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
牧临2024-08-17 16:072,833

   十四

   1994年,一颗彗星在宇宙中分裂成了20块碎片撞向木星,释放了约二十亿颗原子弹爆炸时的能量。如果没有木星这个伟大的巨行星挡在地球前面,人类将就此灭绝。同样是这一年,我出生了。许多年后我已经成为了一个流氓,我会对别人说,地球之所以没有毁灭是因为我的诞生。

   1994年被称作是中国的“改革年”、“攻坚年”和“关键年”,改革春风吹满地,“下海潮”、“下岗潮”弥漫全国。我的母亲和父亲在广东打工时相遇,在全国人民都在向城市奔涌时,他们回到了河北省保定市一个叫廊家庄的小村落。1994年在香港红磡举办了一场中国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摇滚乐聚会,我为这场盛会贡献了自己的一声啼哭。

   五岁之前的世界对我而言是彻底的虚无,不是怀有印象的虚无,而是一片空荡荡亮敞敞的白,像是过曝的相机底片,所有的画面都成了斑驳的光点。

   我的记忆起始于2000年,比同龄孩子要晚上不少,但不能就因此证明我是个傻瓜,可能是我主动地想要选择拥抱新世纪。

   如果说之前的画面都是过曝的,那么2000年新年的印象就像是一张永不褪色的相机底片,埋进了我的视网膜里,永远清晰地留存着。

   在那一年春节,我从炕上醒来,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从窗户外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我想要出去看看,但我还没有穿衣服,在此之前我还从未自己穿过衣服。

   我开始咿呀咿呀地叫喊,但门外噼里啪啦的声音远远盖过我,我意识到不会有人被我吸引过来,于是开始大哭,这是我最后的手段,但哭也无济于事。

   我太想去窗外看看了,用脚使劲向上蹬盖在身上的三床花绿被子,被子中间微微鼓起又落下,再次厚实地压在我身上,我委屈得大哭。

   不在大人身旁的哭是很没有价值的,我很快同被子和解,挪动着小小的身体从被褥里钻出。冰冷且干燥的空气在屋子里打转儿,我冷得直哆嗦,颤颤巍巍地从床边拿起自己的毛衣,看了一眼后又把它甩到一边。这是一件深绿色的高领毛衣,绒绒的,由母亲亲手织成,但它足有三个大洞,对我而言太过恐怖。我又拿起那件火红火红的大棉袄,袖口鼓鼓的,在农村极为常见。穿上棉袄只需要通过袖口两个小洞,应该要容易不少。我认真地比对着,将一只手伸进去,再把袄子往后一甩,另一只手却怎么也够不着袖口。我这时已经冷得连打了三个喷嚏,愤恨地把袄子脱下,右手换了个洞口伸进去,这下左手也能碰着袖口了,原来之前穿反了方向。我终于是披上了棉袄,身上一下子暖和了起来。我为自己的伟大突破感到骄傲,对于穿上裤子也充沛了信心。穿裤子显然比穿棉袄要轻松多了,左腿迈进左边的洞,右腿进右边的洞,不会发生弄反的事。在把两条腿都伸进去后,我悟性极高地站起身,一把提起耷拉着的裤脚。将一切都穿好后(除了毛衣)我兴奋地站在炕上手舞足蹈,这简直是个奇迹!如果我当时知道天才这个词,我一定会宣称自己是个天才。

   但天才的我还需要面临人生中的第二项考验——从炕上跳下去,这对我而言仍是一件惊恐的事。我咕噜咕噜地转动着眼睛,此时窗外的鞭炮声已经停了,如果我想,可以现在就呼唤大人过来。但是我的心正沉浸在自得中,不想要愚蠢的大人破坏这一感受。我先是坐在炕的边上,两双手撑在后面,然后闭上眼睛往前一跃——平稳落地!我就像是神话中的赫拉克勒斯,终于通过了上天给予的重重考验,即将迎来幸福而美好的终点。

   我顾不上穿鞋,满怀期待地踉踉跄跄地跑到门口,我兴奋地推开门,迎面撞向我的却不是五彩缤纷喜气洋洋的世界,而是一个男人的屁股。

   这个男人纤瘦而高大,中分的发型像是贴在额头上的两片瓦,留着的小胡须像是电视剧里的日本鬼子。

   我惊恐地被他抱在怀里,这个胡须男人摇晃着我说:“哟,真有出息,会自己穿衣服了!”这个男人是我的二叔。

   二叔是我们村的才人,或者说是异类。文革结束时他才十六岁,正是一名胸怀梦想的知识青年。二叔在鲁迅文学院的学习班呆了四年,把家里的积蓄全花光了,欠了一屁股债,一篇稿子也没被刊载。当年和他在一起的同学有人当了收获编辑,有人成了畅销书作家,二叔一事无成只能回到农村种地,如今快四十了还是条光棍儿。二叔在农村种地的时候也没放弃他的文学梦,拿起锄头往地里刨两下,就捡起放在旁的书看一眼。这导致他的庄稼地收成最差,不靠我家的接济几乎要活不下去。

   二叔把写的小说寄给收获,寄给人民文学,又寄给北京文学、上海文学、河北文学。到后来石家庄的文艺社,保定镇上的杂志他也寄。二叔的稿子被退了又寄寄了又退,最终的结果是收获了一箩筐一箩筐的废纸。他渐渐地不再往外寄稿子,过了些年连写也不愿再写了,只是在农闲时一个人抄起本《约翰克里斯朵夫》翻来覆去地看。

   春节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二叔——至少在我的记忆里是这样,他像是活在了我生命的起点。我对生活最初全部奋力的探索,都被顶在了二叔的屁股上,在生命的起点遇上这样的人,说不上是好是坏。

   那天晚上,人们在农村的空地上生起篝火,木柴噼里啪啦地燃烧着,比白天的鞭炮声要悦耳许多。

   二叔让小孩们绕着篝火围成一个圈,玩起啃萝卜的游戏。硕大的白萝卜在孩子们的手中传递,一人咬上一口后交给下一人。二叔在一旁敲着锣鼓响声震天,火光在他的胡须上摇曳。二叔假装闭着眼睛,但他其实偷偷将孩子们的脸看得一清二楚,当白萝卜传到我手上,我流着满嘴口水咬下时,二叔瞬间停止了敲打,四周只剩下一片笑声和柴火燃烧的声响。我于是咬到了春,成为了所有小孩中最幸运的那个。我飞速地爬上二叔的背,在他身上美滋滋地啃起那根已经属于我的白萝卜,不再像白天那样害怕他。二叔背着我疯疯癫癫地唱啊喊着,没人知道他在唱些什么。

   二叔平常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捏着嗓子毫无音调地吟唱,听上去像是日本的狂言,又像是在唱戏,总之乱七八糟的,毫无音律可言。那时大虎和二虎还没有搬到我家隔壁,二叔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伙伴。他带着我在地里挖蝎子,树上捉蛐蛐儿,房顶掏鸟窝,街上捅马蜂。二叔喜欢朝我说个不停,似乎是因为没有大人愿意听他讲话,而我是所有小孩中听得最认真的。二叔在不久后去了外省打工,我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在我们村的小路旁,会十分偶尔地停下辆乡村巴士,接想打工的人去镇上。每当我听到巴士的轰鸣声时,我总会立刻蹿到马路边上,眼巴巴地望着那辆车,期盼着二叔那瘦瘦高高的身影能从里面走出。

   后来二叔打工回来了,他的衣服变得破破烂烂的,骨瘦如柴,满脸黝黑,我不愿再同他玩儿。

   再后来,二叔死了。他从工地八米多的高脚架上摔落,按理说八米也就两三层楼高,可他头朝地,刚摔下来就断气了。

   二叔平时吊儿郎当,下葬的时候来的人倒是不少,我妈说,他们是想要分一笔二叔工地上的赔款。

   我望着二叔的棺材被抬进土里,我问:“这是我二叔的房子吗,怎么这么小?”

   “不小,里面宽敞着呢。”一向不苟言笑的父亲竟然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又问:“二叔怎么活着的时候没人喜欢他?”

   母亲叹了一口气说:“他生错了地方。”

   很久之后,我的朋友带我去听了唐朝乐队,听到中间那四句声嘶力竭的呼喊时,我像触了电似的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恍惚地回忆起我的二叔。原来他平常一个人在农村的路头唱的既不是戏曲也不是狂言,那竟然是首摇滚乐。他唱的是:

   忆昔开元全盛日

   天下朋友皆胶漆

   眼界无穷世界宽

   安得广厦千万间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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