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
二水崔2024-03-05 09:502,815

   自从人类发明了货币,就有了贼,没有货币以前,人们交换是用贝壳结算,这就是“贼”字起源的基础。从彼此交换到彼此交流,这就是“贼”始终存在的理由。所以人人有贼心,有贼心并不可耻,有了贼的行为,才为人们所不容。大家不容,是因为任何时代,都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规范,这种规范就是社会文化与流俗。

   电影《天下无贼》里,那个乡下小子一脸真诚地说,我不信车上真有贼,贼!你出来一个我看看?结果,惹恼了一满火车里的贼!我还听到隔壁,有夫妻两人在厨房里对话。男的说,同事小张有贼心无贼胆,人家美女在酒桌上主动示好,小张也不为所动。女的就问,那你呢?男的就说,我是既无贼心,更无贼胆。女的就笑,那你也太不像男人了!

   我很认同隔壁女人的观点。好男人每个时代都有,男人的“好”都是训练出来的,男人天生都有贼心,之所以变成了好男人,不过是贼胆被吓破了而已。

   上学时候,超越课堂与学习之外的男女正常交往,那跟做“贼”性质是一样的。虽然看起来很美好,但是不会成功也属正常。拿我们班的同学为例,当年男女同学中彼此有好感的不乏其人,说白了,就是做贼做成功了,走上社会后,还是一对儿也没有成功。

   乐美华说到这个话题就认为,其实高中时代,那种朦胧的暧昧是一种意境,属于自己的思维空间。那时我们并不明了自己需要什么,追寻的就是一种感觉,喜欢的感觉。归根结底,就是我们那时都还不成熟。

     凡是有了“贼”心的,一定会有外露的蛛丝马迹。这话谁说的?校长老党开大会的时候说的,老人家说的意思,就是学生当以学为本,穿奇装异服,或者太注重打扮,说明心思就没有用在学习上。黄堂堂也作为“校长语录”,在班里重复过多次。

   这种说法,我当年觉得就值得商榷,花儿为什么开的那么艳呢?据植物学家说,花儿就是植物的生殖器,所以五彩缤纷,才能吸引到蜜蜂来传粉,花园里才能有花开花谢。所以奇装异服没有大不了的,最多是希望受到周围的关注而已。现在的孩子把这个当审美,更当个性。

     我上初中的时候,曾经穿过一双红皮鞋,鞋是男式,只是颜色夸张了点。本来不穿,我妈说买都买了,你就穿吧。其实,我知道那是减价货,我妈还不是为了省钱!穿上红皮鞋没有多久,就给我差点惹了祸。有乡下的路人,看着这红皮鞋不顺眼,骑车走路的时候就故意往我车子上贴,结果我被他们撞到,我的眼镜,也被撞掉了地上。那时候的人,有时候不论什么原因,打架也是一种消遣。

   我说,哥们,我们不认识,如果你们要找茬,我也不怕。但是请你们帮我把眼镜找着了,我和你们单挑!

   他们看着我掉在地上的眼镜,就笑了,球样子,还穿个红皮鞋哩!算了,你眼镜都没有了,还怎么单挑呀。他们把眼镜给我就走了。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皆有度,超过度的把握就不好了。

   所以,从着装打扮上企图吸引女生注意,基本上没戏。那时候的我们的着装,还没有品牌概念,最多是谁的裤子的喇叭口,开得更大一些而已。高中的时候我只追求过一次时髦,那就是我有过一次烫发,还是有一个开理发店的亲戚,免费给做的,新鲜了几天。结果被黄堂堂在班上重复关于男生烫发的问题。

   黄堂堂说,男生不能烫发,不过像有的男生,“自来卷”就不在此列。

   我偷偷地跟班上唯一的卷发小子李栋同学做了对比,李栋的头发是自来卷,打从生下来就是这样,光从头发上和他比“洋”气,这辈子都不占优势。所以不到一星期,我就把这个烫发造型给毙掉了。

   人和人不能比,一比就比出特长来了,比如云中飞有音乐特长,他的“女生缘”就特别好。我上初中的时候,曾经跟一个同学练一套拳法,腾挪闪跃,摸爬滚打,要是忽悠下没有见过的,多少有点自我感觉良好。但是,李栋还是比我厉害,有次李枫和外班几个女生要到洛阳去参加音乐专业考试,作为李枫铁杆“粉丝”的他,就非常愿意到洛阳陪同。他们有几个男生都是瞒着家里,跟学校请假跟去的,结果没有足够买车票的钱,居然最后,偷着扒上火车回到了梅城,这功夫!那就不是会一套拳法所能比的。

   关于武术表演,有次我们一群人,到附近的遮山上去玩,有李枫和乐美华在内等大约十几个人。到山顶休息的时候,我就偶尔露一下峥嵘。

   我说,有钱的捧个钱场,没有钱的捧个人场,我给你们打一套拳。这套拳名叫“黑虎拳”,全当给你们喝酒助兴了。说完就认真地表演一遍,这就是个娱乐。

   没有想到,同行的一个同学叫庄晓东,说,以后你不要表演了这个了,简直是在丢人!

   我后来才知道,这是我们班的一个武术高手,梅城大名鼎鼎的拳师周国山的弟子。他说我的黑虎拳表演得丢人,那就肯定在哪里有问题。丢人是否不论,估计和蹩脚的诗歌一样,动作不够舒畅肯定会是有的,此是后话,暂且不表。

   我看到一本书上说,男女之间的交往,女的如果认真,一定会注意两方面,一是看男人周围都有些什么人,二是看对方的家庭门楣。女人会通过这两个方面的观察,来评判一个男人。作为学生,彼此共同语言多交往频繁,一起吃吃饭什么的属于正常,通过类似的活动,也可以观察到对方的家庭。但是这种事,现在想来都是偶然的,我们谁也不会也不必有这种心机。

   有两件事可以举例说明。

   乔功同学家里,有年出现了一件喜事,话说解放前他爷爷出走台湾,乔家解放前是大户,解放后,乔家街上共十几间门面被收归公有。我们上学的时候,乔爷爷回大陆老家,投资成了外商,梅城地方政府就把原来乔家的门面归还了他家,十几间门面每月的租赁费都相当可观。乔功经常请同学到家吃饭,乔平也是同班,照例有乐美华和李枫等,一般有场聚会起来,被邀请的男女同学都会莅临。所以,乔功同学家的饭,就特别香。

   我第一回去就感觉到热闹,但是没有意识到,白吃白喝有什么不妥,第二回去就想着自己也得拿点啥,结果,我就偷了我爸在我家院子鱼池里养的一条火头鱼。

   “来而不往非礼也”。后来我在玉河边上的桥头堡,回请几个男生。饭店嘛,真请不起,我就请大家喝大桶散啤酒,这东西酒劲小,喝多了比白酒坑人,结果我自己还大醉而归。我爸知道心爱的火头鱼被我偷,尚且饶我不予追究,又看到我被孙梅城、皇甫杰几个搀着进家,脸色依然铁青着,绷了好几天,那几天我的心里,一直惶惶不可终日。

   再说,像蔡秋实他们“拜把子”之类,如果说男生之间拉帮结派也不至于,说是有“领袖欲”也不能够。于我来说,我的高中阶段,没有固定的所谓帮派兄弟。我们放学的时候,因为大家都是骑车,自然是有同路的,不完全同路的,只要一起说着话,就可以照顾离家最远的,但是路最顺的路线走,梅城的道路那时都没有隔离带,最宽的人民路不过十几米。我们有时候四五个人横着成一排走,能站马路小半部分是经常现象。这样行走,潜伏着很大的危险。有回我靠最外边骑行,身后就飞过来一辆疯狂的轿车,快接近我们的时候,汽车门就忽然自己开了,结果,我的“宝马”坐骑前叉被撞拗劲了,司机也被飞溅的玻璃碎片扎得满脸是血。轿车司机说起来是咎由自取,但我的“宝马”也经过了一次悲惨地大修。

   此事过后,我们行路再也不敢张狂,毕竟自行车是“肉包铁”,汽车是“铁包肉”。

   上面是我简要回顾可能吸引女生注意的四种途径,总结来看,基本上都是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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