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记者到龙海
小小一2026-09-12 14:512,167

法院档案。

秦昊坐在书房,三条信息在他脑中串成了一条完整的线。

省城的调查记者,通过本地媒体关系拿到内部材料,再去法院调取公开的判决书档案。

周翰铭的牌,已经亮了。

五年前那个案子,判决书是公开信息。

只要走正规流程,确实能查到。

上面写的是秦昊的名字。

罪名是故意伤害。

判了五年。

没有人会去深究“替人顶罪”这四个字。

因为判决书上不会写这些。

秦昊拨通了于振东的号。

“记者那边什么情况?”

“他今天上午去了法院,下午预约了分部的参观。说想提前看看挂牌场地。”

“让他来。正常接待,什么都不用说。”

“好。还有——他的采访函我查过了,签名是中原商报深度部的主任。选题是‘浩帆集团龙海扩张战略研究’。”

“选题是幌子。他想写的是我。”

“那我们要不要提前准备通稿?万一他出了负面——”

“不用。我有别的办法。”

秦昊挂了于振东的电话,又拨了一个号。

沈幼楚接起来。

“怎么了?”

“二嫂,你在秦氏集团的法务部里,有没有熟悉名誉权诉讼的律师?”

“有一个。杨芷兰,之前处理过几起商誉纠纷。怎么了?”

“让她今天下午到半岛花园来一趟。带上她的助理和笔记本电脑。”

“你要告那个记者?”

“不告记者。告周翰铭。”

沈幼楚停了一拍。

“告他什么?”

“等杨律师来了一起说。下午三点。”

“行。”

下午三点。

杨芷兰准时到了半岛花园。

三十出头的女律师,干练短发,进门后跟秦昊握了手。

秦昊让她坐下,直接开口。

“杨律师,我说一个情况,你判断一下法律上能不能操作。”

“您请说。”

“有个人叫周翰铭。他通过自己控制的媒体公司,雇记者来调查我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服刑记录。目的是在我公司挂牌当天发布负面报道,打击公司商誉。”

杨芷兰推了一下眼镜。

“服刑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对方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比如贿赂法院内部人员复制未公开的材料——那就构成侵犯隐私权。”

“但如果是通过法院公开的档案查阅窗口?”

“判决书是公开的。任何公民都有权查阅。”

杨芷兰顿了一下。

“但,公开查阅和用于商业目的传播是两回事。”

“如果他查阅之后写成文章发表,侧重点在于攻击您的人格和公司信誉,而非出于公共利益的新闻报道——那可以起诉名誉侵权。”

秦昊点头。

“还有一条路。周翰铭入股了龙海本地一个自媒体工作室。如果这个工作室配合转发、扩散负面稿件——能不能把周翰铭作为幕后策划人一起告进去?”

杨芷兰想了几秒。

“可以。但需要证据证明他与稿件发布之间存在关联。比如资金往来、指令记录、沟通记录。”

“这些我能拿到。”

“那就没问题。一旦掌握他指示媒体针对性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报道的证据——不仅是民事侵权,还可能涉及商业诋毁罪。”

秦昊靠在沙发上。

“杨律师,帮我做两套方案。”

“第一套,对方文章发出来之后的应急诉讼。”

“第二套——文章还没发出来之前的律师函警告。”

“分别发给谁?”

“律师函发三份。一份给中原商报的主编,一份给记者本人,一份给周翰铭。措辞不用客气。”

“警告内容?”

“告知他们——我当年的案子涉及替人顶罪,有完整的录音证据和当事人证词。如果他们发布的报道隐瞒这一事实、刻意渲染‘犯罪前科’来抹黑浩帆集团——集团将追究商业诋毁的刑事责任,索赔金额不设上限。”

杨芷兰笔头飞快地记着。

“律师函什么时候发?”

“今天晚上。”

“时间有点紧——”

“加班费我出双倍。”

杨芷兰笑了一下。

“行。今晚十点前给您过目。”

送走杨芷兰之后,秦昊又给顾昭宁打了电话。

“省级财经频道的主编——你帮我约一下。”

“什么时间?”

“后天上午。浩帆龙海分部挂牌之前。我亲自跟他聊。”

“聊什么?”

“给他一个独家。浩帆集团董事长的真实身份、入狱真相、以及这五年的完整故事。”

顾昭宁那边安静了两秒。

“你要主动公开?”

“与其让别人拿着半截消息来编排我,不如我自己讲。”

“我讲的版本,才是完整的。”

顾昭宁的语气变了,带了点赞赏的味道。

“行。我今天就联系。”

挂了电话。

秦昊走到窗边站了一会儿。

周翰铭想在他挂牌的日子搞事。

那就等着。

看这步棋走出来之后,反噬会有多重。

手机震了一下。

房久明的消息。

【教主,刘洋从法院出来了。手上又多了一份材料。然后他直接去了千禧酒店的商务中心——看样子在写稿。】

秦昊回了一条。

【盯着。如果他今晚把稿子发给编辑部,截一份出来。】

……

当晚九点四十分,杨芷兰把律师函定稿发到了秦昊手机上。

秦昊看了一遍。

措辞严谨,态度强硬。

核心就一句话——浩帆集团已掌握秦昊先生当年替人顶罪的完整证据,包括录音、证人证词及相关影像材料。若贵方发布的报道刻意隐瞒此关键事实,将构成恶意诋毁,集团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可以。发。”

“三份同时发?”

“同时。发到对方的官方邮箱,再寄一份纸质版。邮件今晚发,纸质件明天上午到。”

“好的。”

秦昊挂了电话,又给于振东打了一个。

“明天记者来分部参观的时候,正常接待,让人陪着走一圈。什么都不主动说。等他收到律师函之后——你看他什么反应。”

“明白。”

半夜十一点。

房久明发来消息:【刘洋在商务中心待到十点半,然后回了房间。期间打了两个电话,一个十五分钟,一个八分钟。通话对象正在查。】

秦昊没回,直接关机睡了。

次日上午八点。

律师函的邮件已经送达。

秦昊刷着手机等反馈。

八点四十分,于振东来电。

“记者刘洋取消了今天下午的分部参观预约。”

“取消了?”

“对。前台接的电话,他说行程临时有变,参观改期。”

秦昊把腿翘到茶几上。

律师函起效了。

一个做调查报道的记者,最怕的不是被告,是稿子发出去之后被证明片面、失实。

那对职业声誉的打击比什么都大。

继续阅读:第146章 律师函半夜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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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龙出狱,只杀不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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