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在秦沐风不甘不愿的推波助澜下,洛佳城终于留下来守在了端木瑾身边。
不过秦沐风在离开时也给我留了件礼物,那是一只绣得不怎么好看的荷包,而荷包里装的则是秦沐风为我特制的药。他说这药应该能够帮助我回忆起当年的事情,只是药性可能很猛,叫我每七日食服一次即可。吃多了,怕是会伤及心脉。
如今,我虽不在意那段失去的记忆能否找回来,但仍然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按秦沐风说的,每七日吃回他给的药。
算一下,明日便是吃第三颗药的时间了。可是我依旧没有想起一丁点与他们同为师兄弟的事情。或许我真不是那个道兰小君?
不过之后,我却借这个名字出入于大漠各国之中,表面上是个无利不图的商贩,私下却是千夜军的探子,收集情报,收集财富,助千夜军连连攻下了突厥的二个重要邦国——和田及于滇。
而道兰小君的名讳也渐渐让大漠中的突厥王感到了压力。
事情是这样的。
千夜军在进入大漠的第四天便遭到了来自突厥的零星攻击。不过这些散兵游勇哪是千夜军的对手?他们明知敌不过千夜军,便一路回逃,躲进了早已归依于突厥的于滇国。而镇守于滇的乌米苏确实也是位厉害角色,就凭千夜军这二千余人马,想要打开他的城门直取于滇基本上是自取灭亡的行为。
然而世人皆知他乌米苏有二个弱点,一是滥酒,一是好色。
于是我们便在这二点上打起了乌苏米的主意。最后大家商议让我与我那二位师傅担当重任,诱杀乌苏米。孟凡为此特制了一种化功酒,保证功夫再高强的敌手,在喝了一杯这酒之后,二三个时晨提不起功力来。酒的事解决了,又让我化装成贩货也贩女人的商人,而萨里自然就成了色诱计划中的重角了。
可知萨里这女人是媚骨天成,又生于大漠,对大漠中的男人算是摸透了底性的。我一直坚信,只要她一出手,莫说什么乌苏米了,恐怕连突厥王也得败在她的石榴裙下。
而我们的旗开得胜,也着实印证了我这一点自信。
我从未杀过人,连打人都打得少,更不要说看到杀人会觉得畅快的。然而这晚,当我亲眼看到乌苏米中计,被破门而入的端木瑾一刀结果之时,我的血脉里竟有些不安分的东西突突地兴奋起来。
后来,端木瑾告诉我,我这样的状态跟那道兰小君完全一模一样。道兰这家伙便是如此,做好事似乎从未用过心,可是一说到做坏事他就激动不已。每每阴谋得逞,总会压抑不住心头之快,得意忘形。
他说,道兰曾经救过一只奄奄一息的飞鸟,大家都以为他会把鸟养好之后放归山林的,谁晓得这家伙竟然在飞鸟痊愈之日,一刀剁了它的脑袋,将它扔到锅中煮来吃了。
众人都不明白道兰这样做的原因。可这家伙却一脸狐疑地看着大伙问:“难道你们喜欢吃路上随便捡到的,快死的鸟?我不把它养健康了怎么能安心吃下去?”
我听完,看着端木瑾那怀恨的眼光,哑然失笑道:“或许我真不是道兰那家伙哩!”
就这样,我扮作跑货贩子为千夜军打头阵,却也开始一天天习惯起了在大漠中的生活。这段时间虽有凶险,倒也凭着叶家先祖的庇佑,最终都逢凶化吉了。
只是有一回,让我差点栽跟头的,不是突厥军队,而是大漠中的一些卑鄙小人。
那回我们刚好依计拿下了和田,想到二千军马不到两个月便攻下了突厥的二座邦国,我们便开始有些轻敌了。特别是我,听了大家的几句奉承之后就有些飘飘然,领着一队人马在外面做事时,那颗戒备之心竟慢慢地松懈了。
也就是因为我的松懈,差点让大漠里那些图财害命的强盗给收拾掉。最可恨的是,他们用的手段亦与我一样,先用热情哄住对方,再在酒中放药。一旦被药倒,我猜那后果定是难以想象的。好在这回又是萨里救了大家。她一眼就分出了这些好意邀请我们的胡人心怀鬼胎,及时化解了我们遇上的危机。
可就这回之后,我那号称小酒仙的孟凡师傅时常被萨里给数落得体无完肤,至此,他便默默发誓往后的日子都滴酒不沾了。
我自知劝不过来,毎当他俩为此吵闹之时,我就避到一边,哪儿凉快哪儿呆着。
要说,大漠的气候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接受的。我想我若非体内有那股真气保着,说不定早就病倒在这个鬼地方了。现在细想之下,端木轩愿意放我到大漠中来,估计我这一身真气也是让他放心的一个条件吧。
不过咱虽然身体好,却也是在家当了十多年的千金小姐。毕竟与那些常年在外争战的军士不同,我身上自然还有些小女人的气息。
比如,当我十来天没有洗澡的时候,突然看到沙漠深入有这么一方绿洲时,那心情自是巴不得穿着衣服就跳到水中扑腾去。
湖水清澈见底,而头上的太阳正火火地投下烈焰。我急不可待地卸下伪装,只穿了件小衣亵裤便冲到了浸凉的水中。
然而,还没等我把头发打湿,就见湖边的灌木丛里冲出来一个男人。他神色慌张,步履零乱,见到我只喊了声:“快跑,有强盗!”便一头栽入了湖里。
惊吓过后,我本想扔下他跑路的,但最后还是决定把他救了起来。我费力地把他抗了湖面,才发现他胸膛有处深深的刀伤。也就是这伤,让我对他少了猜忌。当我看清他的面容时,更加决定要帮他一把了。因为这人我认识,他就是当初湄河城红翘馆里,与我在桃树下对饮美酒的男子。
当日的情景,我还记忆犹新,就连我现在喜欢举起酒壶,抬头尽饮的姿势也是跟这人学来的。
当初我要去跟南蛮部落谈判时,他也在意过我的安危。如此一来,这时我若不救他,亦有些对住良心了。
就这样,我不管孟凡的劝阻,将此人留在了我的商队里。悉心照料于他,有时更与昏迷中的他同吃同睡在一个车厢之中。
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人就是我的劲敌,突厥王——阿史那墨离。
天空渐渐明亮起来。
我侧了个身,寻着更舒服的姿势睡在马车里。坐在我对面的阿史那墨离仍旧半带笑容地注视着我的举动。我很怀疑这个人是不是都不用睡觉的。我被他捉住已经三天三夜了,在这三天三夜的行程中,我也曾想过趁其不备时打昏他逃走什么的。然而,我发现不论何时,这个人都睁着眼睛看着我,根本不给我下手的机会。
慢慢地,我也不急着想逃了,反而安心地在他面前该吃吃,该睡睡。而且我也不相信孟凡,萨里,叶家同僚还有千夜军都被他收拾干净了。若是这样,他为何不留驻在离天朝更近的天宝之城,侍机攻打天朝,反倒要快马加鞭地往突厥都城赶去?
我想,在天宝之城的那场暴乱中,定是阿史那墨离敌不过千夜军,仓惶中捉了我为人质,想把我带到突厥用以威胁千夜军,或者天朝皇帝。
思及此,我不由冷笑出声。
“哦?可有什么好笑的事也说来与本王听听?”
他即已发现我醒了,我也不再装下去。反倒半躺着身子,支起左手撑着脑袋,笑眯眯地对上他棕红色的眼睛。
“我在想今后我要用什么方法来败空你的国库,吃空你的江山。既然大王能深藏不露地接近我,又手段高明地将我利用得干干净净,想必大王也一定知道我叶隐既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败家子了?”
我挑衅地看他一眼。
他将脑袋从阴暗中探出来,往我脸前一凑:“你叶小姐千金求得情郎一笑之事,本王自是知道。不过本王还知道,你叶家的家底究竟有多厚。更知道你与那天朝皇帝有着怎么样的情分。”
他说完重又坐回身去,得意地笑了笑。
“大王想用我来威胁端木轩?”我又嗤笑道:“你若想用我来换我叶家的财富呢,我爹估计会全给你的。不过你的动作得快,据我所知,我家那点钱财势力都慢慢被端木轩给收归了国有。你要快点派人将我落在你手里的信息传给我爹,可能还能分到叶家财产的十之一二。还有啊,要用我来威胁端木轩,这一点你就不要再想了。他现在瓜分了我叶家的财产,又有了心爱的女人,过几天还会有继承他王位的儿子,你说他还要我来做什么?我又怎么中能威胁到他呢?”
听我说完,阿史那墨离静静地不再出声,像是在细细寻思着什么。
我趁热打铁道:“本来我还在想,要没了叶家的财富,没了端木轩做靠山。我这么个一无事处,又过惯了奢侈生活的大小姐应该何去何从。正好,老天让我碰到了你。你要不嫌弃我呢,我就到你突厥住下来了。哦,对了,你可别想把我关进大牢什么的啊。我虽然逃不掉,却总有本事死一死的。我想大王费这么大力气,绝不是想留个死了的叶隐在突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