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珊又劝我跑,我这次果断的拒绝了,为了这里的人,也为了我自己,我必须一战。那可怕的剑法确实令我震撼,令我恐惧,同时又令我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就是要亲眼见识见识,自己的实力与之抗衡,那才过瘾,我怎么会向往起来,这种心理好奇怪啊。我开始明白燕十三那句话了,“高山在哪里,登山客就在哪里。高手在哪里,燕十三就在哪里。”
我现在有些纠结,该不该研究那十三剑?不吃透这十三剑,更不用说后面的十四剑和十五剑了。研究吧,好像不太光明,可是燕十三特意送来了,不要的话,岂不是冷了人家的心?
我叫萝珊将那十三招演示给我看,萝珊对我是太好了,知道这对我很重要,她将那些招式全硬背了下来。可萝珊不会武功,这可是难为了她,每演示一招,她都要尝试对她而言很难的动作,累得她是大汗淋漓。为了我,萝珊咬着牙,从不叫累,直到将这些招式全演示完。
萝珊回去休息了两天才恢复元气,差点误了哥哥博森的订婚。从大山里回来后,博森和阿纳尼公开的交往了,这种共同经历生死的情感,不是寻常事物可以相比的,两人表示两人就是死也要在一起。回回族不喜欢和外族通婚,阿纳尼所在的部族又属于规矩很严的,但也不是完全不允许,两个年轻人相互喜欢,又一起出生入死,这是上天的安排,上天是不可违背的,所以阿纳尼的父母和部族的长老同意阿纳尼和博森交往,两家人还隆重的举行了定亲仪式,到明年三月份选个好日子成婚。
两人的订婚仪式我没去,萝珊故意没告诉我,她希望我一心一意练功,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
这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几乎都是一种状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练火云功。正是因为全神贯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融会贯通了很多武功,并且功力大增,几乎是一日千里。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这是唐朝大诗人韩愈的《春雪》,我小时候读书不用功,大哥和二哥除了武功好,诗词歌赋都不错,古诗词能脱口而出,我呢,只会很少,咏春的古诗,我就会背这一首,惭愧!
转眼就开春了,所谓春暖花开,万物复苏,阿尔泰山和山脚下的布尔津,春天比中原来得晚,这时候的中原地区已经是树吐芽头,地出青苗,可这里呢,江河都还处于半解冻状态,部分冰块融合了,出现了水流,可还有约一半的冰块浮在水面上,草原和草甸上,还是焦黄的一片,在这些枯草下边,隐约能见到一些露出头的草苗,树木还是光秃秃的,可是仔细的观察,可以看出,树枝上已鼓出了一个个小包来,这是即将吐出芽头的预兆。
随着春天的到来,我和燕十三的决战期限也要到了。我将三个徒弟,还有陈氏兄弟,这些在村子里玩得好的几人叫到屋子里来,摆了一场酒宴。吃饭时,气氛很是压抑,以往我那三个徒弟每次宴席,都轮流敬我酒,恨不得几下把我灌醉,现在他们一反常态,也不喝酒,只管低头吃菜。我将几个杯子倒满,也是第一个举起杯,庆祝新春的到来,他们几人一言不发,跟着举起杯喝了。
朝鲁抽泣起来,继而小狮子和小成也低声哭了,我却笑了起来,开解他们说,我是要和燕十三比试了,比武只是比武功高下,又不是非要你死我活,燕十三是高手中的高手,我可能不是他的对手,可即使败了,未必就是死啊,还有,我也并非一点机会也没有。
陈阿牛拍了拍桌子说,别哭了,晦气,我小兄弟还没上阵,你们就哭,像什么样子。陈阿牛倒上酒,端起酒杯,想我敬酒,预祝我旗开得胜,扬名天下,陈阿羊也举起酒杯来敬,我道了谢,举起酒杯一口饮尽。
决战前的晚上,我和萝珊手拉着走在额尔齐斯河边,开春以后,虽然天气仍冷,可有点转暖了,而且吹的风要平和得多,不是呼啸而过的刀子,从这时候开始,人们吃了晚饭,会出来到处转转,冬天只能窝冬在室内,我们见到好几个牧人,他们都笑着的向我们问好,萝珊只是点头回应,以往她都是热情满满的回应,所以她的人缘才会那么好。
我还发现,萝珊的手很冷,我问萝珊是不是衣服穿少了,要脱下外衣给她披上,萝珊拂拂手,说她不冷。我也意识到了,萝珊是因为担心我才会这样。
我们走着走着,到了额尔齐斯河和布尔津河交汇的区域,这里正是我第一次来布尔津的地方,想一想就快三年了。我望向河对面的胡杨林,暮春和夏天,胡杨林是绿色的,郁郁葱葱,给河滩增加了一眼绿色,到了秋天,胡杨林变为金黄,万木黄遍,映在河面,如诗如画,美极了,可惜此时胡杨林还没长叶子,要过一段时间才有。
“你们非要比武不可?”
萝珊忽然扭着头,盯着我问道。
“有的人,有的事是避不开的。”
我知道萝珊还是反对我应战,希望我跑掉,若我说要跑,她一定愿意跟我一起。但是我不能一走了之,这样也许会连累布尔津人,还有一个原因,我望着明月下的雪神山,我又想起了燕十三的那句话,我现在更能感触到他的追求和想法,两座高山要撞上,谁也阻拦不了。
见我执意要应战,萝珊也不再劝说,她从怀里掏出一个香囊,低着头递给了我,生怕被我看到她红霞飞的脸。哈萨克人是没有制作香囊的习惯的,因为我是汉人,萝珊才专门去学了,香囊有多重含义,比如保平安啊,寄托心思,表明心意等等。我当然明白萝珊的心意,她希望我平安归来,我正要表示感谢,一个巡夜的中年人走来,萝珊很是害羞,转过头,飞快走了,像只小鹿子般。巡夜的中年人朝我笑了笑,还对我比了个大拇指,牧区有巡夜人,类似于中原的更夫。
决战日到了,萝珊非要骑马送我去,我知道她的心意,她是想为我节约体力,凡是能为我取胜有利的任何东西,萝珊都绝不会放过的,萝珊,你太好了。
萝珊骑着马,我坐在后面,抱着她的腰,我第一次见到她,不正是如此?那时候我还很羞涩,男女授受不亲,不敢抱她的腰,她笑我臭规矩多。马儿在原野上疾驰,萝珊的秀发飘动,扫在我脸上,她身上的味道在我四周弥漫,好香啊。
到了五彩滩,我选定的决战的地方,一条黑影站一处悬崖边上,那正是燕十三,他望了望我,又转过身去。
我和萝珊相互抓着对方的手,做着决战前的告别——也许也是最后的告别。萝珊眼里已经噙着泪,我虽然没哭,可我的心情也很复杂,我何尝不知可能再也见不到美丽的萝珊?
我正要劝慰萝珊,她却将手从我手里抽出,将眼泪擦干,踮起脚,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带着我的吻,打败他!活着回来,我等你!”
萝珊一字一句的说出这些话,我郑重的点头,那边燕十三又像这边望了望,萝珊也不多说其他,骑上马,调转马头,向居住区策马而去。
我抚摸着萝珊亲吻我的地方,望着萝珊一人一骑迅速远去,都看不见了,我还呆立良久。
燕十三还静静的站着,他虽没有催促,可让一个前辈等晚辈,太失礼了,我收好心情,抬头挺胸,快步向燕十三走去。
穿着一身白衣的我和一身黑衣的燕十三,并立在这绚烂多姿的五彩滩上。燕十三只说了一句,你来了?我回了一句,我来了。然后我们就没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对方,这貌似的静,却是暗流涌动的变,我们都仔细看着对方,好考察着周边的景物,每一个细节都很重要,决战的出手极为重要,我们都在找一个最好的时机。我们握剑的手青筋凸起,不动则已,一动必然是刺破苍穹。
现在云淡天阔,和风徐徐,明日当空,太阳很亮,但刚开春不久的阳光并不炽烈,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厮杀。几年前有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决战紫禁之巅,今天有胖大海和燕十三决战五彩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