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岩坐着,杨桃站着,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撂下一句话:“喂,赵晓松为于佳佳的事伤透了脑筋,你干脆送佛送到西,收了她,也好让他死心。”
“那不可能。”丁岩是个强硬派,站起身。
陈雅婷好奇地看着两人对峙,她不明白两人发生了什么事,但听起来,是在为赵晓松打抱不平呢。哎,真想见见那位于佳佳,到底是何方神圣,搞得两大帅哥都这么大火气,还把杨桃也扯进乱局了。
杨桃不欲多谈,指着丁岩:“你少恃美行凶了,我偏不买账,再见。”说着拉过陈雅婷就走,“去我家吃宵夜,走。”
这男生连被指责都气势惊人呢,陈雅婷被她扯着,不住地回头张望。丁岩站在原地,哭笑不得,她说他——恃美行凶?这算是在夸他?可夸一个男生长得美,可真不让人愉快,咳。
他只是,只是很烦躁地想,她没说错,他没道理让她对她深信不疑。他凭什么呢?即使是童谣,也绝不允许他和旁人有染,绝不。
他得尽快了结和于佳佳的事了,否则会葬送真正的幸福。在料理清爽之前,他的确不该见她。他早该知道的,她是重义气讲原则的女孩呢,她眼里哪会掺得进沙子?让她不顾原则地就接受他,那不是他所珍惜的她。
当下不再拖延,他得去找于佳佳。真笨呢,丁岩,他拍着脑袋对自己说,竟要一个比你小的女孩来教你。
那边陈雅婷仍尤在跟杨桃感叹:“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生,你对他太凶了,帅哥会伤心的。”
杨桃横她一眼:“色令智昏!他可不是什么好人,花心着呢。”说真的她很想骂他,但骂人也没意思,她仍觉得余怒未消,心口堵得厉害。
吃米粉的时候,她还没好声气,母亲让她给客人端一碟花生米,她重重地往桌上一顿,把客人吓一跳。好在是熟客,没跟她计较,母亲见着了,连忙跑出来赔不是,责备了杨桃几句:“谁惹你了?跟吃了火药一样!”
“没谁惹我,但我心里不痛快。”杨桃没精打采,陈雅婷附耳轻言,“我看你的症状很像喜欢他了,被他一句话气得要死,真的。”
杨桃恨声道:“他有什么可喜欢的!”
这话被母亲听到了,不动声色地继续忙活,夜里回家的路上才和杨桃说起:“你们这拨小年轻,谈起恋爱来都傻头傻脑,做作得很,还自以为不食人间烟火,个个都冒着仙气儿,恨不得按文学作品那样来一遍。要到我这个年纪才能活明白,感情嘛,就是让人活踏实了的一个环节而已,柴米油盐,不装不挺。”
杨桃听不懂:“哪有不食人间烟火了?我喜欢他,他喜欢我,只准一对一,这叫做作吗?”
母亲就笑了:“能够一对一就很难了,要求别那么多。你以后就会懂了,人和人之间是错位的,你不喜欢的人对你好,你不当回事;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却涎着脸贴上去……生活里的事多半如此,你啊,将来碰到了互相喜欢的人,就别错过了。”
杨桃不解:“有那么难得吗?”
母亲说:“以后你就会知道,感情的路是越走越窄的。能碰到彼此喜欢的人是幸运,不是理所当然,你要惜福。”想了想又说,“我不赞成你早恋,但你一定要这么做,那就是碰到喜欢的人了,别出格。”
杨桃成绩好,母亲很放心,但这么开明却让人心生意外,杨桃解释:“我才没早恋呢!就是有个人可能是在追我,但我嫌他花心。”
母亲呵呵笑:“你要是完全没感觉,根本就不会嫌,随便他怎么样。”
“有感觉也不行。”杨桃认认真真地说,“我想要的感情不是他那样的。”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于佳佳在对赵晓松说:“对不起,我想要的感情不是你这样的。”
赵晓松急了:“佳佳,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你以前说过喜欢我啊!”
于佳佳不为所动:“我也喜欢阿猫阿狗啊。”她刚结束了和丁岩的谈话,正有气没地方撒,一股脑儿全撒在赵晓松身上了,“几年前的说笑,你那么当真干什么?人又不可能一成不变。”
赵晓松的脸色都变了:“说笑?”他摇着于佳佳的肩膀,急切地问,“说笑?你喜欢我,是句说笑?”
“我觉得你是个好老公的人选,跟自己的准老公说点亲密的话是分内事吧?那就说呗。”于佳佳不以为然,“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可以吗?”
赵晓松的口才没于佳佳好,几乎完败,挣扎着说:“不可以!”
于佳佳笑了起来:“那可由不得我,也由不得你。”回头看了看寝室楼,“很晚了,我该回去睡觉了,拜拜。”
赵晓松扯住她,瞪着一双眼睛想说点儿什么,但想来想去,偃旗息鼓了:“佳佳,对你我真是够意思了,换了别人,我早就开骂了。”
于佳佳哈哈笑:“你不就会骂他妈的吗,来啊,十遍都行。”着意拍了拍赵晓松的肩,“如果这样能让你痛快的话。”
她不在乎赵晓松对她有没有意思,横竖事已至此,她不打算回头,况且也没法回头。她背叛了他,还怀了别人的孩子,就算他咬牙接受她,难保不在心头种下毒草,事后时时发作,何必呢?她注视着赵晓松踉跄着走远,心底突然升起残酷的快感,又因这快感而恐惧,是,她恐惧自己变成了一个变态的人,在折磨他人的过程中,舔舐着自己的伤。可不这样,她拿什么来抵御丁岩给她的伤痛呢?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她回学校,刚走到拐角处,他就出现了,穿黑衣,脸上没什么表情:“我们谈谈吧。”
她下意识地护住小腹,她真怕他冷不防地飞起一脚,可他只双臂抱在胸前,冷淡地看着她:“你想好了没有?”
她一看他冷冷的脸就心烦,忍不住针锋相对:“想好了啊,所以我又接了一份兼职,这样宝宝出生时,手头会宽裕点儿。”
果然,他一听到“宝宝”二字就很嫌恶,手一甩:“任性有劲吗?”
“你管不着。”她笑着说。激怒他真是件过瘾的事,每当看到他那张好看的脸上现出不悦的表情,她就只想欢呼。
是,她恨他。她怎能不恨他。她在他面前丢尽了颜面,被他一再地拒绝,活得像个小丑,她怎能不恨他!
这种恨意比所有的情绪都来得直接而鲜明,见他急恼的样子,她不由得又加上一句:“我得攒钱,没空和你闲扯,失陪了。”
主动权控制在自己手里才爽哪,丁岩,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我占上风吗?她笑看风云的模样让他怒不可遏,却秉持着一贯的风度,绝不打女人,咬着牙说:“于佳佳,你给我听好了,莫说你现在还不知是否能怀上孕,就算怀上了,我也绝不允许你生下来!”
“是吗?”她笑容可掬,“那我们不如走着瞧?”
丁岩没辙了,眼睁睁地看着她脚步轻快地向校园走去。什么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告诉你丁岩,我就有这魄力,你服不服?我能损失什么呢?未婚先孕,脸面无存?那算什么呢,我会在那之前找个地方躲起来。再说,我的尊严早就在你一再拒绝我的时候,消失殆尽。如今的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豁出去了,你奈我何?
丁岩,从今往后,任何能伤到你的事情,我都会尽力去做,为此不惜赌上我自己,就是这样。桂花在夜里散发着甜香,于佳佳在花树下站了片刻,惘然地仰起了头。对付丁岩这种人,惟一的法子就是比他还无赖,她成功了。连他也说:“于佳佳,你很会利用人性的弱点。”
她笑:“当然,不然以我这么讨人嫌的性格,是活不到今天的。”
他就说不出话来了,他最擅长踩人了,跟他交谈,率先把自己踩扁,他就无话可说。她试探过好几次,看出这一招是最灵的,屡试不爽。是啊,他才21岁,生意却做得颇像样,人又勤力,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可那又如何呢,她照样让他吃瘪,就像他先前让她吃瘪一样,你说这多有趣。
你说这多有趣,于佳佳自言自语,她想笑,但她抚着树干,却哭出了声音。理智告诉她,她应当放过丁岩,也放过自己,可她的心被深仇大恨折磨着,像是一块巨大的石磨,在她的心上来回地碾着,她没办法。
若她精疲力尽,他却还好端端地活着,她死不瞑目。她得出了这口气再说,气顺了,她才能好好过。而今,她自己不好过,也不让他好过。顺带的,连来找她的赵晓松也撞到枪口上了,被她抢白了一通,哈哈,真痛快。世间情事又何尝不是生物链?你克我,我克他,血流成河,至死方休。
于佳佳回了寝室,顺手拿过枕边书,胡乱地翻着。是她从中学时就读得滚瓜烂熟的《呼啸山庄》,如果不能让我们两情相悦,就让我们两败俱伤,丁岩。
其后她见到了赵晓松的眼泪,记忆中,这是他头一次哭成了泪人儿。她冷漠地看着男人声泪俱下地诉说他有多爱她,他说就算她有了和别人的孩子他也依然爱她,他不能不爱她。换了从前,于佳佳听到这些话是很受用的,但今非昔比,她的眼中心底脑海里,都只有丁岩一个人了,满满当当,都是他。
他对她一笑,她的世界繁华万丈;他对她不理不睬,她的世界漆黑一团。而再多的旁人,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连她自己也觉出了可怕,爱,就是这样一桩贱得令人发指的事情吗?这违背了爱的初衷,但到底是什么,将一切败坏成这样?这个红肿着眼睛的男人,曾经是她的枕边人,他对她说着亲爱,说着不离不弃,断然想不到有一天,她将他丢弃。
她本以为自己能和赵晓松过一生,人人都说他是良人,她那么听着,也就那么信了。可是竟然还是不行,当她碰到丁岩,才碰到了心房里花开的声音,才知道,原来爱情初来,是那样温存如水的一件事。
但很快就破灭了,因为他的不爱。她木讷地看着赵晓松,听见他说:“你过得不好,就别再鬼迷心窍了吧,佳佳,别,别走。”
“他可不是什么鬼,你弄错了。”她反驳,“我过成什么样了,是命运的事,跟你无关。”
赵晓松使劲地摇头:“佳佳,你的气和运都被这个人散尽了,自己还跟个傻瓜样的,怪到命运头上了,你看看你低迷成了什么鬼样子。”
于佳佳又祭出口头禅:“你管我?”
赵晓松退后一步:“好吧,我管不着。你的人生因为遇到他而走到弯路上去了,我想了好几天,想明白了,既然不想失去你,那就给你时间,让你走回来吧,独享这段走回到我身边的时光。一个人总是清净的,能让你看清楚一些问题,想明白一些事情。我呢,就不去接你了,让你好好过一过自由自在无人干涉的生活。”他看着她,那样诚恳地看着她,“我舍不得为难你,你玩够了,就回来吧,我就站在原地,哪都不去,谁都不找。”
赵晓松是个讷于言的人,于佳佳还是第一次听到他如此直白无误地倾诉心声,内心有所动容,但话一出口,仍是伤人:“即使,我会把孩子生下来?”
她是在挑衅他的神经,一再地试探他的底线。她在丁岩处有多受挫,就希望赵晓松有多爱她,不计前嫌,怎样都心甘情愿。但很明显,他怔住了,像丁岩一样想说服她拿掉孩子:“佳佳,你还在念书,你……”
于佳佳舒了一口气,太好了,赵晓松,你也不是圣人:“对不起,我想要的感情不是这样的。”
她是把自己当公主了,期待有一个人风里雨里也不嫌弃她,即使她再伤天害理,他也义无反顾地爱着她,像童话里的王子,生来使命就是守护她。她嘲笑着自己,于佳佳,你会遭报应的。但已经如此了,不是吗?
她在暗夜里流下眼泪,为这所有的意难平。
是她坑杀了自己和赵晓松的未来,但她不后悔。因为丁岩让她体会到了爱的感受,哪怕求不得,也不言后悔。
惟有爱才能滋养她。这么多年了,她总觉得自己很委屈,没有甜美的童年时代,没有快意的青春期,全都献给了无味的古筝课,是时候由着性子活一回了,她愿赌服输。
即使将来意难平,也要换取一段举案齐眉的小时光,加油,于佳佳,入睡前,她默默地对自己说,脑中浮现出丁岩的笑颜。
是爱吗?如果爱让她如此疯狂而不知自控。
夜里大雨倾盆,能够入睡的人很少。陈雅婷把欧阳泉送的小锦盒看了又看,珍而重之地放在枕头旁。绿窗人似花,她反复地念叨着,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吃力地想,他是在赞美她身上有贤淑的潜质吗?那,杨桃那句呢?这些究竟是他的无心所为,还是意有所指?
杨桃可没她想的这么多,虽然对着镜子拍爽肤水时,丁岩在她脑海里一晃而过。他用黑白分明的眼珠,凝视她的样子,多像盛夏的午后,一场深度睡眠中,涉水而过的玲珑少年郎。他符合她的梦想,是正当最好年华遇上的人,可他有这些那些杂七杂八的俗事缠身,令她厌弃。
这个人世,大概真的不会符合我们的梦想。母亲说:“人贵在有自知之明,不可再贪心。”她是对的。当次日又在电玩城见着赵晓松时,她给他送了一瓶矿泉水过去,小声说:“我真为你难受,真难受。”
赵晓松已被失恋夺去了元神,睁着失神的双眼,迟钝地问:“嗯?”
怎能不为这个清俊的男人难受,他把什么事都硬扛着,又无人可说,甚至还没个地方躲一躲。别人都只晓得他职业稳定,未婚妻清丽,两人好事将近,但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里,她矢口否认爱过他,还洋洋得意地以怀了另一个人的孩子为荣……顾及着双方父母的颜面,他压根儿不敢声张,将烦心事苦苦地捱。
杨桃搬了一只凳子坐到赵晓松身旁,把头轻靠在他的肩上,他让她感到心疼而无能为力。她知道他需要倾诉,但倾诉毫无意义,只得鹦鹉学舌地把母亲说的话转告给他:“别回想,别反刍,那让人恶心,让你不能相信,你所爱的人竟有那么恶心而无耻。”
赵晓松也瞧不起自己:“是啊,她恶心而无耻,但她勾勾小指头,我照样会跟她走。杨桃,你看不上我吧?我就这点志气跟德性。”
他有一万个拂袖而去的理由,但都敌不过他爱她这一个原因。他也不晓得自己是哪根筋搭错了,都这样了他竟还爱她,还不愿撒手。这根本在他自小受的教育、原则和道德观之外,甚至在他的自尊之外,他痛斥她因丁岩鬼迷心窍,但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爱是件让人深觉悲哀的事,可杨桃却要说:“她真幸运,她比你幸运得太多,因为一般人的生命中,从未有人这样地被爱过。”
“但她就是不要。”赵晓松苦笑,“杨桃,事到如今,我只希望你能幸运一点。”
“你们成年人把事情搞得很没劲。”搭档忙不过来了,急得直叫唤,杨桃直起身子,几步跑回收银台,好一阵忙碌。在川流不息的人潮里,悄悄地想一想自己的心事。今天一来上班,搭档就神秘兮兮递给她一封信:“哈哈,情书呢!”
杨桃接过来,往信封上扫一眼就记起来了,这个写信之人的字跟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的笔记本上的那行诗如出一辙。那时他写“一行白鹭上青天”,眼下他只简洁地写“杨桃亲启”,牛皮纸的信封,是很古老的情怀。
她问:“是谁?”
“那个很好看的男孩,你不大理会的那个。”搭档说,“下午三点多就过来了,把信丢在这儿就走了,对了他还送了我一杯奶茶,我这人嘛,小恩小惠就被收买了……”
搭档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杨桃已拆开了信,洁白的A4纸,寥寥几行字,写着他在前一个雨夜的胡言乱语,那是他想念她的心情:
有些汉字本身就很好看,像一则小故事。比方说,我没有想喝酒的感觉,但我写下了酒字。
因为酒字很帅。
因为酒让我看起来很帅。
基本上,这个平时很咸菜的人,一到了酒桌上就光芒四射。酒时常让我产生幻觉,自己正出没于边城小镇,穿黑衣,拎长剑,碎银子一拍。
对了,我梦见我亲了你。
我似乎喝多了。
丁岩
2010年10月29日
他和别的女人有染,再来撩拨她,这是不值得被原谅的,必须划清界限。杨桃这么想着,却仍将短短的信看了好几遍,看到几乎可以背诵下来。搭档说奶茶是小恩小惠,但情书又何尝不是,轻易将她打动。
若这是情书,它不是她收到的第一封,同班和邻班也有男生给她写过,她一笑置之,波澜不惊。但偏偏是他……她收钱找钱,一次次地怀想他的模样,那样好看的一个人,那样明亮的黑眼睛,坐在晃动的灯光中,轻轻眯起眼微笑,淡淡问:“你是谁?”
她记得他漆黑的头发和深深的眼神,当然也记得,他招惹了赵晓松的女朋友于佳佳,弄得好好的一对情侣都很痛苦。然后又来调戏她……他的生活,就是这样浑蛋吗?
她偏不理他,但文字本身具有强大而孤立的力量,由不得她不去回想。便是这样,一晚上的时光很快就消磨了,但他并没有来。
她以为他会来,但他没有。这让杨桃暗恼,旧小说里,常有侠盗飞刀留柬,直言将于某时来盗宝,这不正是他的作为吗?可过了子时,他仍没来。她假装不在意,暗暗望眼欲穿,但他没有来。
要知道,她可是有一车轱辘话要和他说呢!可他没来。打烊后,她又和赵晓松相约去吃夜宵,一前一后地走在夜里的长街,沿途明灯闪烁。
赵晓松不能忘情,絮絮说起于佳佳。失恋的人多半这样,将爱人的事迹来回咀嚼,藉此覆盖“已失去”的心伤,仿佛不想起,它就不存在。
是从何时爱上她的呢?他不记得了。她很小的时候,他就认识她,那时她还坐在童车里,穿小花裙,胳膊和腿像藕节,胖胖的嫩嫩的白白的,一看到他就笑,要抱抱。可她那么小!他不敢抱她,跳起来一溜烟地逃走了,双方父母在庭院里笑得很大声,是在笑他呢。
再跑回来,手里举着一支棒棒糖,巧克力味儿,剥开包装纸就往她嘴里送。她的妈妈赶紧来制止:“丫丫太小了,还不能吃零食呢,大点再说,大点再说。”又弯下腰来柔声哄她,“丫丫谢谢松哥哥,乖啊。”
事实上那会儿她才一岁多,还不会说话,睁着滴溜溜的圆眼睛,嘴巴咂吧咂吧,还拖着亮晶晶的口水,是个很白很白的奶娃娃。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她不会有印象,他却奇迹般地记着了。虽然那时他也才念小学,是个喜欢捏橡皮泥的不爱说话的小男孩。
之后就一天天地长大,她会喊爸爸妈妈了,会喊他哥哥了。她妈妈喜欢给她买白裙子,即使大家都说小女孩应该穿得鲜艳点,可他还是觉得她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小女孩,黑葡萄似的眼睛,白色的小裙子,鲜红的小鞋子,像童话书里的公主。他们两个从小就很投缘,连他父母都奇怪了:“晓松好静,都不和同学出去玩的,总在看书,佳佳一来了倒像换了个人似的,忙个不停。”
但那会儿他如何能看懂自己的心思?是在很多年后,他才能明白,原来这就是命中注定。可惜,是他的命中注定,不是她的。
她四岁就被父母逼着练古筝了,小小的人儿指头短短的,戴上指套一遍遍地在琴弦上拨弄,嘟着嘴委屈地对他说:“哥哥,手指好痛。”他也不晓得怎么办,他都没法解救她,就算他学会了弹《小星星》和《小兔子乖乖》,她父母想听的,仍是她弹出来的。
下次他再去她家做客,就给她带《365个童话》,是用两只冰砖和班里的女孩换的,他不大会讲故事,就磕磕巴巴地读给她听,她听得入迷,缠着他读了一个又一个。在所有的童话故事里,他最喜欢《小红帽和狼外婆》,他觉得她就是个粉嘟嘟的小红帽,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别提多可爱。
初二时,她早恋了,男孩子是她的同班同学。她父母都不知道,但她跟他说:“哥哥,其实我也没多喜欢他,可他对我真好,有他在,我几乎不用写作业,都是他代劳!”
她谈恋爱了,他应该伤心的,嗯,那年他已考上大学了,明白了对她怀有一腔青梅竹马的恋慕,但她太小了,他得等她长大。可没料到,她还未长大,却已为别人开放了。当他看到她和男孩子手拉手地走,难受得想去喝酒,想打他一顿,想仰天长啸,大喊大叫。可她说她没多喜欢男孩子,他就缓过来了,她还是个小丫头呢,还不懂事呢,由她去吧。那些人都是过客,而他会守在前方的路上,迎接着她。
这一迎接,几年过去了,她生性活泼,又弹得一手曼妙的古筝,成绩不大好,但男生都买账。中学六年,她是女生公敌,但男生们却说她才貌双全,数学考10分他们还这么说。高三时,她要报考音乐学院,文化课太差,他却是公认的好学生,天天去她家给她补课,每次都不忘给她带奶茶、冰淇淋和薯片,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儿。他本是不大懂的,但班里的女生都在吃,他就记住了。
她果然很喜欢,一边吃着薯片一边含糊地说:“哥哥,你真好!”
他当然好了,他就没对别人这么好过,把所有的好都一股脑儿给了她,连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能把她爱得很优秀。多年后,当他对杨桃讲起往事,仍要说那个寒假是他生命到此过得最美的时光,总跟她守在一起,烤着火,剥着栗子,零下六度的天气,她还要吃冰淇淋,冻得吸溜吸溜的,照吃不误。
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她给他打电话:“哥哥,我考上了,出来吧,我请客!”
他紧张得喉头很干,跳起衣橱里左挑右选,把最贵的白衬衫穿出去了,她一见他就笑弯了腰:“哥哥,你是要去讲学吗?可我想让你陪我溜冰啊!”
他以为是两个人的约会,赶到溜冰场一看,她的同学来了一大堆,和她相熟的都是男生,有几个带了小女朋友,跟她不冷不淡地打了个招呼,扯着自己的男朋友走到一边。她的女人缘有多差,男人缘就有多好,他是见识过的,见她被女生们晾着了,就想给她解围,可她才不怵呢,换上溜冰鞋就滑进了池子,倒滑、接龙都玩得很转,和一帮穿大T恤的男生们打得火热,笑声比谁都响亮。
几圈下来,已有三个男生向她献殷勤了,溜到旁边去给她买奶茶,争先恐后地去拉她的手。他不会溜冰,正急呢,她在百忙之中却发觉了,遥遥招手:“哥哥,你来,我带你!”
他忙不迭地跑过去,仰面就跌了一跤。哄笑连连里,她却着急地滑过来,关切地连声问:“哥哥,哥哥,你怎么样?”
那是他梦中的呼唤。他挣扎着坐起来,朝她笑:“你们玩吧,我身体平衡感不行,给你看东西。”
她笑了:“那等我再玩会,你请我吃冰好不好?”
“好。”
当晚,在冰店,她给他舀了一大勺蓝莓冰,他就着她的手吃了,并鼓足了勇气,握住她的手。她被他握住,想抽开,他却握得那么紧,不给她装傻的机会。她十四岁就在恋爱,她自然看得出他的情意,但他不说,她也乐得不接茬,但这一次,他不想错过。
他说:“跟我在一起吧,别乱玩了。”
她咬住下唇,狡黠地看着他:“有好处吗?”
“一生都对你好,你想吃啥就吃啥,想干嘛就干嘛。”他肯定地答。啊,他自那么小就喜欢了她,这喜欢已成惯性,他根本不能不喜欢她,他也不可能喜欢上别人,于此,一生又有何难呢。
她就清脆地笑了:“我不好伺候,你可不许后悔。”
“没关系。”他说。
她在那个夜晚同意做他的女朋友,此后的确也没少惹过祸。她少女时被男生宠坏了,一旦有了固定的男朋友,不免门前车马稀,为此总和他治气,动不动就谈分手,他履行诺言,一力宠爱到底:“佳佳,别闹。”
“我没闹,我就是想离开你。”她哭了,可怜巴巴的一张小脸,像小时候。她不见得有多难过,但她知道他吃这一套,她一哭,他就心软。他也知道她在装哭,但他无可奈何,他就是见不得她哭,他被她吃得死死的,他何尝不知道。
他妥协了:“好吧,你去玩。”笨手笨脚地替她揩眼泪,“别哭了,乖。”
她得偿所愿,破涕为笑:“给我奶茶就不哭。”
他就去买来,她喝完,像扔掉塑料杯子一样扔掉他,绝情地走开了,去和别的男生谈恋爱。但没多久,又嫌无趣,嫌所有的人都不如他对她好,又回到他身边,周而复始,一而再,再而三。
在等待的光阴里,赵蜀黍爱上了张信哲的歌。最耳熟能详的那几首,全是唱给他美丽而任性的情人的歌,她离开他离开他离开他,而他离不开她离不开她离不开她。
他试过,再也不要搭理她,但他做不到,他不争气,他做不到。只要一听到她的哭声,他一准儿完蛋。她还年轻呢,原谅她吧,将来,将来就会收心了,一定会。他哄着自己,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好在她再怎么淘气,终会乖乖地回来,这几成他惟一的安慰。他以为能这么胆战心惊地过渡到她真正长大的那一天,但是不行了,她结识了丁岩。
丁岩是她命中的坎,她对别的男生都手到擒来,但他让她受了挫,她的骄傲不允许失败,越挫越勇,越勇越狼狈,终于发了疯。
杨桃和赵蜀黍并肩坐在马路边,叹道:“爱让人发傻发疯和……发冷。”身边的好男人被心爱的女人这般凉薄对待,她怎能不感到冷?她替他冷,可叹他却像毫发无损,再多的伤痛都可以既往不咎,只要她回来。
太偏执了。她想,太偏执了。她太高高在上,把他的自尊踩到脚底下,那不是爱。感情不该搞得这样廉价的,她想说,于佳佳不爱他,但她说不出口。她明白他是明白的,但她得挟着一贯的交情对他彬彬有礼,毕竟此时不适合一针见血,他够难受了,她不想雪上加霜。
可赵蜀黍主动说了:“杨桃,我早就晓得她不爱我了,或者说,她没爱过。”
他连自己都哄不下去了,可之前他不想承认。不承认,就能假装她对他是真的。可是,自欺欺人太难了,那需要高超的演技,他玩不转了。每回提分手,她都笑嘻嘻地看着他,他不依,她就假哭,他是有点呆,但他又不是傻瓜,她不爱他,才能无动于衷地表演,他心知肚明,但无能为力。
杨桃很心疼赵蜀黍,去握他的手:“你独自一人识破了这一切。”
然而,还有别的办法吗?既然他走不开,只得笑饮砒霜。这是他该得的,当初他许下誓言说:“你想干嘛就干嘛。”
于佳佳倒是践诺了,想干嘛就干嘛,玩得尽兴。
赵晓松将杨桃送到了家门口,明亮的月光下,她说:“你再这样想不开,我可要鄙视你了。”
“我试试看。”赵晓松挠头不止。
杨桃一言蔽之:“她是个神经病,好好的日子,作的!你好歹是个学者,能高贵点吗?”
赵晓松苦中作乐,很配合地笑了起来,伸出手揉了揉杨桃的头发:“好好睡一觉,去吧。”
杨桃转身,上楼,掏钥匙,开门,一气呵成。客厅还亮着灯,母亲没睡,站在窗口,留给她一个疲倦的背影。杨桃喊了她一声,换上拖鞋,母亲没回头,只问道:“你在和他谈恋爱吧?”
窗口能看见楼下的景观,包括她和他匆匆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