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速食布丁剧团”的邀请函声称,初选者需身着鸡尾酒会礼服出席。路西恩告诉我,打扮得利索些——“别穿牛仔裤亮相,好歹来条领带,再来套西装,要是你有的话。”
可我没有。
有那么一会儿,我还强装出敢为出席盛会掏腰包买套西服的样子,甚至花了整整一小时在时装品牌网站上大肆浏览,但之后猛然记起尚未付清的手机账单、欠路西恩的酒钱以及下学期躲不过的书费。
不过,我倒真有一条领带:红蓝条纹,上面印着哈佛校徽。用这条领带搭配我参加哈佛招生面试时穿的一套服饰:一条浅色卡其裤、一件红色半扣领衬衣。这套服饰的款式简单朴素,但把人衬托得利落得体,甚至有几分职业人士的派头。
可惜,在路西恩眼中,却不是这么回事。
“阁下这是穿的什么鬼玩意?”从屋子另一头抛来一句质问,仿佛懒洋洋扔过来的飞镖。飞镖在空中画出一道抛物线,先缓后疾,“咚”的一声扎中了我的心口。
“拜托,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吧。那不是哈佛校徽领带吗?老天爷哪,阿特拉斯,你是不是想当全世界最没劲的呆头鹅?”他边说边作势打个寒噤。
又是一镖。
“是你让我戴领带的嘛。”
“可没让你戴这条。”
“我只有这一条。”
“再说了,你又是从哪个鬼地方翻出这件衬衣的?难看。”
第三镖。
“马歇尔连锁百货。”
“我简直都懒得问马歇尔连锁百货是什么鬼。”
“我的衬衫有什么不妥吗?”
“唔,阁下这件衬衫闪亮夺目,还大了一号,让你像个代客泊车的小子。除此之外,倒是没什么毛病可挑,妙得很。”
“咚”。“咚”。“咚”。
我能察觉自己的脸上泛起了红晕。“我没有别的衣服了。”我只觉得自己活像个白痴。“瞧,我本来就跟这种场合不搭,赶紧把这破事忘了吧。你还是别带我了,一个人去的好。”
“别犯傻,”路西恩下令,“你绝不可缺席,就这么定了。容我先速速冲个澡,我们再想办法,我可以借几件衣服给你。待着别动,我去去就回。”路西恩说着拎起他的洗漱包和毛巾,迈步出了门。
房门关上时,我从镜中瞥见了自己的身影。
若是我持画笔,恐怕绝对画不出镜中的这张面孔:既不得体,又不老到;五官既不分明,又不对称;鼻子太大,嘴唇太薄,还有两个黑眼圈,一张脸显得面无血色,病恹恹的——总之,镜中之人谈不上有什么魅力,并不属于一个会悠然跻身“速食布丁剧团”的人。
我开了一瓶啤酒,一屁股坐到路西恩的书桌椅上,心中涌起了疑虑与惧意,一浪高过一浪。路西恩绝不会准我打退堂鼓,当初我干吗非要缠着他弄张邀请函呢?这种场合本就不容我踏足,到场的人肯定看得出来。我只怕马上就要当众出丑。要是这宗糗事从此跟我一辈子,甩也甩不掉,那怎么办?
路西恩冲完澡回了屋,伫立在镜子前方,梳理一头金色长发。我在镜中迎上了他的目光。
“别再瞎琢磨了,阿特拉斯。”他下令道,“不许逃。”
“可是……”
路西恩不悦地眯起了双眸。我尚未来得及再说一个字,他干脆地截住了话头。“把你弄上邀请名单可花了不少力气,我还动用了关系走后门。要是你小子居然连赏脸露个面都不肯,那让我的脸朝哪里搁?”
话一出口,他看似立刻被自己凶巴巴的口吻吓了一跳,甚至有点尴尬,又对我笑了笑。“来吧,老弟,出不了什么事,跟在我身边就行。”
我认命地点点头,眼睁睁望着路西恩收拾打扮准备出门。他双手抹上润发油,用手抚过头发朝后拢。他这套头发定型术我已见识过多次,深深为路西恩一气呵成的动作所折服,想不到,他打理发型竟如此利落、高效。发型一向是我难以迈过的难关之一,每次斗胆使用护发产品,我都无法准确把握用量。当天晚上,我就一遍又一遍地梳头,把东一撮西一撮的乱发摁平,竭力打理出上得了台面的发型。
路西恩从他的衣橱中取出一套灰西装,小心翼翼地搁到床上,又折返回衣橱,取出一件浅蓝色衬衣、一条深蓝色领带。我留意到一件事,路西恩的服饰全都熨得笔挺。他穿上衬衣,扣上纽扣,又从梳妆台上的一只盒子里挑了一对袖扣;再穿上长裤和袜子,系好领带。只系了一次,领带的长度就搭配得刚刚好。紧接着,路西恩又取出一只深绿色鞋盒,取出一个栗色丝绒套,里面装着一双褐色尖头皮鞋。路西恩把皮鞋蹬上,审视着镜中身影,显得心满意足。随后,他的目光落到了我身上。
“我有套西服可以借给你,不过千万别把外套弄丢。”他告诉我。
“真的吗?”我问。
“没错,那玩意贵得要命,三千美元一件呢。要是你弄丢了,我妈会要我的小命。”
“三千美金?你是在逗我吧?”
“一分不少,不开玩笑。”他朝衣橱转过身,取出一套深蓝色西服和一件白衬衣。
“这我可担待不起,老兄。你有没有不那么贵的衣服?要是有人把酒水洒在我身上,可怎么收场?”
“不要紧,小心点就行。试试这件衬衣吧,你穿或许大了些,但还凑合。我再给你找条领带。”
那套深蓝色西服柔软又轻盈,我感到丝绸衬里凉飕飕地贴上肌肤,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长这么大,我还从未穿过如此舒适的衣服呢。路西恩挑了一条橙色细领带,也是丝绸质地,领带上绣有丁点小的蓝色海豚。我把丝滑的领带搭上脖子,几乎毫不费力便系好了,又将领带翻过来瞧了瞧,标牌上写着“爱马仕”。
“这条领带也不能丢。”路西恩嘱咐道。
“路西恩……我不会一路走一路丢三落四,你知道吧?”
他哈哈一笑。“他妈的,总之别弄丢。”
半小时后,我们从宿舍楼出发,穿过哈佛校园,直奔位于花园街的“速食布丁剧团”社团会所。一路上路西恩没有说话——这种情况难得遇到,但我并不介意。当晚空气清凉,城市的喧嚣已飘然远去,路上只有我们两人踏在水泥小径上发出的一串皮鞋声。
我们来到哈佛校园内的“三百年剧场”:这是一块方形大草坪,一端紧邻怀德纳图书馆,另一头挨着纪念教堂。除了路灯洒下的片片黄色灯光,露天剧场笼罩在一片幽暗中。路西恩和我从恢宏的图书馆旁经过——想当初,正是在这里的石阶上,我们聚在一起拍下了哈佛新生入学照。图书馆的玻璃门隐隐透出微光,右侧的圆形石柱底部,两名学生正挤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前,一起抽着一支烟卷。
路西恩和我继续沿着小径往前走,路过一排红砖宿舍楼,看见一列向花园街迈进的大一新生长队,队中男生个个穿着西装,女生则是高跟鞋配连衣裙。
“瞧瞧,人也太多了吧。”我说。
“据我收到的消息,首轮初选有五百人左右。”
“那最后入会的有多少?”
“三十五人。不过依我说,其实人数还更少些,因为会员亲属属于自动入会。”
“也就是说,我们没戏。”
“彻底没戏。”路西恩答道,“但为何不放手一搏呢?”
我原以为剧团会所是一栋壮丽的宅邸,足以媲美终极俱乐部那位于奥本山街的豪宅,谁知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栋破旧的隔板房屋,建筑的白漆已经剥落。这是一栋三层斜顶小楼,屋顶铺着瓦片,一块硬纸板用胶带粘在二楼一扇破窗户上。数百名哈佛大一新生乌泱泱地在楼外等待,个个都很忐忑。
楼门开了,一个穿红色长裤的金发高个儿在大楼台阶上现了身,把一众参选者叫进了屋。
我们走进挤满人的主室。房屋的四壁刷成了酒红色,挂着数十年前的镶框演出海报。
“瞧瞧那个庞然巨物。”路西恩说着朝我们身后的墙壁一指:墙上赫然装饰着一条长约九英尺的巨型鳄鱼标本。是条“独眼龙”鳄鱼,鳄鱼皮已多处开裂。
“我听人爆料说那玩意可是TR的手下败将。”我们身后的一个小子开了口。
“谁?”
“泰迪·罗斯福[9]。这条鳄鱼是他当初的猎物。”
“哈喽!诸位!敬请大家注意!”红裤金发站在主室正中的桌子上,室内众人顿时闭上了嘴,“诸位都能听到我发言吧?在下名叫克罗斯比,有幸担任‘速食布丁剧团’的主席。欢迎大家,感谢赏脸。今晚在此相聚,目的在于让诸位了解我们社团的宗旨,也让我们了解一下诸位。不如说,有点像是初次约会吧。”他面带笑意地说,人群随即发出一阵紧张的笑声。
“今晚到场的还有我们剧团的不少会员,也是为了加深对大家的了解。依我说,诸位不如尽可能多地跟现任会员结交,能结交几个算几个。留心身上佩戴铭牌的人吧,那就是本社团的成员。对了,请千万记得跟本社团主持选拔的佩姬和费尔南多打个招呼哟。两位主持人在哪里?”
一个矮墩墩的黑发男子应声爬上讲台,自称费尔南多,他身边随即冒出一名非裔女生,穿深蓝色的灯芯绒长裤、粉色开衫,戴着环状耳环,一笑便露出两个酒窝。
“佩姬与费尔南多将总揽大权,”克罗斯比介绍道,“假如诸位想要搭讪,那就找他俩吧。稍后我会将讲台让给其他理事会成员,让他们做一下自我介绍。请诸位切记,多多跟理事会成员结交。对了,假如不幸搭上了屋角那两位穿夏威夷花衬衫……”
我闻言踮起脚尖张望,一眼望见两个戴着雷朋墨镜、身穿配套夏威夷花衬衫的家伙,正呷着百威淡啤。其中一个蓄着八字胡,另一个戴着一顶卡车司机帽,帽子上绣有“C.E.O.”字样。
“……那就别搭理他们。”克罗斯比接着说道,“这两个家伙是白痴,一文不值。”
“嘿!去死吧!”屋角其中一人嚷嚷道,“相信我,我们值一文。”
“岂止是一文,”另外一人边点头边说,“我们可是重于泰山的大人物。”
克罗斯比的一番开场白眼看就要收尾,我留意到屋里的气氛已经变了个样,一时间剑拔弩张,人人都在躁动。我周围的参选者正一起朝主室正中挤过去,用猜忌的目光打量着彼此,恰似一群乘客要登上一趟挤满人的航班,正在登机口寸土不让地争夺头顶空间。只要是戴铭牌的现任会员,眨眼间就被大一新生们团团围住,个个使出浑身解数吸引眼球。屋里热气腾腾,身穿西服外套的我开始冒汗。我先向几个社团理事会成员做了自我介绍,随后又跟几个人搭上了话,但基本上还是呆立在原地听其他新生背诵自己的简历,听他们大谈自己上过哪所预科学校,完全容不得我插嘴。我感觉毫无出路,转念一心只盼着逃离,逃出这间汗津津、热腾腾的屋子。
至于路西恩,他可真是得心应手。他翩然穿梭于整间屋,跟一群又一群人聊个不停,似乎一点也不费力,时而逗得克罗斯比乐不可支,时而跟社团财务主管互换号码。又过了几分钟,他跟佩姬已经聊得根本拆不开,周围还站着另外八个人,但路西恩与佩姬仿佛置身事外,你一言我一语根本不跟其他人搭腔。这时,路西恩一眼望见我在屋子另一头,于是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
“可算大驾光临啦!”路西恩说。
“就是他吗?”佩姬问。
“很显然。佩姬,向你介绍一下盖世无双的阿特拉斯。”
“认识你很开心。”我说。
“阿特拉斯,”佩姬又念了一遍我的名字,“这名字我好欣赏。”
“跟他很衬吧?”
“这么说来,你就是那位声名显赫的画家?刚才路西恩一直在跟我讲你的事迹。”
“噢,我可算不上什么声名显赫。”
“别自谦啦,你这讨厌鬼!赶紧跟佩姬讲讲,你上一幅画卖给了谁。”路西恩催道。
“卖给了何方神圣?”佩姬问。
“皮尔斯·布鲁斯南。”
“要命的詹姆斯·邦德,”路西恩插嘴道,“是不是酷毙啦?”
“厉害!你见到他本人了吗?”
“没有。我的意思是,那不是他本人,我是说,他并非亲自来买画,”我赶紧解释,“他有个帮手……有个帮手会帮他操持购买艺术品。帮手出席拍卖会,为他竞价。倒是很常见,不少富豪会雇帮手买画。”
“藏品管理师。”路西恩纠正道。
“藏品管理师,说得对。不过,这种好事并不是每天都能遇上。我都不敢断言那家伙是不是真替皮尔斯·布鲁斯南买画,说不定就是满嘴瞎扯呢。”
“你依然在自谦,阿特拉斯。给我打住,真要命,明明托马斯·克劳恩[10]都已经把你的画挂到了他家墙上。”路西恩说着伸手向依然围拥在侧的八名新生一指——他们八人个个都垂头丧气,还在找机会插嘴。“这些呆瓜谁敢夸这种海口,对吧?”
佩姬闻言“噗嗤”笑出了声,但又立刻忍住了笑。“路西恩!”她嗔道。
“念高中的时候,我可是美国优秀学生奖项获得者。”其中一名新生冒出一句。
“我通过了十八门AP考试,创了加利福尼亚州新纪录。”
“我获得了卡内基·梅隆大学的“风笛奖学金”,该奖项颁给全美最优秀的高中生风笛手。”
“去年夏天,我去了麦肯锡公司实习。”
“你听明白了吗?”路西恩又开了口,“真见鬼,风笛演奏冠军。你知道全世界有几个人演奏风笛?整个地球恐怕也就数得出七个吧。”
“光我们的队里就有好几百人,”风笛手回嘴道,“而且,风笛还是全美发展最为迅速的管乐器之一……”
“以己为傲吧,老弟。”路西恩却绕过风笛手跟我搭腔。
“你确实应该感到自豪。”佩姬补上一句。
我是自豪,但也恨死了成为聚光灯下的人物。我拿托马斯·克劳恩开了个蹩脚的玩笑,路西恩随即转移了话题。某个曾在安多佛镇跟佩姬结识的故交挤到了我前面,把我硬生生挤到了人群外。我又逗留了一会儿,几乎没怎么吭声,随后决定赶紧走人。
我可不想赖在这儿不走。有什么意义?反正我也入不了会。我悄然离场,向前门走去,只等幽幽清夜和空荡荡的街道映入眼帘。谁知我看见的却是两名身穿夏威夷花衬衫的男子,正站在前门台阶上抽烟。一位蓄着八字胡,另一位戴了顶卡车司机帽。
“当时我还以为,我只是宿醉得厉害,”八字胡说,“可是……哎哟……那可真是有史以来最折腾的宿醉未醒啊。后来我才回过神,我这恐怕是戒断反应吧。”
“酒精戒断?”卡车司机帽问道。
“对啊。”
“天哪,也太猛了,老弟。”
他们一齐转过身朝我望过来,终于察觉到我的存在。
“抽烟吗?”八字胡问我。
“多谢,不用了。”我回答。
“不,我的意思是,你身上带烟了吗?这是我身上的最后一根。”
“我没带烟,不好意思。”
“真要命。”八字胡朝他的同伴扭过头,“我们得去一趟便利店,我宁死也不进那间屋,那真是见鬼的蒸笼酷刑。”
“你要闪了?”帽子男向我发问,“你知道现在才八点半,对不对?”
“我出来透透气。”我顺嘴编了一句,又挨着花衬衫坐到了门前台阶上,“两位待在屋外,十分明智。”
“不得不说,我对今天的参选者极度失望。迄今为止,我遇到的每个大一新生都是该死的‘吞拿鱼’。”
“或者是‘灯罩’。”帽子男评论道。
“该死,你说得一点也没错。整间屋满满当当全是‘吞拿鱼’和‘灯罩’,活像屋里搁了一大份吞拿鱼沙拉。”
“‘吞拿鱼’是什么意思?”我不禁好奇。
“要是你非问不可的话……”
“举个例吧。想象一下,要是你跟你的哥们儿坐在一起吃大餐,你正沉浸其中,谁知某人冷不丁冒出来,把一条巨型吞拿鱼扔到餐桌正中。我的意思是,一条重达四百多磅的蓝鳍吞拿鱼巨怪。你本来吃吃喝喝正开心,顷刻间面前多了一条巨怪,屋里人人都在问,要命,为什么会突然冒出一条大得不得了的鱼来?谁也没办法装出视而不见的样子。”
“闻起来难闻,看上去奇丑,还一心想要变成众人关注的焦点,实际上害得大家都不说话,大煞风景。”
“吃大餐的所有人都在嘀咕,劳驾来人把这条该死的吞拿鱼弄走吧,好让大家重返欢乐时光。”
“就是这么回事。”
“懂了吗?”
“当然。”我答道——其实,我没太听懂,“‘灯罩’又是怎么回事?”
“假如某人属于‘灯罩’,那就相当于电梯背景乐。这种家伙跟壁纸没什么两样,会跟背景融为一体。”
“所有派对都缺不了这类人,但他们毫无特点,根本没人能记住,就跟没人记得住灯罩一样。”
我点点头,紧接着意识到:“灯罩”不正像是我的画像吗?
“这家伙想说的是,‘灯罩’是一群没劲到家的人。”
“毫无创见,毫无新意。”
“跟‘灯罩’聊天,只比跟真正的灯罩聊天强上一丁点。”
“这么说来,哪种人算是更讨厌一点,是‘吞拿鱼’还是‘灯罩’?”我不禁问道。
“你是在逗我吧?”
“他肯定是在逗你。”
“我觉得这小子没开玩笑。你没听懂,对吧?”
“‘吞拿鱼’更招人厌,程度要深不少。”
“一百万倍地招人厌。‘吞拿鱼’咄咄逼人,会来招惹你。”
“‘灯罩’就颇有自知之明。你把它塞到屋角,它就不会挡道,‘吞拿鱼’却要站到聚光灯下才乐意。”
“换个话题吧,你们这届学生究竟如何?今天一整晚,我只发现三个美貌小妞,这可上不了台面。”
“这么说吧,大一新生中谁是辣妹?给我几个名字。”
我寻思了一下,一口气说出四五个女生的芳名。
“有点意思,这则情报颇有价值,小子。最后一个女生——她就是我听说的那个‘曲棍球小姐’吗?”
“安妮?应该是。”
“我听说大一新生中间出了一个打曲棍球的辣妹,辣得冒烟。她听上去就很上得了台面。”
“可我听说她已经有男友了。”我告诉他们。
“男友这种玩意,早就不合时宜啦。”
“非常不合时宜。”
“嘿,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我阿特拉斯。”
“阿特拉斯?”
“这是个绰号。”我解释道。
“一个蠢到家的绰号。你真名叫什么?”
“克里斯。”
“也很差劲,还是叫阿特拉斯吧。我是但丁。”八字胡宣布,又冲着他的同伴挥了挥香烟,“他是施坦威。”
“跟钢琴品牌同名。”施坦威补上一句。
“但没有一毛钱关系。”但丁插嘴道。
施坦威恼火地瞥了一眼但丁。“你每次都非要补上这么一句,为什么每次你都要补上这句?非要揭我的老底。”
“我说的是实话。”
“算了……那你小子,你是怎么回事?”
“什么?”
“你是干吗的?住哪儿?有什么人脉?”
“唔,我住格里诺宿舍楼,主修的专业我正在考虑……”
“真没劲……”
“我也画画。”我说。
“这就有意思多了,至少你没有张嘴宣布,你一心痴迷于投资。”
“老天爷啊,”但丁发出怒吼,“要是再弄来一批立志要当对冲基金经理的愣头青,我真要动手弄死克罗斯比。”
“我们是电影人,”施坦威做起了自我介绍,“我们拍短片。我是编剧,旁边这个白痴其实摄影机玩得很溜。”
“我以前也玩过粉刷。某年夏天在汉普顿刷过房子,真是……”但丁顿了顿,长吸一口烟,“……烂透了。”
“嘿,有个问题我一直没琢磨透。”施坦威说,“油漆工为什么非要穿白衣服?他们的衣服难免溅到油漆,按理说该穿黑色或者其他深色的衣服,好歹把油漆遮一遮嘛。”
但丁耸耸肩膀。“该死,我怎么会知道?”
“你不是当过房屋油漆工吗?”
“那是高中的事了,才干了一周我就撂了挑子。”
“我的意思是,医生要穿白大褂,因为医生总得彰显自己干净又卫生,房屋油漆工完全是另外一码事嘛,他们的衣服看上去总是脏兮兮的。你知道其中缘故吗,小子?”
我摇摇头。“说不清,不过大多数房屋都是白色,或许白色正是房屋油漆工用得最多的颜色。”
施坦威打了个响指,向但丁扭过头。“这答案有点道理。我逢人就问这个问题,人人都答不上来,这小子我欣赏。”
“嘿,哥们儿,你身上真的没带烟吗?”
“抱歉,老兄。”
“算了,走吧,该去便利店啦。”但丁摁灭了手中的烟。施坦威作势向我致意,两人施施然没入沉沉的夜色中。
[9]第26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昵称。
[10]电影《天罗地网》中的角色,一位富豪兼艺术品神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