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人真的无欲无求,连生死都不放在眼里的时候,是很少有什么能挟制住自己的。
此时,我只看到阿史那墨离棕色的瞳子收得越来越紧。正当我为这一次软量占了上风而暗喜时。
他却突然说道:“本王倒是真想把你留在突厥,而且本王至今没有找到个合适的女人来给本王暖被子。以你的相貌、身家,本王也就凑合着用了。你以前是怎么侍候青莲、傲雪二位公子的,以后就得怎么侍候本王!”
听他说完,我已是恨得咬牙切齿。而他眼里,则露出得胜后的笑意。
阿史那墨离,果真不是我能随意对付过去的!
在我与他的对持中,又过去三天三夜。此时,我们已经离开了大漠,行过了半枯半荣的草原,在那皑皑白雪中,我终于看到了突厥的都城——黑沙城。
一进黑沙城,我就想暗暗记下这里的街道情况,好为以后逃走做准备。然而,当我真正看清黑沙城的面貌时,才发现这里跟我想像中的城池根本不是一个模样。
这里没有规划整齐的街道,更没有四四方方的房屋。这里有的只是成千上万的黑色篷帐,以及往来自由的人群,随处可见的交易集市,和握着弯刀四下巡走的突厥士兵。
这是我见过的最没有规章制度的城市,比起天朝南疆的蛮夷部落,都是有过之而无比及。
见我如此惊讶于黑沙城中的一切,行在我旁边的阿史那墨离反倒给我解说起来:“突厥人习惯了过游牧生活,我们世世代代都追着有限的资源在走。草原孕育了我们,让我们辛勤劳作,也换给我们肥美的牛羊。可是你们天朝人,你们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劳作,却也能享受我们的劳动成果。你知道年年的税供对我们来说是多在的负担么?你看那边的孩子,他们不到五岁便得领着牛羊去水草丰盛的地方放养,风餐露宿对他们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了。叶大小姐,五岁时的你又在做什么呢?”
我被他的话刺得胸口一痛。虽然我已记不得自己五岁时在做什么了,可我眼中那些五岁的天朝小孩,即使家庭条件再差的,也都是家人手心时的宝贝,没有一个做家长的会愿意让自己五岁的孩子过上这种生活。
胸口的疼痛再一步潜进心头,我默默地跟在突厥王的身边,不再多言。
突厥王宫是整个黑沙城里面,唯一一个由青砖绿瓦砌成的房屋。不过,至少从外观上来看,这座王宫占地虽大,屋舍颇多,却绝对称不上奢华。外围看起来,其装饰的奢华程度,要说还比不过我叶府的庭院。简单得让人咋舌。
此时,我道是突厥人真的穷得钱修房子。后来才慢慢知道,这不光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把大量的钱财用到修筑房屋上,更深的意义在于打起仗来方便。不要说这黑沙城里那成千上万的帐篷,随时可以迁走,就是这王宫,若是有敌人打过来,“放弃”会是突厥君臣很轻易就能做出的一个决定。这样的王宫,他们到了其他地方,随时都可以再建,根本就花不了太多的人力物力。
因而我对这个民族就更加警惕,甚至有些敬佩起来。
来到黑沙城已有四五天了。阿史那墨离待我虽算不上盛情,倒也是好吃好喝地供着,还遣了两个仕女由我使唤。
说是仕女,实则是两个武功颇高的高手。这二人一个唤着格香,一个唤着沙丽。突厥人皆有狼性,男女如是,侍候我这两位漂亮姑娘腰间的佩刀亦是日夜不离身的。
我想如果我真与她俩拼起来,要逃走也不是一点机会没有。只是这几日,不知是我不习惯草原的生活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一到夜里就头痛欲裂,总要折腾到大半夜才能睡上一会儿。如此状态的我,莫说逃走了,就连像往常一样生活都成了问题。
起初阿史那墨离以为我是在跟他耍把戏,非但没有找人来看过我的情况,反倒将我锁在华芳宫中,任我痛得满地打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后来,他估摸着以我的演技是演不出如此逼真的戏,方才使了医官过来瞧病。
医官瞧过之后也说不出来是怎么回事,只说病情看起来像是脑炎,即按着脑炎的方子给我开药服用。这医官比起楚惊云那小子算是有医德的了。他劝我说,得了脑炎本是无药可救的,他的方子也只能帮我缓解疼痛。我若识趣就依从了阿史那墨离,好歹让余下的日子过得舒坦一些。
他的话倒真是让我苦闷了一阵子。想我叶隐刚要立志报效家国之时,却来了个出师未捷身先死。死还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这个莫名其妙得来的脑炎。
后来慢慢看通透了,觉得生死有命,而我至少在死前还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亦不枉来这世间走过一趟。只是果真应了爹的话,把命丢在了外面,不知阿史那这家伙愿不愿意将我的尸骨送回天朝啊?
这天,难得地出了一会儿太阳。阳光将华芳宫墙头上的积雪晒得闪闪发亮。我坐在墙根儿下,傻楞楞地盯着那些白雪,心头不知在想些什么。突然,脖领往上一收,我被股怪力提着,拖到了华芳宫里。
我即惊又怒地哇哇大叫,可是说来也怪,叫了半天我竟看不到房间里的任何东西,眼前始终白茫茫的一遍,就像那些雪嵌在我眼里似的。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吓傻了,使劲揉揉眼睛,可还是什么都见不着。
“是不是什么都看不到了?竟白痴得盯着阳光下的雪看?!”忽然我前方传来阿史那墨离的声音。
估计刚才提我进来的人也就是他了。
我朝着他声音的方向,呆呆傻傻地点了点头。
他嘲笑一声,过来把我拽起来:“你这半条命的丫头,现在又看不见了。你可真让本王赔得不少。”
“既然如此,大王不如把我扔出黑沙城。左右不用再管我这半条命的吃喝拉撒,岂不轻松多了?”
闻言,他不语。
我因看不着,亦不知道他此时的表情。
当日,我在天宝之城被阿史那墨离抓走。虽然听卫辰说,我叶家同僚和千夜军都被突厥打败。可我不信,仍旧在一路上留下了暗号,指望着他们找到我救我出去。
“呵呵,叶隐,你别在本王面前动什么歪脑筋。你认为本王会这么放了你吗?”他不知想过些什么,终于又出声了。
“叶隐不过跟大王说笑罢了。我知道,就算我真死在这里了,你也不会放过我,更不会对外面传出一点消息。你在用我做诱饵,想钓端木瑾上钩是吧?”我朝着他冷笑:“如此说来,天宝之城一战,你果真是吃败逃走的了?哈哈,叶隐见过不要脸的,却真没见过如大王这般不要脸的。明明战败,却非要说自忆打赢了?唬谁啊。”
阿史那墨离重重的鼻息喷到我脸上。
想必是我说中了天宝之城的事情,而且又骂他不要脸,把他给气着了。
可我却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
要说端木瑾跟我本来就不对眼儿,而且我现在真的算不上能威胁到天朝皇帝的人。信义王刚得了天宝之城这个军事要塞,目前定然不会深入到突厥来救人,上了阿史那墨离的当。
一座对天朝来说事关重大的城池,换我一个小小的叶隐。
值得很了。
我正得意时,但又听到阿史那墨离轻挑地笑说:“既然你认定本王不要脸,那本王就不要脸来让你看看。”
说完,他蛮横地把我往肩上一扛,愤愤地朝内殿走去。
我惊了,一边挣扎一边吼:“阿史那墨离,你想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做你与那二位公子常做的事了?”
我愣过一刹,随即对他又打又骂,他却根本不在意,一路扛着我进了内殿。
阿史那墨离将我往床上一扔,我立马翻身就跑。因为我看不见,跑出没几步就撞到了柱子上,接着再跑,又踢到桌椅摔倒,爬起来还跑,又不知怎地跌到一团软软的棉花云里。
此时,阿史那墨离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而那笑声就清楚地响在我耳边。
“叶隐,本王竟不知道你有这么好玩儿。跌跌撞撞地跑了一圈,最后竟是跑回到本王身边了。”他笑得快岔气似的,忽又伸出手来抬起我的脸,沉了声道:“你这是在表现你的贞烈,还是在哄本王开心,一会儿好对你温柔点啊?”
“你……”
话未出,他便狠狠地吻了过来。
那冰凉的吻,除了占有和征服,不带一点感情。
我恶心地挣扎着,想要避开他。他却顺势将我一推,压在床上。一手制约着我,一手去解我的衣衫。
“阿史那墨离!”我怒然吼道:“你知道把我留在这里是步错棋,现在不如放了我。要我高兴了,还可以使些银钱给你,让你和你的国民生活得好一点。现在,你这样欺负我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却知道他在笑。
阿史那墨离并没有因为我的话停下手上的动作,此时他已成功将我剥得干干净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