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临2024-08-17 16:076,215

   十三

   我成功加入了文学社,准确来说是“锐心文学社”,喻小鱼是我的副社长。

   来到江高后,我很少与人交流,我一直期待着能再见到宋菁,可是没有,她像是故意躲着我一样。

   文学社的活动室在会心楼三楼,位于图书馆的上方。活动室内也密密麻麻堆满了书,有别于图书馆,这里的书都经过社员精心挑选过,按照喻小鱼的话来讲,“既阳春白雪,又下里巴人”。

   那天我在喻小鱼那儿抽到的题目是“魂”,我用两张方格纸写出来的东西被喻小鱼张贴到了活动室的墙上。起先我觉得很尴尬,但喻小鱼说这是文学社的传统,每个人的“投名状”都贴在上面。

   我偷偷看了喻小鱼写的,她抽到的主题是“死神”,写的题目叫《死神与花》。这像是一个童话故事,讲了一名死神本该带一位女孩儿去地狱,结果却爱上了她,最终死神牺牲自己变成了一朵蓝色的小花,永远守护在女孩身边。

   我对她说写得真好,她说你的也不赖啊,怎么想到写这样一个故事。我说我有个表哥很喜欢看电影,有次和他一起看了部叫《人鬼情未了》,主人公在死后仍陪在爱人身边,我很喜欢这个想法就用了。

   她说:“噢——你是不是有暗恋的人?”

   我说:“你怎么想到的,这有什么联系吗?”

   她说:“一看就知道了。”

   我不理会她,她却饶有兴致地读起来:“我已经死去很久了……”

   我赶忙捂住她的嘴说:“你别念了,尴尬死了!”

   喻小鱼朝我调皮地笑笑,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自己的脑门说:“唉呀!该死,我怎么忘了跟你说要写两份了。”

   喻小鱼说得麻烦我再去抄一份,待会儿要和报名表一起交上去。

   我说:“搞了半天,我还不算进文学社了呀。”

   她说:“怎么会呢,走个流程而已。”

   喻小鱼眯着眼、微微露出笑容的时候真像一只小猫,牵引着你想去接近她,让人全无戒备。

   她从书包里掏出纸和笔,放在桌子上对我说:“请吧。”

   我只好坐下,拿起笔再次誊抄起我在高中时写下的幼稚不堪的文字:

   魂

    

   我已经死去很久了,在我死去的这些年间,我的魂灵在世间飘荡。坦白讲,死后的世界和我想的完全不同。光的尘埃隐匿在角落里,整个世界被一层朦胧的面纱覆盖,我仍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们,无人留意我。

   按理来讲,我应该能看到其他的“鬼魂”。可是没有,没有黑白无常,没有地狱使者,也没有轮回的影子。世界对我而言是一片荒野,我是游荡着的孤魂,看着人群离合聚散,有如海市蜃楼。

   在某一天,我遇到了一位少年,不知为何他看到了我,从此我不再前往别处。那是一个不合群的少年,总是带着忧郁的眼神,喜欢一个人拿着纸牌或飞行棋玩上一整天。我喜欢安静地坐在他身旁发呆,他会偶尔露出孩子气的笑容,有时面向天空,有时面向我。他不喜欢我披头散发的样子,于是我把它们束了起来。

   我看着男孩一天天长大,他像是在等待着谁,又像是在陪伴着谁。我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他,但却又忘了他。我无法触碰他,却又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他的存在,真是奇怪。

   在某一天,男孩遇到了一位女孩,他不再一个人卖弄自己的纸牌和飞行棋,不再一个人发呆,忧郁的眼神也越发少了。他变得很开心,于是我也很开心。

   女孩代替了我陪着男孩长大,我并不嫉妒。我喜欢他们在一起的所有瞬间,就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了一样。我会在他们相拥时落泪,可我分明已经死了啊,哪里来的泪呢?

   女孩同男孩一起度过了很多时光,他们在变老,但依旧很可爱。我看不清女孩的脸,在这个世界里,我只能看清男孩。在很多悲伤的时刻,女孩都陪在男孩身边。他们有时会说上一整天的话,有时只是拥抱着,亲吻着,不言一句。我想,他们应该都把彼此当作了一切。

   可有一天,女孩走了,很突兀地走了,甚至没来得及告别。

   男孩很难过,于是我也很难过。我好想,替他难过。

   其实自从女孩出现后,男孩就再也没有看到过我,我想他早就已经把我忘了。

   可为什么我还是如此难过呢?我已经死了啊。

   我安静地坐在男孩身旁,他又一次露出那忧郁的眼神,像小时候那样发着呆。

   他好像突然察觉到了什么。

   在他转身的时候,我确信他看到了我,眼神由迷茫、诧异再到狂喜。

   “是你,”男孩颤抖着嘴唇说道,“你一直都在,对吗?”

   是啊,脑海中女孩的样貌逐渐变得清晰……

   她穿越无数个荒芜的世界,在时间和空间的碎片中飘荡,只为了再陪他度过一生。

   “嗯,一直都是我。”

   我微笑着注视着他,不知他能否听到。

   终于,我那幽灵的身躯也开始消散了,只好上前拥向他。

   我依旧无法触碰到他,可却如此真实地,感受着他的存在。

    

   我照着墙壁上的字誊抄的时候,喻小鱼一直安静地坐在我身旁。当我收起笔想要递给她时,发现她还在发呆。我于是用笔盖轻轻戳了戳她的胳膊,她回过神来后笑着说:“辛苦啦,一一同学!”

   我这时想起一件事,今天上午进学校的时候我其实见到了喻小鱼。当时她在我前面,和一个高高的长发“女生”走在一起。当我走近了想要和她打个招呼时,我发现她身旁的“女生”竟然长着胡子,虽然脸白白净净的,但分明是个男人。我当时很惊讶,江高再怎么学风开放,也不能容忍这种发型的男生吧。我在惊讶中看着他们不断向前走去,打算之后再把写的东西交给她。

   我于是问起喻小鱼,今天上午的那个男生是怎么回事。

   她突然捂着嘴嗤嗤地笑了起来,她说:“不会吧林一一,你连他都不知道啊。他叫沈煊,是我们文学社的社长。”

   沈煊是江镇中学高二的名人,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有人给他娶了个外号叫“莴苣姑娘”。

   按理来讲像沈煊这样的发型轻则记过,重则开除,但奈何他成绩好,教导主任就指望他能上个清华给自己增添业绩。

   沈煊和教导主任约法三章,只要他年级排名不下前二,全市排名不下前五,就允许他一直留长头发,否则立刻剃发悔过,重新做人。

   立下这样的规定基本上人们都等着看笑话,奈何沈煊这小子发奋图强,分数一次比一次高,稳定比第二名高出十分往上。

   遇到这么个宝贝儿教导主任乐开了花,在年级大会上满口唾沫地讲:“要是你们他妈的都像沈煊那样能考上清华,变成迈克尔杰克逊也没人管你!一个二个考重本都恼火就给我把纪律整好,男生头发绝对不准盖过耳朵,女生不能披到肩上!”将区别主义和特权主义发挥到极致。

   沈煊一看有教导主任撑腰,于是越发得意,在高二开学的时候竟然把一头长发烫成了大波浪。年级主任和他面谈了许久,说这样实在是太过伤风败俗。

   沈煊说,现在已经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你们不能再压抑人的思想,学大清。

   于是双方各退一步,沈煊把头发拉直,以后每次考到年级前三就行。

   喻小鱼在讲沈煊事迹的时候神采飞扬,满眼放光,显然对他十分崇拜。

   我说:“你是不是觉得他很酷?”

   喻小鱼说:“那当然了,能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还不够酷吗?”

   我笑着说:“那我一点也不酷,我很久都不敢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喻小鱼说:“别灰心嘛,我觉得你也挺不同的,你可能有当王二的潜质。”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说:“就当你是在夸我吧。”

   我告别了喻小鱼,打算去找程阳回家,自从上次被抢劫后,程阳说以后必须要等他一起才能走。

   其实我很清楚的,我绝不可能会是王二。在未来,我可能会变成一个混蛋,但不会是无赖,我不够潇洒,也不够有勇气,我只会成为一个沉默着的混蛋。

   “哟,和女朋友聊得怎么样?”程阳见到我后立马问道。

   “别开玩笑了,谁是女朋友?”

   “喻小鱼呀,你们这些文学青年在一起玩多好。”

   我白了程阳一眼,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朝他问道:“放学打算去哪儿?”

   “我去剪个头发,你陪我吗?”

   “好啊。”

   离江高最近的理发店在三公里外,但那儿说是理发店,更多的是些地下发廊,很不正规。

   有次阿城带我去那儿剪头发,里面的阿姨一见到我们就说:“帅哥,洗大头还是小头啊?”

   阿城连忙挥手说:“呸呸呸,别带坏小孩子,就剪个头发。”

   阿姨立马黑了脸说:“今天理发师不在,别地去吧。”

   理发店没有理发师,这不胡闹吗。不过她们还算有职业道德,没有开在江高对面那条街上,比黑网吧的道德素质要高上一些。

   程阳说:“我们去一中对面那儿,我有VIP。”

   江镇一中和江高间,只隔着一座涪江二桥,它们隔桥相望,几十年来都是忠诚的战友,直到江高升为了国重,再也不屑同一中并列。在江镇,如果有人问你在哪儿上学,你说在江高,他们会朝你比上大拇指;一中则会面露微笑;如果是白中,那么恭喜你成为了瘟神。

   程阳有台二手的小鸟电动车,车后座的革皮垫磨损严重,每次经过减速带,上面的钢骨架就会狠狠嵌入屁股里,很不舒服。

   好在一中离江高很近,桥上也是一片空旷,否则我宁愿走路过去。

   有次我带程阳去找阿城玩儿,阿城瞅了眼他那辆破烂的小鸟电动车,不屑地说:“这玩意儿我撬开它用不到十秒。”

   程阳不信,阿城就把一根锁针对着钥匙孔插进去,轻轻一扭,电量灯顿时亮了起来。原来这车的锁芯早就叫人撬过了,不但是台二手车,还是辆“赃货”。

   程阳开着电瓶车缓慢经过涪江二桥,我坐在后面远眺着江面,这真的一条江吗?水面波澜不惊、缓缓地流动,更像是一条河。听说每年高考结束后,都会有来自一中和江高的考生从二桥上跳下。一中的学生从桥北跳,江高的从桥南跳。波澜不惊的涪江水曾吞没过无数学子的灵魂,但它并不在意,它只是一条江。在更为久远的过去,武斗派浮肿的尸骸能直接在江面上堆起一座桥,我想它因此厌倦了人的呼喊,选择沉默地流淌。

   我们穿过了二桥,程阳又往前开了两百米,把车子停在一中的李白雕像旁。是的,江镇一中同样有一座李白雕像,事实上,李白的雕像散布在江镇的各个角落,不亚于当年的毛主席画像。一中的李白手中举着的是一把折起来的扇子。他戴着幞帽高昂着头,将下巴朝向天空,仿佛在诘问着千百年来的幽怨。这种造型在江镇并不多见,人们更喜欢李白手上拿着毛笔或者酒杯。在几年后,它们全被大规模地改造成了二维码,来往游客们将手机扫向李白手中的条纹方块儿,都要感慨一句传统文化与时俱进。

   程阳带我穿过马路,又在巷子里绕了一通,终于来到了他说的那家理发店。店门口冷清清的,装修倒是不错,彩色的霓虹灯牌闪烁着“洗剪吹 ”“按摩”“护理”等字样,我对他说:“这是正规的店吧?”

   “当然正规了。”程阳看上去有些莫名其妙。

   程阳一走进门就朝着里面喊道:“洗剪吹!”

   一名戴着鸭舌帽的理发小哥迎上前,笑着说:“小程,好久不见了!”

   “是好久不见了冬哥,现在有空吗?”

   “当然了,你们两位吗?”他看了看我。

   “这我同学,他不剪,就我。”

   “噢噢。”

   理发小哥把程阳领到里面,先给他洗了个头,然后让他在中间的位置上坐下,顺手系上围兜。

   “想剪什么发型呀小程?”

   “你看着剪就行。”一向话痨的程阳竟罕见的少话。

   “稍微提点要求呗。”

   “那就……给我剪个寸头吧,方便。”程阳像是心不在焉地说道。

   “好嘞。”

   小哥也不再讲话,拿起电推剪就在程阳头上“唰唰”地动起来,程阳极其乖巧地呆坐着一动不动,就像是我第一次在城里剃头时那样。我突然觉得他们间的气氛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理发店内的摆设不多,但灯很好看,是那种吊起来的小灯,大概有七八个挂在天花板中央,用花花绿绿的绳子垂下来,昏黄昏黄地亮着。店内的墙上贴满了张国荣的海报,有长发有短发,还有一张拍霸王别姬时的定妆照。

   我注意到理发小哥其实长得很不错,他个子不高,皮肤也不是很白,但他的鼻梁坚挺,眼睛极其有特色,眉角忧郁地微微朝下,有点像是巴西人。

   他的手臂看上去很有力量,衬衫微微鼓起,像所有的厨师、理发师、工程师一样,有着引以为傲的手臂力量。但他的手指却非常的纤细痩长,如果他说自己靠手吃饭,不知道的人或许会以为他是个钢琴家。

   小哥给程阳剃了一个清爽的圆寸,圆圆润润地让人很想上去摸一把。他最后用小刀微微勾勒了一下发际线,然后用吹风机细心地把挂在程阳脖子上的碎发清走。

   “还要再修下吗?”

   “不用了冬哥,就这样挺好的。”

   程阳把围布解开,站起身说:“我卡上还有钱吧,直接扣就行。”

   理发小哥走到前台,在那台厚屁股电脑上敲下程阳的名字,“这次扣二十,还剩四十五。”

   “好。”

   程阳推开门,朝我招招手,我们一同走了出去。

   “下次再来啊!”身后传来小哥的声音。

   走到门外后,我注视着程阳,表情有些奇怪,程阳在里面拘谨得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

   “他叫叶冬。”程阳只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大摇大摆地继续往前走。

   从理发店出来的时候天已经稍稍有些黑了,路边的烧烤摊、大排档也都开了业,这还远不是最热闹的时候,最热闹的时候在晚上十一二点,四川人民对食物和夜宵的钟爱绝不逊色于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

   我低头跟着程阳的脚步往前走,脑中思索着他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但一件突如其来的遭遇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没想到竟这么快就遇到了人生中第二次抢劫。

   这事得怪程阳,他一出来就横冲直撞地不顾路乱走,而我又心不在焉地跟在他后面,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拐进了一条小巷子,想出去的时候前后都已经被人拦住了。

   哭笑不得的是,拦住我们的人中竟一大半都是女生,这可不是什么艳遇,他们是来自一中的“超姐帮”,女孩们身后几位光头大汉手上拿着明晃晃的刀片,狰狞地朝着我们笑。

   我其实不太能理解“超姐帮”这个名字,“超姐”在四川话里的意思差不多是“混社会的女生”,“超姐帮”听上去就像是“女黑社会帮”。

   程阳见状不对,一把将我拉到身后,他个头儿高又刚剪了寸头,眼睛恶狠狠地瞪向前方,颇有些气势。

   “帅哥美女些,都是同学,用不着这样吧?”

   “傻逼,谁跟你是同学?”为首的那名女孩儿朝程阳说道,一双杏眼柳叶眉,看上去英气逼人。

   女孩双手叉腰,麻花辫往后一甩,招呼后方的光头大汉们上前。

   我赶忙说:“阿城是我哥,你们不要乱来。”

   “阿城?我爸还是郑渊洁呢!”

   我心想惨了,城哥的威名看来仅限李白中学,在其他地方的知名度远不如那个作家阿城。

   程阳的手紧紧攥住我,他小声地说:“待会儿我往前冲吸引注意,你立马靠边跑看能不能溜走。”

   我说:“不行我们就给钱吧。”

   他说:“你带钱了吗?”

   我摇摇头,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上去已打算殊死一搏。

   程阳的表现令我感动,但如果我能就这样从巷口溜走,就不该在江高念书了,我该代替詹姆士邦德去当007。

   程阳倒是显得毫不畏惧,他斗志昂扬,磨拳擦脚,又回到了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我们已做好准备蓄势待发,程阳恶狠狠地瞪向前,只等那女孩再度扬起麻花辫,就立马往前冲刺把她撞飞。

   我看着女孩身后那几个光头大汉——其实也就是些高中生,只不过长得壮了点,除了手上的刀片外应该没什么战斗力,我默默祈祷。

   那几个光头似乎被我们的气势所震慑,转动着手上的刀片,像电影里的炮灰反派那样慢慢踱步朝我们靠近,边走边发出恶心的笑声。

   天已经暗了大半,高高挂起的街灯将小巷中的人影照得支离破碎,蹒跚地晃动。

   像是命运开的玩笑般,那一瞬间我竟有了一股无比清晰的既视感,仿佛时间和空间都在此刻坍塌,我感到自己置身于某场电影荧幕中,所经历的一切都像是滑稽的彩排表演。

   只有预先知晓命运的人会有这样的感受,即便它只是来自大脑潜意识的错觉。

   说不清这样的感受是来自那声音之前还是之后,我头脑陷入了一种混沌的状态。

   那声音来自人群的最后方,越过麻花辫少女,越过面前的光头们,传进我的耳膜,像是传入了另一个星球。

   她说:“别这样,我认识他。”

   她从人群最后方缓缓走到麻花辫少女跟前,挽住她的手悄悄耳语。

   她的样貌并没有太大变化,只不过头发长长了些,两道公主切微微翘起,脸上像是化了淡妆。

   麻花辫少女听完后,小声地同她说了些什么,然后朝着光头们大手一挥说:“走吧。”又对着我们说:“算你们走运。”她挽起身边女孩的手轻盈地离开,像是同闺蜜散步那般自如,巷前巷尾的人骂骂咧咧的也跟着女孩走了,留下我和程阳呆愣在原地,看着他们稀稀拉拉地作鸟兽散。

   从巷口走出后,光线顿时变得明亮起来,周围人声鼎沸,小吃摊主们争相哟喊,各种甜的辣的香味儿飘进我们的鼻子。

   程阳面容古怪地盯着我,似乎在寻求一个解释。

   我说:“她叫宋菁。”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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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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