地醒了。似乎为了庆祝我胜利归来而争气地醒来了。此刻,他正竖着他满头纱布的脑袋,举着一面好像是护士的小镜子在照他自己那张脸,照得分外仔细,像预备登台的京剧演员。

我咳嗽一声,他随即抬起头。

我心情阳光,特意扭着猫步前行,一直走到他病床旁边,搂着他的脖子说:“你姐姐我救你来啦!”

没想到的是,他一下子丢掉了手中的镜子,慌张地伸手把我绕在他脖子上的手扯下来,一骨碌钻进被子里去。

我像一个刚刚调戏过良家妇女的臭流氓,按着生疼的胳膊,接受旁边一床抱着一个跌破头小孩的夫妇诡异目光的检阅。

我靠!哪路对哪路?我一把掀开阿布的被子,正想发作。门口却响起护士小姐的一声大喝。“别动他!”

那个满脸是痘的护士小姐走进来,一把捡起地上的镜子,对着阿布摇了摇,认真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阿布,他的纱布不知道为什么缠得特别厚,整个额头都看不见,连眼睛都被挤压成原来一半大了,但我仍然能发现他困惑的表情。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缓缓地说:“不知道。”

好吧,不知道就不知道,不知道总好过死翘翘。 

接下来,我在医院跟那些医生大吵了一架。因为他们告诉了我一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阿布失忆了。

这种只有在最庸俗的韩剧里才会出现的莫名其妙无聊之极的理由,我怎么可能会信?他们要我把阿布留在医院里做恢复性治疗,我差点因此掀了整张桌子。

现在的医院,真是欺人太甚!阿布才住院几天,就花掉了一万五千多,或许这才是我不肯把他留在医院治疗的真正原因。事实上,我不仅愿意相信他是真的失忆了,更愿意相信他患了智障,因为他一直都不肯说话。直到我把他带回他的小屋,替他收拾房间的时候,他才开口。

“你是我老婆吗?”他恬不知耻地问。

“不是。”我把饮水机的开关打开,把地上的脏衣服收进洗衣机,洗衣机工作起来轰隆隆隆,像是工地上正在造房子。

“那你是谁?”他问我。

“蒋蓝。”我说。

“那我是谁?”他问我。

靠,看着他的一脸呆样,我真恨不得把他再送回医院去。不过算算算算,一万五千多已经花得我心痛无比外加元气大伤,再送他回去,我不如死了算了。

要治疗,姑奶奶给他治疗就是了!

就在洗衣机巨大的轰鸣声里,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他家那张唯一的桌子旁。他倒是没有对这间屋子表示出多么大的陌生感。他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看自己脚上那双漆黑的运动鞋,不知道是不是在找细菌。

我陪他枯坐,面前放着一杯水,一包三五。

我一直在用我的大脑思考一个严重的问题:晚上吃什么?

我把最后一根烟拿出来,递给他,用试探性的口吻说:“还记得你会抽烟不?”

他终于抬起头,但是仍旧没有看我。他把我面前的水杯举起来一饮而尽,然后走到自己的床上,把枕头死死按在脑袋上,就像一条垂死的鱼。

我把烟点着,爬到他床上,把他脑袋上的垫子扔飞,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喷了一口烟。

“喂。”我说,“你爸爸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他不回答我,挣扎着站起来,用力把我推在床上。我吓得一惊,他却已经站起身来,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踢翻了桌子,拉开了门,跟着他一起跑了出去。

他头上的纱布还没能完全拆去。他顶着它们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像一只受伤的无头苍蝇,也像马戏团里的小丑。我上前拉住他,大声喊:“你给我回去!”

他用力甩开我,像什么也没听见,继续往前走。

我朝他大吼。“喂,你再这样老娘也不管你了!”

他根本就没回一下头。我又跟着他走了一条街,他往前一拐,不见了。我忽然觉得一种没有来由的轻松,不见就不见了吧,随他去哪里,我才不要管他,让他死了算了,早死早轻松。我蒋蓝没有当雷锋的命。

于是我没再跟上去,我到永和豆浆吃了一碗牛肉面,打车回了自己的小屋。奇怪的是,门没锁,我推门进去,发现屋里坐着一个人,是不可一世的吴明明。这次她戴了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但纵使她戴个蜘蛛侠那样的面罩,我想我也能一眼认得出她来。不过也真的不得不服她,居然能找到我住的地方。瞧,这就是本事,不是吗?

“刚才房东来过了,我替你交了三个月房租。”她说,“你有困难,应该早一点来找我,你也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不讲情分的人。”

“谢了。”我在床边坐下,“下次一定。”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什么。”她说,“我不希望你被坏人耍得团团转。”

我飞快地接嘴道:“我又不是没被耍过。”

“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她哄我,“我想知道,是谁给了你那些东西,还有些什么,你都告诉我,我不会亏待你。”

“十八万拿来我自然会说。”

“你要真配合,别说十八万,八十万也可以考虑。”她墨镜后的眼睛显得很深邃,“你也知道,我跟你姐,情同母女,她走后,我好一阵子都缓不过来。现在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她。我怎么忍心……”

“得,没钱就请走吧。”我打断她,“我困了没时间听你废话。”

“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她说,“只要你把他交出来,我马上给你钱。”

“十八万?”我问。

“好。”她说。

靠!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值十八 万的昙花一现的叫什么古木奇的臭小子!

“三天后告诉你。”不得不承认钱是巨大的诱惑,于是我只能用缓兵之计。

“好,我等你。不过我警告你,别骗我。不然,你也不会好过。”说完这句话,墨镜天后吴明明女士从我的破凳子上站起身来,一歪一扭地走出了我的破屋子。

我在床上躺了十分钟,进行了冷静的思考。然后我跳了起来,收拾好我自己,去了酒吧。我发誓,为了那十八万,也为了看吴明明跪在那里求我的一幕,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那小子给揪出来!

7

然而,三天过去了,我在酒吧喝了三天,等了三天,问了能问的所有的人,都没有得到一点儿有用的信息。

那晚发生的事,渐渐变得像一个梦境。难道那小子真是从天而降,见我蒋蓝混不下去了,前来拔刀相救的好汉吗?

我才不信。

第三天晚上守株待兔失败之后,我忽然想起了阿布。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会不会认得回家的路,这些天都吃了些什么?尽管我知道,再去关心他会给自己惹一个很大的麻烦,但我劝了自己很久,也没能劝住自己不去看一看他。也就是说,像我蒋蓝这样的人,是坏不到底的。

我推开阿布家的门,一眼就看到了他。哦,谢天谢地,他居然记得回家的路。

他盘腿坐在床中央,光着上身,在叠纸飞机。

我无法描述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的惊讶。

充满讽刺意义的是,我想起来我小学时唯一背诵过的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想家的红军,半夜一个人坐在油灯下拿着妈妈给他织的毛衣默哀。

阿布此刻的神情,实在是和小学课本插图上的那位大叔太像了。

那张简陋的单人床周围都铺满了鲜花般的纸飞机,五颜六色,用了各种各样的纸张:有时尚杂志,有百服宁说明书,还有A片封套……

真是应有尽有。

我惊讶地问他:“你要去卖纸飞机?”

他不理睬我,继续叠纸飞机。我有点害怕地凑上前去,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脸颊。这一拍不要紧,我以为我拍到了开水壶。他满脸发烫,好像已经发烧了!

我把他脱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替他套上。他却不买账,力大无穷地一把撕开,纽扣全部撕落了。

然后,他用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说:“莫莫,饿。”

说完这三个字,他栽在了纸飞机丛中。

奶奶的,老子只剩下四千块,不知道治不治得了一个精神病?怀着这样沉重的想法,我又一次把阿布送进了医院。

他居然三天没有吃饭,叠了三天三夜的纸飞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也是三天三夜都没有穿衣服,否则,他怎么会烧到四十度五?

医生已经告诉我:他脑子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再不给他治疗,他有可能会得精神病。

难道他不已经是精神病了?

我看着发烧发得红光满面的阿布,他在睡觉,却因为输了葡萄糖而在梦中精神矍铄。他一会儿全身颤抖,双手乱舞;一会儿又低声呜咽,像只受到攻击的老鹰。

阿布啊阿布,这还是那个出起老千来风生水起,打起架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的偶像吗?我怀着无比阴郁的心情陪伴他,除了花钱,无能为力。

不知道何时,我也睡着了。是阿布的喊声把我惊醒。他抱着头,不停地在呼痛,又拿头往床头拼命地撞。我控制不住他,只好按了铃。护士很快进来,要给他打镇静药。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干脆从床上跳了下去。

“让我走!”他一把抢过护士手里的针头,直接扔到了地上。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用一种无比陌生的眼神。然后他说:“好心人,谢谢你救我。我不用治了,我没事了。”说罢,他力大无比地推开护士,自己把输液的针头一拔,摇摇晃晃地走出病房。

我追了出去。

没想到他却跑得比谁都快。他用流着血的手护着自己的脑袋,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灵活地钻过人群,直向电梯奔去。

我还是没追上他!

我赶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刚好关上。我看着鲜红的数字往上蹿的样子,心里绝望了——他去的是楼顶!

一瞬间,我心里滑过一个邪恶的想法:如果他从楼顶掉下去,是不是我们大家就都解放了呢?

我仅仅有过两秒的犹豫,但是很快,随着电梯的楼层蹿到“30”的字样,我立刻清醒过来,慌神地转向安全出口,往楼顶奔去。

我几乎是爬到楼顶。虽然阿布的病房离楼顶只有六层的距离,但我几乎已经费尽了我全身的力气。我爬上去的第一眼,就看到阿布坐在高高的栏杆上,抱着头大声冲楼下呼喊着什么。

我的天,他真的疯了。

我大喊他。“周游!”

他听不懂。

他连他的真名叫“周游”都不记得了。

他仍旧抱着头,过了许久才转过来看我,号啕着喊:“莫莫!莫莫!”

他居然哭了。

他一边哭一边像服用了摇头丸的流氓少年般不可抑制地晃着脑袋,仿佛要把头摇裂开似的。

我站在原地看傻了。

跟着我脚步上来的医生和护士们也看傻了,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还是我最先反应过来,对他大喊:“阿布!我带你去找莫莫,好不好?”阿布一直看着我,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一般,然后他用怀疑的声音问我:“你带我找谁?”

“莫莫。”我说,“莫醒醒。”

“你不骗我?”

“不。”我说。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让我很想冲上去狠狠地扁他,直到把他扁醒为止。

不过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仰天大笑笑完后,自己从露台上爬下来,走到我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好心人,你不要骗我。”

说完,他一头栽到了地上。没人及时扶住他,我就听到他的头和楼顶的水泥地面相触,发出“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

我当时就觉得,完了。

护工们把担架抬过来,他躺在担架上,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昏迷。他侧着脑袋,用含着眼泪的亮晶晶的眼神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这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觉得我有责任帮他。如果不帮他,我就该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冷面美女,看不起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瓜。但是今天,我却忽然在阿布噙满泪花的眼睛里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羞愧,仿佛还依稀有些看不起那个自私的自己……

不管如何,这一次我不能见死不救。不能。

钱,又是钱。

北京城初秋第一场雨水落下的时候,我正站在阿布住的破旧小区门口的房檐下给吴明明打电话。我的手里拎着一碗三块钱的皮蛋瘦肉粥,是给阿布买的。

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再借我点钱。”

“蓝蓝,你当我傻逼呢?”她依旧慢条斯理。

“再给我三天时间,如果我不把你要的人交出来,我断手断脚都行。”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叫我该如何相信你?”

“信不信都只能这样。谁也不想事情变得越来越糟,你说是不是?我在安如小区门口等你,借我两万块,不见不散。”

说完,我掐了电话。

我走进雨里,仰头迎接雨水的冲刷。

北京的雨水混合着砂土的味道,呛人而冰凉。远远不如老家江南的雨温柔清新。

我有把握吴明明会来。

不过当然,我骗了她。三天时间里,我是找不到古木奇的,除非他肯主动出现在我面前。我只是需要钱把阿布继续留在医院里,然后,我会去一个地方,想点别的法子救阿布。

阿门。

8

我回了老家。

当我从塞满了人和行李的可怕卧铺车厢里挤出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已经暮色四合,只有火车站依旧像个二十四小时菜市场一样灯火通明。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景物,这是一个在我功成名就之前,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地方。所以,我的心里有种做贼一样的空虚和痛苦。

如果你不是我,你一定不明白我的感受。

不说也罢!

我拖着行李跟随人流往车站外走去。我从车站的玻璃橱窗里看到我自己。我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袖连衣裙,仍然是去年的款式,不过不要紧——只要蓝色高跟鞋依然被我踩在脚底,那就是我恒久不变的尊贵。我看到自己在那些低着头匆匆赶路的民工中间,仍旧挡不住一脸“星”气的样子,简直跟他们不该在一个世界!

我又开始深深地自恋起来。这自恋的感觉让我怅然若失。我一直走到车站大门外,直到看到身边排队的出租车。其实,如果我愿意,此刻我完全可以搭讪那个一直在我身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我的猥琐男,让他替我付打的费。

但是,我不愿意。

我打车去了西落桥。我要去找阿布的奶奶。我就不相信,他家里的人如果知道他的现状,会忍心不管他。然而,当我在桥下下车的时候,我傻了眼。除了夜晚的西落桥一成不变之外,桥下的一切早已面目全非。原来拥挤的人家全消失了,那里变成了一个干净宽敞的市民广场!

怎么会这样?

难道我离开,真的很久了吗?

我站在西落桥的青石板上,慢慢地想起一个人。

尽管我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未见,但谁能保证,在这分开的日日夜夜里,那个叫米砾的小子不在思念我?若不是我换了手机号码,他一定每日发一条“晚安”的短信。

幸运的是,我还记得他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打通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里传来的信息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依稀记得,高三的天中是有晚自修的。

行,你不来会我,我去会你。再说,我也必须要去趟天中,如果找不到阿布的奶奶,找到莫醒醒给阿布打个电话,或者是直接把莫醒醒带到北京去一趟,兴许都会在阿布去往精神病院的路上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呢。

想不到我蒋蓝,居然也有求她的这一天。

我搭上了顺路公交,往天中的方向驶去。

我承认,当我看到那幢灯火辉煌的教学楼时,我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儿酸楚和后悔的。我想念在这里享受注目和嚣张无比的日子。至少,我有米砾那样愚蠢的崇拜者和米砂那样可爱的小敌人,至少,那段日子我还算是半个大姐大——如果不是最后被莫醒醒把行李扔出宿舍的话,我在天中的日子会更为完美无敌。

但是,如今我已经不属于这里。我选择了去向远方,我的失败和伟大都与这里无关了。

刚走近天中,我就嗅到了熟悉的空气,自来水笔和涂改液混合的味道,于是思维有些混乱,点根烟,狠狠地吸起来。

我不想去教室,决定在校门口等。我才吸掉半根烟,天中高三的教室里就传来哄闹声。看来周末放学早些,很快,校门打开。学生们都涌了出来。

我仍然是吸引众人目光的,虽然我只不过悠闲地靠在校门口那棵树上,懒洋洋地看向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校园。

我甚至能听到路过者在小声谈论我的名字。

也有胆大的,向我挥手,喊我名字。我都一笑而过。

哦真好,原来他们都还记得我。

我忽然又从这些窃窃私语中获得了一股诡异的力量,挺直了身体,像个骄傲的公主在等待仆人的马车一样,远远地寻找我要找的人的踪影。

噢,我蒋蓝真是能屈能伸,是块干大事的料!

他总算是出现了。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

一年多不见的米砾,仍旧和那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好像稍微瘦了一些。他背着个大书包,低着头推着自行车走路,像个捡金子专业户。我逆人群而上,径直走到他面前,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这曾经是我们最通常的见面方式。而每当那时,他都会做呲牙咧嘴状,对我大喊:“哎哟老婆,再来一脚?”

然而这一次与众不同。他只是蹙着眉头抬起头,嘴巴张成了一个“O”对着我。

“是你?”

他诧异。我大笑。

“你回来了?”他打断了我的笑,抬手看了看他黑乎乎的电子表。我估计他啥也没看到,只为掩饰他的心慌。

在北京历练多时,再遇到米砾这种级别的男生,我简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搞定他。

今晚夜风很凉,高三放学的学生这个时候已经几乎散尽。我四下张望,没有看到那个姓莫的妞。她一身病,没准此时又在家里休息。看来我来得真不巧。不过当然,来看看我当年的粉丝,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嘛。

他看看我身后,问我说:“你找人吗?”

我点点头。

“我想你要找的人已经毕业了。”他说,“我们现在都高三了。”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我很高兴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愿意为我吃醋。于是我得意地笑起来,对他说:“米砾啊,你还是这么可爱。你想不想我呢?”

他回出一句让我差点没晕倒的话:“你是回来参加高考的吗?”

“当然,不是。”我说,“我是回来看你的。”

他显然不信。

私下讲,我觉得他应该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更大的激动,但是他没有,这让我多多少少有些无法控制的失望。我自我解嘲地认为,兴许是别离的时间太长,他对我的突然出现有些不适应,兴许等适应了,他就会放开了。

于是我对他说:“好久不见,怎么样,去‘算了’喝两杯?”

“不了。”他说,“明天还有考试。再说那地方我很久不去了。”

“考你个头!”我一脚踹翻了他的自行车。他连忙扶起来。我又踹翻。他忽然大吼一声:“有病啊你。”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他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

我立刻站起身,用最无敌的撅着嘴的表情看着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在说话。

果然,我的“老情人”米砾同学被我震住了。他眨巴着眼睛嗫嚅道:“我要回家了。”

在我面前提“家”这个字,他简直就是找死。

我把我的行李拎起来,放在米砾的后车座上,下命令说:“要么带我去‘算了’,要么带我去你家。”

米砾看了我足足五分钟,说了一句让我寒心无比的话。“你去‘算了’吧。”

就连米砾这样的男人都会变心,阿布却还是对他的莫莫死心塌地。

这个世界,有什么道理?

我的心在刹那间寸寸成灰,拎着包,义无反顾地撇下米砾,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偌大的北京城容不下我,就连老家,也没有属于我的地方。我异常伤感,旅途的劳顿忽然在这一刻袭击我身。我回来到底是干什么的?我还真把自己当雷锋了吗?我非常疲惫,一步拖着三步走,脑子也开始不听使唤——我想回家。

米砾过来追我。他像头牛一样的闷声说:“你的包很重吧,放上来,我送你回家。”

还算他有丁点儿良心!

“莫醒醒在哪?”我放弃勾引他的决心,坐上了他的车后座,冷漠地问。

“你找她做什么?”他吃惊。

“我要跟她谈恋爱。”我偏偏不让他好过,摇头晃脑地说。

“胡扯!”他骂我。

“怎么,米砂可以,我就不可以吗?你别忘了,我们都是女人。”

“你还是那么能闹。”他叹息一声。这声叹息把我的心都搞软了,“你还是那么能闹”,这句话里深含的暧昧意味,我想只有我能懂得吧。

“不闹了。”我从他车上跳下来,“莫醒醒是不是没上学,你能陪我去她家找她吗?我找她真的有急事。”

他看着我,过了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莫醒醒早就不在了。”

什么?

天,什么叫不在了???

9

莫醒醒不在了。这是个事实。

我站在她家门口,敲了五分钟的门,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等我下楼,发现刚刚送我过来的米砾还在。他推着那辆笨重自行车,一脸不屑地对我说:“我都说不在了,你非不信。”

关于这个“不在了”的传说,有N多种。其一最离奇,据说她好几天没吃东西,有一天忽然去买了十斤包子,三下五除二地吃了下去,给活活撑死了;其二是说她父母双亡,被一个华侨领养,带到阿拉伯去当酋长女儿了;其三,听说有人在一所小镇的街上遇到过她,说她穿着一身天蓝色制服,坐在天鹅电影院门口检票……

“有没有人说她去了火星?”我站在莫醒醒家的楼下,盯着她家漆黑的窗户,把半杯可乐捏在手心里,死咬着吸管问米砾。

“有。”他说。

“谁?”

“你。”

顿了顿见我没有反应,他又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关于你的传说也很多,我们天中是专出传奇人物的地方。”

“怎么个说法?”老实说,对于这个话题,我还是有半点兴趣的。

“说你……混得很惨。”

“怎么个惨法?”我故作镇静,心却跳得越来越快,看来天下真的没有不透风的墙。

米砾压低了嗓子说:“他们说你拍A片去了。”

我把眼睛眯起来,踮了脚尖,靠近他的脸问:“你信吗?”

他把身子往后挪一些些,用很弱的声音答道:“我不……”

“很好。”我说。说完,我从他的自行车后拿起我的大包,挥挥手,跟他大声说,“撒优啦啦撒优啦啦。”

他骑着车跟上来。“喂,能告诉我你找莫醒醒干吗吗?难道你专程回来,就是为了找莫醒醒的吗?”

看来好奇心真是人人都有。我朝他诡秘地一笑。“有个A片适合她,我介绍她去!想赚点中介费。”

“你不说真话,我不替你想办法。”他说完,腿一蹬,车子已经骑出去老远。

我大喊一声:“站住!”

他居然敢不理我,骑得飞快。

我把包用力扔到地上,“哎哟”一声,佯装摔倒。他果然中计,很快折回,跳下车问我:“怎么样,你有事没事?”

不知道是不是很久都没听过有人这么关心地跟我说话了,总之在他关切的声音里,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于是我的脚真的忽然变得很疼,好像真的摔着了一样,疼得我站也站不起身来。

“你还是那么容易出状况。”他叹息,弯下腰,递过来一张纸巾,对我说,“来,擦擦!”

我没接,而是泪眼蒙眬地看着他问:“你是不是完全忘了我了?”

“怎么会?”他说,“我常常想起。”

“想什么?”我不依不饶。

“起来吧!”他大声说,一边说一边伸手用力将我从地上拉起来,明目张胆地回避我的问题。我不依,装痛顺势靠在他的身上,他却轻轻地推开我。我又靠过去,他又推,稍用了一些力。我扭过脸,用力把眼泪往他衣袖上蹭。他躲避不及,终于苦着脸说:“蒋蓝,你到底要干吗?”

“替我想办法。”我说,“找到莫醒醒。”

“你找她干吗?”

我朝他板脸。“你不问要死人吗?”

“好吧。”他说,“我帮你打个电话。”说完,他掏出手机,站到路边去。过了好半天,他走回来,朝我摇摇头说:“米二可能在考试,关机了。要不你先回家,我晚些打电话给你。”

“我没家了。”我说。

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不想回家。”我说,“我不想我妈知道我回来了。”

“你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他还是追上来问:“这么晚了,那你去哪儿?”

“不知道。”我说。

他咬了咬牙说:“要不你去我家住一宿。我爸出差了。米二在学校。她说这个月要到月底才能回家。”

“你不怕吗?”我问他。

“怕啊。”他说,“怎么不怕?”

“怕什么?”

“去不去?!”他朝着我大吼,记忆中的米砾就这样,只有把他逼急了他才能有这么点芝麻大的勇气。而我已经灵活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

这里秋天的夜虽然没有北京寒冷,却也透着丝丝的凉意。我一只手挽着我的大包,一只手毫不客气又若无其事地环抱着米砾的腰,把头不客气地放在他的后背上。这个傻孩子,他好像挺直了背,有点紧张。高三的苦读好像让他变得更瘦弱和迟钝。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给我的那一个吻。在校园的假山后,他傻头傻脑脸红脖子粗的愣样子。这个孩子,他是爱过我的。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压根儿就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当然现在的我,也完全不懂。不过其实我并不相信爱情,即使爱情真的存在,它有那么实在吗?有名车实在吗?有别墅实在吗?有自己爱自己这么实在吗?如果它不实在,那些傻逼们追求到底,到底又追求个啥呢?所以,所谓的路理王子也好,什么阿布米砾也好,都不过是一场场我路过的戏,导演它的是虚荣。

我是一个虚荣的人,这是我致命的弱点。

我非常明白,但我改不了。

米砾的家依然那么豪华宽敞。米砂的白色三角钢琴在客厅的角落发出奢华的光芒。我好像已经很久没碰过钢琴了,不知不觉中我的手指跟香烟和酒杯变得更加亲密;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我从天堂堕落到尘世间,为了把那些不真实的梦想变作现实苦苦挣扎营役。你瞧,我的同龄人都是有家可居有人会宠的孩子,而我早已不是。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我深谙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任何人。所以,心态还算平和。

“坐吧。”米砾招呼我,“你饿不饿,我给你弄点吃的?”

“你?”我不相信。

他摸摸后脑勺。“我的意思是说在冰箱里找一点吃的,有什么吃什么。”说完,他折进了厨房。我饿倒是不饿,渴是真的渴了。于是我自己到饮水机旁倒了一杯水喝。那饮水机很怪,我琢磨了半天才弄出水来。一杯水刚下肚,米砾从厨房出来了。他一只手端着两个盘子,像饭店里跑堂的。每个盘子里放着一些炒饭和小菜。他大声对我说:“我热过了,来一点?”

我摇摇头。

“你还在减肥吗?”他在沙发上坐下说,“老减对身体不好,你又瘦了。”

我坐到他身边,看着他狼吞虎咽,一盘炒饭在瞬间被他消灭得精光。然后他敲着盘子闷声闷气地问我:“你真的不吃吗?”

“我想喝粥。”我说。

真的忽然很怀念我老妈做的小米粥,每次周末晚上回到家里,美美地喝上一大碗,然后倒头就睡。那种滋味已经很久不曾有过了,想起来,恍若前世。我只不过十八九岁,居然就像个老太一样有旧可怀,让我不服自己也不行。

“可是,李姨只留了蛋炒饭。”他说。

“谁是李姨,你的继母?”

“胡扯!”他说,“我家钟点工。”

哦,他家还有钟点工,有三角钢琴,有我搞半天才弄出水来喝的饮水机……我早知道米砾是个公子哥,一双球鞋也值好几千。要是我不去什么劳什子首都,而是呆在天中,他未必不一直都是我爱的俘虏,然后我嫁给他,然后我掠夺他的万贯家产,然后我把米砂也赶出家门……

“你在想什么呢?”他打断我的想入非非,打个大大的哈欠说,“我困了。我要洗洗睡了。你今晚就睡一楼,我家客房。要是不困,看会儿电视也行,一切自便。不过明天中午前你得离开,我老爹会回来。”

“我跟你一起不好吗?”我指指楼上,故意逗他。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我早不玩那一套了。”

“哪一套?”我问他。

“早恋。”他说。

我差点儿没把喝下去的一杯水给全吐出来。

10

本来在我的想象中,我以为,这会是一个稍许有些浪漫的夜晚。我,一个浪迹天涯的女侠士,和我的某个依旧小朋友一般智商的旧粉丝,相逢在这样一个孤单的秋夜。如果他家的二楼有足够大的露台的话,兴许我们可以肩并肩坐在一起,看着满天繁星,在这种奢华的寂寞中,呷几口红酒,品一品人生。待到微醉之后,他便开始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问我:“这几年,你在外过得如何?”然后,我就可以微微一笑,优雅地踱到露台前,两手抱臂,作独孤求败状,给他吹嘘一下我孤身行天涯的种种精彩故事。当然,这些故事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再然后,他一定会睁大了他那双充满纯洁的钦佩和复杂的崇拜的眼睛看着我,深情地对我说:“蒋蓝,你真牛逼。”

然而遗憾的是,事实与想象总是要了命的背道而驰。就在端起我的杯子,想要指使米砾再去给我倒杯水喝的时候,外面隐约传来了汽车马达的轰鸣声。只见米砾倏忽站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门口,手搭凉棚,外加身子还扭了两扭——仿佛在监测敌情。接着他果断地拎起我放在门边的蓝色高跟鞋,转身严肃地对我喊:“跑!”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已经一边把高跟鞋藏在他的巨大T恤里,一边小跑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就往他家书房里冲。

我靠!发生了什么事?

米砾表现得太专业了,一看就是经常进行紧急演练:只见他一只手捂住我的嘴,一只手捂住自己装进一双高跟鞋的腹部。不过短短几秒,我们已经冲进客房。他迅速带上门,在我耳边轻喘着气说:“我爸回来了!”

啊?

看得出来,他是相当的紧张。不过他尽量地克制着,不想在我面前显得太丢人。他把我的高跟鞋拿出来,得意地在我面前晃了一晃。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是要我夸他的聪明伶俐。可是我并没有让他如愿。我只是指了指外面,然后用比他的声音更小的声音说道:“我的包……”

是的,我的包还在外面的沙发上。

那是一个明显的女包,如果被打开,里面会有很多女性的专用品,甚至有一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好看不好看先不提,比起一双高跟鞋来,它更像一颗可怕的无法拆除的定时炸弹。

米砾想推门出去,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米砾家的电动门缓缓升起的声音。米砾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好像一匹刚刚放出栅栏的斗牛,就等着那匹致命的红布出现!空气中传递着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严重感染到了,紧张得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然后,他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我不得不为他的智商默哀三分钟。我靠!捂我的嘴干吗?我又没打算叫。我只是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嘴而已,可米砾不理会我的挣扎,反而捂得更加卖力,几乎要把拳头塞进我的嘴巴里去。

我只能被动放弃。

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一切都没有结束。客房里有张小小的床,他二话不说,按住我的肩膀把我往下拽,要让我钻床底!在北京再苦再累,我也没睡过床底!可我知道现在到了这份上,米砾浑身抖得像筛糠,如果我要是誓死不从,我真怕他全身的骨头都会抖散架。从人道主义出发,我屈从了他的鬼主意。

不知道是觉得把我一个人扔在床底不够安全也不够情意,还是他自己本来就没有待在外面的勇气,不一会儿,米砾也跟着爬了进来。当然,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直被他抱在怀里的我的那双蓝色高跟鞋。

然而就在这时,鬼使神差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是不是风的缘故,客房本来被米砾关好的门却吱吱呀呀地自己开了!

我望了望身边的米砾,因为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太黑,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能依稀看到两只发亮的眼珠,感受到他粗重而小心的鼻息。这情形,真是想让人觉得不刺激都难。

虽然早就耳闻过米砾的父亲米老爷的粗暴脾气,但不是亲身经历,我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儿子怕父亲怕得这么厉害的。就在我心里对米砾表示着深深的同情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争吵声。

“我只跟你说一次,以后不许你再跟他在一起,听到没有?”

“你居然跟踪我,我对你很失望。”我听得出,这是米砂的声音。

“我对你更失望,就要高考了,连米砾都知道拼命了,你却成天整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米砂,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米砂回了这句嘴就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传出她委屈的声音。

“我都跟你解释过了,他不过是帮我补习……”

“补习?补习还是偷袭?路走得好好的,没事干吗还拍一下你的头?”

“你说什么呀!”米砂喊起来,“有你想象的那么肮脏吗?”

我明白了!这是米砂和米砂的爸爸在吵架,凭着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完全可以料定这件事情的始末——一定是米砂和某个男生正约会得投入,忽然一束强烈的灯光照在了他们彼此含情脉脉的脸上,一阵急促的喇叭鸣声将米砂和她的小男朋友从美丽的爱情世界里唤回了现实。那个保命要紧的臭小子见状不妙,撇下米砂就跑!这样想着,我对米砂的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这小妮子就是有胆力,明明自己理亏,还敢如此顶撞他爸!和胆小鬼米砾比起来,她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如此想来,我当年一直败给她也没什么丢人的!

或许脸皮仍然不够厚才是我一直不能走红的原因。

就在此时,我身边的米砾好像浑然忘却了自己的危险,而是忽然干笑一声,自言自语道:“米二这个情种……”语气说不上是叹息还是羡慕。

米老爷又说话了:“行,你不肮脏,你纯洁。可是有一点我就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喜欢正常人,偏偏喜欢一个瘸子!”

“瘸子怎么了?瘸子跟纯洁有什么关系!”

“我绝对不允许你跟一个残疾人有什么瓜葛!”

“你——变态!”

“米砂!”米砂的爸爸急了,“你注意你的素质,我是你父亲。”

“我没素质!”米砂哭了,“因为我爸没教过我!”

父女俩激战正酣,那边米砾又忘我了,忽然“嘿嘿”地傻笑起来,手还顺便捶了一下地板,好像在为米砂的精彩演说而叫好鼓励。我一只手摸索了很久才勉强找到他的嘴并捂住。他好像只脱了缰的小驴子,正欲撒欢,又被拉住了缰绳,喉咙里挣扎了几下才勉强刹住笑。

“你要再不跟他分手,就在家好好反省几天,反省好了再去上学,不然我看你也不用参加什么高考了。”

“就不分!”米砂很坚决地说。

客厅里变得死一样的沉寂。又过了好一会儿,米砂的声音忽然坚定地传来。

“你听好了,不仅不分,我还要——嫁给他——”

米砂话音刚落,一声巨响传来。不知道米老爷把什么东西给砸了。

此时,米砾的全身忽然玩命地抖动起来。我是根据周围空气的震动判断的。再接下来,我估计他就是爆发性地笑出声来了。害怕暴露目标,我一急,也顾不上许多,两只手一起出动,可是周围太黑,找不到他的脸,更别提捂住他的嘴,只能在他脸上乱抓一气,可是一切已经晚了——他以一种快要岔气的干涩的笑声打破了这种沉默,伴随着他的笑声,还有尖叫:“干什么,疼死了,啊——”

脚步声迅速向我们所在的房间挪来。我绝望地放开米砾的脸,收起了我引以为豪的鬼魅派长指甲,开始拼命往床外挣扎。

米砾也不例外,他仍旧像抱着一个炸药包一样死死地抱着我的高跟鞋,匍匐着半个身子探到了床外。

此时,忽然,灯光,豁亮。

刚才在我脑海中被幻想了无数次的捉奸场景真的成为了现实,只不过主角换成了米砾和我。

米砾仍然一只手怀抱着我的高跟鞋,另一只手撑着地板,像一条发情的响尾蛇一样昂起半个身子,同时抬起他满是抓痕的脸,对着瞠目结舌的他爸和米砂,用一种狼嚎般无比凄惨而追悔的嗓音嘶喊道:

“一场——误会啊!”

11

那一天,我基本上是属于“滚”出了米砾家。

我不敢保证,经过了这件事后的米砾是不是以后死也不会再做“雷锋”。但我敢保证的是,米砂小姐变了。当我看到她的第一眼的时候,我甚至差点没有认出她来。她的头发完全长了,脸颊好像又瘦下去一大圈。那个曾经像水果一样整日得意洋洋的女生,看来也被高考折腾得够呛,变成了一根干瘪瘪的黄瓜。我正欣赏着她的“伟大转型”,她却像不认识我一般,扭头就往楼上冲去了。

她其实应该跟我说声“谢谢”,是我救了她,不是吗?

真没礼貌!

“喂!米砂!”我大声喊她。她在楼梯上回过头来看我,眼神空洞。

“我是来找你的。”我微笑着说。

旁边的米砾一听我这么说,立刻放松了脸上的肌肉,一脸无辜恍然大悟却又谄媚无比地看着他爹笑了。那表情的意思当然是:瞧瞧瞧,不关我什么事,她是来找米砂的。

“呵呵,你找我,怎么找到我家床下去了?”米砂那丫头果然不是吃素的。她走到我面前来,昂着脖子说:“大明星,光临寒舍有何贵干?”

“我要找莫醒醒。”我说。

“醒醒?”米砂的眼神在我脸上梦游般地巡回了一圈,这才说,“你找她干什么?”

我觉得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清楚我到底要找莫醒醒干什么,于是我只能简短而冷酷地回答道:“有事。”

“我不知道她在哪里。”米砂说完这句话,扭过头,就又冲上楼去了。

看来有了瘸子新欢,她是不会要那个老相好了。这个米砂,爱的取向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呢。

米砾一面偷偷拿眼睛瞄着他爹,一面把我的鞋踢到我面前,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下了逐客令。我冲米砾挤了挤眼,他立刻转过头不敢看我,好像跟我对视一下都是顶级罪行。我沉着地穿上了我的鞋,到沙发前果断地拎起我的包,没跟任何人说声“再见”——比米砂更加没礼貌,就这样豪迈地走出了米家的大门。自始至终,英俊潇洒的米家老爷都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虽然狼狈但依然健步如飞的背影。

至少,我不是一个瘸子,不是吗?他那不争气的儿子要是有一天能娶到我这样的绝世美女做老婆,那还不是他米家前世修来的福嘛,哼哼。

我想起很久以前,米砾曾经跟我讲过在他小时候,他爸爸把他吊起来用皮带抽的事情,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一边埋着头往前走一边为米砾祈祷的时候忽然就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当我抬起头来,认出眼前人的时候,不禁就要晕过去了——因为站在我面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让全天中女生为之疯狂的路理王子。

哦,这个世界,真的就一定非这么巧不可吗?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后的米砂的家,倒不是那么惊讶,而是用和以前一样让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曾让我无比着迷的声音问我说:“蒋蓝,怎么会是你?你刚从米砂家出来的吗?”

“是的。”我说。

“米砂她……”他伸长了脖子往我身后看了看,“她没什么吧?”

看他那着急的样子,一定是还对她一往情深。噢,女人的自尊心实在是太可怕了,没想到事隔这么久,我依然还会为他脸上的这份因米砂而起的焦急感到深深郁闷和丝丝嫉妒。于是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哼”,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你没指望了,回家洗洗睡吧,米砂都要嫁人了!”

“啊?”他的嘴张得半圆,好像根本就听不懂我的话。

“她要嫁人了。”我再次重复,“她正为这事在家里跟他爸爸吵架呢。我看你现在还是不要去的好。”

“别胡扯了。”他压根儿也不信我的话,一脸不屑,“她还在念书呢,嫁什么人啊。”

“信不信由你。而且,”我的妒火从火星变为燎原,仍然不放弃地凑近他的脸,压低了声音,神秘地对他宣布,“而且哦,她要嫁的是个瘸子。”

噢,那张脸还是那么好看,只是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好看的脸也变得讶异、痛苦,甚至有些扭曲。我失落的心终于得到些满足和快活,哼哼,王子输给一个瘸子,一定够他受的!

所以爱情,真的是完全没有道理。

他一定是被我打击大了,没有再往米砂家走,而是看了我一眼,一声不响地转身离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先是惊讶无比,惊讶之余,我像是被一个霹雳惊雷劈成了半截枯槁朽木,然后恍然大悟,明白了一切!

路理,他,他走路的样子,有问题了!

原来,米老爷和米砂口中的那个瘸子不是别人,正是路理!原来,天中的白马王子变成了瘸马王子!我的天!我不在天中的这些日子,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事?!

“喂,喂!”我追上去,有些歉意地拉住他,“到底怎么搞的,你的腿?!”

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甚至带上些微笑,回答我说:“没什么,出了点小事故,就变成这样了。”

“什么时候的事?”我问他。

“很久了。”说完,他推开我,径直朝前走去。那一瞬间,我对他所有的不满都变成了同情,对米砂的嫉妒也变成了些许惭愧。我追上去,想安慰他两句,但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夜深人静,小区门口没有一辆的士。我穿得不多,在风里微微发抖。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而发抖,还是因为一些我无法接受的残酷的事实而战栗。我的心情就像是曾经在吴明明家看到的一个破碎的美丽花瓶。那个花瓶在吴明明一次家宴时被她一个喝醉了的朋友不小心碰碎了,当时我也在现场,听说那个花瓶值十八万。我喜欢它,买不起它,只能看看它。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无法接受它碎落一地时我内心无法收拾的凄凉和惋惜。

终于来了一辆车,他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在我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转头对我说:“来吧,我带你一程。”

我好像得到某种原谅一般,立刻迎合地坐上了车。

一路上,他在前排,我在后排,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没有问我去哪里,而是直接对司机说:“先去香山花园。”

那不是我家。那是我大伯的家。我的家在西区,全市最破最脏的地方。当然这不怪他,还是高一的某一天晚上,我们在学校排戏,晚了,他送我,我就直接报出了这个地址。我一直都是如此的虚荣,没有办法。记得那天,我在香山花园下了车,然后慢慢地走回自己的家,心里不是没有酸楚的。我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公主,做不了公主,就力争去假扮一个公主,假扮到自己都信以为真的地步。可是现在,瞧我都得到些什么了呢,除了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和一个完全没有未来的人生。我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就连瘸了腿的王子,也要比我强上一百万倍。

这么一想,我刚才心里对路理所有的同情忽然没有了,因为全留下来给我自己都不够用了。我在香山花园下了车,他把头从前车窗里伸出来对我说:“再见啊。”

“你的电话?”我问他。

他笑了一下说:“我一直没用手机。”

呵,不愿意讲就算了吧,本来也是邂逅,我也不指望以后还能有什么交集,于是我微笑着点点头,站在原地,看着出租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转身推着我的箱子往大伯家的方向慢慢走去。毫无疑问,我当然不想去大伯家——假如被大伯知道我终于死回了家,以后要想再去北京,估计插翅也难飞。

这样想着,我拉紧我的包,一步步往小区门口走去。

这时,忽然从侧门拐进一辆小轿车,车前灯豁然大亮,直在我脸上晃动。我躲闪不及,连忙伸手遮住脸,快步往门口走。可是那辆古怪的车绕过一个小花圃,直向我的身边开来,更为古怪的是,它居然在凌晨时分的居民小区里大声鸣喇叭。我更加慌乱地躲避,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难道,是大伯?

想逃已经来不及,车子终于在我面前紧急刹车。里面的人把车窗摇开,对着我大喊:“蓝蓝!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眼睛刚刚被光线刺痛,好不容易才从睁眼瞎的状态里缓和过来,慢慢看清楚了眼前人。

果然,是我大伯。

很快从车上跳下来另一个人,矮胖的身材,熟悉的发型。她踩着皮鞋咚咚咚走到我面前,一把狠狠抓起我的胳膊,说:“死丫头,你妈找你都快找疯了。你这些天去哪里了?”

“没去哪里。”我苍白地答。我认出来了,这是我大妈。她还跟以前一样,除却更老了些。她的眼睛仍然跟以前一样闪烁着精明的光泽。可怜的老太婆,这么大年纪了,也难为她整天陪着我的大款大伯花天酒地应酬到这么晚。

“快上车,我送你回家去。”我仍然没回过神来,她已经抓起我的胳膊,激动地说,“我们刚从你家出来。你不知道吧,你妈买的股票大跌了,天天在家闹着要自杀,脑子好像也不清楚了。今晚又是要跳楼什么的,我跟你大伯好说歹说才把她按住。啊呀呀,怎么这么巧被我们看到你。你回来得正好!”

哦,我那要钱不要命的妈咪。我完全相信大妈的话。脑子不清楚了,是的。我为什么不信呢?在她当年信誓旦旦地告诉我算命的说我一定会遇上贵人时我就悲哀地料定,她迟早会得老年痴呆症。

世上还有比我更毒的乌鸦嘴吗?

世上还有比我更命苦的美女吗?

我的手机就在这个时候没命地鬼叫起来,打电话的人是吴明明。我刚刚接起来,就听她在那边尖声叫着:“你要是再不给我滚回来,你就死定了!”

“怎么了?”我的大脑在接二连三的刺激里,还没来得及恢复正常,只能痴痴地毫无感情地问道。

但吴明明并没有理我,喊完那句话后,“啪”的一声,电话被她挂断了。

这一声“啪”和大妈把我狠命地往小轿车里一推的动作,终于让我稍许清醒了些。我花了三分钟审视了一下我现在的状况,才有无限的悲哀感从心底缓缓蔓延开来,让我恨不得在凌晨时分的小城里,打开车窗跳下去——一了百了。

只是大妈仿佛了解我的意图似的,一直警惕地握着我的一只手,好像她一松手,我就有可能随时再消失一般。

我万能的上帝啊神啊菩萨老大爷啊,虽然我知道这世界变化快,但能不能,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时间,再发生一些我不能接受的新事件呢?

算我求你了,行不?

12

如果在你的想象中,我和我妈咪相见的场面一定是抱头痛哭泪流成河惊天地泣鬼神的话,那么很抱歉地告诉你:你的YY水平真的是一般般,太落俗套了。

当半夜三更,我像犯人一样被我大伯大妈押解进我妈的房间后,我的心一直在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那种感觉,就像早孕少女被推进了小诊所的手术台一样。不过你别误会我有这个经历,我虽然外表奔放热情,内心却是个清白可靠的女子。我之所以这么比喻是因为我曾经演过一台这样的小话剧,在里面演这样一个可怜的女生。吴明明不放心我,再三给我说戏,挥舞着双手要我扑腾扑腾地心跳再做出满脸的害怕和后悔。那时候的吴明明对我满腔热情,可是我对不起她,话剧最终被我演砸了。我的心怎么扑腾扑腾也扑不起来不说,想到吴明明跟我说戏时的样子,我还笑了场。我后来想,这也是吴明明放弃我的原因之一吧。她并没看到我的天赋反而扼杀了它,这简直是一定的。

大妈用力推了我一下,我才从无边的神游中解脱出来。只见我妈穿着一件薄薄的好像T恤又好像长裙的睡衣,盘腿坐在床上。她一手抱着半个已经快被掏空的西瓜壳,一手拿着一只银色的勺子,伸进里面狠狠剜了一块西瓜,放进嘴里,响亮地咀嚼着。

我又在乱想了:这样的季节,能买到西瓜吗?

房间里的两盏台灯现在只有一盏还亮。昏暗灯光下,我清楚地看到我妈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之空洞比米砂小姐看到我时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然后,她把嘴里的西瓜籽吐在那半个瓜壳里,把西瓜壳用力掷在床头柜上,缓缓躺下,闭上眼,好像一下子睡着了。

“你妈病了。”我爸站在床边,扇着一把巨大的蒲扇,故意很大声地说,“都是想你想的。”

我想说:“想钱想的吧。”但我忍住了。我可不想我爸手上那把大蒲扇直接送到我的脸颊上。于是我在大妈的示意下,在我妈床边坐下了。所有的人都很有耐心,包括我妈,她装睡装得我都以为她真的睡着了,仿佛还听到她的鼾声。终于,我妈把眼睛睁开了。她侧头看了我一眼,忽然把头仰起来,压低声音说:“你,是回来给我送终的吗?”

“胡说什么呢?”我有点被她毛骨悚然的声音吓住,安慰她说,“我在外面很忙,你又不是不知道。”

“忙?”她的眼睛又睁开了,头仰得更高,几乎和床面呈六十度,一双眼睛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毛得我就快要尖叫出声的时候她再度发声,“忙什么?”

我把一颗心按回去,维持着我的耐性说:“等你病好了,我慢慢跟你说。”

“老娘没病!”她忽然利落地从床上坐起来,吓了我好大一跳。然后她忽然迅速地操起床头柜上的半个瓜壳,对着我爸的大蒲扇直砸过去,“老娘要是有病,都是被你这些龟儿子们气的!”喊完这一句,她又直挺挺地睡了下去。

我爸灰溜溜地捡起地上摔成八瓣的瓜壳,走到屋外去。

哦,我的妈咪。大妈说错,她不是脑子不清楚,她已经疯了。就算没疯,我看离疯也不远了。我无可奈何地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这时已经是凌晨两点钟。我终于感到无比的困倦,我起身,走到阳台上,深吸一口气。

我一直觉得,这个城市最美的月亮还是西区的,因为西区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化工厂和造纸厂,月光最慷慨无私,可以尽情地洒到每个角落。但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也许连它也觉得累,所以躲起来休息了吧。所以,在这个世界上,谁要是硬要去勉强谁,那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傻逼。爸爸出现在我身后,手上端着一杯水,递到我手里说:“你妈赔了四十几万,还没缓过劲来。”

虽然我一直都是一个爱钱如命的人,但此时此刻,我真希望我有四十几万,那么我会全掏出来给她。如果钱可以让她变回从前那个生龙活虎天不怕地不怕的她,别说四十万,四百万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可惜很多时候,想要慷慨也得真有那个资本。

“回来就好了。”大妈不晓得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她叹着气对我说,“不要再去什么北京了,我让你大伯在公司给你找件事情做,在家安安分分地过日子,也陪陪你妈。在外面有什么好啊,想想你姐……”

说到这里她停住了,又要开始抹眼泪了。自身难保的我对她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只能把头扭到一边去看黑漆漆的天。还记得以前我妈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等哪天天上下钱,我就给咱家买个……”搞得我在十岁以前,一直以为天真的是会下钱的,靠。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放进口袋里,触到放在那里的冰冷的已经被我关掉的三星手机,想到北京生死未卜的阿布和神秘莫测的吴明明,心乱得像一堆无论如何也解不开的毛线球。

我只知道,此时此刻,我是多么希望——天会下钱,人却永远不会长大。

这是一个让人痛苦的希望,所以我决定停止一切思想,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婉转的鸟鸣声惊醒的。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从来不知道清晨有这么好听的鸟叫声。所以醒了好几分钟了还疑心自己还在梦中。比起北京那个又脏又乱租金乱贵的小屋,我第一次感觉到这个被我在心里诅咒了很多年的家的珍贵。我爬起身来,走到外屋,发现妈妈还躺着。老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烟头不知道是早上的还是昨晚累积下来的,反正一个烟灰缸已经堆得满满的,再也没有空隙。我走过去,替他把烟灰缸倒掉。他拍拍沙发,示意我坐下来。

“别抽了。”我拿起他的烟点燃一根,在他身边坐下说,“抽太多对身体不好。”

“好。”他听话地说,“不抽。”

“她这样多久了?”我指指里屋。

“就这几天变得严重。”他说,“你大伯找了医生上门来看,好像也没什么起色。整天就这样怪头怪脑地说些疯话,也不知道能不能好起来,噢!”说到这里,他深深叹了口气,忽然用手用力抓住头发,埋下头,当着我的面,呜咽起来。我看着他抽动的双肩,听着他的呜咽声,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爸是个硬气的人。虽然比起我那发财的大伯,大家都觉得他没用,但他啥也没求过我大伯,要不是为了我妈,他也不会答应让我去北京当什么明星。从小到大,我没见他哭过一次。

我觉得悲伤,更多的是泄气。我把自己的烟头也按灭,从抽纸盒里一下子抽出了数张纸,急急地塞在他的手里。

在生活的重担面前,我帮不了他。

我是个不孝女。

我站起身来,没有跟躺在家里的妈妈告别,拎着我的包,头也不回地走出家门。

还是要去面对我该面对的一切,不管结局如何,不再给他们增加任何的负担,是我必须要做的最最重要的事。

我抬头看了看澄澈如水晶的蓝天,然后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扬起头,挺起胸,加快了脚步。蓝色高跟鞋因为连续穿了太长时间,已经磨破了我的脚跟,但是我却没有一次走得比这一次更加优雅和高贵,更加勇敢和坚强。

当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切绝不会是如此的乱七八糟,我保证。

13

从幼儿园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人缘尤其是女生缘糟糕的女生。为什么丢手绢时从来没有人丢在我身后?为什么午睡时只有我一个人睡过头,而只有老师才肯来叫醒我?我没有一起玩芭比娃娃的好姐妹,没有一起上学放学回家的朋友,唯一的伙伴就是成天一声不吭只会盘弄树枝之类玩意的阿布。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理所当然把这一切都理解成嫉妒。美女就是走路摔一跤都会让丑女们感到分外痛快。我不要太了解太明白。这个时候,我就要适时地改走“超然脱俗”的路线,来配合她们无比嫉妒的心理和躲闪不及的目光。

我非常非常讨厌莫醒醒和米砂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们在我面前有了她们不该有的嚣张。整天凑在一起耳语,吃一个饭盒里的饭,连唇彩都混起来用,说她们不是有吴明明那爱好,谁会信?哼哼。

不过,离开学校后,我其实很少想起这些人,包括米砾,包括路理。当我刚刚踏上北京的土地那一刻,我就决心忘记我以前的一切,一切风光历史一切无关紧要的人,只因我就要飞上枝头,成为名副其实的凤凰蓝。但这一趟回家,却又将我再次打回原形,我无法阻止自己怀念坐在教室里享受别人羡慕目光的那些日子。那时的我,至少年轻鲜亮,头是高高昂起的,拥有足够用的骄傲资本和无限希望可能——

只是我很随便地就把它丢弃了。

我恨吴明明。

同时我也恨我自己事隔这么久,才懂得在这件事情上恨她。

北京的秋天真的是冷。我走出车站,一眼就看到吴明明的司机黑妹。那个梳着黑色马尾辫、穿着黑色马甲黑色皮靴站得笔直的间谍造型女,木偶一样捏着她醒目的黑色iPhone,高调得令人发指,简直可以直接裱成广告牌放在新光天地顶楼外侧玻璃墙上供人瞻仰。她也发现了我,把她的iPhone当手枪一样指着我说:“怎么晚点这么久,吴姐等着你呢。”

我说:“你问火车司机去。”

她并不欣赏我的幽默,而是黑着脸对我说:“车子在停车场,跟我来吧。”

我跟过吴明明那么长时间,还没有过如此好的待遇,专人等待专车接送。这么想来我心情大好,跟在黑妹身后大摇大摆地走到停车场,才发现吴明明又换了新车,银色保时捷,真是有钱的人不要太有钱,没钱的人不要太傻眼哦。

一路上,黑妹都没说话,嘴巴如同被冰冻住。我故意逗她说:“还跟着老吴混啊,工资涨没涨啊?”

她正视前方,说话掷地有声。“我就混口饭吃,没你们要求那么高。”

“比我好。”我说,“我连饭都没得吃了。”

我话音刚落,她忽然一个急刹车,吓得我一激灵,连忙问道:“怎么了?”

“红灯。”她说,停了两秒,又说道,“蒋蓝,我多句不该多的嘴,其实吴姐待你不薄,我们一大票人跟着她混,把她逼到绝路,对大家有什么好处呢?”

我?把吴明明逼到绝路?

我?有这个能耐吗?

要真有,我他妈就真的是太爽了!

我指望黑妹能说出一些让我更爽的话来,然而,遗憾的是,说完这话,她再也没张过嘴,就这样一路把我送到了吴明明楼下。

其实说句心里话,我也并不想把吴明明怎么样。虽然我知道她能有今天,一定是做了不少违背良心的事,但这些事都不归我蒋蓝管。我想管也管不着。

我只想得到我想要的东西——金钱,除此之外,一切都和我无关。

金钱才是这个世界最牛掰的魔术师,才可以在一瞬间让一个人长就长让一个人短就短,让一个人智商说变低就变低,让一个神经病说复原就能复原,让一个人完全丢失自我后还不知廉耻地自得其乐。

我独自上了楼,推开门,光线骤然暗了下来。吴明明背对着我,我却感到一股不祥的气息。我走近她,她倒是有闲情,居然把着一杯红酒,奢侈而欠扁,可脸上的表情却疲惫得很,像是有两天没有睡觉了。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对面的超大等离子电视,屏幕上放的,竟然是我的堂姐蒋皎的MTV。那是一首我并没有听过的歌。在我心里,她其实一直就是个空有外表重金打造的玻璃人儿。我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唱这样有气质的哀怨的歌。

“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她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那些咫尺天涯的安慰,让深情继续燃烧,不曾停息……”

屏幕上的她皓齿明眸白衣飘飘,我听得呆住,忘了自己身在何处。那一瞬间我有错觉,仿佛她从未远离,甚至,就在这间屋里。

这样想着我浑身一颤,又回到现实里。

吴明明用一种我从来没听过的叹息一般的声音对我说:“你认真听过你姐姐唱歌吗?你对她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想打断她的思路。预感告诉我,她将要说下去的,绝对是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我承认我喜欢她。但我从来没有碰过她你知道吗?”吴明明靠近我,“她出名,靠的是她自己的本事,她的机遇。相反,我倒是因为她才有今天的。”

“嗯。”我说。

“你不要恨我,不是我不给你机会,是因为这个圈子就是这样残酷,没有公司愿意做你,我要是硬撑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反而误了你的前途。你明白吗?”

“不明白。”我确实不明白!

她轻笑着说:“慢慢你就会明白的。”

“她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不想跟她纠缠这个我会红的绝对正确命题,于是随口问道。就在这时,MV播放结束,她的身影渐渐隐去,电视只有一片蓝光,更加闪得让人心里发寒。

“为爱死的。”吴明明用飘忽的声音回答我说,“你姐是个情种。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最后就落得这样的下场。”

“可惜她没你那样的爱好,听说她的男朋友是一超级大帅哥。如此说来,真是遗憾啊。”想不到老奸巨猾的吴明明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虽然这有点恶心,但我正好利用来打击她。

“呵,是啊。”没想到她却乐于承认,放下红酒,换了种语气说话,“不说你姐的事了。坦白跟你说,在这个圈子里,我得罪了要人。”

“哦?”

“不过这些事你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她继续说,“我被抢劫了。昨天晚上十一点,在后海,有人抢走了我的包。他们不会放过我,想置我于死地。蒋蓝,我希望你看在我和你姐姐过去的情分上,能老老实实地告诉我,那些东西到底是谁给你的。我相信你也是被利用的。而且话又说回来了,我真要是有什么事,你也落不到任何好处。别指望那些人能给你一个子儿。”

“了解。”我说。

“那么告诉我他是谁。”吴明明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没有说谎。我确实不知道嘛。

“操,死丫头,还嘴硬。”吴明明压根儿也不信,她指指门外,傲慢地说,“你信不信,我现在打一个电话,就有人冲进来把你给办了,到时候就怕你想说真话都没有机会。”

我蒋蓝虽然是个羸弱女子,但我也不是吓大的。不过聪明如我还算明白,此时此刻还是在她面前装出一副很恐慌的样子来满足她比较划算。“好吧,你先告诉我,我要是交出那人来,你给我多少钱?”

“按你说的价。”吴明明豪爽地说,“我欠你姐的那一笔,全还给你。满意了吧?”

“我怎么知道还有没有别的欠条呢?”我继续绞尽脑汁地与她周旋着。

“不要太贪。”吴明明继续提醒我说,“适可而止。”

其实我很怕她说狠话,因为我本来就没有任何实力可言,一旦被她识破了我在硬撑,恐怕我不能活着走出这间屋子,就要在我姐的歌声中死去,那该有多悲凉。

“五十万。”我也知道久拖不是道理,干脆豁出去说,“给就成交。”

吴明明眼光炯炯地看着贼胆包天的我,仿佛终于真正认识了我一样。我才管不了这么多,反正她爱答应就答应,不爱答应也得答应。我逼她我容易嘛。

“交出人我给你一半。事情了结后给你另一半。”吴明明咬着牙说,“别再耍什么花招。”

“岂敢。”我说。

“那你约他。”吴明明说,“我要见见那人的真面目。”

“哦,好咧。”我一边应着一边点着头,硬生生把一颗“扑腾扑腾”乱跳的心压了回去,朝着她妩媚地笑了。

其实,在笑的那一刹那,我就有了主意。或许,这个主意太过丧尽天良,太过铤而走险,但请你想想看:如果有一天,你把车全速开上了跨海大桥,开到尽头你才发现这是座断桥,而刹车也忽然失灵了,难道,你除了跳车还有别的选择吗?

生还是死,就在这一搏了。我在万念俱灰中,押上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赌注。

如果我赢了,那我那半疯的妈咪或许能看在那五十万的面子上多活几口气;如果这次我真的走错了,那我也只能拍拍屁股对这个世界说声:“撒扬娜拉,红颜命薄。”——就此走人。

哦,我苦命的姐姐,你得保佑我。保佑你这个比你命好不到哪里去的妹妹。

14

是的,阿布,没错。

我把黑妹带到了阿布的病房。要知道此时此刻,对于接近疯狂要找到“幕后黑手”的吴明明来说,一个失忆的人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阿布的病房被换成单间,在住院部的最高层。我还给他请了特别的护理,当然这一切都是用吴明明给我的钱来操办的。当我带着黑妹推开门走进病房时,一切都风平浪静。

他正在剥一个绿皮的小橘子,同时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绿皮的橘子,有着清香却酸得彻骨的滋味,这该是秋天新上市的水果。令我讶异的是,失忆的阿布,口味却未变,就像他还记得他的莫莫一样,他仍然和以前一样,喜欢着这种古怪口味的小橘子。

他见我们进门,忽然咧开嘴对我笑了,还扬了扬手,对我说了声:“你来啦? ”

“哈喽。”我也故作轻松地回他。真希望这件事能快点结束,不要带给他更多的麻烦。阿布啊阿布,对不起,你一定得帮我,这场仗除非我赢,不然我们都得死翘翘。

黑妹警觉地关上了门,用一半掺冰一半掺笑的口吻对我说:“是他?”

我回过头对她嫣然一笑,又恢复严肃,压低声音说:“猜得没错。正是他。”说罢,我手向阿布一指,阿布已经不再理我,只是埋头继续吃他的小橘子。

“他是谁?”黑妹问我。

“他说,他叫古木奇。”

“他是疯是傻?”黑妹不知道是干笑还是真笑,径直走到阿布身边,凑近阿布的脸看了又看。阿布没有躲开,而是勇敢地和她对视。

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真怕阿布突然开口,说一句“你是我的莫莫吗?”或者“尝个橘子吧”之类一点也不好笑的句子。我敢发誓,黑妹一定会把他立刻从窗口甩出去,毁了我精心布置的春秋大业。

我一急,把刚才在车上事先编好的故事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那天我没钱了,想去找老吴借点钱,在你们公司的楼下碰到了他。他问我认不认识吴明明,愿意不愿意帮他一个忙。我看他也不像坏人,就同意了。然后他就从口袋里掏出那些东西交给我,说这些可以帮我得到我想要的钱……”

黑妹做了一个打断我的手势,索性在阿布的床边坐下,抱着臂,一脸霜打的表情对我说:“蓝蓝,你知不知道如果骗了吴总,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用我的必杀表情——一脸天真地望着她。

“我是不是,特别像傻逼?”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字一句,认真地问道。

是!我在心里回答,表面却绽放如花。“当我再找到他的时候,才发现他被车撞了,他失忆了,这真是太巧了……”

我话音未落,黑妹已经从阿布的病床边利落地站起,一个健步走到我跟前,狠狠地给了我一个嘴巴。

我的眼前一片金光璀璨,金光璀璨里是黑妹漆黑如铁的脸庞和结实的肌肉。

看得出来,她恨我。吴明明这回要是在劫难逃,她这个半打手的女特务的好日子也就跟着一起到头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嘴角在渗血,我只知道我打不过黑妹。我看看黑妹,心里悲伤地想着还来不及证明我老蒋必定会红的命运,就要死在这位黑辣妹的魔掌之下了。既然注定死定了,我又毫不在乎地凄厉地笑了。床上的阿布一直默默目睹着这一切,忽然,他出乎我意料地从床上弹起来,像是一瞬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于一身恢复了所有记忆一般,双目炯炯有神,双手紧紧有力地掐住了黑妹的脖子。

他声如洪钟地、恶狠狠地对黑妹说:“你敢打她!”

黑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袭,手脚乱舞,大声嚎叫。阿布神勇地抽出一只手,拿起未吃完的小橘子,塞进了她张开的嘴巴里!黑妹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长时间没有笑过的缘故,嘴角肌肉坏死,竟然含着那半只橘子吐也不是,吃下去也不是,嘴巴像榨汁机一般流着淡黄色的橘子汁,已经腾不出脑袋来协调四肢与阿布搏斗。说时迟,那时快,阿布从被子里拔出脚,一脚踹中黑妹的腹部!

接下来,他又说了一句让我在一秒钟之内转败为胜、起死回生、柳暗花明、返老还童的话。“黑婆娘,你要找的——不就是我吗!”

我,惊,呆,了!可不可以告诉我,刚才那一秒钟里,到底是哪位菩萨的玉手,轻轻地摸了一下阿布同学的脑瓜?

黑妹脸色铁青,脸上表情仿佛冰冻过的虾皮,惨绿惨绿,然后她终于把那半个烂橘子吐出来,盯着阿布的脸说:“你认得我?”

阿布点了点头。

“你到底是谁?”黑妹尖叫着去摇阿布的肩膀。在我看来,阿布全身的骨头都快被她摇得散架了。他一定是觉得很好玩,反而呵呵地笑了起来。我倒是很害怕,他脑子里那冻成一坨的淤血要是一下子给摇通了咋办?阿布笑完后,捏了捏自己将断未断的肩膀,如同忽然陷入了瞌睡一般无力地垂下了头,忽然又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对黑妹说:“我是认得你的那个人,古木奇。”

那一刻,我知道我赢了。我利索地把门锁上,对着一脸茫然的黑妹恶狠狠地、却也充满力量地用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荒诞的口吻说:“这下,你该信了?让吴明明按说好的办,我可以告诉你们更多你们想知道的东西,不然……”

我说到这里,停住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倒是阿布,好奇地歪着脑袋问我:“不然什么,你快说啊!”

我朝着他眨了眨眼。

他着急地跳到我面前说:“告诉我,不然什么,不然什么!?”

这个脑子坏掉的八卦小男人,我按不住他,只好将计就计。“不然,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

“对。”阿布说,“警察。”

“把她抓起来。”我说。

“对。”阿布变作我的逗哏,“把她抓起来。”

黑妹走出了病房,我知道她一定是到外面去给吴明明打电话了。我追出去对她说:“失忆了,也没啥威胁,我看不用慌了。”

黑妹看着我说:“还有哪些人来看过他?”

我摇摇头。

“把他手机弄过来。”黑妹说,“查查清楚。”

“我早想过了,他没手机。”

“你看着他,我先回去跟吴姐汇报。”黑妹说完,掏出一张面纸,在脸上胡乱擦了擦,然后迈开大步走了。我看着她笔直的背影长吁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走一步算一步。好歹这出戏,终于把我自己的一条小命,连同阿布的,一起救了回来。

回到病房,宇宙小超人阿布完成使命,继续恢复弱智。他剥好了一个新的橘子,有滋有味吃了起来。

我好奇地问阿布:“喂,你怎么知道她叫黑婆娘?”

阿布说:“这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长那么黑,就不要出来混了,晚上上街,别人都找不着。”

我靠,有这么幽默的弱智吗?

“我叫古木奇?”他又歪着头问我。

“噢,是吧,也许……”我心虚地答。

“哈哈。”他说,“这是我的网名吧。”

我靠,有这么聪明的弱智吗?

那天,我去咨询了医生。医生告诉我,阿布不是弱智,他只是失忆,但是要阿布完全复原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他们已经找来专家会诊,估计要再进行一次手术。

“要多少钱?”我问。

“准备十万吧。”

钱,又是钱。我跟钱到底上辈子有什么过节?错也是因它,罪也是因它,最终想得到的,无非还是它。

那天晚上,我一直陪着阿布。他的精神状态不错,说话也不语无伦次了。侧面看上去,还有一些小帅。要是他永远都不再记得过去,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真希望,能像他一样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也许这样就会比现在幸福很多,不是吗?

我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问他:“你还,记得莫醒醒?”

“谁?”他转头问我。脸上是那种努力回忆的表情。说实话,我是怕提这个名字的。我怕他又会爬起来去跳楼,但我又忍不住想提,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希望他完全忘掉她。我讨厌他对她念念不忘,虽然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讨厌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

“莫醒醒啊。”我说,“一个头发很长的,眼睛很大的,看上去很丑的女的。”

“你撒谎。”他说,“头发长,眼睛大,看上去怎么可能很丑。”

“那你还记得蒋蓝吗?”

“记得。”他说,“不就是你吗?”

我惊讶地看着他。

“你那天告诉过我了。”他说,“我记性不至于那么坏吧。”

“那你,还记得‘算了’酒吧吗?”我说,“一个不大的酒吧,你跟一个叫蒙胖胖的赌钱,后来输了……”

“不可能。”他打断我,“我赌钱从没输过!”

“你到底记得多少?”我看着他的眼睛问。

他忽然伸出手来,温柔地抚摸了一下我前额的头发,用从没有过的语气低声地对我说:“你一定是我的女朋友吧,你对我真好。”

我摇了摇头。

他笑,继续说:“我以前追你的时候,肯定吃了不少苦吧?你这么漂亮,喜欢你的肯定很多。”

我继续摇头。

“等我好了,我会好好对你。”他像个孩子一样地对我保证,“要是有人敢对你不好,就像今天那个黑婆娘,我一定饶不了她!”

我的心里滚过一阵异样的感觉。竟然想要落泪,这种感觉在面对一个清醒的阿布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过。但其实我是不喜欢这种感觉的,因为它会让我变得傻头傻脑。我还是喜欢那个清醒时的精明的我,有一般人不具备的想象力和一种特殊的聪明,让我的表情不受思想控制,随时随地收放自如,宛如变脸。

“犯傻了?”阿布伸出一根手指,弹了弹我的脑门说,“告诉我,以前追我的女人多不多?”

我不想打击一个病人,从人道主义出发,我回答道:“怎么说呢,还行吧。”

“你不吃醋?”他问我。

“还好。”我说。

他忽然哈哈地笑了。“你一定吃莫醒醒的醋,对吧。”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你叫她莫莫。”

他眯起眼回避我的直视,把头用力昂起来对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儿他又把头低下来,很勇敢地看着我,用发誓一样的音调对我说:“不管她是谁,我以后都只对你好。”

我笑了。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我的脸,也傻笑起来。

那晚我一直待在阿布的病房。我们聊了很长时间的天,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牛头不对马嘴。这样的聊天看上去无意义,但对于我和他而言,都是需要的。我说的他听不明白,他说的一点不着调我更不指望明白,但是这样很好,至少我们可以有个互相倾诉的对象,谁也不笑话谁。然后,我趴在阿布的床头睡着了。

清晨醒来,阿布还在睡,我觉得有些饿,于是起身,到外面去买早餐。我在医院外面的小面馆吃了一碗拉面,又排队给阿布买了豆浆和油条,可是当我走回病房的时候,却发现病房空了,阿布不在。一个护士在那里收拾他的床。我问他:“人呢?”

“出院了啊。”她说,“有人替他办了出院手续,刚走,你不知道吗?”

我跑到窗口去看,正好看到阿布被人塞进了一辆黑色的轿车,只短短几秒钟,车子就开出了我的视线。

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里升起。我的脑袋轰一下就炸开了。

15

阿布失踪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他,我也知道是吴明明带走了他。但是,我没有证据。我追出医院的时候那辆车早就开得不知去向。我打吴明明的电话,她倒是很快接了,不过声音听上去睡意矇眬,好像刚睡醒一般。

“他已经失忆。”我说,“你带走他何用,治好他才要紧。”

“什么?”她跟我装傻。

我威胁道:“二十四小时见不到他。我会报警,把我知道的都说出去。”

“你知道什么?”她机敏地反问我。

“知道什么说什么。”我强撑着不在她面前败下阵来。

“哈哈。”她笑,“悉听尊便。”

然后,她挂了我的电话。我在心里靠了她一万遍.。良计还没浮上心头的时候,有人打我的电话了,我一看,竟是黑妹。

“找人,是吧?”她说,“半小时内赶来,我会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

“不去。”我说,“老娘要回家睡觉。”

“想让你朋友活命,就乖一点。不然的话,我可帮不了你。”

她的电话挂了一小会儿,我就收到了信息。我一看那个地址,应该是上次古木奇开车带我去的小区,真是有够刺激,不过正好,我最喜欢刺激。我再没有文化,也知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道理。

料想吴明明也不敢把我怎么样,而且像我这样的侠女,怎么可能丢下阿布不管呢?

不知道为何,当我坐上去往那个小区的出租车,我才开始后悔。既后悔把阿布牵扯到这件事里,又后悔我如此贸然出动。可是不这样我又能如何呢?说白了,我就是在陪吴明明玩。这么一想,我更加沮丧和不安。

说出来你肯定不信,我总能在危险到来之前预感到大事不好,就像吸血鬼能嗅到人血的气息一样,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超能力?但是让人泄气的是,我没有一次因为预感而避免闯祸事件的发生,越危险我越好奇,所以每次都铤而走险。好比曾经和蒙胖胖的那次赌钱,其实她摸第一张牌我就知道阿布大势已去,可是偏偏我自己不信任自己的感觉!

北京的深秋,天气很吓人。早晨还能看到淡黄色的阳光,现在已经狂风肆虐,仿佛在为我的孤胆气节而呜咽哀鸣,更添了几分肃杀的气氛。

我没胆壮胆地再次来到那个17栋,按响了2301房的通话键,没人应我,但大门自动开了。我坐上了电梯,一直到了二十三楼。2301的门敞开着,我狐疑地走进门,等身后的门“喀嚓”关上,我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没有阿布,更没有吴明明。只有打手黑妹,冲着我怪笑了一下,就把刚进门的我给绊倒了。

除了束手就擒之外,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我此刻的绝境,那就是:送上门来——如果这也算一个词的话。

这是一间空房。墙壁雪白,地板铺满旧报纸,角落里放着一张凳子,对面放着一台小小的电视机。

我刚从地上爬起来,黑妹就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把我往屋角拖,差点把我的脑袋拆下来。

我只能大喊:“三八!放开我!”

事先准备好的胶布迫不及待地被贴上来。我就这样被轻轻松松地五花大绑,发根剧痛,全身发麻却挣扎不得。那根绑着我的麻绳绝对可以给相扑选手拔河用。

情急之下,我用力一甩脚,我的高跟鞋飞了出去,正砸中黑妹!

敢动我蒋蓝,等我红了我非找人拔光你的头发!

我用滴血的眼神看着她,不过没有用。这个头脑空空光有一身傻力气的非洲野蛮女此刻正坐在那台电视机上,笑嘻嘻地展示她的白牙,同时对我说:“你最好乖乖的,马上给你放个电影。”

这是有预谋的——当然,鬼都看得出。

我本来不想理她那个什么劳什子电视,可是电视里随即传来的声音,却把我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没错。是阿布。

这么冷的天,他的上身居然没有穿衣服,手被反绑在一张椅子上。头顶那盏很刺眼的灯照得他两眼眯成一条缝。

“可不可以把灯关掉?”阿布小声提议。

有个女的——也是个女的,比黑妹长得稍许好看些,但是和黑妹一样的打扮,她二话没说就冲上前去,给了阿布一巴掌。

我的左脸也跟着一起刺痛了一下。

我靠,吴明明是不是私下搞了个女子军团?专门训练用三步上篮的姿势打别人耳光?

阿布的头晃了好几晃,很奇怪,他没有反抗,也没喊疼,而是犹豫了很久才古里古怪地说:“你们是不是——莫醒醒派来的?”

电视放到这里停住了,黑妹再次走近我。她在我面前蹲下,撕下我的胶布,饶有兴趣地问我:“莫醒醒是谁?”

哪门跟哪门,这简直是太搞了!

我哈哈笑着,笑完后,用力吐了一口口水在她脸上。刚刚吐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实在没有必要放弃如此大好的求生机会。我该喊的是救命!

毕竟只有我出去,才能救阿布!

果然,她用衣袖擦了一把脸,又一次把我的嘴巴封得严严实实,恶狠狠地说:“调段好戏给你看。”说完,她按了快进键,屏幕迅速滚动,接着定格在一个场面上。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那是阿布吗?

满头满脸的鲜血,让我几乎认不清楚他的面目。只有脚上那双十年如一日的跑步鞋提醒我,这是那个曾带我满大街飙车,请我喝酒,陪我失落,借过我钱的男人。他曾经在发酒疯时把我的头当作篮球按在胸口,任凭我尖叫也不松开。直到我猛然踢了他一脚,他才发现是我。连“对不起”都没有说完整,他就就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吐起来。

有人掩鼻而过,也有人叹息,更有人小声诅咒。

那段时间正值他和他爸闹决裂,他不顺,我被好几个广告公司放鸽子,也不顺。我们就当街坐着,叼着烟,对路边一个一个对我们投以不正常目光的人大骂特骂,不要太爽。当然,我为了面子,把头发全弄乱,遮住脸,只露出两个眼睛来。我一直都是如此虚荣的一个人。

直到城管追来,我们又飞奔到摩托旁,由他载着我在四环路上飞奔。

人们都说我是凤凰,于是我来到北京,寻找我能栖息的枝头,可是最终,我不仅飞不起来,反而摔得皮开肉绽。

我喜欢站在他的摩托上,展开双臂,让我的长发随风飞舞,那感觉,跟飞一样,我永远记得。

我永远记得,是他带我一起飞。

他曾经是如此浪荡而桀骜的一个爷们儿,现在他们把他绑在那里,打得浑身是血。可是,他和这件事一点儿都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没有!

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知道这样很丢脸,但是我没法控制住我自己。我的嘴被胶带封住,喊也喊不出口,心里的悲伤全转换成愤怒。我发誓,只要我能从这里活着出去,我一定要把吴明明那个女人碎尸万段!

“你们把蒋蓝弄到哪去了?”录像还在播放,我看到血人一般又被绑住双手的阿布蹲在地上。忽然他又猛地站起来,冲到那个飙女面前,低着头,弓下腰,像一头发怒的牛一样狠狠地顶了一下那女人的肚子,用和从前在酒吧喝多了酒和别人吵架时一模一样的口吻大声喊:“我他妈弄死你们!!!!”

阿布,哦,我英勇无比的偶像,你又回来了?

可是,女人捂着肚子走到他身后,用力一踹他的膝关节。他又一次跪倒在地。

我再也克制不住,呜咽着爬到电视机前,想要砸掉它,砸掉这一幕幕我不想看到的场面。

我终于为自己的行为深深后悔:我后悔来北京,后悔想当明星,后悔把我妈一个人丢在家,后悔跟着那个鬼男人走,后悔为了钱没有把那个狠毒的女人的一切告诉警察,后悔把阿布扯进整件事情。

可是一切都晚了。

在我的泪眼朦胧里,我看到被制服的阿布,沾满鲜血的额头一声一声磕在墙上。他的口中低低呜咽,带着哭腔。“蒋蓝,蒋蓝……你在哪……你在哪……”

他喊的是分明我的名字,而不是莫莫。

我终于赢了。我终于赢了。可为什么我却愿意我永远是一个输家?

阿布,对不起。一百个对不起,一千个对不起,一万个对不起。好似被一根闷棒击醒,我的鼻子巨酸难忍。我百口莫辩,只剩下深深的自责,自责到恨不得这里有一把手枪,可以让我说死就死,一秒钟之后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眼泪全部滴在了肮脏的地板上,变成了一颗一颗蒙着灰尘的小水珠,但我的眼泪,比之前流过的任何一次都干净,都干净,我发誓。

“感动了?”黑妹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嘲讽地看着我,“你也看到了,这哥们儿装傻。我们都是替别人卖命,看得出来他也是,看他受苦我们也不忍心,谁不是混口饭吃?所以,你就别再让我为难了……”

我示意她揭下我的胶带。她犹豫了一下照做了。

“吴明明给你多少钱?”我问她。

她不答我。

“救出我朋友,我给你十倍。”我说。

她笑了。“我凭什么信你?再说了,钱往往会把人害死。不该我要的我不要。”

该死的女特务!看来不想点别的办法不行,我逼自己冷静一点,这才对她说:“你开一下窗,我看看下面是不是停着一辆车。”

“什么车?”她警惕地说。

“我朋友送我来的,我要是老不下去,兴许他会报警。”我威胁完她,静静地往地上一躺,装着在等死。

她很聪明地继续封上我的嘴。独自走到窗前,她把窗子拉开一道缝,好奇地往下探望。

我则从地上用力爬起,使的是从阿布那里现学来的一招,冲过去,用脑袋大力撞她的后腰。把她撞得歪歪倒倒。

其实刚才我已经拿定了主意——我要跳楼。

跳下去,才能有希望。虽然这希望迟早变成绝望,但是若不跳,必死无疑的人一定是两个,我,还有阿布!

而吴明明,或许一辈子都安然无恙,一辈子花天酒地,享福到老。是有人有这种命的,当我十三岁那年第一次看到蒋皎穿着那身一尘不染的白裙邀请我进她家做客时,我几乎就笃定地相信:谁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可是,有没有搞错,当我半个身子都趴到窗口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这里是二十三楼!

命运有没有可能让一个必红的明星从二十三楼摔下来却毫发无伤呢?

好像有点悬。

就在我和自己做着最后的斗争,想象自己有没有可能做一回蜘蛛侠的时候,客厅的门忽然被人打开了。由于刚才撞得过猛,我的眼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处在充满金星的状态,没等回过神来,身边的黑妹已经倒在了地上!

我看到那个黑婆娘被压在来人的身下,很快就和我一样的待遇,被绳子绑住了手脚,被胶布贴住了嘴。然后,像扔破麻袋一样的被扔到了墙角。

我没有变成蜘蛛侠,难道,蜘蛛侠来了?

看着黑妹的熊样,我想笑,可是我的嘴也是被封住的,笑不出来。就在这时,我的嘴巴忽然一阵剧痛——胶布被撕开了。接着,来人掏出一把刀把我身后的绳子一把割开,接着抓起我的胳膊就跑。跑到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什么,冲回电视机旁,取出了DVD机子里的那盘碟,这是不能少的证据。我差点就要为自己的聪明鼓掌了!

我们出门后,在我的瞠目结舌中,救我的那个英雄忽然掏出一把钥匙,把门反锁了!

什么情况?!

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他戴着一顶帽子,低得让我看不清他的面目,也来不及看清。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任凭他拉着缺了一只鞋的我狂奔到电梯前。电梯也神了,老早就大开着门等在那里,好像就为了迎接我们逃跑一样。在他的牵引下,我脚一软,跌进电梯。电梯门迅速地关上。

我心里的大石头轰然落地的声音太响太响,以至于我快要耳鸣了。

我早知道,我命不该绝!

我把光着的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脚面上才好不容易站稳。我使劲把头发往脑后捋,一边偷偷瞄我身边的大侠。他并不看我,低着头,不知道是在看地面还是看自己的鞋。由于实在是太好奇了,趁着他不注意,我动手一把摘掉了他的帽子。

看清楚的那一刻,我几乎整个人都趴到地上。

虽然我只见过他一次,但那张脸,正是我日日夜夜惦记着、化成灰我都认得的——酒吧男古木奇!!!!!!!!!

当我再见到这个人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他杀了,大卸八块,扔到荒郊野外去喂狼狗。或者逼他给阿布下跪磕头,直到他额头出血,一辈子毁容加失去记忆。

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我说的都是实话,若不是他,我蒋蓝最多也就是没钱,生活也不至于搞得如此乱七八糟。如果我继续留在那家酒吧做我的酒吧女,没准早就钓上个有钱佬,把我养在金屋里,每天只需要听听音乐做做面膜养只小狗淘宝购物,过得不晓得有多爽呢。

但是……

只恨我没有立刻认出他,不然我死也不会跟他走,我会把他交给黑妹,交给变态的吴明明,救回我的阿布,让他去死!所以,当他把我从电梯里硬拖出来,再把我拖到他的车里去时,我迫不及待地从座位上跃起,一巴掌当机立断就挥了上去。

“我知道你恨我。”可是我并没有打到他。他用力抓住我的胳膊,很知趣地对我说:“你要是想干掉吴明明,救出你朋友,就跟我走。”

“不。”我说,“你休想再利用我!”

“那就再会。”这臭小子没想到比我还酷,听我这么一说,下巴一昂,意思是:车门在那里。我纵有万般不情愿,也不可能再跳入火坑。我只能装作没看见地大声问他:“你在耍什么花招?”

“我以为你不感兴趣。”他说着,已经发动了车子。

“不感兴趣也要感兴趣。”我捏了捏我酸疼的肩膀,“我他妈还不想死!”

说罢,我狠狠地踢掉了我脚上的另外一只鞋,抱着自己冻得麻木的双腿严肃地坐在副驾驶座上。

他仿佛对我另眼相看,侧身看了我一眼,一面开车一面对我说:“你知道不,吴明明一分钱都不会给你,把她逼急了,她只会杀人灭口。所以,不如跟我合作。”

“先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我才不想上他的当。

“我叫古木奇。”他说。

去他妈的古木奇,要是真名那才叫太稀奇!

我朝他摊开手。“身份证。”

“没有。”他说,“一场大火烧了个精光。”

我屏住呼吸,看着他,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想很想知道他是谁。一场大火,烧个精光,一场大火,烧个精光,一场大火?????难道?????

我反复回味着这句话,脑子高速运转,终于问出我的问题。“我姐姐死的时候,你是不是在现场?”

他不答我,而是问我:“我要说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相信吗?”

“吴明明害死了我姐姐,所以你要替她报仇?”我说。

“也可以这么说吧。”他点了点头。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问他。

“把坏人绳之以法。”他像个法官一样地答我。

“你不是抢了她的硬盘吗?”我说,“是不是已经有证据,为什么不去告她呢?”

“证据不够。我还需要一些别的东西,让她受到该受的惩罚。”古木奇说,“蒋蓝,从我知道你的第一天起,我就相信你可以帮到我。”

“可是,”我说,“我为什么要帮你呢?”

“很简单,”他说,“因为帮我也是帮你自己。”

好吧,我承认,这一回,我的脑子完全彻底地迷糊了。

现在,我唯一需要一双可以温暖我的鞋。我真的觉得很冷,冷得我几乎无法呼吸。古木奇好像完全能读懂我的心思。他开了车里的空调,还有音乐,竟然是我姐蒋皎的歌,应该是她的成名曲《十八岁的那颗流星》。

“十八岁的那一年,我见过一颗流星,她悄悄地对我说,在感情的世界没有永远,我心爱的男孩,他就陪在我身边,轻轻吻着我的脸,说爱我永远不会变……”

我的天啦。难道,他就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说爱她永远不会变的那个男生吗?身体缓过劲来后,我的脑子也渐渐清晰。我指着身后已经看不见的大楼问他:“等等,你怎么会有那里的钥匙?”

“我在那里住过。”他说。

“我姐也在那里住过?”

他看了我一眼,夸我道:“聪明。”

“真的是你。”我说,“我知道我姐以前喜欢过天中的一个男的,据说倍儿帅,她为了他整天要死要活的,只可惜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不过,他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张漾,不叫古木奇啊?”我一面说一面拿眼角偷偷瞄他。

他不肯答我。

“我姐到底怎么死的?”我问。

他还是不肯答我。

“你帮我救出阿布。”我求他。

“你帮我,我就帮你。”他说,“要知道你现在没得选。”

“好吧。”我在心里对他咬牙切齿的同时抽空问他说,“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等会儿,我会慢慢告诉你。”然后他问我,“听说你学过表演?”

“一点点。”我说。

“希望能派上用场。”他说完,哈哈地笑了。那一刻,我明白我姐为他要死要活的原因,如此有味道的男人,要找到第二个,确实有难度。

16

圣罗兰的白色雪纺长裙,有着最为独特的蓬松型下摆设计,似薄雾,又似轻纱,却挑剔到需要极细的二号腰才穿得下。除却两根薄而细长的吊带,和胸前那一抹似乎被上帝随意撒上去的水钻之外,再无其他点缀。

好身材的人往往对衣服很挑剔,但她们不知道,最精致的衣服,非要最完美的身材才有资格来穿。

好比这件裙子,设计师要向穿它的人传达的意思是:奢华和低调是同时拥有的,就看你配不配得上它。

这件价值几十万港币的衣服,是吴明明送给蒋皎离开她选择新东家的告别礼物,也是她生前最后一场演唱会的谢幕服装。

我从录像里看到当时的她,只梳一条平整的马尾,连发圈都是黑色的。她的头发和她的眼睛一样,是纯正的黑色,纯正到让人盯久了会以为自己瞎了。她懵懂无知又充满秘密的气质,让她看起来就像个从密闭了几十年的纸盒子里走出的洛丽塔女孩。她是我的堂姐,曾经是我们家族最大的骄傲,我以为我会跟她一样红,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走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吴明明说得对,她有资本。除了好运,资本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前提。

手袋是她的,连高跟鞋也是她的。说话的语气,也要像她。这个我有把握,据说我刚刚出生时,是我大妈抱的我。她一直听着我的哭声没有说话,半天才憋出一句:“怎么这么像皎皎?她一哭,我就好像和当年一样痛似的!”

当年大妈难产,蒋皎的出生并不顺利。原以为她从此会一帆风顺,没想到终究还是红颜薄命,空留一声叹息。

古木奇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造型师,一个看上去愣头愣脑的小子,可是他的水平真的是高。当他收拾完我的发型,替我化好妆,让我站在镜子前时,我简直惊呆了。

原来我们居然是如此相像。

她有的一切,我都有。我只是缺少好的设计和装扮,缺少一双有力的能把我捧到天上的手,缺少一个机会,缺少一双翅膀。不是吗?

造型师看了我一眼,满意地推开门,拍了拍手。古木奇很快走进来,上上下下地把我打量了一番,然后拍拍造型师的肩,由衷地笑了。

“像吗?”我问他。

他摸着下巴说:“我说了不算,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问问她你像不像。”说完,他朝门外挥挥手,我看到一个卷头发大眼睛的女生走了进来,冲我微微一笑。

我惊讶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不是那个曾经跟我姐一样红的歌手夏米米吗?

她不是死了吗?怎么也活着?

古木奇看看我,再看看那女生,然后说:“我已经替你们约好吴明明,她会在喝得半醉的时候遇见你们,今晚,就看你们的了。”

“放心吧。”那个女孩对古木奇说,“这一次我们赢定了。”

晚上九点半,古木奇开车把我们送到了一家夜总会。据说,那里曾经是我姐开的酒吧,一场大火烧得一塌糊涂后,又被人买下来重建并装修,生意还算不错。我们进入最大的一间包厢。古木奇对我们说:“我就在外面,放心,不会有事的。”说完,他关上门出去了。偌大的空间里灯光昏暗,只有我和那个不知是真是假的夏米米。我不禁感到有些毛骨悚然,她却忽然开口了,声音温柔而甜美。她说:“你比你姐姐还漂亮。”

我声音抖抖地问她:“你是夏米米吗?”

“别怕。”她说,“我叫吉吉,是米米的姐姐。”

“哦。”我按住一颗“扑腾腾”乱跳的心,“你吓死我了!”

她调皮地笑,说:“吓死她才好。”说完,她走到点歌台旁,替我点了一首歌,对我说:“该你唱歌了。”

正是那首《十八岁的那颗流星》。

随着音乐响起,我坐到屏幕前高高的吧凳上,唱起了这首曾经被我喜欢也被我遗忘的歌曲。

“……没有人能告诉我,永远啊到底有多远,我们不再相信地久天长的诺言,岁月将遗忘,刻进我们的手掌,眼睛望不到,流水滴不穿,过去过不去,明天不会远……”

我闭上眼,想象自己站在万人体育场正中央的舞台上,到处是一片荧光棒的海洋,有人举着我的名字做成的巨幅海报随着音乐声摇摆,距离舞台最近的观众则齐声喊我的名字……从没如此投入而动情地唱过一首歌,我也从来都不知道,这般投入而动情的歌声,会将自己打动。我已经分不清屏幕上的她和台下的我。我感觉我们已经混为一体,不能分割,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

是她,她终于来了!

我全身上下禁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我仍旧坐着没有动。我没有选择,唯有唱下去,不要停……

我感觉得到她在走近我,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好像都在颤抖。她确实喝酒了,因为我已经闻到酒精的气味,看来一切都是古木奇安排好的。这一次,她必死无疑!想到这里,我心更定了,自始至终没有看她一眼,直到她跌坐在离吧台不远的沙发上。跌坐的同时,她用一半沙哑一半惊讶的嗓音喊我:“皎皎?真的是你?”

我把话筒放下,调低音乐,站在吧台上,转过头面对她说:“Monroe,生日快乐。”

我把这句虽然很有把握却还是练习了无数次的话漫不经心地说出口。Monroe,真不知道吴明明怎么配有这个名字,还梦露,我看梦鬼还差不多。

“皎皎?”她的手颤颤巍巍地伸出来,人也快要从沙发上坐起来,可仿佛还是不敢相信眼前人眼前事,又犹豫了。

我又坐回吧凳上,踢掉一只鞋,光着的一只脚踩在吧凳的下架上,问她:“你以为我死了,对不对?”

“真的是你?”

“Cut!”我熟练地挥了一个她生前最喜欢的动作,左手一挥,叫她住嘴。

很明显,这一次,她更吃惊了。

“Monroe,我还要怎么了解你呢?”我已经完全变作蒋皎,再不是那个自以为优雅其实一毛不值的蒋蓝。

“你是不是没想到,我就是那个幕后黑手?”

“为什么?”吴明明双手掩面,似乎沉浸在痛苦中,“失去你以后,我日日消沉,我比谁都难过……”

“是吗?”我微笑着,对角落里一伸手说,“你也出来吧。”

夏米米扮相的夏吉吉,比我入戏还深。她走近我,挽起我的手臂,我们看着彼此笑了。

如果一开始吴明明是惊异,那么现在她的表情足以被称作惊骇。我甚至看到她左脸肌肉的抽搐。

“她以为我死了。”夏米米和我站在一起,先看看我,又看着吴明明说,“可惜我也没有。吴小姐,你是不是没有想到?没有想到你的计划彻底失败,没有想到这个圈子里,比你厉害的人大有人在。你有这个本事要我生就生,要我死就死。但,有人却有本事叫我起死回生。”

夏米米的姐姐简直比夏米米更适合当明星,一席话说得我的心都凉了一半,毛骨悚然。

吴明明站起来,才走了两步,就大喊起来:“不可能!你不可能没死,你绝对是死了的,我敢保证!”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崩溃,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胡乱按了一通,手机又掉在地上。她蹲下身去捡,夏米米又一个箭步冲上去,踩住了她的手机。“只要除掉我,蒋皎就会星路畅通;只要除掉我,你就是把蒋皎一手捧红的国内第一金牌制作人,是不是?是不是这样?”

“不是,不是。”吴明明拼命挥动着双手,“不关我的事,你们不要来找我!”

我垂着头,蹲下身说:“是吗?她说得对吗?Monroe,你真的为我这样做过?”

她居然流下了泪水,这让她老态毕露,可我不敢轻举妄动,只等着她揭露谜底。

她断断续续地说:“是,我都是为了你。皎皎,我的心里只有你。那些女人不过是我的玩物,我才不稀罕什么金牌制作人,我只想把你一个人捧红,只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帮你成功,助你成为世界巨星。到时候你被万人拥戴,也只属于我一个人。皎皎,你配得上的。至于那晚,我不知道你会去。你记得吗?我拦你,你不听我的……”

“什么?”我仍然柔声说,“说下去,我要听。”

“我太爱你,没有别的办法,我确实不能忍受别人比你红。谁要成为你的绊脚石,谁就只有死。许弋那个小子,是的,是我把炸药给了他,让他去威胁你。我没想到他真的会下手,也没想到那炸药会如此厉害……”

夏吉吉说:“你终于承认了,是你害死我的?”

“皎皎,救我。”吴明明已经被吓得神志不清,拼命往我身边靠,“救我,要知道,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逼近她说:“够了,不要口口声声说为了我。你害死了多少人,你知道吗?”

“不。”她看着我,终于发现,“你不是皎皎,你是蓝蓝?”

“不!”我说,“我是皎皎。被你害死的皎皎,你口口声声说爱我,却把我推下火坑!你看清楚,今天,我是来索命的!”说完,我伸出手,去掐她的脖子。兴许是入戏太深,我竟然不能控制我自己,吴明明躲闪不及,被我掐得个半死。就在这时,屋内灯光大亮,我看到古木奇冲了进来,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群警察。

我终于慢慢地松开我的双手。

“吴总,杀人偿命。”古木奇说,“要知道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吴明明的脸色变得比烧过的稻草还要灰败。她盯着古木奇看了半天,终于发出一声尖叫:“张漾,怎么是你?”

原来古木奇,真的是张漾。

我发誓,我曾经不止一次听蒋皎提起过这个名字。原来他真的是陪我姐度过十八岁看流星夜晚的那个男生,原来他真的是天中历史上流传的骨灰级帅哥。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爱过我姐,我觉得,我姐值了。

只是我呢,那个从我八岁起就一直陪着我的男生,他在哪里?我发誓,我一定要找到他,陪他到八十,我们永远都不离分。

不离分。

尾声

医院。

我终于见到了被警方救出的阿布。所幸的是,阿布没有受什么内伤,全身上下都被纱布缠着的他,脑子还算清醒——只是没有恢复记忆。

我一走进去,他立刻捧住我的脸,说:“蒋蓝,你没事?”还不等我说话,他就一把把我搂在怀里,号啕大哭。

这样的场面着实让人尴尬,不过,我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挨到他的肩膀,我也哭了。我俩仿佛竞赛,哭声一个比一个高,全屋子的人都看着我们,连医生都走进来,恶狠狠地对我说:“哭什么哭?其他病人还要不要休息?”

“谁规定医院不让哭了?!”那个张漾比医生还要凶,凶完后笑着对我说,“没事,你俩继续。”

我被他一吓,哭不出来了。谁知阿布比他更有意思,他擦了擦眼泪,对着医生认真地说:“我没死,她高兴。不行吗?”医生完全搞不明白状况,气得大眼瞪着阿布的小眼,摇了摇头,走了。

阿布用缠着纱布的手替我擦眼泪,温和地笑着,然后他忽然抓起我冻得僵硬的手指,说:“呀,外面很冷吗,瞧你冻成这样!”

说着,他忽然把我的手紧紧抓住,塞进他的脖子里,还歪着脑袋夹着,生怕我的手滑出来。

我就又想哭了。

阿布,对不起。都是我把责任推脱给你,才把你害成这样。我想说,但说不出口。温暖从我的指尖一直传达到心底,我无法不贪恋这种感觉,生怕这一切都是梦,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什么都失去了。

泪眼婆娑里,我才想起还有两个人站在床边。张漾,还有夏米米的姐姐夏吉吉。原来她并不是鬈发,而是一头顺直的短发,不化妆的她显得更加的漂亮温柔,让我自卑。噢,她长得真是好看,真有气质。老实说,以前我总觉得气质这个词纯属放屁,直到看到此刻素颜的夏吉吉,我才算知道,原来有气质比漂亮难多了。她一定是张漾的女朋友吧,难怪我姐会输给她。

“要想恢复记忆真的有那么难吗?”我看着眼前的阿布,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

夏吉吉拍拍我的肩膀,说:“这你应该问问张漾,他也失去过记忆。”

“是吗?”我用眼神质询张漾,他却笑而不答,好像还有些不好意思。

“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看你的啦。”夏吉吉悄悄在我耳边说了这句话。在从前的我听来,一切所谓的爱情的力量、爱情的魔法之类的句子都是一些脑子有包的花痴小女生们才相信的鬼话。可这一刻,这句话从夏吉吉的嘴里说出来,却仿佛悄然擂起的一阵战鼓,每一下都敲在我的心上,又疼又酸,又舒服到让我麻痹。

这种感觉如此奇妙,我从未,从未有过。

哪怕是和路理王子的对视。

哪怕是和米砾那个平淡如水的吻。

哪怕是以前的深夜和那些男生彻底醉酒的狂欢。都比不上它一万分之一。

它就像盛满了酒的啤酒杯,就像摩托转速达到最高时呼啦一下跟着一起飞出去的一颗心。

爱情。是的,爱情真的是种魔法,或者说是——化学作用?抱歉,我已经好久没碰过了。所以,要钻研出这句话的丰富含义,还真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是真的。”张漾点点头,认真地说,“那时候,小耳朵每天都给我讲一个故事,就算医生说放弃,她也一直都没有放弃过,才会有今天的我。所以,蒋蓝,相信你一定也能做到的。”

“小耳朵?”我说,“是谁?”

“我老婆。”张漾说,“她去日本出差了,不然,一定会来看你的。”

“哦?”我指着夏吉吉,再指着张漾,“原来你是个花心大萝卜!怪不得我姐那时候老跟我说她命苦!”

“你误会啦。”夏吉吉纠正我说,“张漾可是典型的专一的男人,他心里啊,永远都只有他的小耳朵。”

“可是,”我不理解地问他,“你既然爱的不是我姐姐,为什么还要这样处心积虑地替她报仇呢?”

张漾说:“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死的人除了你姐姐,还有我唯一的弟弟。清醒后的我,一直希望能找到真相。我去了那个小屋,找到了一些证据,才发现事情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一切都是那个叫吴明明的经纪人搞的鬼,她欠了你姐很多钱,利用我弟弟的单纯和无知,犯下大错。她却一直逍遥法外,所以,蒋蓝,这一次真的要谢谢你和吉吉出马,逼她说出真相。”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用了武侠剧里最常见的一句成语打发他俩,又沉下脸说,“还好阿布没事,不然我饶不了你。”

“谢谢女侠不杀之恩。”张漾朝我和阿布弯弯腰,把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阿布的床头,拉着夏吉吉,消失在门口。

信封里是两万块钱。上面只有一句话:爱会创造奇迹,祝阿布和蒋蓝幸福。下面的留名是:张漾、小耳朵。

还有一张入场券,是夏吉吉的画展。原来,她竟然是个画家!

这些人和我姐姐之间,一定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吧。那些爱和恨一定也打动了许多的人,成就了许多的遗憾和美好。不过,这些对我都不重要了,我要关注的,应该是我的将来——或许我应该改走气质路线了?

命运是如此曲折而诡异,我需要给自己一些时间,去慢慢解释我这颗早已尘埃落定又仿佛刚刚苏醒的心。

阿布忽然凑到我跟前,说:“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但是,你不许不高兴。”

“问。”我倒是很有兴趣听。

“刚才那个女生,是不是莫醒醒?”

我“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又忽然严肃地对阿布说:“是!她终于有男朋友了,我再也不担心她把你抢走。”

阿布愣愣地看着我,忽然抓起我另外一只手,塞进他的脖子里,歪着脑袋笑嘻嘻地说:“她怎么把长头发剪了?不过,就算她还是长头发,你还是比她漂亮。嘿嘿。”

我把头枕在他肚子上,和他一起笑了。

阿布很快出院,我决定带他回老家。他没有拒绝我,甚至没有问我为什么,就依从了我。我还是喜欢当老大的感觉,这一点可能永远也改不了了。我们坐在回家的火车上,他的情绪好多了,也不说疯话了。

他问我:“我们真的是回老家?”

我点点头。

“如果我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你会不会生气?”他小心翼翼地说。

“那可就难说了。”我吓唬他。

他忽然把手伸过来,握住了我的。然后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的口吻说:“不过,我认识你,就足够了。你是我的,唯一。”

说完这句,他把我的手牢牢地按在他的胸口,一刻也不松开。

我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好似看到一幕幕从前的自己。抽自己耳光的我,站在摩托车后座上的我,去应聘三级片的我,在酒吧勾引“古木奇”的我……那一幕幕的我,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仿佛那都是别人的故事,如一缕青烟,飘过便不再作数。

我只是很想我妈我爸,很想西落桥边的风筝,很想天中的大操场和吵吵嚷嚷的女生宿舍,甚至有点想米砾,想那些太久远却真正美好的事和人。

这一次我终于像丢掉了我的蓝色高跟鞋一样,也丢掉了我无处安放的虚荣心。

是这世上所有善良的人和无数次的原谅,教会我不得不相信有爱存在。

原来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是的,从今天起,我信。

私奔的公主,无论旅途多么辛苦,幸好还有随时可以温暖你双手的脖子和说不上有多平淡却一点也不掺假的幸福。

如此说来,还算幸运,是不是呢?

继续阅读:第6章 沙漏3 莫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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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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