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伫立在奥本山街上,紧挨着“讽刺家”大厦的台阶等待哈丽特。正值薄暮时分,天空被笼上了一抹抹幽蓝的暮色。一支乐队正在演奏,乐声活泼而轻快,一阵阵欢声笑语飘过俱乐部花园的砖墙。我望着一对对身穿往昔时代服饰的情侣,悠然踏上奥本山街,又向当晚的派对走去。仿古的着装,衬上黄昏的暮色,让眼前的一幕令人心醉,仿佛它置身于时间之外。
“只盼这一身勉强符合着装要求吧。”我耳边传来了哈丽特的声音。她上了淡妆,身穿一件深蓝长礼服,一串长长的白色珍珠项链系在玉颈上,发箍上别着一根白色的羽毛。她微微露出笑容,看上去如此娇艳,我简直挪不开目光。
我们轻拥了一下,我又在她的面颊上轻轻吻了吻,然后牵起哈丽特的手,步行了一小段路,来到俱乐部,这里人声鼎沸,处处是笑语与八卦。哈丽特和我进了大门,一名服务生递给我们两人各一杯香槟。众人全都聚集在花园中,一株参天大树的树干上悬垂下串串彩灯,一路攀上花园的墙壁,恰似五朔节花柱装饰的彩带,让人恍然有种错觉,仿佛整场派对现场都笼罩在一顶彩灯铸成的马戏团帐篷中。游廊上一台钢琴的前方,坐着一名身穿条纹西服、头戴草帽的男子,另一名乐队成员正演奏低音提琴,唱着一支我从未听过的歌。
路西恩与格蕾丝这一对正在跟一名高个子大四生马克聊天。马克来自格林尼治,中学念的学校在斯特林眼里只能算二流。听说马克的脑子算不上太灵光,但他那满腔的自信让人不容小觑。
“安多福服装店棒得顶天,”马克评论道,“普莱诗男装店只配给它家提鞋。”
“但普莱诗的领带货色更佳。”路西恩说。
“这点说得没错,那儿的领带确实不赖。你的衣服是在哪家买的?”
“我在杰明街有一家常去的店,叫做‘纽伶梧’。”
“杰明街?在哪儿,华盛顿吗?”
“在伦敦。”
马克边点头边把路西恩的话重复了一遍,露出一副会意的神情。“哎呀,应该没错。不过我敢断定,华盛顿也有一家。”
“宝贝,你应该找我爸爱去的那家店做衣服。”格蕾丝对路西恩说道,“店名叫‘亨斯迈’,以前我就跟你提过,它家给丘吉尔和里根都做过西服呢。”
“是罗纳德·里根本人吗?”马克换上了一副惊艳的语气。
“唔,我身上这件是‘希尔瑞’。”哈丽特用爽朗的语调插嘴说道,“据说这牌子可是丘吉尔夫人的最爱哦。”
我拼命忍住笑。格蕾丝恼火地瞪了哈丽特一眼,不再搭理她,一只手搭上路西恩的前臂。
“宝贝,能麻烦你帮我取杯喝的过来吗?雪树伏特加加苏打水。”
“马上就来。”路西恩转身走开。
“阿特拉斯,今年暑假你打算干吗?是不是也去金融业实习?”马克问我。
“唔……不。我会待在学校,画画。”
“画画?”他眯起双眼,“这是什么意思?”
“我拿到了暑期艺术奖学金,哈佛拨了一笔补助给我,让我在暑假画画。”
“噢,你是画家?有意思,我还不知道你竟然痴迷画画这种事。好吧,暑假画画倒是有趣,你毕竟只是个大一新生,还是别太紧绷了。大一那年暑假期间,我就跟同学去欧洲旅行了一趟,从巴黎出发,最后在克罗地亚体验了一周游艇水上活动。”马克说,“所有人都很看重大一的暑期实习,可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大二的实习分量才最重。你不用着急,总还有明年嘛。”
哈丽特开口道:“没错,约翰内斯·维米尔[28]最后变成画家的唯一缘故,就是因为他没通过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
“是吗?”马克问,“这可真有意思。话说回来,考试挂掉确实不算什么稀奇事。几年前有个叫布莱恩的家伙,美国证券经纪人执照考试考了两次都没过,有些人就真的不是这块料。”
“抱歉,刚才我是在开玩笑。”哈丽特补上了一句,“我有个招人厌的毛病,就是开些大家都听不懂的蹩脚玩笑。不管怎么说,我很为克里斯托弗开心,那份奖学金竞争很激烈。我有个《代言人》杂志的朋友透露,申请该奖学金的人多到爆棚,可从没听说谁真的得了奖。”
“哎,《代言人》杂志只怕是本校最无足轻重的组织了,请别见怪。”马克说着皱起了眉,“克里斯托弗又是哪位?”
“就是我。”我答道。
“好吧。”马克脸上露出了茫然的神情。他一时摸不透哈丽特的意思,于是又聊起了他最心爱的两个话题:俱乐部,和他自己。
“说到俱乐部的厉害之处,”马克絮叨道,“其中一点是,俱乐部出身的那帮毕业生全都在华尔街呼风唤雨。瑞士信贷也好,高盛也好,花旗也好,德意志银行也好,多到数不清。我们俱乐部的人动不动就会收到不得了的工作机会,昨天就收到一封呢。某位九七届毕业生,俱乐部出身的哈佛校友,发来电邮说他刚在波士顿后湾开了一家私募股权公司,准备招收暑期实习生。我不清楚他是否面试大一新生,但假如你乐意,我可以把你的信息转发给他。他给了我一份全职工作,可我已经答应了另外一个职位。”
“那你在哪里高就?”
“在一家超级酷的精品私募股权公司,该公司专攻新兴市场及驱动科技领域的非传统增长策略。”马克连珠炮一般回答道,“我对它无比倾心,因为这个职位正是金融与科技的交汇,是绝佳的宝地,也是一份梦想的职业。”
说到这儿,马克歇了歇,用期盼的眼神向我望过来——他显然是在等我开口发问,请他就“驱动科技领域的非传统增长策略”解释一番。可惜我没有,他不禁失望。
“路西恩与我今年会去欧洲避暑。”格蕾丝插嘴说道,“我要去《时尚》杂志的巴黎分部做暑期实习,我爸也在给路西恩张罗筹备。”
“你会法语?”哈丽特问。
“当然啦。”格蕾丝用法语回答,“自我五岁开始,我们家每年夏天都去欧洲避暑,基本上都是去法国圣特罗佩。”
这时,路西恩端着格蕾丝要的饮品回来了。
“巴黎,听上去好有品位。”马克说,“那你去巴黎干吗?”
“我会在康泰纳仕的公司战略部门待上一阵,评估潜在的收购目标,比如新媒体。”
“噢,我的天,简直等不及了。我激动得要命,”格蕾丝说,“我家有个朋友名下有家餐馆,我非带你去不可,好得不得了,米其林三星。去年时装周的时候我去过一次,哎,差点要了我的小命,实在太棒了。等一下,当时我拍了照,让我找一下。”
众人都在等着格蕾丝一张张翻找手机中的照片,好一阵长久的沉默。
“找到啦!瞧见了吗?看上去是不是可口得要命?甜点是这张,店家还会在甜点上现场点火,就是当着你的面!”格蕾丝把手机亮给哈丽特瞥了一眼,“宝贝,今年夏天我们可不能错过这家餐厅。”
这时,我发觉哈丽特的杯中已经没有了酒。我碰碰她的手臂,将头朝酒水吧台一歪,哈丽特点了点头。
“我们去弄点喝的,去去就回。”
哈丽特和我来到酒水吧台,端了两杯“高球”鸡尾酒。哈丽特伸手指向旁边的木头长椅。
“你不介意我们过去坐一会儿吧?我的脚痛得厉害。我真傻,竟然穿着高跟鞋走了一路。”
“那就过去坐坐吧。”我附和道,“这正是我从来不穿高跟鞋的缘由。”
哈丽特郑重地点点头。
“好消息是,你只需……”我瞥一眼根本不存在的手表,“再熬几个小时就能够脱身。”
我们双双在长椅上坐下。
“路西恩跟那个女生是怎么认识的?”哈丽特问。
“格蕾丝?路西恩遇见她是在纽约,可能是赞德引荐的吧。”
“你们肯定成天去纽约。”
“路西恩经常去,我只去过纽约两回。”
“她非常美。”哈丽特说道。
“算是吧。别告诉别人,但我对她不太感冒。我觉得跟她实在聊不来。”
“聊聊裁缝师傅很不讨你的欢心?”哈丽特一边问,一边作势扮出震惊的神情。
“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我,你刚才开的玩笑简直顶呱呱,格蕾丝只怕爱死那个‘希尔瑞’笑话了。”
哈丽特忍不住放声笑起来。“献丑了!毕竟那帮人实在太装了。”
这时一曲正好奏完,歌手取出一把小提琴调起了音,场上沉寂了一会儿。他即兴演奏了一小段曲子,动不动就揉弦,钢琴师也随即奏响了《没摇摆就没意义》开头的一段和弦。
哈丽特与我蝴蝶般穿行于整场派对,伴着越来越浓的暮色东聊西扯。时光飞逝,到了十点,乐队进屋,俱乐部主席号召大家跟着乐队一起。哈丽特和我从一扇侧门进去,走到酒吧。
“我还记得你曾说,这地方堆满了动物标本呢。”
“随我来,带你开阔一下眼界。”哈丽特说。
我尾随她进了一间镶着木板壁的宴会厅,里面布满了蒙蒙的雪茄烟雾,墙上陈列着十几只狩猎战利品:野牛、加拿大马鹿、羚羊,还有一两只我根本叫不出名字。
哈丽特和我再度回到酒吧,喝了也聊了,我领着哈丽特下了舞池,与她共舞,吻了她。我提议一起动身回家,她却还想在派对上多消磨一阵时光。
派对眼看要收场时,我们一群人决定去体育中心的游泳池。那栋楼夜间上了锁,但我们之中有个击剑队的女生,用电子门禁卡把我们放进楼里,我们尾随她穿过一条条黑漆漆的过道,来到空荡荡的大楼中央,面前竟是一个奥运规格的游泳池。哈丽特突然攥住我的手肘,把我拽到旁边。
“这不太妥吧?”
“来吧!能出什么岔子?”我牵起哈丽特的手,把她拉到身旁,沉醉在无所畏惧之中。
我把全身上下脱得只剩平角内裤,我能感觉到哈丽特向我投来的眼神。耳边传来一声欢呼,有人“扑通”跳进了池子。我紧跟着纵身跃入。
哈丽特也下了水。她的双臂搭在分道绳上,妆容已经花成两只熊猫眼。我伸出一条手臂攀上分道绳,她的脸近在我眼前。没想到,一道手电筒的光束忽然从上方照亮泳池。我猛地抬眼,望见一抹幽黑的人影正从三层楼高处俯视着我们。
“是保安!”有人在高声嚷嚷,“大家快撤!”
人群顿时炸了锅,众人纷纷向泳池边游去,个个堪称神速,恐怕在奥运会选拔赛上也会让人眼前一亮。大家捡起自己的衣服和鞋子,朝不同方向作鸟兽散。我闪电般奔下一条过道,哈丽特紧跟在我身后。我转过一个拐角,竟差点跟那名保安撞个满怀。我一时根本没反应过来,不假思索地跟他打了个招呼,回过神拔腿就朝相反的方向狂奔,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快掉头!快掉头!”我朝哈丽特高喊,又飞奔上另一条路。路的尽头是一段楼梯,竟奇迹般地径直通向大楼出口处。我一溜烟出了绿色大门,跑进刺骨的空气中。哈丽特跟在我身后,与我只隔半步。我们双双放声大笑,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能出什么岔子?”哈丽特学着我刚才的口吻调侃道。肾上腺素令她的双眼光彩熠熠。
“我可从来没有说过,我们不会被抓。”
“我恨你。”
“不如再跑上几步吧?”
“我不介意。可是去哪儿呢?”
“回我宿舍?”
“今晚不行。”
“那就改天?”
“也许吧,难说。”
[28]约翰内斯·维米尔(1632—1675),荷兰画家,代表作《戴珍珠耳环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