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日)夏目漱石著;曹曼译2026-07-31 15:0937,571

日月坠落,天地崩塌,我进入了不可思议的太平世界。

佛龛前面摆着一盘围棋,迷亭和独仙正相对而坐。

“这棋不能白下,输了的人得请客。你觉得呢?”迷亭征询着独仙的意见。独仙却捋着他标志性的山羊胡子,说:“这么一来,难得的高雅立刻就落俗了。一赌起来,心思就全放在输赢上了,没意思。不妨将成败置之度外,以白云出岫的心情,按照冉冉升起的日出的节奏,慢慢迎来结局,方能理解个中滋味啊。”

“又来了。跟你这种仙风道骨的人下棋真是太累了,简直就是从《列仙传》[145]里走出来的。”

“这就是抚无弦之琴的乐趣呀。”

“要不要也发个无线电报?”

“闲话少说,我们来一盘吧。”

“你执白吗?”

“没所谓。”

“果然是仙人,不拘小节。你执白的话,按照自然顺序,我就是执黑喽。来吧,放马过来吧。”

“喂,按规矩,黑子儿先行。”

“哦哦,好,那就让你一步。按照定式[146],我决定从这里开始下。”

“没有这种定式。”

“没有就没有喽,这是我最新发明的。”

我见识不广,最近才认识棋盘这种东西,怎么看怎么觉得奇怪。在一块不大的正方形板子上切分了很多极小的四方格,上面满满当当摆满了黑白石子,看得眼睛都花了。然后为个什么输赢、生死,满脸泛着油光吵个不休。

再怎么这也就一尺见方的面积,我一爪子就能把它推个乱七八糟。就像俗语所说,结则草庐,解则荒原。何必费这份力气,还不如袖手旁观来得轻松。

刚开始的三四十个棋子,摆法还不至于碍眼,待到决定天下大势之时,哎呀,简直太可怜了。黑白棋子彼此推搡着,都快从棋盘溢出来了。虽然拥挤,既不能让旁边的棋子挪地方,又不能冲前面的棋子喊“让开”,还不能违抗天职自己跑去别处,所以只能驻守原地,毫无办法。发明围棋的是人类,如果棋盘可以反映人类的喜好,那么走投无路的棋子命运则反映了人类心胸狭窄的本性。如果人类的本性可以用棋子的命运推算出来,那么人类一定会从天高海阔的世界里画出自己的地盘,并且立起围栏,除了自己的立足之地之外,哪里都不能去。简而言之,人类就是自讨苦吃的动物。

不知什么原因,今天凡事不慌张的迷亭,跟颇有几分禅意的独仙,从柜子里翻出一副旧棋盘,开始了这项让人觉得闷热的活动。他们俩难得凑到一起,最初各自布局,棋盘上黑子儿、白子儿自在交织,可是棋盘面积有限,横竖直线总共只有那么多,架不住你一个我一个总往上放。终于,不管多不慌张,不管多有禅意,下到最后已是拥挤不堪。

“迷亭,你的下法也太没规矩了,没有往那里放的。”

“禅僧的棋可能不这么下,我们本因坊[147]的棋术就是这样的,没办法。”

“可是你这一下就死了啊。”

“‘臣死且不辞,况彘肩乎[148]?’来,我来这招,还招架得住吧?”

“你走这一步啊,好。‘熏风自南来,殿阁生微凉。’看,如此一来警报解除了。”

“哟,果然有两下子。我还以为你补不上这一步呢。‘撞吧!八幡钟[149]。’走这一步,看你怎么办。”

“不准备怎么办,‘一剑倚天寒[150]’——哎呀,太麻烦了,干脆我直接切断你后路算了。”

“哎,不行不行,你一切我就死了。喂,别跟我开玩笑,让我重下。”迷亭急了。

“跟你说了啊,下这个地方会被我吃掉。”

“多有得罪,请把这个白子儿拿回去吧。”迷亭悔棋道。

“这一步也不算?”

“嗯。还有旁边这个也请您一并拿回去。”

“你脸皮也太厚了吧。喂。”

“Do you see the boy?[151]——就凭咱俩的关系,有什么好客气的?让你拿走你就拿走。这可是生死关头。正是大喝一声‘且慢、且慢’的台词[152],从出场通道现身的时刻。”

“我怎么不觉得?”

“没关系,你只要让一下就行了。”

“你从刚开始就悔棋,这已经是第六步了。”

“你记忆力挺好啊。接下来我还想加倍奉还呢!所以刚跟你说请你让一下,你也真够固执的,还以为参禅的人都看得开呢。”

“可是,不用这个棋子把你堵住,我就要输啦。”

“你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叫嚣着输赢没所谓吗?”

“我输了没所谓,但是绝对不能让你赢。”

“真了不起!到底是‘春风影里斩电光’啊。”

“不是‘春风影里’,是‘电光影里’,你弄反了。”

“哈哈哈哈。我以为你这时候已经被气得听不出来了,看来还很清醒。罢了罢了,我就不悔棋了呗。”

“生死事大,无常迅速[153],你就别悔了。”独仙说。

“阿门!”迷亭这次在一个无关痛痒的地方啪嗒落下一子。

佛龛前面,迷亭和独仙正在一门心思分胜负;客厅门口,寒月正跟东风并排而坐,再旁边是脸色蜡黄的主人。寒月面前整整齐齐摆着三条鲣鱼干,外头没有裹任何包装纸,看起来像是布阵一样,蔚为壮观。

这三条鲣鱼干是寒月揣在怀里送来的,刚掏出来的时候似乎还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见主人和东风都好奇地盯着鲣鱼干,寒月开口道:“我四天前回了趟老家,回来后又要办一些事,四处跑,也没能来看您。”

“没必要这么着急来看我。”主人照例说着不讨人喜欢的话。

“主要是这点土特产得早点给您送来。”

“这不就是鲣鱼干嘛!”

“嗯,这是我们老家的土特产。”

“什么土特产,东京也有嘛。”主人边说边拿起最大的鲣鱼干,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不吃一口是无法了解鲣鱼干的好坏的。”

“因为鱼比较大,才叫特产的吗?”

“您吃一口就知道了。”

“嗯,迟早要吃的,只不过这一条鱼,头上少一部分吧。”

“所以我惦记着早点给您送来啊。”

“为什么?”

“因为那一部分是被老鼠咬掉的。”

“那怎么行,吃了会得鼠疫吧?”

“没关系的,就咬了那么一点点。”

“被哪里的老鼠咬的?”

“在船上。”

“船上?怎么会在船上?”

“我没有地方装,就只能把鱼跟小提琴放在一个袋子里上了船。结果当晚就被咬了。如果只咬鲣鱼干就好了,可惜我最宝贝的小提琴也没能幸免,琴身也被当成鲣鱼干咬了一口。”

“这老鼠也太冒失了。是因为住在船上,丧失了分辨能力吗?”主人嘟囔着谁都听不懂的话,眼睛依然盯着鲣鱼干。

“老鼠总归是老鼠,住在哪里都冒失。所以我带到自己家里之后仍然不放心,只有抱着睡觉才能安心。”

“听起来有点恶心啊。”

“嗯,您吃的时候把它稍微洗一下就好了。”

“恐怕稍微洗一下洗不干净呢。”

“那就把它放在漂白水里使劲泡,把脏东西一点一点磨掉就可以了。”

“你也抱着小提琴睡吗?”

“小提琴太大了,抱不过来……”寒月话音未落,迷亭从对面大声抢白说:“什么?抱着小提琴睡觉?也太风雅了吧。‘春光已逝去,怀里琵琶抱不住,琴重心亦沉[154]。’这雅兴可是远远凌驾在古人之上啊。明治知识分子如果不抱着小提琴睡觉,就落伍于古人啦。我也来吟一句吧。‘睡衣比夜长,只为守护着你呀,我的小提琴。’怎么样?东风,你也以此为主题写一首新体诗吧。”

东风一本正经地说:“新体诗跟俳句不一样,可不是张口就来的。不过,一旦写出来,就能产生触及灵魂深处的美妙声音呢。”

“是嘛,我以为灵魂需要烧麻秆[155]才能出现呢。看来新体诗也能办到。”迷亭连围棋都顾不上下了,一味调侃着东风。

“你再乱搭话,当心又输棋!”主人提醒迷亭说。

迷亭却满不在乎地口出狂言:“不管想输想赢,我的对手已经像釜中之鱼一样,活不长久了。我实在是无聊,才抓住人聊聊小提琴。”

独仙略显激动:“该你了!我等着呢。”

“嗯?你已经下子儿了?”

“下了啊,早就下了。”

“下哪儿了?”

“我把这个白的连上了。”

“哦!这么一连,我岂不是就输了?这样的话——我就——我就没有回天之力啦。这样吧,我让你一步,随便你下哪里都可以。”

“哪有这么下棋的!”

“既然没有这么下的,那我就下吧——那么我就在这个角上再拐个弯吧——寒月,就因为你的小提琴太便宜了,连老鼠都看不过眼,所以咬了一口。你何不咬咬牙,买一个稍微好点的?要不要我从意大利给你买一个三百多年的古董小提琴来?”

“那就拜托您啦。然后钱也拜托您付一下。”寒月说。

“买那么老的东西干吗?还能用吗?”主人对迷亭大喝一声。他对琴完全是外行。

“你把琴里的古董当成人类里的古董来看了吧。人类的古董如金田之辈现在依然流行,但是小提琴却越旧越值钱——喂,独仙,你能不能快点下子儿?不是我故意引用庆政[156]的台词,秋天的确白昼短。”

“跟你这种毛毛躁躁的家伙下棋真是活受罪。连琢磨的工夫都没有。没办法,就在这儿下一个做‘眼’吧。”

“哎呀,你还是活了,太可惜了,我原以为你不会下到那里,所以才跟别人扯了那么多闲话,可惜了我的一片苦心啊。”

“那当然了,你根本没在下棋,糊弄事儿罢了。”

“这就是我们本因坊做派、金田做派、当今绅士做派——喂,苦沙弥,独仙真不愧是去过镰仓吃过腌咸菜的,不曾因外物扰乱内心。实在是佩服。别看围棋下得不好,情绪倒是十分稳定。”

“所以像你这种经常大呼小叫的,真应该跟人家学学。”主人背朝着迷亭说道。迷亭吐了吐他的舌头。独仙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继续催促迷亭道:“喂,又该你啦!”

东风问寒月:“你什么时候开始学小提琴的?我也很想学学,听说还挺难。”

“呃,如果只是求个一般水平的话,挺简单的。”寒月答。

“我觉得都属于艺术领域,会写诗的应该更容易上手吧?我只是莫名有这样的自信,你的意见呢?”

“挺好的啊,你学起来应该更快。”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呢?”

“从高中——老师,我跟您说过学小提琴的经过吗?”寒月又转身问主人。

“没有啊,没听你说过。”主人答。

“是不是在高中时候跟音乐老师学的啊?”东风又问。

“哪有什么老师?我是自学的。”

“真是个天才。”

“自学而已,跟天才没什么关系啊。”寒月显得不太高兴。世界上因为别人夸自己天才而不高兴的,恐怕只有寒月吧。

“这个问题咱们不深究。你跟我说说是怎么自学的吧?我想参考参考。”东风说。

“讲也可以。老师,那我就说了。”寒月看向主人。

“嗯,说吧。”主人答。

“如今,大街上随处可见拎着小提琴盒子的年轻人。但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个搞西洋音乐的都没有。尤其是我的学校在偏远的乡下,连穿带麻布里子草鞋的人都没有,非常淳朴,自然没有一个人会拉小提琴……”

这番话飘进了迷亭的耳朵,他催促道:“那边好像在说什么有意思的话题,独仙,咱们速战速决吧。”

“还有两三处没有下满呢!”

“有就有呗,要不你全给摆上。”

“哪能如此胡来!”

“参禅的人哪有你这么执着的?算了,咱们一口气下完吧——寒月,听你讲得好有趣啊——那个高中的学生上学都是打赤脚吧……”

“那倒不至于。”寒月否认道。

“不过,大家军训的时候都要打赤脚吧?听说总练些向右转什么的,脚后跟的皮都磨厚了。”

“不会吧,你听谁说的?”

“你就别管是谁说的了。我还听说学生们带的便当都是一个硕大的饭团,像个大橙子一样挂在腰间。与其说‘吃’,不如说‘啃’更恰当。饭团里头都裹着一个腌梅干。每个人都以咬到梅干为目标,专心致志地猛啃周围乏味的白饭,一啃啃到底,真是干劲十足。独仙,你是不是很喜欢刚才那段话。”

“嗯,质朴刚健,前途光明。”

“还有更光明的事情呢。那边好像没有烟灰筒,我的朋友去那边供职的时候,想买个有吐月峰[157]标志的烟灰筒。谁知别说吐月峰了,连烟灰筒的影子都没见着。他觉得不对劲,就去问人,结果人家若无其事地告诉他,想要烟灰筒,直接进竹林砍一段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买。这也是弘扬质朴刚健民风的美谈吧,独仙。”

“嗯。别管那些了,这里有个单官,赶紧把空填上。”独仙说。

“好。单官,单官,单官。填好了——我听了你讲的事情,真是大吃一惊。在那种地方居然能自学小提琴,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楚辞》有云,‘惸独而不群’,寒月你简直是明治时代的屈原啊。”迷亭说。

“我才不想当屈原呢。”寒月不悦。

“那就是本世纪的少年维特——你说什么?咱们把子儿取下来数数?真是较真啊。不数了,反正我输了。”迷亭心思已经完全不在围棋上了。

“可是,不数就无法见分晓……”独仙说。

“那你自己数吧。我才没空数呢。我感觉如果不去听当代才子学习小提琴的事,就对不起列祖列宗。不好意思,不帮你了。”迷亭说完离开座位,凑到寒月那边去了。

独仙一个人细心地取出白子儿填满白空,再用黑子儿填满黑空,嘴里还念念有词。

寒月接着说:“地方风俗已经够呛了,更要命的是,我老家的同学们非常认死理,但凡我们中间有哪个表现得软弱一点,他们就觉得是在外县同学面前丢人,所以一定大肆修理弱者,实在是让人头疼的一群家伙。”

“一说起你们老家的学生,我就觉得无奈。为什么一定要穿那种清一色的藏青色裤裙呢?是觉得很相衬么?其次,他们可能天天受海风吹的缘故,肤色都很黑呀。男的还好说,女的要是也这么黑,就很麻烦吧。”迷亭加入对话后,话题很快就被带得一偏再偏。

“女的也这么黑。”

“还真有人愿意娶啊。”迷亭感慨道。

“全县的人都是这么黑,谁嫌弃谁啊?”寒月说。

“这谁跟谁结婚真是命中注定。对吧,苦沙弥?”迷亭看向主人。

主人忽然长叹一口气,感慨道:“我看啊,还是黑点好。稍微白点的,一照镜子就看个没完,对自己满意得不得了。女人这东西,真是不好对付。”

“如果县里的所有人都黑,那黑皮肤应该也对自己很满意吧?”

“反正女人本身就是多余。”主人回答。

“这话要是被夫人听去了,该不高兴了。”迷亭笑着提醒主人。

“那有什么,听到就听到吧。”

“夫人不在家吧?”迷亭好像察觉到了什么。

“刚才带着孩子出门了。”

“我说怎么这么安静呢!去哪了?”

“不知道,她们没打招呼就出门了。”

“然后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喽?”迷亭紧追不舍地问。

“嗯。你还没结婚,真好。”主人如此回答。东风听到这话,露出些不满神情。寒月笑嘻嘻的。迷亭说:“有老婆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喂,独仙,你也觉得老婆是灾难吗?”

“什么?等一下啊。四六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我以为空着的地方不大呢,原来有四十六目呢。看起来能够赢得多一些的,这么一算只差十八目——迷亭,你刚跟我说什么?”

“问你是不是觉得老婆是灾难。”

“啊哈哈哈哈,怎么能说是灾难?我老婆是爱我的啊。”

“哎哟,那我说错话啦。当然,独仙应该跟别人不一样嘛。”

“可不只独仙一个人这样。有同感的人应该挺多的。”寒月代表所有的女主人辩解道,“我也赞同寒月的说法。我认为,人类要想进入无与伦比的境界,只有两条路可走。这两条路分别是艺术和恋爱。夫妻之爱是恋爱的代表形式之一,所以人类一定要结婚,走完这条幸福的路,否则就是违背天意——我说得对吧?”东风说完,一脸认真地看向迷亭。

“说得太对了。我这种人应该一辈子都进不去。”

“讨了老婆也进不去。”主人一脸苦笑。

“总之,像我们这样的未婚青年,必须熏陶在艺术当中,开拓出一条向上的路。不然就无法了解人生的意义。我打算先从小提琴练起,所以刚才一直在向寒月讨教经验。”东风说。

“对,你刚才是在认真听维特先生讲小提琴的故事。你们聊吧,我不打扰你们了。”迷亭终于打算收敛他的矛头了。

独仙却装模作样地说:“向上的路可不是靠小提琴就能开拓的。若玩耍之间就能体会宇宙真理,那还了得!如果想体会个中滋味,必须要有敢在悬崖撒手、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气魄。”这番半感慨半训诫的话倒是没错,可惜东风是一个连禅宗的“禅”字都不知道的男人,一点都没有听进去:“嗯,也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艺术可以表现人类最高理想,无论如何不能放弃。”

寒月立刻接过话茬:“既然不放弃,那我继续跟你讲讲我学小提琴的故事吧。嗯,刚才已经跟你讲了我学琴的大环境了,我真的思前想后犹豫了很久才开始学的。首先,买琴就是问题。迷亭老师您明白对吧?”

“那当然,连麻布里子的草鞋都没有的地方,怎么可能有小提琴。”迷亭说。

“不不,小提琴倒是有,钱也已经攒了很久,足够用了,只是下不去手。”寒月说。

“为什么?”迷亭不解。

“因为那地方实在太小了,我要是买把琴,马上就会被发现。然后,我就会因为‘不知天高地厚’被修理。”

“天才自古以来就容易受迫害。”东风深表同情。

寒月又不悦了:“又来了,能麻烦您不要叫我天才吗?唉,总之每天散步都会特意经过那家乐器店,幻想着如果买了多好,幻想着抱着小提琴的心情,没有一天不在‘好想买好想买’的煎熬中度过的。”

“感同身受。”迷亭评价道。

“鬼迷心窍。”主人依然不能理解。

“你果然是天才啊。”东风照例深表叹服。

只有独仙沉默地捋着胡子,一副超然世外的模样。

“大家可能还没想通为什么那个地方会有小提琴卖。其实也不奇怪了。因为有女子学校嘛,女学生们有小提琴课,每天都要练习。当然卖的没有太好的,只是一些勉强可以用的东西。乐器店也不太重视,只是在门口随便挂了两三把。偶尔会听到琴声,有时候是风吹的,有时候是店员拨弄的。每次听到,我的心简直要急速崩裂,坐立不安,魂不守舍。”

“那很危险啊,失心疯有很多种,有见水犯病的,有见人犯病的,但是你只听到小提琴犯病,应该是得了小提琴失心疯吧。”迷亭揶揄道。

“不,真正的艺术家全都这么敏感。你的确是一个天才!”东风越来越感慨了。

“哎,也许真的是失心疯,不过那个音色简直太美妙。后来我屡次尝试,直到今天,我一次都没弹出来过。唉,应该怎么形容那种音色呢?没有哪个词足以表达它的美妙。”

“是不是像敲击琳琅美玉的妙音?”独仙冷不丁说了一个艰涩的比喻句。可惜谁都没有理他。

“我天天去乐器店散步,终于在第三次听到这个灵异的声音时,下了必买的决心。即使被同学们非议,即使被外县人鄙视——嗯,就算他们用拳打脚踢把我修理至死——我都非买不可。”

“这就是天才啊!不是天才怎么会有这样的心理斗争!太羡慕了。我一直尝试着唤起自己如此猛烈的情感,却一直失败。想着听听音乐会也许会有帮助,但是无论听得多投入,都觉得少了点什么。”东风继续大加赞赏。

“这样反而幸福呢。别看我现在心平气和地跟你们讲这些,当时那种痛苦简直快把我压垮了——然后,我终于想了个办法,把琴买了。”

“怎么做到的?”

“这件事情发生在十一月的天长节[158]前夕。房东全家人都去泡温泉了,而且住在那边不回来。我跟学校请了病假,白天的课都没上,躺在宿舍床上,满脑子都是晚上要去把心仪已久的小提琴买回来的场景。”

“你为了买琴,连课都不上了?”

“嗯。”

“果然如此。这也是天才之举啊。”迷亭都有点激动了。

“我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发现离黄昏降临还有好久好久。没办法,只能蒙上头,紧闭双眼,希望时间能够过得快一些。还是没用。我再次探出头,秋季的强烈阳光把六尺障子门塞得满满的,晃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映入眼帘的,还有上方吊着的细长影子,随着秋风摇来摇去。”

“那个细长影子是什么?”

“吊在屋檐的涩柿子,已经剥了皮要晒成干。”

“哦。然后呢?”

“我等得无奈,就下床,开门,来到走廊上,摘了一个柿子干,放进嘴里。”

“好吃吗?”主人忽然孩子气地问道。

“超级好吃,那边的柿子也是一绝。住在东京的人是无法想象这种美妙滋味的。”

“柿子的话题先打住,快说接下来怎么样了。”东风催促道。

“然后我又钻进被窝闭上眼睛苦等啊,默默地对神仙祈祷。大概过了三四个小时,我觉得差不多了,从被窝里伸出头往外一看,天啊,依然看到强烈阳光把六尺障子门塞得满满的,还有上方吊着的细长影子,随着秋风摇来摇去。”

“这一段已经听过了。”

“这一段在我眼前重复了不止一次呢。然后下床,开门,摘一个柿子干吃,再回到床上,默默地对神仙祈祷,希望太阳赶紧下山。”

“也就是没有任何进展。”

“老师,别着急,听我慢慢给您讲。然后又大概过了三四个小时,我觉得差不多了,从被窝里伸出头往外一看,依然看到强烈阳光把六尺障子门塞得满满的,还有上方吊着的细长影子,随着秋风摇来摇去。”

“你这不是又重复了一遍吗?”

“然后下床,开门,开门,摘一个柿子干……”

“又吃了一个吗?总吃总吃,吃个没完啦?”

“哎,我也着急。”

“我们这些听故事的人更着急。”

“您看您总打断我,我都快讲不下去了。”

“我们也快听不下去了。”东风小声嘟囔了一句。

“既然这样,我就赶紧收尾吧。总之,我就这样吃一个柿子干躺一会儿,躺一会儿再吃一个,终于把吊着的柿子干全都吃完了。”

“既然全都吃了,太阳也落山了吧?”

“并没有。我吃完最后一个柿子干,觉得差不多了,从被窝里伸出头往外一看,依然看到强烈阳光把六尺障子门塞得满满的……”

“喂!够了。你已经重复得够多了。”

“我也重复得心烦了。”

“虽说就是这股韧劲才能成就大部分的事业,但是你如果继续这么重复下去,就算讲到明天早晨,剧情依然停留在强烈的阳光上吧?你什么时候才能去买琴呢?”慢性子的迷亭都坐不住了。只有独仙仍然泰然处之,看来不管是明天早晨,还是后天早晨,秋日的阳光再强烈,都对他造不成任何影响。

寒月镇定了一下情绪:“你问我什么时候买琴,我准备天一黑马上出门去买。只不过遗憾的是,不管我探了多少次头,秋日阳光都很刺眼——我说,当时我所承受的痛苦,比你们在座各位的焦虑强烈得多。我吃完最后一个柿子干,发现天还没黑,居然情不自禁哭了起来。东风,我真的是承受不了了,才哭的。”

“我明白。艺术家本来就多愁善感。深表同情。不过故事还请您加快节奏。”东风人还不错,礼貌认真地回应了对话,虽然这对话有点滑稽。

“我也非常想加快节奏,可惜太阳总也不落山,我也发愁。”

“我们听众也发愁,你就略过太阳总也不落山这一段吧。”主人终于发话,看来也忍受不了了。

“不能略过。马上就要进入关键情节了。”

“好吧,那我们听,你早点讲太阳落山以后的事情。”

“这个要求真的有点过分,不过既然您开口了,我就退让一下,直接讲太阳落山以后的故事吧。”

“这下皆大欢喜了。”独仙装模作样地冒出这么一句话。所有人不约而同大笑起来。

“天终于黑了,我长舒一口气,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于是我从住着的鞍悬村走了出去。我平素讨厌喧哗之处,所以特意没有住在交通便利的市内,在人迹罕至的寒村找了一个寻常百姓人家,作为我的蜗居……”

“用‘人迹罕至’来形容,未免太夸张了。”主人纠正道。迷亭也提意见说:“‘蜗居’也是夸大事实了吧。倒不如说是‘没有佛龛的四畳半房间’,还更写实一些。”只有东风持赞许意见:“不论事实如何,这个诗意的语言很美。”独仙则关切地问:“你从住处去学校应该不方便吧?隔了多远?”

“离学校四五条街。本来学校也在这个寒村里面……”

“应该有不少学生住在那附近吧?”独仙不依不饶。

“嗯,几乎每户人家里都住了一两个学生。”

“那怎么能说人迹罕至呢?”独仙毫不客气地将了一军。

“呃,如果没有学校的话,的确人迹罕至……对了,为了尽可能地低调,我当晚的行头是这样的:手缝棉衣外面套了一件铜纽扣制服,外面披了一件外套,把外套上的帽子扣在头上尽量遮住脸。彼时正是柿子树落叶子的季节,记得从宿舍走到南乡街道,一路上都是满满的树叶。我走一步担心一步,因为鞋踩在树叶上会发出沙沙的声响,我总觉得是谁在后面跟着我。”

“忍不住回头看,映入眼帘的却总是东岭寺的森林,黑漆漆的,在暮色下显得更加阴森。这个东岭寺是松平家族的寺院,坐落在庚申山的山脚下,与我的宿舍只隔着一条街,是一座极其幽静的古刹。那片森林上空,就是满天星斗,银河斜斜地跨过长濑川,它的末端——嗯,末端应该是流向了夏威夷吧……”

“流向夏威夷有点荒唐了吧。”

“我终于走到了南乡街道,穿过两条街,从鹰台街进入市内,穿过古城街,从仙石街拐过去,横穿食代街,顺利通过一丁目、二丁目、三丁目,然后是尾张街、名古屋街、鯱鉾街、蒲鉾街……”

“就不必一个个地背诵街道名称了。总之,你到底买没买小提琴呢?”主人已经快抓狂了,“乐器店的名字叫做金善,就是金子善兵卫先生开的。离买还远着呢。”

“别管远不远了,快点买吧。”

“遵命。然后我来到金善一看,屋里点着煤油灯,光线强烈……”

“怎么又是光线强烈?你这次不会又说一遍两遍不过瘾,然后说个没完吧?”

“不不,这次的强烈真的只说一遍,请别担心……透过灯光,我看到魂牵梦萦的小提琴,沐浴在秋夜的光照中,琴身就像胴体的曲线一样美妙,泛着幽幽的冷光。琴弦绷得紧紧的,一部分琴弦亮闪闪的,刺激着我的瞳孔……”

“你描述得太美妙了。”东风赞叹道。

“是它!就是它了!我这么一想,心立刻剧烈跳动起来,两条腿也开始打晃……”

独仙冷笑了一声。

“我情不自禁跑过去,从里兜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抽出两张五元钞票……”

“终于买啦?”主人问。

“我是想买啊,但是停住了,因为此刻非常重要。如果冲动用事,整个计划就失败了。算了,还是再等等。于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我犹豫了。”

“什么啊?还没买?也就是一把小提琴,你把人的胃口吊得也太高了。”

“我没有吊你们胃口啊,因为还下不去手嘛,没办法。”

“为什么下不去手?”

“还问为什么,因为街上还有好多人来来往往啊。”

“没关系的吧?就算有两三百人又有什么关系?你也太奇怪了。”主人都快生气了。

“如果是一般人,一两千我都没所谓。但是学校里的学生都挽着手、握着大大的手杖在附近徘徊呢,我哪能那么草率就买?而且学生里头还有一群号称‘沉淀党’的,因为他们的成绩总是垫底,就洋洋得意地给自己取了这样的名号。他们别的不行,柔道练得超级棒。所以我更不能轻易出手了。很难说会被他们怎么修理。我虽然渴望小提琴,但还是希望保住小命的。比起因为拉小提琴而丧命,我更偏向不拉小提琴苟且活着。”

“那么,最终还是没买喽?”主人确认道。

“不,买了。”

“你这人太不爽快了。要买就早点买,不买的话就干脆别买。早点做决定吧。”

“嘿嘿嘿,世界上的事情,哪能件件都遂我们的心意呢?”寒月说完,镇定地点燃了一支“朝日”香烟。

主人猛然站起来钻进书房,估计是嫌这故事太啰嗦了。谁知他很快拿了一本破旧的外文书出来,麻利地趴下,摊开书读了起来。独仙不知什么时候退回了佛龛,这会儿正一个人摆弄着棋子,自己跟自己下棋呢。本来很难得的趣事,却因为太啰嗦,流失了一位听众、两位听众,最终只剩下忠于艺术的东风,还有从来不怵冗长的迷亭。

寒月狠狠吸了一口烟,毫不客气地对着外头吐了一口,然后用跟刚才一样的速度继续讲起故事来。

“东风啊,我当时是这么想的。要买的话,在这天刚黑的时候绝对不行。要是深夜来,金善肯定就关门了,也不行。那么只能等待学生散完步回校,同时金善还没关门的间隙,不然所有计划都要化为泡影了。可是这段间隙却很难把握啊。”

“没错,听起来就很难把握。”东风附和着。

“我把这个时间预估到十点左右。这样的话,十点之前我得找个地方打发一下时间。如果回宿舍再出来,估计赶不及。想去朋友家串门聊天,又觉得心里有挂念,肯定聊不好。想来想去,只有在市内四处走走了。说来奇怪,平常走两三个小时,都觉得时间很快过去了,那天晚上时间却过得极其缓慢——‘如隔三秋’也不过如此吧,我算是领教了。”寒月故意挤出一副感慨的表情,看向迷亭。

迷亭说:“我听说这么一句话,等人等到焦虑,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等人的其实比被等的痛苦多了。挂在店里的小提琴痛苦,像个无头绪的侦探一样到处乱走的你,应该更痛苦吧?‘累累如丧家之犬。’唉,没有比丧家之犬更可怜的了。”

寒月说:“拿狗跟我比也太过分了。还从来没人把我跟狗放在一起比呢。”

东风赶紧打圆场:“听你故事,就像读以前的艺术家的自传一般,倍感同情。至于狗嘛,迷亭老师是跟您开玩笑的,您别放在心上,继续往下讲吧。”

当然,就算东风不打圆场,寒月也打算把故事讲完的。

“然后我就从徒街走到百骑街,从兑换街走到鹰匠街,然后在县政府前面数了数枯柳有几棵,随后在医院附近统计了一下亮灯的窗户有几个,站在染坊桥上抽了两根烟,一看表……”

“到十点了?”

“很遗憾,还没到——我走下染坊桥,沿着河东向上走,遇到了三个盲人按摩师。再往前走,此起彼伏的狗叫声传入耳朵。老师您感受下……”

迷亭立刻接话:“漫漫长夜秋意浓,伫立河堤闻犬吠。真有画面感。你简直化身逃犯啦。”

东风不解:“因为接下来干了坏事吗?”

寒月说:“马上就要干了。”

东风接茬说:“真可怜,如果买小提琴就是干坏事,音乐学院的学生们岂不是个个都是罪犯?”

迷亭幽幽地说:“只要干了不被人认可的事情,就算是做好事,也难逃罪人之名。所以世界上没有比罪人更难评判的了。耶稣正是因为生在了那个环境,所以是罪人。好男人寒月因为在那个地方买小提琴,所以也是罪人。”

寒月说:“那我就按您的说法当一次罪人吧。当罪人也行,关键总也挨不到十点,我简直要崩溃了。”

迷亭说:“那就再把街道的名称数一遍呗。如果这样还不行,就让秋日的阳光再强烈一会儿。还不行的话,就吃三打柿子干。反正我们会一直听下去的,在十点之前你就找个事情重复讲吧。”

寒月被逗笑了。

“你都抢先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认输。过程略过,直接从十点开始讲起吧。话说我按照计划时间来到金善门口,毕竟夜晚太寒冷,处于要道的兑换街此刻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偶尔传来的脚步声更显街道空旷。金善已经把大门关上了,只留个小门供人弯腰进出。我怀着疑似被狗盯上的忐忑心情,胆战心惊地钻进了小门……”

这时候,主人把视线从脏兮兮的书里移开,问:“喂,你已经买了小提琴没?”“马上就要买了。”东风答道。主人嘟囔了一句:“居然还没买,你的故事也太长了。”然后继续把头埋进了书里。独仙依然沉默,看一眼棋盘,白子黑子已经占满了一多半。

“我心一横,戴着帽子闯了进去,说:‘给我拿把小提琴。’四五个店员正围着火炉聊天呢,吓了一跳,齐刷刷地看向我。我不由得举起右手把帽子往前拽了拽,重复道:‘喂,给我拿把小提琴!’位置离我最近的店员正使劲盯着我的脸看,听到我的话之后,不置可否地哼唧了一声,站起来把挂起来的三四把小提琴全都拿来了。我问多少钱,他说五元二角……”

“喂,哪里有这么便宜的小提琴啊?是不是模型?”

“我问:‘都是一样价钱吗?’店员回答:‘嗯,都是一模一样的琴,每一把都很结实,都是用心打造的。’于是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张五块钱和二十个一分钱硬币,用准备好的包裹布把小提琴仔细包好。其间,店里面一个说话的都没有,全都死死盯着我的脸。虽说帽子遮得挺严实不可能看清,但还是心里发慌,想早点离开。好不容易把包裹夹在外套里,刚要走出店门,身后传来由店长带头的齐声致谢‘多谢惠顾’,把我吓了一跳。”

“来到大街上,我谨慎地环顾了一周,谢天谢地,街上几乎没有人,但是不远处正有两三个人朝我走来,边走边大声吟诗,声音传得很远。这下糟了。我赶紧从金善往西拐,顺着河边走到药王师道,然后从繁木村走到庚申山脚下,这才回到了宿舍。那时候已经凌晨一点五十分了。”

“这可真是彻夜行路啊。”东风同情地说。迷亭则叹了一口气:“终于讲完了。哎呀,简直是个超长版旅途双六游戏啊。”

寒月说:“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不容错过呢!刚才那个只是序曲罢了。”

“还有啊?你简直不得了!一般人要是遇上你,肯定早就在耐性上败给你了。”

“先不说耐性,如果就此草草结束,就是‘画龙不点睛’。我得说完。”

“您想说什么说什么。我们还是会听的。”

“苦沙弥老师要不要一起来听?小提琴已经买了哟。喂,老师?”

“接着你把小提琴卖了吗?卖琴的话,我不听也罢。”

“还不到卖的时候呢!”

“那我更没必要听了。”

“真拿你没办法。东风,认真听的就剩你一个了。连个气氛都没有,我赶紧说完算了。”

“不用赶紧,慢慢说就好。我觉得您说得很有意思。”东风说。

“小提琴总算是到手了,接下来第一个难题就是藏在哪里。我住的地方经常有人串门,如果随手一挂,或者贴墙一放,马上就会被人看见。想挖个洞埋起来,又觉得刨出来麻烦。”

“也是,有没有试着藏在顶棚上?”东风张口就来。

“住在农家里,哪有什么顶棚?”

“那还真是不好办啊。那你最后放哪了?”

“你猜我放哪了?”

“猜不到啊。是放在防雨窗的收纳箱里了吗?”

“不是。”

“那就是放被褥的橱柜里?”

“不是。”

东风和寒月就小提琴的隐藏之处展开了如上问答时,主人和迷亭也在交流。

“这句话怎么念?”

“哪句?”

“这两行。”

“什么?Quid aliud est mulier nisi amiticiae inimica……这是拉丁语。”

“我知道是拉丁语。怎么念?”

“你不是说自己会拉丁语吗?”迷亭也觉得没把握,所以想赶紧抽身。

“我当然会。会倒是会,这句怎么念?”

“‘会倒是会,这句怎么念?’你这前后矛盾啊。”

“别啰嗦,或者快翻译成英语给我。”

“什么叫‘给你’?你简直像在使唤小兵一样。”

“小兵就小兵吧,快说什么意思!”

“拉丁语什么的,等会再说吧,现在我正在听寒月讲故事呢。刚讲到情节的高潮,到了快要被发现的紧要关头,千钧一发——喂,寒月,接下来怎么样了?”迷亭突然兴致大发,再次回到小提琴阵营里。主人就这样被无情抛弃了。寒月趁此机会,终于揭晓了小提琴的藏匿地点。

“我放在一个旧藤条箱里了。这个藤条箱是我离开家乡的时候祖母送给我的纪念品。据说这还是祖母的陪嫁呢。”

“那还真是古董了。不过跟小提琴不太搭吧。东风你觉得呢?”迷亭问道。

“嗯,一点都不搭。”东风老实回答。

“那你们觉得放顶棚就搭了吗?”寒月顶了一句。

迷亭说:“不搭归不搭,却不失为一个好题材。放心吧。‘秋日寂寞冷藤条箱中悄悄藏我的小提琴’,二位觉得如何?”

“您今天真是诗兴大发。”东风说。

“不光是今天。我随时能吟出俳句来。说起我在俳句上的造诣,就连已故的正冈子规都啧啧称赞呢。”

“老师,您跟子规认识啊?”东风是个实在人,人家说什么都当真。

“虽不认识,但我们经常通过无线电交心呢。”迷亭越说越邪乎了,搞得东风连接话都接不上了。寒月笑着继续讲故事:

“这下藏小提琴的地方倒是有了,可是拿出来的时候又有了新问题。如果只是看看,背着人偷偷拿出来就好。可是光看没用啊,小提琴必须得拉起来才行。但是一拉就会有声音。声音一出,即刻败露。而且沉淀党的头头,就住在跟我一道篱笆之隔的地方,所以形势非常危险。”

“真危险!”东风附和着,表示同情。

“这么一说还真危险。事实胜于雄辩,高仓天皇的爱妃小督局就是因为弹琴才招致杀身之祸的。这不比偷吃或者造假钞,能避人眼目。琴声只会暴露人的藏身之所。”迷亭说。

“只要不出声,就不会被发现……”寒月说。

“且慢。你说只要不出声就好,但是有时候不出声也瞒不住。以前我们在小石川寺院搭伙的时候,有一个叫铃木藤的,非常喜欢喝米酒,经常在啤酒瓶里打满米酒,一个人独自享受。有一天,他出去散步了,苦沙弥居然鬼迷心窍想偷喝……”

“哪里是我偷喝!明明是你喝的!”主人突然大吼一声。

“哎呀,我还以为你专心读书没听见呢。真是一刻都不能对你放松警惕。‘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说的就是你吧?他这么一说倒提醒我了,我也喝了。我喝了是没错,被抓个现形的却是你啊——二位,听好了。苦沙弥老师原本是不喝酒的,但是一想到是别人的东西,他居然玩命地喝,那个脸红的哟,都让人不敢看……”

“闭嘴,连拉丁语都不懂的家伙!”主人再次大吼。

“哈哈哈哈。然后阿藤回来一看,酒瓶里的酒少了一多半。他觉得一定是谁偷喝了,四下一望,只见有个家伙正瘫在墙角,仿佛一个被红泥捏出来的人偶……”

三个人齐声大笑起来。主人佯装看书,却也噗嗤一声笑了。只有独仙,可能因为跟自己下棋下得太用心,累得趴在棋盘上睡着了。

“还有一件不出声也瞒不住的事情。我曾经独自去泡姥子温泉,跟一个老头住在了一个房间。好像是东京一家丝绸店的老板,已经退休了。哎,反正只是住一个房间,管他是丝绸店还是旧衣店,都不重要。可是,有一件事情难住我了。我到姥子之后的第三天,烟就抽光了。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姥子温泉是这山里唯一一家旅馆,只能泡泡温泉吃吃饭,别的什么都干不成。所以烟抽光了,在这里不亚于一场灾难。越缺什么,越想要什么。一想到烟没了,就特别想来一根,其实平常根本没有那么大的烟瘾。更可恶的是,那老头带了一大堆烟上山。而且每天只拿出几根,在我面前盘着腿,啪嗒啪嗒地抽着,也不问问别人要不要。如果只是吸烟尚且能忍,后来竟然吐起烟圈来,竖着吐,横着吐,摆出像枕着枕头一样的姿势吐,还像狮子钻洞出洞一样让烟圈从鼻子里进进出出。总之,他是故意在‘炫口’啊!”

“炫口是什么?”

“衣服饰品,给别人看是炫目;同样的心情,换成烟,就是炫口喽。”

“您既然憋得那么难受,为什么不问他要几根呢?”

“那怎么行,我可是个男人。”

“男人就不能问他要了吗?”

“也许能,但是我没问。”

“后来您怎么办啦?”

“我没要,直接偷。”

“啊?”

“我看那老头搭着毛巾去泡温泉了,立刻意识到这是偷他烟抽的最佳时机。我专心致志地一通猛吸,太过瘾了!突然,障子门被推开了,不是别人,正是这堆烟的主人。”

“不是去泡温泉了吗?”

“他到了温泉,发现忘了拿钱包,就立刻返回来了。老头居然担心我偷他的钱,真是太过分了。”

“但是你正偷人家烟抽呢,还有什么好辩解的?”

“哈哈哈哈,那个老头倒是很有眼力。先不说钱包,他一拉开障子门,就看到坐在屋子里头的我,已经抽了足足够吸两天的烟,烟雾弥漫。真是‘坏事传千里’,他马上就发现了。”

“老头说了什么吗?”

“老头不愧德高望重,什么都没说,用纸包了五六十根香烟,对我说:‘不好意思,我这烟也不是什么名贵东西,如果您不嫌弃就收下吧。’说完就去泡温泉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户情怀吧?”

“管他是江户情怀还是丝绸店情怀,反正从此我跟这老头肝胆相照,在那边待了至少两个星期呢。”

“这两周的烟都是老头请的吧?”

“对,的确如此。”

主人把书合上,起身加入这个阵营道:“小提琴的话题已经结束了?”

“还没有,接下来的才有意思呢,正好说到关键的地方。还有那位在棋盘上打瞌睡的老师——怎么称呼他来着,哦,独仙老师——独仙老师也要一起听吧?这样睡,对身体不好,要不把他叫醒吧?”

“喂,独仙,醒醒,起来了。正说好玩的呢。快起来。这么睡对身体不好。你老婆会担心的。”

“嗯?”独仙仰起脸,口水沿着山羊胡子蜿蜒成一条线,简直像蜗牛爬过一样闪闪发亮。

“唉,困死我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山上白云晃悠悠。嗯,睡得真舒服。”

“大家都看出来你睡得不错了。你还是快起来吧。”

“起来也好。你们在说什么有趣的事?”

“接下来就要将小提琴——怎么样呢?苦沙弥。”

“我不知道呀。”

“就要拉响小提琴啦。”

“马上就要拉小提琴啦,你还不过来听?”

“怎么还是小提琴的话题啊,真伤脑筋。”

“你一个抚无弦素琴的人有什么伤脑筋的?倒是寒月呢,嘎吱嘎吱一拉,左邻右舍都听见了,人家才应该伤脑筋。”

“这样啊,寒月,你不知道不扰邻的拉琴方法吗?”

“不知道啊,愿闻其详。”

“无需我教,你只要看一眼‘露地白牛[159]’,就什么都明白啦。”

寒月觉得这是独仙睡糊涂了随便讲的话,故意没理他,接着把故事讲了下去。

“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第二天是天长节,我从早到晚都在家,一会儿打开藤条箱的盖子看看,一会儿摸摸,就这样坐了一整天。终于等到天黑,蟋蟀在藤条箱底部嘶鸣。我下定决心,把小提琴和琴弓拿了出来。”

“终于拿出来啦。”东风说。

“万万不可草率行事。”迷亭提醒道。

“首先把弓取出来,从弓尖到弓把,仔细检查了一遍……”

“又不是下等刀匠做出来的,至于吗?”迷亭讥讽道。

“在我看来,这琴是我的灵魂。拿着它,我体会到了一个武士在漫漫长夜、灯影之前,将磨得发亮的宝剑从剑鞘里猛然抽出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激动不已。手握着琴弓,浑身又颤抖起来。”

“真是个天才!”东风话音未落,迷亭马上补充说:“真是个失心疯!”主人说:“还是快点拉小提琴吧!”独仙则一脸无奈。

“感谢上苍,弓没有任何问题。接下来我又把小提琴拿出来,凑在煤油灯前,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大概用了五分钟,可是,各位注意,这期间蟋蟀一直在藤条箱底部嘶鸣……”

“我们什么都注意着呢,你快点拉吧。”

“还没到拉的时候——感谢上苍,小提琴也完美无瑕。这下就放心了。于是我猛然站起来……”

“要出去吗?”

“您先听我说完啊。我说一句您打断一句,都说不下去了……”

“喂,各位,先让他说完。嘘——嘘——”

“明明只有你一个人在说。”

“嗯,也是,对不住啊,我好好听。”

“我把小提琴夹在腋下,半穿着草鞋,往茅房外头跑了两三步,慢着!”

“我就知道你是往外跑!而且中间还得顿一下。”

“这次就算回去了也没有柿子干吃了。”

“老师们还是总调侃我,对不起,我打算只讲给东风一个人听了——你听着哦,东风,我跑出去两三步,又折回去,脱鞋进屋,找出离开家乡时用三元两角钱买的毛毯,顶在头上。一吹灯,嘿,顿时陷入一片漆黑,连草鞋都找不到啦。”

“你到底去哪了?”

“哎,你听我说呀。最终,我找到了草鞋。出去一看,满天星斗,满地落叶,头顶红毛毯,腋夹小提琴。一路向右,踮着脚尖爬上了庚申山。这时,东岭寺的钟声‘当——’地响了,声音透过毯子钻入耳朵,在脑海中不断回响。你猜这会儿几点了?”

“猜不出来。”

“都九点了。秋日的漫漫长夜,我孤身一人,走了九百米的山路,登上了一个叫大平的地方。这要是放平时,胆小如我,早就吓坏了。但是现在满脑子都是拉小提琴,竟然神奇得顾不上怕不怕了。专注果然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大平在庚申山南侧,天气好的时候站在上面,可以在红松林间俯瞰全城景色,视角绝佳——对了,大概只有一百坪,中间是一坨八畳大小的岩石,北边是一个叫鹈沼的池塘,池塘周围是三个人张开双臂才能抱得过来的樟树。山里只有收樟树木条来造樟脑的人盖的一间小屋。即使在白天,这池子附近都几乎没人敢靠近。多亏军事演习的时候开辟了这条山道,否则光爬到这里我就累个半死了。

“终于我爬上一块石头,把毛毯铺好,先坐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在如此寒冷的夜晚爬上来,刚在岩石上坐下定了定神,四周的寂静就争先恐后涌入我的身体。这时候唯一能让我动摇的,就是恐惧感。如果能克服这种感觉,剩下的就只有皎洁凛冽的空灵之气啦。我呆呆地坐了二十分钟,不知为何,觉得此刻就像独自一人住在用水晶打造的宫殿里。并且,在那里住着的我,身体——不,不只是身体,我的心脏,我的灵魂,全都变成了类似果冻一样透明的东西,我不知道到底是我置身水晶宫殿之中,还是我的身体里有一座水晶宫殿……”

“越说越玄乎了。”迷亭认真地泼冷水。独仙却有所触动地说:“真是个不凡境界啊。”

“如果这种状态继续下去,就算到了明天早晨,我都会一直呆坐着,根本拉不了好不容易抱出来的小提琴。”

“那里应该有狐狸吧?”东风问。

“这种场合,我已经完全物我不分,不清楚自己是生是死,突然,后面的古池塘深处,传来一声凌厉的叫喊……”

“终于说到重点了。”

“那叫声远远引起回响,驾着秋风传遍漫山遍野,我这才猛然惊醒。”

“吓死我了。”迷亭做了一个抚胸口的动作。

“这就叫,绝处逢生天地新。”独仙给寒月使了一个眼色。寒月完全没反应。

“回过神来之后,我就四处望了望。庚申山一片寂静,连水滴声都没有。我琢磨着刚才的声音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是人的声音,未免太尖厉;如果是鸟的声音,未免太洪亮;如果是猴子的声音——可是这附近应该没有猴子啊。

“到底是什么呢?问题一旦在脑海中浮现,就不由自主想去解答,结果之前所有的平静瞬间打破,无数想法涌入脑海,就像城里人热烈欢迎康诺特爵士[160]一样,乱哄哄的。

“同时,身上所有的毛孔迅速张开,什么勇气、胆量、思辨、沉着,全都瞬间蒸发。心脏在肋骨下面怦怦直跳。双腿像高空风筝一样瑟瑟发抖,我再也受不了了,赶紧把毛毯顶在头上,夹起小提琴跳下岩石,一溜烟跑到山脚,回到宿舍钻进被窝。东风啊,我就算今天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一晚是这辈子最恐怖的时刻。”

“然后呢?”

“我的故事讲完了。”

“不拉小提琴了吗?”

“想拉也拉不了啊。想想那声惨叫,换成是你你也拉不了。”

“总觉得你的故事还没讲完。”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啊。怎么样,老师?”寒月环顾一席人,一副洋洋得意的表情。

“哈哈哈哈,讲得妙!能说这么多,估计你也下了很大功夫吧。我还以为是音乐家桑德拉·贝罗尼来到日本了呢。你看我一直认真聆听到现在了。”迷亭顿了一下,期待着有人问他桑德拉·贝罗尼是谁,没想到谁都没说话,只能自己接着解释说:“桑德拉·贝罗尼在月光下弹着竖琴,于森林中唱起意大利风格的歌。这跟你抱着小提琴去庚申山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惜人家惊动的是月宫中的仙女,你惊动的是池塘里的怪狐狸。偏偏在紧要关头,出现崇高与滑稽两种截然不同的差别,未免太遗憾。”

“倒也没什么遗憾的。”寒月显得格外平静。

“就是因为你跑到山里拉小提琴太高调了,所以才吓唬你的。”主人批评道。

“错把地狱当天堂。真是可惜。”独仙叹了口气。

独仙说的话,寒月一个字都不懂。不光是寒月,估计在座的谁都不懂。

又过了一会儿,迷亭重新起了一个话题:“话说,寒月,你最近还去学校磨玻璃球吗?”

“没有了,最近回了趟老家,暂时搁浅。不过我已经磨够了,不想继续了。”

“可是不磨玻璃球就当不了博士啊。”主人皱了皱眉头,寒月本人却异常乐观地说:“博士啊?哈哈哈,我觉得当不当博士都行。”

“如果因此拖延了婚期,对你们两家都不好吧?”

“结婚?跟谁结婚?”

“跟你啊。”

“我跟谁结婚?”

“金田家的大小姐啊。”

“咦?”

“咦什么?不是已经说好了吗?”

“没有说好啊,对方一厢情愿而已。”

“这也太荒唐了。迷亭,你知道这事吗?”

“我只知道那个鼻子事件。如果是那件事,就不只你知我知,而是作为一个公开的秘密被传开啦。还有人一遍遍地问我,何时能在万朝报上,看到以‘新郎新娘’为标题的照片,都问到我这里来了。东风已经写好了一篇《鸳鸯歌》,从三个月前就开始等着发了。寒月如果不当博士,这篇难得的杰作就要在宝箱中腐朽了。这不明摆着让东风担心嘛,东风,你说对吧?”

“倒不至于担心啦,只不过还挺想把自己满腹的真情实感公之于众的。”东风表示。

“你看着吧,你当不当博士,对很多地方都会产生影响。还是振作起来,好好磨球吧。”迷亭说。

“嘿嘿,害大家为我担心了。不过我就算不当博士也不遗憾的。”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已经有老婆了啊。”

“啊?这可不得了!你什么时候偷偷结的婚?这个世界真是让人不得大意。苦沙弥,你听到没有,寒月已经讨了老婆了。”

“孩子还没有呢。结婚还不到一个月,不可能生孩子。”

“你究竟是什么时候结婚的?”主人的语气听起来像在审犯人一样。

“就是在我回老家的时候啊。今天给老师带来的鲣鱼干,就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们送的。”

“就送三条鱼,真够小气的。”

“还有呢。我只是从里面挑了三条给您。”

“所以娶了老家的女人喽!皮肤黑吗?”

“嗯,挺黑的。跟我差不多黑。”

“那你打算拿金田怎么办?”

“不怎么办。”

“总归有点说不过去吧。迷亭你觉得呢?”

“倒也还好。跟谁结不是结呢?反正夫妻只不过是摸黑配对罢了。如果本不是一对,却非要刻意凑成一对,那才是多此一举呢。多此一举的话,凑哪两个都一样。可怜的只有创作完《鸳鸯歌》的东风吧!”

“唉,《鸳鸯歌》我可以根据情况改改名字。等金田结婚的时候,另外再写一首就是了。”

“不愧是诗人,就是想得开。”

“你已经拒绝金田了吗?”主人还在担心金田那边。

“没有。没有拒绝的必要啊。我又没有去登门提过亲,根本没必要跟他们说什么。只要沉默就足够了——嗯,沉默就够了。而且他派了一二十个侦探盯着我呢,这时候应该已经原原本本知道了。”

一听到侦探这个词,主人脸色一变:“嗯,那就沉默吧。”说完又觉得不过瘾,于是就侦探这个话题展开了如下大论:

“趁人不注意,掏别人钱包的是扒手;趁人不注意,掏别人想法的是侦探。

“在人不知道的时候,通过别人家的防雨窗偷走全部家当的是小偷;在人不知道的时候,通过别人的嘴巴来偷走心里想法的是强盗。

“把刀插在榻榻米上,威胁人拿钱的是强盗;用一堆恐吓的话,强迫人服从的是侦探。

“所以侦探跟扒手、小偷、强盗是一伙的,全都臭名远扬。听他们忽悠,就是助长他们气焰,必须要打压。”

“放轻松啦。就算他们有一两千人,就算成群结队地袭击我,我都不怕。我是磨玻璃球的名人,理科学士水岛寒月。”

“哈哈,真让人佩服。新婚燕尔的学士真是如沐春风。不过,苦沙弥,侦探如果跟扒手、小偷、强盗是同类,雇这些侦探的金田,属于哪一类呢?”

“熊坂长范之流吧。”

“熊坂比得妙。‘只见一个长范,变作两个一命呜呼。’对面街上的长范靠放高利贷起家,贪得无厌,估计变成好几个都一命呜呼不了。如果被这种人缠上,你一辈子就完啦。寒月,还是小心为妙。”

“没关系,不怕的。‘哎哟哟,强盗哟,你的伎俩我了如指掌。如不悔改,要你好看。’如果被他们缠上,我就让他们见识见识我的厉害。”寒月镇定自若地唱着“宝生流[161]”能剧,给自己打气。

“说到侦探,一进入二十世纪,大部分的人都表现出当侦探的潜质。这是为什么呢?”不愧是独仙,总能跳出时事角度,问出超凡脱俗的问题。

“因为物价太高了吧。”寒月回答。

“因为不曾体会艺术的美妙吧。”东风说。

“人类长了文明的犄角,像金平糖一样站不住。”迷亭幽幽地说。

该主人发表意见了。只见他一本正经地咳嗽了一声,说:“我早就研究过这个问题了。依我看,现代人的侦探倾向,全都是自我意识过剩的产物。我所说的‘自我意识’,用独仙的话来说,就是‘见性成佛’,领悟到自己跟这天地是一体的。”

“哎呀,越说越深奥了。苦沙弥,你都开始发表长篇大论了,那么迷亭我得紧紧跟上,堂堂正正表达对现代文明的不满啦。”

“悉听尊便!我看你也没什么可说的。”

“我有不少可说的,我还准备好好说说。你看看你自己,以前把警察当作神仙一样敬着,现在又把侦探比作扒手、小偷,简直是自相矛盾。而我自始至终,‘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从来没有自己推翻过自己。”

“警察是警察,侦探是侦探。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推翻自己,是因为你没有进步。‘唯下愚不移’说的就是你这种人。”主人也不甘示弱。

“太尖锐了。侦探如果都像你这么说话,反而挺可爱的。”

“我怎么会是侦探?”主人急了。

“就因为你不是,我才夸你好呢。别吵架。苦沙弥,继续跟我们说说你的研究成果吧。”

“现在人类的自我意识,是因为太清醒了,知道自己和他人之间隔了一个叫利弊的鸿沟。

“然后这种自我意识随着文明的发展变得更加敏感,最后一举手一投足都变得不自然。亨里[162]评论史蒂文森的时候,如是说道:‘他走进一间有镜子的房间,路过镜子的时候必须要左照右照,总之时刻都忘不了自己。’这句话是对如今趋势的准确预言。

“睡觉的时候想着‘我’,清醒的时候想着‘我’。这个‘我’充斥在方方面面,只能让人类的言行举止变得矫揉造作,自己痛苦,别人也辛苦。就像第一次相亲的年轻男女一样伪装着过日子。从容只是一个表达他们理想的词,根本没有实际意义。”

“从这一点来看,现代人都是侦探和小偷的结合体。侦探是通过监视别人来为自己一个人牟利,所以自我意识必须很强;而小偷最在意的是自己不能被抓住、发现,时刻警惕着,自然自我意识也很强。

“现代人不论是睡着醒着,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怎么做才可让自己趋利避害。不知不觉,就变得跟侦探、小偷一样,自我意识超级强烈。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保持警惕,不到入土那一刻绝对不放松。这就是当今人心的写照,文明的诅咒。简直愚蠢。”

“这个解释很有意思。”独仙说。他对这种话题永远有话说。

“苦沙弥的这番见解深得我心。

“古人教人忘我,现代人教人勿忘我,恰好完全相反。正因为每天二十四小时都被‘我’占据,所以每时每刻都不得安宁,如同置身炼狱。

“要说解药,唯一的解药就是忘我。‘三更月下入无我’歌颂的就是这种最高境界。

“现代人就算跟人示好也显得不自然。就像英国人标榜的nice和绅士风度,无非也是强化自我意识。英国王子去印度游玩的时侯,跟印度王室共同进餐。王室的贵族在王子面前,不经意间,习惯性地按照本国习惯用手抓起土豆放到盘子里,意识到之后,脸涨得通红,特别窘迫。王子却佯装不知,也学他伸出两根手指,抓起土豆……”

“这是英国人特有的生活情趣吗?”寒月问。

“我听到过这样的故事。”主人紧接着说,“故事也是发生在英国。兵营连队里一群士官宴请一位下士。饭后送上洗手用的玻璃杯。这位下士显然没参加过高级别宴会,举起玻璃杯一饮而尽。连队队长急忙说:‘来,祝下士身体健康!’说完也将自己的洗手水一饮而尽。于是其他士官争先恐后地举起洗手用的玻璃杯一饮而尽,祝福下士身体健康。”

“我也知道一个类似的故事。”迷亭向来不甘沉默,“卡莱尔第一次拜见女王的时候,由于对宫廷礼节不熟悉,并且此人本来就性格古怪,说话间突然愣愣地说了句‘可以吗’,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女王身后的许多侍从、婢女都忍不住笑了——不,应该说强忍住笑。这时女王回过头去做了一个手势,这些侍从、婢女全都悄悄地坐下了。卡莱尔这才保全了面子,真可谓对他体贴到用心良苦。”

“卡莱尔的话,就算那些人都站着,他也没所谓吧?”寒月简短地评论道。

“体贴的人有自我意识倒还好说。”独仙继续说,“如果是因为自我意识爆棚而刻意表现得体贴,就非常累了。真可怜。大众认为,正因为文明在进步,厮杀讨伐之风得以消失不见,个人跟个人的交往变得稳定平和。大错特错。自我意识都这么强,怎么可能稳定平和?虽然表面看起来都相安无事,其实每一个都相当痛苦。就像相扑选手在赛场上扭作一团不得动弹一样。外面看起来平稳,内心没准正在死命发力呢。”

“以吵架来说,之前的吵架比的是暴力,压倒对方的算赢,所以倒也单纯。最近却越来越说不清啦,正是因为自我意识越来越强了吧。”迷亭接过话茬,“培根有一句名言,顺从大自然的力量,方能战胜大自然。现代的吵架居然应了培根的话,真是想不到。也就是说,要像练柔道那样,借敌人的力量来放倒敌人……”

寒月插嘴说:“就像水力发电。不去扭转水的力量,反而把这股力量用来发电,真是个伟大的创举……”话音未落,独仙马上说:“所以啊,贫时被贫束缚,富时任富束缚;忧时被忧羁绊,乐时任乐羁绊;才子丧于才,智者死于智,苦沙弥这样的爆脾气,只要把他惹怒了,自然会立刻飞奔出来跳入敌人的圈套……”

“说得好!”迷亭拍手叫好。主人笑嘻嘻地说:“我哪有那么容易上钩啊?”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可是,金田这样的人会死在什么上呢?”

“老婆会死在鼻子上,主人会死在缺德上,他的小弟们会死在当侦探上。”

“女儿呢?”

“女儿嘛——没见过他的女儿,不好发表意见——不过应该是死在吃穿攀比上,或者死在谈恋爱上。也许会像卒塔婆小町[163]一样,死在路边。”

“说得有点过了。”给金田小姐写过新体诗的东风抗议道。

“所以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164]’达不到这种境界,人类就会永远身处苦海。”独仙情不自禁地又在分享自己的感悟。

“别这么威风。你这种人没准被倒吊在电光影里呢。”

“总之如果文明照此发展下去,我是不想活了。”主人说。

“不必客气,不想活就尽情去死吧。”还没等主人说完,迷亭就赶紧抢白。

“但是我也不想死。”主人耍赖一般坚持着。

“说到生,谁都没有经过思考就被生下来了;说到死,谁都觉得痛苦。”

“就像借钱的时候什么都没多想,还钱的时候却不情愿是一样的。”脑子转得这么快的,只有迷亭。

“还钱的时候不多想是一种幸福,同理,不把死当作痛苦也是一种幸福。”独仙总是这么超然物外。

“照你这么说,厚脸皮就是开悟喽?”

“没错。就像禅宗里说的,‘铁牛面铁牛心,牛铁面牛铁心[165]’。”

“你就是这方面的活标本吧?”

“那倒不是。以死为痛苦,是人类发现神经衰弱这种病症之后的事情了。”

“有道理。你怎么看都像神经衰弱之前的人类。”

迷亭和独仙你一句我一句吵个不停的时候,主人正拉着寒月东风批判文明。

“问题是,怎样才能借了钱不还呢?”

“这个问题不成立,借钱总是要还的。”

“哎,现在是辩论时间,不要插嘴,好好听着。就像怎样才能借了钱不还一样,怎么可以长生不死也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不,这曾经是个问题。炼金术曾被用作炼长生不老药,但是所有的炼金术都失败了。人类终有一死,已是定论。”

“在炼金术之前就是定论了。”

“哎,既然是辩论,你不要插嘴,好好听着。第二个问题出现在明确了人类终有一死的时候。”

“嗯?”

“如果难免一死,那么怎么死得开心呢?这就是第二个问题。自杀俱乐部就是伴随着这个问题的产生而出现的。”

“原来如此。”

“死痛苦,死不了更痛苦。神经衰弱患者活着比死了痛苦。所以,以死为苦,并不是因为死很痛苦,而是苦恼怎么死才好。只不过大部分的人智商不够用,混世之时本色出演,乃至被欺负至死。可是有的人不愿意被同胞们你打一拳我踹一脚,非得自己想出来怎么死才行。所以世界今后的发展趋势必定是自杀人数增加,并且自杀的人,都是用自己独创的方法离开人世的。”

“听起来可真像百家争鸣。”

“嗯,真的会。英国剧作家阿瑟·琼斯写的剧本里,有一个一直主张自杀的哲学家。”

“他也是自杀的吗?”

“可惜没有。不过一千年以后,估计大家都会照此执行吧。一万年之内,一说‘死’,大家一定只会想到自杀。”

“越来越不得了了。”

“绝对没问题。自杀绝对会成为一门科学,到那时候,落云馆这种初中,就会把自杀学当作主科,代替什么伦理学。”

“听起来很棒。到那时候我肯定会过去旁听的。迷亭老师,你听到苦沙弥老师的精彩言论了吗?”

“听到啦。那个时候,落云馆的老师该这么讲课了:‘各位,绝对不能墨守以功德为首的野蛮遗风,各位都是有国际化视野的青年,自杀是最大的义务。己所欲,施于人,所以杀别人是自杀的进一步延展,非常值得推广。尤其是一贫如洗如珍野苦沙弥,既然他活着的状态如此痛苦,大家一定要尽早帮他去死,这也是你们的义务。跟往昔不同,现在时局开明,所以不能用枪、刀甚至飞镖等手段卑劣的武器,而应该用一些类似讽刺的高级技术,将他羞辱至死,一来可以帮他积攒阴德,二来你们是做好事……’”

“原来如此,这个提议真好!”

“还有更好玩的事情呢。现在警察保护人民财产是第一目的。那个时候,巡警就像杀条狗一样,抄起棍子扑杀天下公民……”

“为什么?”

“因为现在的人惜命,所以需要警察保护。到那个时候,人民觉得活着是受苦,所以警察出于慈悲,到处杀人。最聪明的人早就自杀了,被警察杀了的往往没什么出息,比如没有自杀能力的白痴,或者残废。然后想被杀的人在家门口贴一个告示就好。不管想被人杀死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一贴告示,警察在适当的时候过来巡逻,就会按照告示把你解决掉。尸体?尸体警察会拖到车里抬走。还有更好玩的呢……”

“老师讲起笑话来真是灵感不断。”东风感慨地说。独仙一边捋着自己的山羊胡子,一边缓缓地说:“也许是笑话,也许是预言。不能贯彻真理,是因为被眼前的表象蒙蔽了双眼,把海市蜃楼当作永恒宫殿。所以,一说超前的事情,就会被当作一个笑话。”

“您的意思就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寒月猜到了独仙要表达的意思。独仙毫不否认,继续往下讲。

“很久以前,西班牙有一个叫科尔多瓦的地方……”

“现在也有吧。”

“好像有。不纠结这个。总之,那里有一个风俗,太阳落山,寺院钟声响起的时候,家家户户的女人全都出门,跳进河里游泳……”

“冬天也游吗?”

“那就不知道了,总之不分老幼贵贱,通通来到河边。只有男人例外。他们只能躲得远远地看。只见暮色掩映下的河岸,隐隐约约地有白花花的人体在游动……”

“真有诗意。或许可以写成一首新体诗呢。那个地方叫什么来着?”东风捕捉到有裸体,马上往前凑了凑。

“科尔多瓦。那里的年轻男人不能跟女人一起游泳,只能远远地看着。男人们觉得很遗憾,于是策划了一场恶作剧……”

“嗯?是什么样的?”迷亭一听有恶作剧,立刻来了兴致。

“他们贿赂了寺院里撞钟的和尚,把撞钟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听到钟声,肤浅的女人们立刻往河岸跑,脱得只剩背心裤衩,扑通扑通就往水里跳。跳是跳了,但是太阳还在天上挂着呢。”

“哟,而且‘秋天的阳光很强烈’吧。”

“桥上围了好多男人,都往水里看。尴尬的是,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一个个红着脸傻站着,无地自容。”

“然后呢?”

“人们往往把失败原因归咎于眼前的习惯,却忽略了背后的本质。稍不注意就会闹笑话啊。”

“原来如此,您说得有道理。我也分享一个被眼前习惯蒙蔽双眼的例子吧。最近看杂志,看到一部《诈骗犯的小说》。小说里的主人公,‘我’,开了一个字画文物店,在店里摆上名家的卷轴、名人用过的文房四宝。绝对没有赝品,全都是无可挑剔、堂堂正正的上等佳品。”

“既是佳品,价格必然也高。有一天来了一位客人,问道:‘元信[166]的这幅画多少钱?’我老老实实地说:‘六百。’然后客人说:‘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想要倒是想要,唉,还是算了。’”

“你确定是这么说的?”主人一点都没有入戏。

迷亭面不改色地说:“对啊,这是小说,我怎么说你怎么听吧。主人公‘我’说:‘既然您喜欢就拿去吧,不必付钱。’客人死活不肯接受,‘我’爽快地说:‘那要不您就月供吧。时间拉长一点,每个月少付一些,反正今后还要承蒙您的光顾——不不,您不来也没问题的。那每个月付十块钱吧。或者五块钱都行。’然后我们俩闲聊几句,客人就把画带走了,条件是每个月付十块钱,总共付六百。”

“《大英百科全书》[167]也是这么付款的。”

“《大英百科全书》是这样的,‘我’的就不一定了。你好好听着吧。接下来我就要讲如何巧妙地骗钱了。寒月,每个月付十块,付多长时间才能把六百块付完?”

“当然是五年。”

“五年。嗯。独仙,你觉得五年时间是长还是短呢?”

“一念不过万年,万年不过一念。说短也短,说不短也不短。”

“你这是在背道德歌吧?真是不现实的道德歌。”

“五年时间,每个月付十块,也就是对方要付六十次。但是习惯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每个月重复同一件事,重复六十次,等到第六十一次的时候,按惯性依然会付出去十块钱。第六十二次依然如此。六十三次、六十四次,长此以往,每个月不付这钱,心里就觉得少了点什么。人类虽然聪明,但是有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出于习惯忘记了初心。‘我’就是利用了这个弱点,让自己每个月都能得到十块钱。”

“哈哈哈哈。真的假的,哪有人这么执念?”寒月觉得荒诞,主人却一脸严肃地继续说:“当然有。我就是这样。毕业后还每个月还读大学的贷款,直到对方主动拒绝了才意识到。”主人总是把自己的糗事说成是全人类的弱点。

“看,既然这种人就在我们面前,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所以如果有人把我刚才说的文明展望当作笑话,那么他肯定就是还完六十次月供后仍然还的人。尤其是像寒月、东风这样社会阅历还不深的年轻人,一定要仔细听好我们的话。”

“谨遵教诲。月供一定只付六十次。”寒月说。

“哎,寒月啊,这听起来像笑话,其实真的言之有理。”独仙对寒月说,“那我要问你了,如果苦沙弥和迷亭都觉得你擅自结婚不太妥当,劝你去跟金田道歉,你打算怎么办?准备道歉么?”

“道歉就算了吧。如果是对方跟我道歉,我觉得还可以接受。”

“如果警察命令你道歉呢?”

“那就更不道歉了。”

“如果是当官的,或者是贵族呢?”

“绝对不道歉。”

“大家发现了吗?以往的人跟现在的人思维完全不同。以往,如果是朝廷出面,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后来就发展成即使朝廷出面,也有解决不了的事情。而现在呢?不管你是皇帝还是朝廷命官,只要阶层比对方高,就完全没办法办事。说得再明白点,权力大的一方,会给另一方造成不快,反而更容易产生敌对情绪。所以今非昔比,如今迎来的新现象是,只要朝廷出面,事情肯定办不成。这是古人打死都想不到的。世态人情的变迁真是无法预计。迷亭的未来记,听起来像个笑话,但是细细品味起来,还是很有价值的。

“就冲这么个知音,我也得把未来论说完。就像独仙说的,当今社会,如果朝廷的人耀武扬威地拿着两三百竹枪准备硬来,就像坐着轿子非得跟火车赛跑一样,实在是又落伍,又顽固——对这些无知中的典范、放高利贷的长范先生们,我们只需静观其变就可以了——我的未来论绝对不是关于当下的鸡毛蒜皮,而是与全体人类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

“仔细看看眼前的文明社会吧。要我说,未来社会的人都不可能结婚。不要惊诧。我说不可能结婚是有原因的。当今社会推崇‘个性’为中心,不像之前,一家之主代表全家人,地方官代表整个郡县的人,诸侯代表一个领地的人,除了代表以外,其余的人,人格可有可无,就算有,也不被认可。这一现象如今发生逆转,每一位生存者都争先恐后彰显自己的个性,仿佛在对每一个人宣扬‘你是你,我是我’。两个人如果见面,估计内心先‘你是人,我也是人’地彼此践踏一番,再就此别过。个人的地位已经大大提高了。

“每个人的地位都提高,等同于每个人的地位都下降。人类不再做让自己委屈的事情,正是个人力量变强的证明;几乎不再插手别人的事情,反而是群体力量变弱的证明。变强当然拍手称快,但是变弱,谁都不想。所以一方面一丁点亏都不吃,来死死捍卫自己的强项;另一方面能占小便宜就占,来加剧自己的不足。这么一来,人跟人之间的空间越来越窄,日益窘迫。只能以扩充自己为目标,膨胀到几乎爆炸。正因为痛苦,所以才尝试各种方法,只为人与人之间的那点空间。

“所以说人类自作自受,自讨苦吃。在这种痛苦中呈现的第一方案,就是父母与孩子分居制。你去日本的山里看看。每家每户都是同一屋檐下谋生。没有你们主张的个性,就算有个性也不拿来宣扬。而大城市的文明人,父母与孩子都很看重自己个性的坚守,为了避免打架,只得保持距离,所以孩子一般不跟父母一起住。

“欧洲的文明比较早,所以比日本更早地推广了这项制度。就算有人跟父母一起住,借钱会给利息,住房同样给房租。而父母要尊重他的个性,给他足够的空间,这样来成就好的风俗习惯。这股风迟早要吹向日本。亲戚分开住,父子分开住,一直被压制的个性得以舒展,等个性的发展和尊重蓬勃发展的时候,不分居反而不痛快。

“等到父子、亲戚都分居之后,再也没有什么好分的,最后的方案就是夫妻分居了。大家现在觉得,因为同居,所以称为夫妇。这个想法大错特错。真正的同居,需要两个人的个性非常适合。之前就说了,因为同床异梦,虽然表面上是夫妻二人,本质上只有丈夫一个人,所以才号称‘偕老同穴’。死后还要合葬,真是野蛮之至。

“现在就不同了。丈夫是丈夫,妻子是妻子。妻子都是去女子学校,穿着男性化的裙裤,尽情锻炼自己与众不同的个性,还绑了个西洋发髻嫁进门的。因此,自然不会对丈夫百依百顺。

“并且她们认为,听丈夫话的妻子不是妻子,而是玩偶。越体贴的贤内助,个性越张扬。个性越张扬,就跟丈夫越合不来。合不来,自然就会发生冲突。所以名义上的贤内助,其实从早到晚都在跟自己的老公吵架。原本一桩好姻缘,结果因为妻子的个性不断张扬,双方的痛苦程度就不断加深。夫妻之间变得像水和油一样界限分明。这还不够,他们连和平共处都做不到,非要融合在一起,结果搞得家里像地震一样动荡不安。人们这才知道,夫妻住在一起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

“夫妻就这样分开了吗?听得我好担心。”寒月说。

“就这么分开了。一定会分的。世界上的每一对夫妻都会分开。而且你们将见证,虽说迄今为止同居的便是夫妻;但是从今往后,即便同居,都没有做夫妻的资格。”

“也就是说,我被划入了没有无资格阵营喽?”寒月在关键时刻提起了自己的那点事。

“出生在明治时代真是幸运。我正是因为未来论,头脑里想的事情比当下超前了一两步,考虑得很清楚,所以至今仍是独身。虽说你们认为失恋可以成就一个人,但是眼里只有当下的人,才是既可怜又浅薄。

“接着说我的未来论。彼时,一个学者从天而降,宣扬破天荒发现的真理。他是这么说的。人是个性动物。消灭人类的个性,就等于消灭人类。若想体验生而为人的意义,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保全个性,发展个性。那些迫于陋习,并非两厢情愿的婚姻,是反自然的野蛮风气,不管打压个性的蒙昧时代如何,在讲求文明的今日,如果依然深陷其中不思悔改,就是思想有问题。在文明高度开化的当今社会,两个人完全不必因为他们更加亲密的关系而结合。显然,没有受过教育的青年男女由于一时情动而必须举行婚礼的事情,有悖伦理,有悖道德。为了人道精神,为了文明,为了保护此类青年男女的个性,我们需要竭尽全力抵抗这股野蛮之风……”

“老师,我不同意您的观点。”东风此刻突然想到什么,手在膝头摊平,行了个礼,“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爱和美更应该受人尊重的了。

“多亏世界上有爱和美,我们才会被慰藉,变得完整,感受到幸福。

“多亏世界上有爱和美,我们情操才会变得高尚,品格变得高洁,学会换位思考。

“所以不管我们生在什么环境、什么时代,都不能忘记它们。说起它们在现实世界的形态,爱的形态是夫妻关系,美的形态分为诗歌和音乐。

“所以只要人类在地球表面存在一天,夫妻和艺术就绝对不会灭亡。”

“不灭亡当然最好,但是没办法啊,这个世界会像哲学家说的那样灭亡。什么,艺术?艺术也难逃夫妻的下场。因为个性的发展意味着个体的自由吧?个体的自由,就是自己是自己,别人是别人,对吧?这种艺术有存在的必要吗?让艺术得以发展的,只是艺术家与观赏者个性的一致吧。不论你如何标榜自己是个新体诗诗人,如果读了你的诗,一个叫好的都没有,那么你写诗就只是孤芳自赏了吧?不管你写多少首《鸳鸯歌》都没用。还好你出生在明治时代,大家都爱读你的作品……”

“不不,还差得很远呢。”

“假如现在都差得很远,在人类文明极其发达的未来,也就是人类认可那位大哲学家提出非结婚论的时候,就更没人看了。倒不是因为是你写的所以没人看,而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所以对别人写的东西完全不感兴趣。看看当今的英国文坛,这种倾向已经非常明显。现在英国小说家中作品最有个性的是乔治·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读他们作品的人非常少。为什么少?就是因为作品太有个性,如果读者没有那种个性,读着就没什么共鸣。这种倾向越发明显,等婚姻被认为不道德的时候,艺术已经彻底灭亡。你想想是不是。你写的东西我看不懂,我写的东西你看不懂,那你和我之间,还有什么艺术可谈呢?”

“这倒没错。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样不对。”

“你的直觉说不对,我的弯觉说这非常对。”

“直觉也好,弯觉也罢,”独仙开口道:“总之人类越追求个性的自由,彼此之间就越不自在。尼采提出超人理论,就是因为被这种不自在逼到窒息,不得已才形而上变成了哲学理论。乍一看以为这是尼采的理想,其实这不是理想,充其量只是牢骚罢了。他蜷缩在个性发展的十九世纪,连对邻居都不放心,睡个觉都提心吊胆。时间长了,就有点疯癫,挥笔写出了狂妄的篇章。读起来与其说酣畅淋漓,不如说深表同情。那个声音不是精进勇猛的誓言,而是怨恨愤恨的呐喊。

“这也不奇怪。古时候只要有英雄出现,天下人就会自动聚在他的旗下,这种号召力,想想都很愉快。但是将如此愉快兑现,并不需要像尼采那样诉诸纸笔洋洋洒洒。所以不论是古希腊的荷马,还是《切维狩猎记》[168],虽然都在歌颂超人一般的性格,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他们的更阳光,更欢乐。正因为有着愉快的事实,所以将这些愉快的事实诉诸笔端之后,读起来也不会觉得苦涩。

“尼采的时代就不同了。首先,一个英雄式的人物都没出现。或者其实出现了,但是没有人尊他为英雄。古时候只有一个孔子,所以孔子很有威信。但是现在,孔子有好几个,或者说全天下也许都是孔子。所以就算有人强调自己是孔子,也不会让别人信服。既然不能让人信服,自己就会感觉不满。因为不满,在白纸上写写像超人这样的理论发泄下总是可以的。

“我们渴望自由,然后获得了自由。获得自由的结果,就是感觉到不自由,觉得困惑。所以西方文明看似可取,其实无用。与之相反,东洋文明自古重视内心修行,反而好用。

“看吧,个性发展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患了神经衰弱,不知何去何从。这个时候,才会真正发掘‘王者之民荡荡[169]’的价值,发现‘无为而治’这句话并不容小觑。只可惜,纵然领悟,却为时已晚。就像酒精中毒之后,才明白不该喝那么多酒。”

“各位老师的话听起来好像都很厌世啊。还是我比较奇怪,听了那么多,居然没什么共鸣,这是为什么呢?”寒月说。

“那是因为你刚娶了妻子呗。”迷亭马上给出了答案。

这时,主人突然开口了:“千万别娶了妻子就认为女人真好。我给大家读一段文章,权作参考。请听好。”说完很快从书房拿出来一本旧书,说,“这本书虽然很旧,但是证明了从古时候起,就有人懂得女人是魔鬼了。”

寒月问:“也太吓人了。什么时候的书呀?”

“十六世纪,托马斯·纳什[170]的作品。”

“更吓人了。那个时候就有人说我妻子的坏话了。”

“写了各种关于女人的坏话,肯定也包括你的妻子。好好听着。”

“嗯,洗耳恭听。太感谢了。”

“首先是古往今来的圣贤介绍自己的女性观。都在听吧?”

“都听着呢。连单身的我也在听呢。”迷亭说。

“亚里士多德说,女人全都不正经,所以娶妻应舍大取小。小不正经比大不正经引起的祸害要轻……”

“寒月的妻子是大还是小呢?”

“属于大不正经。”

“哈哈哈,这书真有意思。来,接着读。”

“有人问,何为最大奇迹?智者答,贞妇……”

“这里的智者指的是谁?”

“上面没写名字。”

“肯定是一个被女人抛弃过的智者。”

“随后出场的是第欧根尼[171]。有人问:‘何时娶妻最适宜?’第欧根尼回答说:‘青年时期太早,老年时期太迟。’”

“老师,这句话属于他在酒桶中的思考吧。”

“毕达哥拉斯说,天下有三件东西值得敬畏:火,水,女人。”

“希腊哲学家净说些迂腐的话。要我说,天下没有什么值得敬畏。入火而不燃,落水而不溺……”独仙说不下去了。

迷亭立刻伸手搭救:“见女而不迷。”

主人继续往下读着:“苏格拉底说,驾驭女人是人类终极难题。德摩斯梯尼说,如果苦于干不掉敌人,最佳策略便是赠敌己女,因为必将日夜使其困于家庭风波。塞内加[172]认为女人和无知是世界上两大灾难。马可·奥勒留[173]认为,女子难以驾驭之处堪比船舶。普劳图斯[174]说,女人爱用绫罗绸缎装扮,只为遮掩天生的丑陋,实属下策。瓦勒里乌斯[175]曾经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没有女人做不出的事情,唯愿上苍垂怜,保佑你不落入圈套。他还说,试问女人是何物?是有爱的敌人,是不可避免的苦涩,是无处逃脱的痛苦,是自然的诱惑、如蜜糖的剧毒。如果抛弃女人属于不道德,那么不抛弃女人,往往要蒙受更大的痛苦……”

寒月说:“老师,可以了,已经听了很多谴责我妻子的话,已经够了。”

“还有四五页呢,还是一口气听完吧。”

“差不多就行了,夫人也快回来了吧?”迷亭正揶揄着,餐厅里有人叫着女仆的名字,“阿清,阿清!”

“这下完了。夫人早就回来了。”

“嘿嘿。”主人笑着说,“我才不怕她呢。”

“夫人!夫人!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餐厅里一片沉默。

“夫人,您能听见我说话吧?夫人?”

依然没有人回答。

“刚才您听到的话,不是您丈夫说的。是十六世纪的纳西说的,您别介意。”

“不认识!”女主人远远地敷衍了一句。寒月狡黠地笑了。

“我也不认识。不好意思。哈哈哈哈。”迷亭毫不客气地大笑道。这时,远处传来大门猛然被打开的声音,有人来了,但是他并没有招呼一声“拜托了”、“有人吗”。重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客厅的纸门“呼啦”一声打开,多多良三平的脸出现在众人眼前。

三平今天破天荒穿了礼服,里头是白花花的衬衫,显得异常隆重。右手还拎着用绳子捆在一起的四瓶啤酒,看起来沉甸甸的。他把酒放在鲣鱼干旁边,连招呼都不打,一屁股坐在地上,两膝分开跪坐,一副惹人注目的武士做派。

“老师,您胃病好些了吗?总是这么闷在家里,可不成啊。”三平说。

“还可以吧。”主人说。

“恕我直言,您脸色不太好啊,有点发黄。最近去钓鱼还挺有意思。从品川雇一艘船过去——我上周日去了一次。”

“钓到什么了?”

“什么都没钓到。”

“没钓到还说有意思?”

“养养浩然之气嘛。怎么样,你钓过鱼吗?真的很有意思。想想坐着小船,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横行。”三平不管跟谁都搭得上话。

迷亭接过话茬:“我只对在小海里坐大船感兴趣。”

寒月说:“如果去钓鱼,起码应该钓个鲸鱼或者美人鱼,不然不好玩。”

“那种东西怎么可能钓上来?作家真是没有生活常识。”

“我不是作家。”

“那你是干什么的?对我这样的商务人士来讲,最重要的就是常识。老师,我最近的生活常识绝对大大丰富了。说来奇怪,一到那个地方,近朱者赤,自然而然就被熏陶出来了。”

“熏陶成什么样儿了?”

“就说抽烟吧。如果抽朝日、敷岛这种牌子,就太没面子了。”说完拿出滤嘴有金箔装饰的雪茄,啪嗒啪嗒吸了起来。

“你太奢侈了。什么时候这么有钱?”

“钱不多,但是总能挣回来。如果不吸这种烟,根本就毫无格调可言了。”

“这格调居然比寒月磨玻璃球还轻松,而且不麻烦。真是快捷格调啊。”迷亭对寒月说。寒月还没回答,三平就开口了:“你就是寒月啊?还没当上博士吗?如果你当不了博士,我就出手啦。”

“你要当博士?”

“不,我要娶金田的女儿。虽然觉得挺对不住您的,但是对方也在极力促成这桩姻缘,所以我就决定娶她了。老师,我觉得很对不住寒月,正担心怎么开口呢。”

“千万别客气!”寒月回答。主人含含糊糊地说:“想娶就娶吧。”

“这可真是皆大欢喜。我就说嘛,不管什么样的女儿总能嫁得出去的。你看,现在就有如此体面的一位绅士当了乘龙快婿。东风,这是绝佳的新体诗素材,赶紧写出来吧。”迷亭照例不正经地调侃道。

三平看向东风:“你就是东风呀?我们结婚,你给写点东西吧。我把它印出来派发给别人。说不定还能登在《太阳》上。”

“可以呀,你打算什么时候用?”

“什么时候都行。给我一篇你写好的也可以。作为回报,我们的婚宴也请你来大吃一顿。开瓶香槟。你喝过香槟没有?非常好喝——老师,我婚宴的时候还打算叫个乐队现场演奏,您说我把东风写的东西谱成曲子怎么样?”

“你随便啊。”

“老师,您给我谱个曲子吧。”

“我怎么可能会!”

“在座的诸位有谁懂音乐吗?”

“被你取代的寒月小提琴弹得很好。你请他准没错。不过,几口香槟怕你请不动。”

“香槟啊,四块五块一瓶的那种简直拿不出手。我请客,怎么可能用那么便宜的东西?不知你愿意为我谱个曲子吗?”

“嗯,可以啊。两毛钱的香槟就可以啦,或者不要钱都行。”

“不给钱可不行,必须得有答谢礼。你要是不喜欢香槟,那这些怎么样?”说完便从上衣内兜里掏出七八张照片,往地板上随意一放。照片散落一地,有半身的、全身的,有站着的、坐着的,有穿和服裙子的、穿长袖的,有盘着高岛田发髻的。总之,满眼都是妙龄女郎。

“老师请看,这些全都可以当作候选人。寒月和东风都挑一个吧,我可以替你们介绍。这种答谢礼还满意么?”说着拿起一张照片递给寒月。

“太好了,你一定得帮着介绍。”

“这个喜欢吗?”三平又递过去一张。

“喜欢喜欢。帮忙介绍吧。”

“介绍哪个?”

“哪个都行。”

“你还真是博爱啊。这个是博士的侄女。”

“哦。”

“这位性格很好,人也年轻,今年才十七岁——如果娶了她,陪嫁钱就有上千块呢——这位是某个首长的千金。”三平一个人说着。

“这么好条件,能全娶了吗?”

“全都要娶?你的野心也太大了。没看出来你拥护一夫多妻主义啊。”

“不,我不是拥护一夫多妻,我只是一个肉食动物罢了。”

“别说那么多没用的了,反正没戏,赶紧收起来吧。”主人略带愠怒地甩出一句话。三平说:“这样的话,哪个都不娶喽。”边说边把照片一张一张收回内兜去了。

“对了,你拎啤酒干吗?”主人问。

“送您的礼物。为了提前庆祝,我特意从拐角的酒屋买的。咱们开一瓶?”

主人唤女仆过来把酒打开。主人、迷亭、独仙、寒月和东风五个人煞有介事地共同举杯,庆祝三平的美好姻缘。三平满面春风地说:“诚邀在座各位出席我的婚礼,大家一定都来。大家都会赏光吧?”

“我不去。”主人毫不犹豫地说。

“为什么?我一辈子也就这一次婚礼。不来的话也太不近人情了吧,老师?”

“不是不近人情。反正我不去。”主人继续坚持。

“是因为没有合适衣服吗?外褂和裙裤总有吧?老师,您还是多参加点聚会吧,我介绍名人给您认识。”

“不必了。”

“是因为胃病还没好?”

“跟胃病没关系。”

“您要是这么坚持,我也没办法。你呢,你能来吧?”三平放弃了对主人的劝说,转向迷亭。

“我吗?我一定去。可以的话,还想当媒人呢。‘婚礼香槟哟度数三十三度九换一夜春宵’——什么?媒人是铃木藤?好吧,我觉得也会是他。那就太遗憾了,两个媒人就太多了。那我就以普通朋友的身份出席吧。”迷亭说。

“你能去吗?”三平问独仙。

“我吗?一竿风月闲生计,人钓白苹红蓼间。”

“什么意思?背唐诗啊?”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不知道你就说,服了你了。寒月可以来吧?怎么说你也算当事人之一嘛。”

“一定去。我都谱曲子了,如果不去现场听听乐队怎么演奏的,就太遗憾了。”

“这就对了嘛!东风,你怎么样?”

“我啊,我还挺想在两位新人面前,朗诵我的新体诗的。”

“那就太好了。老师,这绝对是我长这么大最开心的事儿。就冲这个,我得再喝一杯!”说完,兀自把自己买来的啤酒咕咚咕咚喝完,满脸通红地放下杯子。

秋季白昼短,很快天就黑了。看看火炉,里面扔满了乱七八糟的烟蒂,炉火早已熄灭。这些快活的伙伴们也尽兴了,独仙站起来说:“天晚了,我先回去了。”紧接着随着一声声“我也走”,其他人也出门离去。就像演出散场,客厅一时看起来空空荡荡。

主人吃完晚饭就钻进了书房。

女主人觉得有点冷,紧了紧衬衫领子,开始缝补刚洗好的日常衣物。

孩子们并枕而眠。

女仆去洗澡了。

这些人虽然看起来快活,如果叩问他们心底,却总能听到悲凉的回响。

独仙再怎么摆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顿悟模样,双脚还是要踩在凡间的泥土上。

迷亭虽然每天都很乐观,但是他显然没有身处理想国。

寒月终于不再磨玻璃球,回老家娶了老婆。这才是正常。但是正常时间长了,他也会觉得无聊吧。

东风现在对新体诗抱有极大的热情。十年之后,他肯定就不这么干了。

至于三平,可能性就太多了,没准以后去山里住、去水里住。都有可能。希望他一辈子都能以请别人喝香槟为荣。

铃木藤四处奔波。奔波的人难免辛苦。就算辛苦,也比原地踏步的人吃得开。

我在这家已经住了两年多了。本以为自己的见识足以傲视猫族,谁知前几天一个号称“雄猫穆尔[176]”的家伙,突然大放厥词,让我非常震惊。仔细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它一百年前就死了,莫非它觉得好玩,才从遥远的冥界赶过来,变成幽灵吓唬我的?这只猫去看望母亲时,叼了一条鱼当礼物,结果半路上就忍不住把鱼吃掉了。如此不孝的一只猫,才气却不输人类,听说灵感来了还挥笔写诗,连它主人都连连称赞。这种英雄豪杰既然在一个世纪前已经出现了,我这样的无名小卒还是早日退隐乌托邦比较好。

主人早晚要死于胃病。

金田因为欲望太大已经离死不远。

秋天的树叶已经快掉光了。

死亡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命运,就算现在活蹦乱跳,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因此早早迎来终极命运也许是明智之选。按照刚才各位的说法,人类最终躲不过自杀。如果稍微大意,没准只剩我们猫族生活在这逼仄的世界上。实在可怕。

心情突然低落起来。还是喝点三平的啤酒提提精神吧。

我绕去厨房。窗户没关紧,秋风从细细的窗户缝里吹进来,煤油灯不知何时已经熄灭,屋子里却并不黑,皎洁月光透过玻璃洒进来。

茶托上并排放着三只杯子,其中的两只里还剩了半杯茶色的饮料。透过玻璃看什么饮料都觉得冰凉,即使里头装的热水。再加上旁边就是灭火桶,这杯液体被寒夜的月光一照,顿时让我兴致大减,感觉嘴唇一碰上就会全身冰凉。不过生活就是不断尝新嘛。你看三平喝了之后,脸通红,连呼吸都变得灼热了。猫喝了肯定也能变兴奋吧?反正是一条连死期都不知道的贱命,趁着苟且活着,多尝新。等躺在墓碑底下了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下定决心,就痛快地把舌头伸进杯子啪嗒啪嗒舔了几口。这个味道太让我震惊了。舌头尖就像被针扎过一样,麻麻的。人类是中了什么魔咒,居然喜欢喝这种类似腐烂味道的东西!反正猫舌头完全接受不了。应该是猫和啤酒八字不合吧。

我一边叫苦一边把舌头往回收,收到一半又改变主意了。人类总说良药苦口利于病,一旦感冒了就皱着眉头喝奇怪的东西。他们是因为喝了才好,还是为了好才喝,我至今都无从知晓,不过这倒给我很大启发。我的问题就用啤酒来解决吧。喝了这个,虽然腹中受苦,如果能够像三平那样忘乎所以、愉悦至极,也算大大地赚到。跟周围的猫说起来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嗯,听天由命吧,把事情做彻底。主意已定,我再次伸出舌头。睁着眼睛实在不忍下咽,遂紧闭双眼继续啪嗒啪嗒。

我忍啊,忍啊,终于把一杯啤酒喝光了。此刻,奇妙的现象发生了。刚开始是舌头麻麻的,嘴里像是受到压迫一样难受。后来越喝越轻松,一杯快见底的时候已经不觉得痛苦了。照此节奏,第二杯也不在话下。就这样,我像吸水的抹布一样,连洒在茶托上的啤酒都悉数收入腹中。

喝完之后,我为了观察自己的变化,静静地蹲在原地。身体里逐渐升起一股暖流,眼皮发沉,耳朵开始幻听。想唱歌,想跳“猫呀猫呀”舞。想让主人、迷亭、独仙去吃屎。想痛扁金田一顿。想咬金田夫人的鼻子。想干很多事情。最后,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踉踉跄跄往外走。现在出去玩应该很有意思。嗯,出去之后可以跟月亮说一句晚上好。反正心情大好就是了。

心情舒畅说的现在这种状态吧。我漫无目的地晃荡着,任由散漫的步伐把我带去任何地方。可是,忽然很困怎么办?已经搞不清楚自己现在是睡着还是走着。努力想睁开眼睛,发现眼皮沉得睁不开。算了,管它高山大海,走下去就是了。我正软绵绵地往前迈,突然,“扑通”一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完了。我甚至无法思考为什么完了,只是凭直觉知道,接下来有罪受了。

等终于清醒一些,发现自己已经漂在水上。我惊恐地伸出爪子想抓住什么,结果能抓住的只有水,而且越挣扎,身体越陷越深。我赶紧蹬后腿,用前爪拨水,只听“咕噜噜”,只有水声回应着我。等终于露出脑袋看向四周,发现原来自己掉进了水缸里。这个水缸,夏天之前用来养一种叫竹柏的水草,等乌鸦把水草啄完之后,就用来洗澡。这样水越来越少,乌鸦也越来越少,前几天我还慨叹乌鸦都不来了,结果今天自己就代替乌鸦进来洗澡了。

水面离缸缘有四寸左右的距离。不论我把腿往上伸多直都够不着,用力往上跳也跳不出。如果稍有松懈,就咕噜咕噜往下沉。拼命挣扎的时候,爪子能多多少少碰到水缸壁,嘎吱嘎吱,抓到了就感觉能浮上来一点,抓不住的话就咕噜咕噜呛水。呛水太痛苦,于是赶紧嘎吱嘎吱继续抓。重复几次,身体就吃不消了。虽然心情无比焦虑,脚却逐渐不听使唤。渐渐地,是为了呛水才抓,还是因为抓才呛水,自己都搞不明白了。

我一边受折磨,一边思考。之所以这么痛苦,就是因为想尽快爬出水缸。想爬出去的心情虽然急迫,但是心里清楚根本爬不出去。我的脚只不过三寸长。就算身体全部漂到水面上,站在水面上尽力把前爪伸长,离水缸边缘也有五寸的距离。抓不住水缸边缘,就算再着急,就算花上一百年的时间,就算累得粉身碎骨,都出不去。如果明知出不去,再努力挣扎,就是强求。所有痛苦都是来源于强求。强求无意义。自讨苦吃、自我责问都很愚蠢。

“算了吧,顺其自然吧,不要再把水缸壁抓得嘎吱嘎吱了。”我这么想着,前腿、后腿、脑袋、尾巴,全部停止挣扎,听天由命。

越来越惬意。

不清楚此刻的心情是痛苦,还是庆幸。

不清楚此刻是在水里,还是在客厅地板上。

正在哪里,遭遇了什么,已经不再重要。

我只觉得惬意。不,已经感觉不到惬意了。日月坠落,天地崩塌,我进入了不可思议的太平世界。

我死了。

死了才得到这份太平。

太平唯有一死方可享受。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万幸,万幸。

[145]《列仙传》:西汉刘向著。记载了七十一位仙人的姓名、身世和事迹。

[146]定式:围棋中最稳妥的顺序,让下棋双方各自不吃亏的下法。

[147]本因坊:日本围棋的一个流派。

[148]臣死且不辞,况彘肩乎:取意《史记·项羽本纪》“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此处表示不怕棋子被吞。

[149]撞吧!八幡钟:日语里“补(棋子)”和“撞(钟)”是谐音,八幡钟是江户深川富冈八幡宫的钟。

[150]一剑倚天寒:出自北条时宗的名言,“两头俱截断,一剑倚天寒”。指把生死看破,才能从生死中解脱。

[151]Do you see the boy:此句英文发音,与“你脸皮也太厚了。喂”的日语发音非常像。

[152]此处是歌舞伎最著名的桥段之一。主角大喝一声“且慢”现身,惩罚恶人。

[153]生死事大,无常迅速:佛家语。指抓紧时间,不容迟疑。

[154]与谢芜村的俳句。

[155]盂兰盆节时,日本人习惯在家门口烧麻秆,来呼唤死去亲人的灵魂。

[156]庆政:歌舞伎里的人物。

[157]吐月峰:静冈的名山。山中的竹子多被用来制作烟灰筒,故命名为吐月峰。

[158]天长节:11月3日,明治天皇的生日。

[159]露地白牛:禅宗语,暗示可以虚拉小提琴。

[160]康诺特爵士:英国贵族,维多利亚女王的孙子。明治二十三年曾经为明治天皇授予嘉德勋章,受到日本人民的热烈欢迎。

[161]宝生流:能剧的一个流派。

[162]威廉·欧内斯特·亨里(1849-1903),英国作家、编辑和文学评论家。主要以诗作《不可征服》闻名。

[163]卒塔婆小町:日本古典能剧之一。小町的意思是美女。

[164]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人应该对世俗物质无所留恋,才有可能深刻领悟佛。

[165]铁牛面铁牛心,牛铁面牛铁心:源自《碧严录》第三十八则,铁牛之机。意思是:坚决不动摇,坚固得就像用铁打造的牛一样。

[166]元信:全名狩野元信,室町时代的著名画家。

[167]《大英百科全书》:1975年在日本发售的时候设立了月付方式。

[168]《切维狩猎记》:英国最古老的民谣。讲述切维地区贵族矛盾的民谣,背景是英格兰和苏格兰国境之间的丘陵。

[169]王者之民荡荡:指贤明君主的子民富足安康。出自《论语·泰伯篇》。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孔子赞美尧的德治。

[170]托马斯·纳什(Thomas Nashe,1567-1601),英国作家。喜争论,作品多讽刺。

[171]第欧根尼(Diogenes,约前412-前324),古希腊犬儒派哲学家鼻祖,不修边幅,努力把生活需求降到最低,比如不住房屋,选择长期住在酒桶里。

[172]塞内加(Lucius Annaeus Seneca,约前4-65),古罗马时代著名斯多葛学派哲学家。

[173]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 Augustus,121-180),古罗马帝国皇帝。代表作品有《沉思录》。

[174]普劳图斯(Titus Maccius Plautus,约前254-前184),古罗马喜剧作家。

[175]瓦勒里乌斯(Valerius Maximus),活跃于公元20年前后,古罗马历史学家。

[176]雄猫穆尔:德国小说《雄猫穆尔的生活观》的主人公。作者霍夫曼,写于1820-1822。明治三十九年5月,《新小说》开始连载德国文学研究家滕代素人的《猫文士气炎录》。

夏目漱石说[177]

[177]《我是猫》在日本出版时分上中下三册分别面世的,因此夏目漱石先生对《我是猫》的出版说明也有三段。

《我是猫》最初连载于杂志《杜鹃》。本身就不是规规矩矩的小说,所以读者们任意翻开哪一页,都可以往下阅读,丝毫不影响情节的连贯。我原计划多写几篇之后再结集出版,无奈出版社催促得紧,自己又太忙,抽不出时间来,只好先出版这五章。

原本发表在杂志上的连载物,现在以单行本的形式再度出现在公众眼前,证明它本身还是具有发表价值的。虽然身为作者,并不方便评价《我是猫》的优劣,但是自己写的东西,能够以自己喜欢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本身已经非常欢喜。正是这个愿景,督促着我下定决心付梓出版。

特此感谢中村不折先生为本书几易其稿,创作插画;感谢桥口五叶先生出色的装帧设计。多亏了二位,本书才得以在文字以外,平添了许多别样的趣味。

《我是猫》还在连载时,就有素不相识的读者特意致信鼓励,甚至寄明信片给我祝福。自己写的东西能够得到大家如此喜爱,不胜感激。特此机会,向读者们一并致谢,感谢你们的鼓励和支持。

本书没什么情节,也谈不上什么结构,就像一只海参无头无尾,就算就此搁笔,都对全书没有任何影响。没准这些真的就是本书的全部了。不过,我依然打算忙里偷闲,继续写下去。趁猫还活着——猫还健壮——猫还愿意写的时候——继续写下去。

明治三十八年十月六日

续写《我是猫》的时候,本打算也写五章,分上下册两本一并出版。无奈一不小心写多了,出版社建议分为上中下三册出版。这其实属于商业上的考虑,对作品本身其实没有什么影响,于是同意了将本书作为中册出版。

写序的时候,脑海中浮现了一件事。我在伦敦居住的时候,为了抚慰病重的好友正冈子规,曾经写过两三封长信,描述伦敦见闻。在病床上郁郁度日的子规读完大喜,还拜托我多写一封:“知道你忙,不过我还想让你多写一封。”那时候子规已经病得很重,字里行间都透着悲惨抑郁。念着我们的昔日情谊,本打算满足他的小小要求,无奈身在异乡,哪有那么多有趣时光可言,正在我苦于下笔之时,传来子规逝世的噩耗。

我再次翻出这封信,信里是这么写的:

我快不行了,每天都止不住地悲伤,已经不再给报纸杂志写东西了。书信来往也中断了。好久不见。今夜突然有感而发,特意写信给你。你写给我的信非常有趣,读你的信是最近最让我开心的事情,没有之一。你知道的,我很早之前就向往着去欧洲看看。可惜身染重疾,终不能至。读了你的信,仿佛自己去了一趟欧洲,神清气爽。知道你忙,方便的话,趁我眼睛还能看得见,请多写一封好么?(知道你可能会为难)

明信片也已经收到。伦敦的焗地瓜吃起来如何?

不折(指中村不折。——译者注)现在住在巴黎的一座伊斯兰寺院里。他倒是表示很想吃鲣鱼干,但是应该没什么机会当面给他了吧。

虚子(指高滨虚子。——译者注)生了一个男孩。我给他取名为年尾。

炼乡死了,非风死了,大家都撇下我先走了。

也许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就算见到,估计那时候我已经说不出话了。其实我现在活得很痛苦。我的日记里有一页,重重写了“古白曰来(古白是比子规小四岁的弟弟,自杀而亡。子规此处表示弟弟在召唤他。——译者注)”四个字。

虽然还有很多想写,无奈病痛难忍,就此搁笔。

明治三十四年十一月六日 写于灯下

东京 子规

伦敦漱石兄 亲启

也许加重了他的病痛。

子规如果读了《我是猫》,不知会作何感想。也许,他只想读我的伦敦见闻,对《我是猫》不感兴趣。不过,《我是猫》是我的成名作。倒不是说成名了就飘飘然,只不过对于以《墨汁一滴》暗中鼓励我的故友来说,把这本书烧给他,也许更好。古有“季子挂剑”,我准备将《我是猫》供奉在子规墓前,为五年前的芥蒂释怀。

子规死时,吟诵着丝瓜的诗句。所以现在世人也将子规的忌日命名为“丝瓜忌”,把子规供奉为“丝瓜之神”。十几年前,我跟子规曾经共同创作了俳句:

摇摇摆摆地 高高悬挂枝蔓上 丝瓜空余长

既然跟丝瓜这么有缘,那么我也愿意再作俳句一首,与《我是猫》一起献给子规。

稳稳当当地 坐镇秋日大地上 南瓜当称王

这句也是我彼时即兴而作。因为都有一个“瓜”字,所以丝瓜和南瓜应该是亲戚吧。既然是亲戚,将咏南瓜的诗句,供奉给丝瓜之神,也是情理中。所以我准备将它一并供在子规墓前。我不知道子规现在在哪里、正在做什么。他没有南瓜一样稳当的屁股,估计依然没有“坐镇”的机会吧。总之会有的,有了之后,得先一屁股坐稳当了,不再因别人的想法左右摇摆。子规已经脱离肉身束缚,不能再让他远远地为我担心。为了让这位故友安心,就此搁笔。

明治三十九年十月

《我是猫》下册明显薄了不少。出版社说这书原本就很灵活,建议我多写一些。就算是猫,一旦落入水缸去了那极乐世界,都不可能随随便便复活。如果因为页码不够,就让猫从水缸里爬出来,显然也有失猫的体面。猫落入水缸之时,漱石老师跟苦沙弥老师一样,都是教师。时至今日,极乐世界的猫的处境我无从了解,但是执笔写下此序的漱石老师已经不再当教师了。苦沙弥老师也许已经辞职,或者被辞退了都不一定。

世事变迁就像猫的眼珠一样变幻莫测。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可以去那极乐世界,也可以把薪水花光光。年底过去了,正月过去了,花朵凋谢,新叶又生。以后世界将如何变化,我不了解,只不过,水缸中的猫的瞳孔,应该可以凝固成瞬间的永恒。

明治四十年五月

继续阅读:译后记 / 猫的神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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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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