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
秦昊坐在书房,三条信息在他脑中串成了一条完整的线。
省城的调查记者,通过本地媒体关系拿到内部材料,再去法院调取公开的判决书档案。
周翰铭的牌,已经亮了。
五年前那个案子,判决书是公开信息。
只要走正规流程,确实能查到。
上面写的是秦昊的名字。
罪名是故意伤害。
判了五年。
没有人会去深究“替人顶罪”这四个字。
因为判决书上不会写这些。
秦昊拨通了于振东的号。
“记者那边什么情况?”
“他今天上午去了法院,下午预约了分部的参观。说想提前看看挂牌场地。”
“让他来。正常接待,什么都不用说。”
“好。还有——他的采访函我查过了,签名是中原商报深度部的主任。选题是‘浩帆集团龙海扩张战略研究’。”
“选题是幌子。他想写的是我。”
“那我们要不要提前准备通稿?万一他出了负面——”
“不用。我有别的办法。”
秦昊挂了于振东的电话,又拨了一个号。
沈幼楚接起来。
“怎么了?”
“二嫂,你在秦氏集团的法务部里,有没有熟悉名誉权诉讼的律师?”
“有一个。杨芷兰,之前处理过几起商誉纠纷。怎么了?”
“让她今天下午到半岛花园来一趟。带上她的助理和笔记本电脑。”
“你要告那个记者?”
“不告记者。告周翰铭。”
沈幼楚停了一拍。
“告他什么?”
“等杨律师来了一起说。下午三点。”
“行。”
下午三点。
杨芷兰准时到了半岛花园。
三十出头的女律师,干练短发,进门后跟秦昊握了手。
秦昊让她坐下,直接开口。
“杨律师,我说一个情况,你判断一下法律上能不能操作。”
“您请说。”
“有个人叫周翰铭。他通过自己控制的媒体公司,雇记者来调查我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服刑记录。目的是在我公司挂牌当天发布负面报道,打击公司商誉。”
杨芷兰推了一下眼镜。
“服刑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对方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比如贿赂法院内部人员复制未公开的材料——那就构成侵犯隐私权。”
“但如果是通过法院公开的档案查阅窗口?”
“判决书是公开的。任何公民都有权查阅。”
杨芷兰顿了一下。
“但,公开查阅和用于商业目的传播是两回事。”
“如果他查阅之后写成文章发表,侧重点在于攻击您的人格和公司信誉,而非出于公共利益的新闻报道——那可以起诉名誉侵权。”
秦昊点头。
“还有一条路。周翰铭入股了龙海本地一个自媒体工作室。如果这个工作室配合转发、扩散负面稿件——能不能把周翰铭作为幕后策划人一起告进去?”
杨芷兰想了几秒。
“可以。但需要证据证明他与稿件发布之间存在关联。比如资金往来、指令记录、沟通记录。”
“这些我能拿到。”
“那就没问题。一旦掌握他指示媒体针对性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报道的证据——不仅是民事侵权,还可能涉及商业诋毁罪。”
秦昊靠在沙发上。
“杨律师,帮我做两套方案。”
“第一套,对方文章发出来之后的应急诉讼。”
“第二套——文章还没发出来之前的律师函警告。”
“分别发给谁?”
“律师函发三份。一份给中原商报的主编,一份给记者本人,一份给周翰铭。措辞不用客气。”
“警告内容?”
“告知他们——我当年的案子涉及替人顶罪,有完整的录音证据和当事人证词。如果他们发布的报道隐瞒这一事实、刻意渲染‘犯罪前科’来抹黑浩帆集团——集团将追究商业诋毁的刑事责任,索赔金额不设上限。”
杨芷兰笔头飞快地记着。
“律师函什么时候发?”
“今天晚上。”
“时间有点紧——”
“加班费我出双倍。”
杨芷兰笑了一下。
“行。今晚十点前给您过目。”
送走杨芷兰之后,秦昊又给顾昭宁打了电话。
“省级财经频道的主编——你帮我约一下。”
“什么时间?”
“后天上午。浩帆龙海分部挂牌之前。我亲自跟他聊。”
“聊什么?”
“给他一个独家。浩帆集团董事长的真实身份、入狱真相、以及这五年的完整故事。”
顾昭宁那边安静了两秒。
“你要主动公开?”
“与其让别人拿着半截消息来编排我,不如我自己讲。”
“我讲的版本,才是完整的。”
顾昭宁的语气变了,带了点赞赏的味道。
“行。我今天就联系。”
挂了电话。
秦昊走到窗边站了一会儿。
周翰铭想在他挂牌的日子搞事。
那就等着。
看这步棋走出来之后,反噬会有多重。
手机震了一下。
房久明的消息。
【教主,刘洋从法院出来了。手上又多了一份材料。然后他直接去了千禧酒店的商务中心——看样子在写稿。】
秦昊回了一条。
【盯着。如果他今晚把稿子发给编辑部,截一份出来。】
……
当晚九点四十分,杨芷兰把律师函定稿发到了秦昊手机上。
秦昊看了一遍。
措辞严谨,态度强硬。
核心就一句话——浩帆集团已掌握秦昊先生当年替人顶罪的完整证据,包括录音、证人证词及相关影像材料。若贵方发布的报道刻意隐瞒此关键事实,将构成恶意诋毁,集团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可以。发。”
“三份同时发?”
“同时。发到对方的官方邮箱,再寄一份纸质版。邮件今晚发,纸质件明天上午到。”
“好的。”
秦昊挂了电话,又给于振东打了一个。
“明天记者来分部参观的时候,正常接待,让人陪着走一圈。什么都不主动说。等他收到律师函之后——你看他什么反应。”
“明白。”
半夜十一点。
房久明发来消息:【刘洋在商务中心待到十点半,然后回了房间。期间打了两个电话,一个十五分钟,一个八分钟。通话对象正在查。】
秦昊没回,直接关机睡了。
次日上午八点。
律师函的邮件已经送达。
秦昊刷着手机等反馈。
八点四十分,于振东来电。
“记者刘洋取消了今天下午的分部参观预约。”
“取消了?”
“对。前台接的电话,他说行程临时有变,参观改期。”
秦昊把腿翘到茶几上。
律师函起效了。
一个做调查报道的记者,最怕的不是被告,是稿子发出去之后被证明片面、失实。
那对职业声誉的打击比什么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