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两日,二哥的使者再次到来,这次是邀请李智云与三姐赴一场私宴。
宴会地点依旧设在一座宽敞的军帐内,但与会者寥寥,不过十余人,皆是二哥麾下最核心的心腹将领。席间还有一位异族面孔的客人,身材魁梧,络腮胡须浓密卷曲,眼神锐利如鹰——正是突厥始毕可汗的弟弟,俟利弗设。李渊晋阳起兵时,曾向突厥借力,这位俟利弗设便奉兄命,亲率一千精锐骑兵和五千匹剽悍的突厥战马前来助阵,此刻俨然是帐中贵宾。
酒宴甫开,帐内灯火通明,炭盆驱散了隆冬的寒意。李智云依言坐在三姐身侧,面前低矮的案几上,粗陶酒碗盛满了琥珀色的酒浆,旁边堆放着刚炙烤好、滋滋冒油的羊肉,香气四溢。帐角,十几名乐师席地而坐,怀抱琵琶、胡笳、箜篌、羯鼓等汉胡乐器,丝竹管弦之声交织,奏着一曲悠扬而略显苍凉的边塞调子。数名身着彩衣、身姿曼妙的舞妓在中央空地随着乐声翩跹起舞,裙裾翻飞,佩环叮当。
一曲舞罢,舞妓盈盈退下。坐在主位的二哥忽然朝李智云这边招了招手,声音洪亮:“智云,过来!坐到二哥身边来!”
李智云微微一怔,有些迟疑地看向三姐。三姐眼中笑意更浓,轻轻推了他一把,低声道:“愣着做什么?二哥唤你呢,快去吧。”他只得起身,在众人或好奇或审视的目光中,穿过铺着毡毯的地面,走到二哥身旁的席位坐下。二哥随手将自己面前那只硕大的酒碗推到他面前,浓眉一挑,带着几分考校的意味问道:“小子,能饮酒否?”
此时蒸馏之法尚未问世,酒精度数远低于后世,入口绵软甘甜,近似米酒。李智云少年心性,最受不得激将,闻言嘴角一撇,露出几分少年郎特有的轻狂:“这有何难?”说罢,双手捧起那沉甸甸的酒碗,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竟是毫不拖泥带水地将一整碗酒灌了下去。酒液入喉,先是微甜,继而一股暖流直冲胸腹,脸上瞬间腾起两团红晕。
“好!痛快!这才是我李家好儿郎的气概!”二哥见状,抚掌大笑,眼中流露出真切的赞许。他大手一挥,示意侍立身后的亲兵:“满上!”亲兵立刻上前,又将李智云的酒碗斟得满满当当。
李智云借着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又连饮了两大碗。三碗黄汤下肚,酒意上涌,眼前的灯火人影开始有些晃动重叠。耳边那乐师们的演奏,原本还算和谐,此刻在他听来却有些杂乱刺耳,“乒乒乓乓”不成曲调。他皱了皱眉,侧身对二哥大声道:“二哥!他们这弹的都是什么?一点也不动听!听得人昏昏欲睡!不如……不如让愚弟为你唱上一曲助助兴如何?”言语间带着几分醉后的豪迈。
“哦?”二哥浓眉一扬,显然被勾起了兴趣,朗声笑道:“好哇!难得五弟有如此雅兴!快,让他们停下!”他身后侍卫闻令,立刻快步走到乐师面前示意。瞬间,帐内丝竹之声戛然而止,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摇摇晃晃站起来的李智云身上。
李智云只觉得热血上头,步履虽有些虚浮,却昂首阔步走到场地中央。他清了清嗓子,迎着众人好奇的目光,一股莫名的冲动驱使着他,张口便唱起了一首旋律悠扬、饱含深情的异域小调:
美丽的夜色多么沉静,草原上只留下我的琴声,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等到那千里雪消融,等到那草原上送来春风,可克达拉改变了模样,姑娘就会来伴我的琴声……
他的嗓音带着少年特有的清亮,又因酒意而添了几分沙哑的磁性。这从未听过的曲调,婉转悠长,带着草原的辽阔和月夜的深情,仿佛有魔力一般,瞬间攫住了帐内所有人的心神。那些惯听金戈铁马之声的将领们,此刻也屏住了呼吸;就连汉语生疏的俟利弗设,也被那旋律中熟悉的草原气息深深吸引,眼神迷离。
一曲终了,余音仿佛还在帐顶萦绕。短暂的寂静之后,俟利弗设猛地从席位上弹跳起来,像一头被唤醒的雄狮,激动得满脸通红,胡须都在颤抖,用生硬的汉语夹杂着突厥语哇哇大叫:“天神啊!太棒了!太棒了!这……这歌声里有草原的风,有故乡的草香!我从没听过这么……这么动人的歌!它唱到我心窝里去了!”他大步流星地冲到李智云面前,张开粗壮的双臂,不由分说给了少年一个结结实实、几乎让人窒息的熊抱!接着,在李智云还没反应过来之际,他那长满浓密胡须、嘴唇厚实黝黑的脸庞就凑了过来,在李智云的两边脸颊上狠狠亲了两口,留下浓烈的羊膻味和胡茬的刺痛感。亲完犹嫌不够,俟利弗设一把扯下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足有鸽卵大小、殷红如血、光华流转的硕大红宝石,不由分说地套在了李智云的颈间。宝石沉甸甸的,带着主人的体温。
“好!再来一首!”有被气氛感染的将领拍案而起,高声起哄。
这声呼喊如同投入滚油的水滴,瞬间引爆了全场。众人纷纷应和:“对!五公子,再唱一首!”“唱得好!”
李智云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和俟利弗设的亲热弄得有些发懵,但酒意和众人的喝彩也激起了他的兴致。他摸了摸脸上被扎疼的地方,又掂了掂胸前沉甸甸的红宝石,索性放开了,一连又唱了四、五首节奏或欢快或悠扬的曲子。其中那首旋律明快、歌词诙谐风趣的《达坂城的姑娘》,更是引得满堂哄笑,众人拍着桌子,跺着脚,齐声叫好,气氛热烈到了顶点。
二哥看着自己这幼弟在席间大放异彩,心中也颇为畅快自豪。他招手唤来乐师的头领,指着李智云道:“方才我五弟所唱之曲,尔等可记下了?能否弹奏?”
乐师头领面露难色,恭敬道:“启禀将军,五少爷所唱曲调新奇,韵律独特,我等……未能尽记。可否请五少爷再赐唱一遍?”
“有何不可?”李智云酒劲正酣,豪气干云,立刻将《达坂城的姑娘》又大声唱了一遍。这首歌结构简单,旋律朗朗上口,极易记诵。那些乐师本就是伶俐之人,又凝神听了一遍,互相交换了几个眼神,便已了然于心。很快,琵琶、胡笳、羯鼓等乐器再次响起,准确地复现了那欢快的旋律,甚至比李智云清唱时更添了几分热闹的韵味。
乐声一起,如同点燃了最后的狂欢引信。一些性喜热闹的将领再也按捺不住,纷纷离席,或拉过退在一旁的舞妓,或拽起侍酒的婢女,就在帐中空地随着音乐笨拙却欢快地扭动起来。俟利弗设更是兴奋异常,口中呼喝着突厥语的号子,张开双臂,跺着脚,跳起了粗犷豪放的突厥旋舞,动作大开大阖,充满了原始的力量感。
李智云见状,兴致更高,几步跑到三姐跟前,伸手就去拉她:“姐!别光看着了,咱俩也跳一支!”
三姐掩嘴轻笑,连连摆手:“你这皮猴儿!我哪里会跳这些?快别闹了!”
“哎呀,简单得很!我教你!跟着我动就行!”李智云不由分说,硬是将三姐从席位上拉了起来。
这首乐曲节奏奔放急促,并不适合舒缓的交际舞步,李智云便跳起了水手舞。他放开手脚,踢腿、拍手、旋转,动作虽不标准却充满了青春的肆意和欢乐。三姐被他感染,又见他动作滑稽,忍不住笑出声来,也学着他的样子,笨拙却开心地扭.动着身体,姐弟俩的笑声融入了一片喧腾之中。
军帐之内,觥筹交错的叮当声、奔放热烈的乐声、粗犷的突厥号子、将领们豪迈的笑语、女眷们清脆的嬉笑……种种声音汇聚成一股欢乐的洪流,几乎要将帐顶掀翻。篝火熊熊,映照着每一张沉醉在欢乐中、红光满面的脸庞,空气里弥漫着酒香、肉香、汗水和兴奋的气息,整个营帐仿佛化作了一片沸腾的欢乐之海……
那一夜后来的记忆,在李智云脑海中变得模糊而零碎。他只记得自己被喧嚣和暖意包裹,脚步虚浮,不知是被人搀扶还是自己踉跄着回到了那顶属于自己的小帐篷。次日醒来,头痛欲裂,如同有无数小锤在脑壳里敲打,喉咙也干涩得如同火烧。然而,宿醉的痛苦之下,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轻松感悄然滋生。自那场酣畅淋漓的宴会之后,他再见到二哥时,心口那莫名紧绷的弦,似乎悄然松开了,曾经不由自主的颤抖,竟真的消失无踪了。
这日午后,冬日难得的暖阳驱散了些许寒意。李智云百无聊赖地在军营辕门外踱步,看着士兵们操练、马匹嘶鸣。忽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从主帐方向匆匆走来,正是那位气质儒雅、目光睿智的房玄龄。李智云连忙整了整衣冠,上前几步,拱手施礼:“房先生。”
房玄龄见到他,停下脚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郑重地回了一礼:“李公子,巧遇。房某正要去寻你道别。”
“道别?”李智云有些意外。
“正是。”房玄龄点头,“蒙二公子赏识,一见如故,盛情相邀房某至其军中效力,襄赞军务。此事已征得令姐的首肯。”
原来,三姐派房玄龄去向二哥汇报“娘子军”的军情,二哥与房玄龄一番长谈,深为其见识谋略所折服,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当即力邀他担任自己军中的记室参军,实为心腹幕僚。
“哦……”李智云心中了然,暗想:“二哥果然慧眼识人。房先生这般大才,迟早是要辅佐明主的。去吧,反正你早晚都是二哥的人!”心中念头闪过,面上却不动声色,只诚恳道:“房先生大才,得遇明主,可喜可贺!此去前程远大,还请多多保重身体!”
房玄龄亦拱手道:“李公子客气了。公子年少英发,也请多多珍重。山高水长,后会有期。”两人再一拱手,房玄龄便转身,步履沉稳地朝着二哥军营的方向行去。
目送房玄龄走远,李智云信步继续向前,不觉走到营旁一块空旷的校场边缘。正漫无目的地张望着,忽听一阵急促而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如同密集的鼓点敲打在地面上!他循声望去,只见一匹通体赤红、宛如燃烧火焰的骏马,正从远处如离弦之箭般疾驰而来!那马儿四蹄翻飞,鬃毛在风中烈烈飞扬,身形线条流畅矫健,速度之快,竟在身后卷起一道淡淡的烟尘!
“哇!”李智云忍不住低呼出声,眼睛都看直了,“好快的马!神骏非凡!这脚力,怕是……怕是快赶上关云长的赤兔马了吧?”他下意识地和自己那匹温顺的白马比较了一下,心中顿时涌起一股强烈的艳羡,“强太多了!简直是天壤之别!”
就在他心驰神往、暗自惊叹的瞬间,那匹赤焰般的骏马已如一道红色闪电般驰到近前。马上骑士猛地一勒缰绳,骏马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又稳稳落下,恰好停在李智云身前约五丈开外,扬起的尘土几乎扑到他脸上。骑士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正是二哥。他随手将马缰递给紧随而至的亲兵,对李智云招招手,朗声道:“智云,过来!”
李智云快步上前,目光依旧牢牢锁在那匹神骏的枣红马身上,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它油光水滑、肌肉虬结的脖颈,入手只觉皮毛温热,蕴含着爆炸般的力量。他由衷赞叹:“二哥!你这匹马……当真是万中无一的宝马良驹!”
“那是自然!”二哥脸上带着自豪的笑意,拍了拍马颈,“这可是二哥前些日子,亲手从一员朝廷悍将手中夺来的战利品!性子烈得很,寻常人近不得身。”
李智云听得心痒难耐,仰头看向二哥,眼中满是渴望,脱口而出:“二哥!这马……这马能否赠与我?”语气里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直接和期待。
二哥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他拍了拍李智云的肩膀,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智云啊,你若是要别的,无论是金银珠玉还是宝甲利刃,二哥但凡有,眉头都不皱一下便给你!唯独此马,不行!”他收敛了笑容,眼神变得锐利而郑重,“因为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一匹真正的好马,就是将军的第二条命!是保命杀敌、克敌制胜的脚力!丝毫马虎不得。”
李智云满腔的热望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心顿时沉了下去。他失望地垂下眼帘,嘴唇不自觉地微微噘起,像个没得到心爱玩具的孩子,闷闷地“哦”了一声。
二哥见他这副模样,又笑了起来,带着几分兄长对幼弟的纵容。他不再多言,双臂一用力,竟直接将李智云托举起来,稳稳地放到了那高大的马背上。枣红马有些不耐地打了个响鼻,甩了甩头,但在二哥的安抚下很快安静下来。二哥随即也利落地踩镫上马,坐在李智云身后,一手环过他握住缰绳,另一手在他背上轻轻一拍,喝道:“坐稳了!走喽!二哥带你尝尝风驰电掣的滋味!”话音未落,双腿一夹马腹,那匹赤红骏马如同得到指令的火箭,长嘶一声,猛地窜了出去!强劲的推背感瞬间袭来,凛冽的风呼啸着刮过耳畔,两旁的景物飞速倒退,李智云只觉得心跳加速,方才的失望瞬间被这极致的速度与激情冲散,忍不住也兴奋地低呼起来……
当日下午,营中又传来一个消息:姐夫柴绍到了。三姐派人来唤李智云过去见礼。去往三姐营帐的路上,李智云脑海中忍不住勾勒着这位传说中的姐夫形象:是身高八尺、膀阔腰圆、声如洪钟的猛将?还是面如冠玉、风度翩翩的儒将?无论是哪一种,都该是光彩照人的模样。
然而,当他踏入帐中,目光落在那个正与三姐低声交谈的男子身上时,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失落。眼前的柴绍,身材中等,相貌颇为平凡,既无慑人的威猛之气,也无令人惊艳的俊朗。他穿着一身半旧的文士袍,举止沉稳,眉宇间透着几分书卷气的儒雅,更像是一位饱读诗书、温文尔雅的幕僚先生,与李智云想象中的“大将军”或“美男子”相去甚远。三姐看向姐夫的眼神温柔而信赖,这更让李智云心里那点小失望变得有些不是滋味。
不过,姐夫带来的消息倒是极好:父亲李渊和大哥李建成,已经成功攻占了长安城!这无疑是一剂强心针,让帐内众人都喜上眉梢。
自柴绍到来后,李智云便不好再如往常一般去三姐帐中一同用饭了。次日午时,他独自一人在自己的小帐内用餐。刚扒拉了几口,帐帘一掀,英姑端着一只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大瓷碗走了进来,脸上带着朴实的笑容:“五少爷,夫人特意吩咐厨房炖了鹿肉,让奴婢给您送一碗来,趁热吃。”说着,小心翼翼地将碗放在案几上,然后垂手恭立在一旁。
李智云看着碗里炖得酥烂、酱汁浓郁的鹿肉,又看看侍立一旁、显得有些拘谨的英姑,心头一暖,指了指旁边的坐席:“英姑,别站着了,坐下陪我一起吃吧。”
英姑闻言,像被烫到似的连连摆手,头摇得像拨浪鼓:“哎呀,使不得使不得!五少爷折煞奴婢了!奴才怎么能跟主子坐在一起吃饭呢?没这个规矩!”
李智云放下筷子,眉头微蹙,带着少年人不谙世故的认真:“什么主子奴才?在我这儿没那么多讲究!人都是爹生娘养的,哪来高低贵贱?你对我好,照顾我,我就对你好,就这么简单!坐下!”他说得理直气壮。
英姑却吓得脸都白了,还是不敢动。李智云见状,干脆站起身,走到她身边,不由分说地拉着她的胳膊,将她轻轻按到了旁边的坐凳上。然后对帐外喊道:“来人!再拿一副碗筷来!”守在门口的侍卫很快送来碗筷。李智云拿起自己的筷子,从大碗里挑了一大块最肥美的鹿肉,稳稳地放进英姑面前的空碗里,命令道:“吃!”
英姑看着碗里的肉,又看看一脸坚持、毫无架子的五少爷,眼圈微微有些发红。她拿起筷子,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脸上渐渐露出一种混合着惶恐、感激和一点点幸福的、傻乎乎的笑容。李智云也重新坐下,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一边大嚼,一边冲着英姑咧开嘴,也回了一个同样带着点傻气的、满足的笑容。帐内炭火噼啪,肉香弥漫,一种简单而温暖的氛围静静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