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赵彦之2024-07-08 17:039,973

奉天的冬,风是硬的,刮在身上像被细柳枝抽打一样。孩子们在风里跑,穿着的棉袄露着破洞,棉絮早就被风吹走了,能看见黑红的皮肉。他们因为垃圾堆里的半块烧饼打成一团,旁边总有日本兵愉悦的笑声,在某个孩子因为过分卖力而赢得战斗后,某个日本兵会扔出一块水果糖作为对他的奖赏。有时候为了看他们如野狗般争抢,日本兵会故意扔出些烂苹果臭鸡蛋,这是在这片陌生土地上独有的休闲方式。在他们自己的故乡,他们看见孩子总是会露出慈善谦和的笑容。

小晴翠坐在卡车车厢里,四下都有帆布罩着,风还是四面八方地吹进来,一路上她的身子都不由自主地哆嗦。她能感知到对面男人也在发抖,牙齿发出轻微撞击声。经过某个路口,车在拒马前停下,有日本兵在发问,前面开车的男人用辽西口音说,“长官,公差。”言语里带出讨好的意味。对面男人发出轻轻一声冷哼,似乎藏着点不满。不远处传来火车汽笛声,街边跑过报童嚷着,“满洲映画上映《迎春花》,电影皇后李香兰轰动银幕。”

车子开得不快,每次转弯小晴翠都要屏住呼吸,她努力分辨记住所有听到的声音、气味,就算有些话听不懂,有些味道分辨不出来,也要印在脑海中。她不知道会有什么用,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全身离开,可年不归说过,“看不见有什么关系,人又不是只有眼睛。你好好闻,好好听,保证比那些有眼睛的人知道得更多。”

在对面男人看来,小晴翠是庄重的,分明是被关押的囚犯,可她脸上没有丝毫恐惧,甚至还有一丝兴奋,好像在进行一场游戏。她也不像旁的瞎子,眼皮吹下来,眼窝凹进去,给人一种怪异的恐怖,她的脸是秀美的,肤色白皙,眸子漆黑,若不是会有些许茫然不经意地流露出来,一般人不会看出她是瞎的。这让人颇觉可惜。

小晴翠确实想到了游戏。那会儿她和年不归都还小,有次在城外浑河边跟着一群半大小子躲猫猫,他要她藏好,他保证能找到她。她还是担心,看不见的人,藏在不许人知道的地方,不许喊不许哭,万一他找不来,她如何去找他?他笑她傻,只要记住走过的路经过的地方,记住那些风里的声音和味道,哪里还能找不回来。她试过,他逼着她试的,他安静地站在一边,任凭她叫破喉咙都不吭声。她真以为自己被丢弃了,心里的惶恐蔓延上来,整个人在黑暗中沦陷,她觉得快要喘不过气。不知过了多久,她强迫自己平静下来,一遍遍在心里说,他在等她,他一定在等她。她慢慢站起来,一步步走出了自找的牢笼。后来她告诉年不归,风是有颜色的,东南西北风各个都不同,她再也不会走丢了。

“要是你走丢了,我肯定可以找到。”小晴翠迎着风一步步往前走,风把她的声音送到年不归耳朵里。

“那我以后可以靠你啦。”年不归走到小晴翠前头,风把他身上的汗味送到小晴翠面前。

现在她和他又走散了。她不想怪叶乔予。再不懂事也知道叶乔予对她没坏心,不然这五年她可能早就饿死在某个街头巷尾,连尸首都被野狗吞了去。可她还是过不去心里那一关。最开始是觉得黎多难不该另寻新欢,更不该寻一个烟花地出来的女人。她记得姥爷说过,女人最要紧是名节,她信,也就讨厌所有不在乎名节的女人。何况还要把这个女人当成亲人。她做不到,脸就一贯冷着。好在黎多难心知对不起女儿,并没有太过要求和责难。只是要她无论如何忍耐着。对,把她送到欢红楼的时候,他说,“忍忍。”她以为忍耐是有期限的,黎多难总会带她离开,这是她没开口,他没承诺,但应该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约定。他没有守信,一去不复返,把她生抛下来。

她知道叶乔予满可以把她踢出门外,所以她能留下来,心里是有感激的。但很快,这感激就被楼里的鸦片香和叶乔予的嬉笑驱散了。到底出身烟花,改不了命定的贱。而她居然要靠仰仗这种女人的鼻息生存。她恨自己,不只一次求年不归带她走,吃苦,受罪,哪怕死,都行。年不归也说,“忍忍。”这次她开口要一个期限,“多久?”年不归想了想说,“等我给老大报了仇,我带你走。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她信了。世界上她唯一还能信的只有他了。忍的日子也不再难熬。胡婆子说,“学好手艺,咱吃的自己挣来的饭。”她多少安了心。胡婆子话不多,可每次睡觉前都会给她塞进一个暖炉。有时候她染了风寒,胡婆子亲自去熬药,不许旁人沾手。她领情。

日子这样过下来,年不归说,“快了。”她听见,几乎是雀跃的,许久未见的笑脸在灯光下绽放,如冬日盛开的腊梅花,带着清冽与喜悦。年不归沉默了一会儿,喏喏说,“你笑起来好看死了。”她感觉到脸红心跳。她知道自己是好看的,很多人这么说,他们也会说,可惜了,这张好看的脸长在了一个瞎子身上。她当听不见。

她说,“我们去哪里?”

年不归说,“哪里都好。”

“去有海的地方好不好?姥爷说过,我们家就是从海边搬来的。海水的颜色跟彩虹一样。”

“好。”他答应,郑重如诺言。

她真的开始筹谋,这些年攒下的私房都打进了包裹,多余的衣服首饰一样不要。她想好了,就穿一件白褂跟着年不归走,纽襻上拴着那颗玛瑙雪花。走了,再也不回来。

直到那声枪响,她被生拦在门里。她不敢多想自己还能不能见到年不归,他们能不能到达海边,那些如彩虹一样的海水是什么样子……不能想,怕自己忍不住绝望。

北风吹过来,北风是灰色的,像姥爷洗毛笔的水——姥爷说得没错,时间过得越久,记忆中曾经见过的那些颜色越发分明,她在黑暗中看得见四季花开,也看得见人心黑白。

过了大半个钟头,车子在经过了一片被冰封的臭水沟后停在了一处有隐约松香味的地方。小晴翠被对面的男人拉下车,又踉跄着走上了十三层台阶。她的双手捆在身后,每一步都有被绊倒的危险,身边男人一直没有松手。他们走进了一栋房子,脚下是地板,窗口有斑斓的光影。她怔忪了一会儿想,这里应该是天主教堂。她以前常跟着年不归来教堂,坐在角落,听好听的琴声,排队领圣餐,虽然只是一小块面饼,但也觉得格外香甜。年不归笑她,也把自个儿那份给她。神父应该身量高大,因为每次都觉得声音从头顶上落下来,有些怪声怪调却也抚慰人心。他说,“上帝保佑你们,我的孩子。”

小晴翠用力看着四周,用力听着闻着,松香味来自那些常年被精心照顾的座椅,可现在椅子都被拆走,只有灰尘铺天盖地,早晚会把所有味道湮灭。

她被拉到了圣桌前,“坐下”,男人轻声说。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开车的马脸男人带着同伴掀开了地板上的暗门,然后用眼神示意同伴把小晴翠拽过来。同伴抬起头,白日里,他有张堪称干净俊秀的脸,细长眼角,墨黑的瞳孔。他叫韩善喜,可没人喊他大名,只叫细腿。马脸叫开的,说他腿细得跟蚂蚱一样,根本吃不了这碗饭。他不乐意,也没辙。在隶属宪兵队下的特勤科里,马脸算是他师父。马脸大号叫马达,细腿心里只叫马脸。

本来守着小晴翠的活儿轮不到他们两个,可三井被上司压着,宪兵队里的日本人不好调派,只好抓了他们两个倒霉鬼——昨儿拿了金牙,是大功,还是直接协助宪兵队办事,绕过了警察署,向来这种差都是有奖赏的,马脸本来琢磨着应该能给明艳红打一个手镯,或许能够打动明艳红摘下灯笼,和他一心一意过日子。可金牙喊出了动静,惊走了正主儿,这下文马脸和细腿都不知道。功成了过,不许回家不许休息,守住小晴翠便是三井说的将功补过。

三井冷着脸说,小晴翠很重要,若有差错,你们两个都别想活。且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任何人,包括上司,家人,除了三井之外的所有人。

“一个瞎眼丫头,还怕她跑了?”细腿不甘心地嘟囔,他干这份差事时间不长,也不是那么想干,只是没别的好去处。他想离开满洲国,但是老娘不许,她冬天时候会发哮喘,整夜难眠。她说,“你走吧,我不拖累你,我死去。”老娘脸上流下眼泪,用飞快的话语咒骂跟着舞女跑了的丈夫和自己一生的薄命。她年轻时候也是好看的,可现在老且腐败,散发着一种行将就木的气息。她抓到他眼里的不耐烦,伸手抓起常年枕在头下的菜刀。他抢,她推。他认错,她哭泣。她的眼里冒出兴奋的尖锐的光,盯着他看,看到哪里,哪里就会有灼痛。他跪下求饶,她大获全胜。这样的戏码三不五时就要上演一番。他不能走,只能时不常地抱怨,说些酸话怪话,然后被马脸骂。有次马脸说,你他妈的就是少一个女人,男人没有女人就会成为混蛋,女人碰不到男人就会得花痴,魔怔。马脸说完笑了,他很满意自己的智慧,简直是天下颠扑不破的真理。

现在细腿不想把小晴翠推到脚下的黑洞里,一个看不见的女孩,真的长不出翅膀来。那么柔弱的女孩,那么安静的女孩。马脸斜着目光看他,像看扶不起的阿斗。

“你给我闭嘴。你他妈的真是没见过女人。就算你现在憋得看见母猪都走不动道,也少打她的主意。你就该去找头母猪泄泄火。你他妈的。”马脸气儿不顺,想到昨夜死在枪下的金牙和眼看到手又飞走了的奖赏。金牙白死了。他白在手上添了一笔血债。他知道早晚都要还,地狱,或者下辈子,所以才一定要有好处,不然真是冤枉。他想着应该怪细腿,若不是他回头那一下拖慢了速度,兴许他们就能扑到正主儿。那样的话奖赏必定更多,多到足够让他得偿所愿。

细腿隐忍下不满,如同他进入特勤科的第一天叔父交代的那样。叔父做了半辈子政府文员,看了半辈子不合情理的章程,无妻无子,把他当作儿子看,也把一个忍字当成传家宝一样郑重其事交到他手上。忍好了,韩家三代单传的火苗就能生生不息。叔父给他订下的未婚妻,黑,手粗,屁股大腿丰腴,不如小晴翠纤细,让人忍不住想要怜惜。叔父满意,母亲不置可否,在母亲看来,女人没有好东西,可能也包括她自己。但她不能拦着儿子娶媳妇,那样是大逆不道。细腿想,他早晚要娶了那个黑姑娘,那人是安全的,并且眼睛很好,针线活儿一流。这是一个适合的妻子,并且一定很会生养。他还有什么不满意?

细腿的恻隐在莫名染起的烦躁中荡然无存,小晴翠几乎是被踢下了黑洞,一声闷响后,扑上一层细密的灰尘,让地面上浸润在阳光里的两个人忍不住狠咳了起来。

所有的光随着暗门关闭的一声巨响消失。小晴翠费了一些力气,才收拾起被摔得七零八落的四肢,摸索着爬到墙边。不知是哪边,她只是想要找一个倚靠。她很幸运,在墨一样幽深的黑中没有磕到碰到。她真的很幸运,贴身还藏着那颗玛瑙雪花,她把手掌轻轻贴在上面,叹了一口长气。不知道年不归现在怎样,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见面。她警告自己要节省力气,不要浪费在哭和绝望上。因为不知道,有时候是好事。比如现在她不知道,就在距离她蜷缩处不足半米的地方,躺着一具白骨,神父的白骨。

神父死在五年前,因为藏匿抗联分子被日军用刺刀活活捅死。为了避免引发国际争端,他们把神父推到了暗室,对外宣称神父已经被教皇召唤回国。从满洲到意大利,漫漫归途,可以发生所有能想到的意外。

马脸买了酒和烧饼,细腿在神父房间里找到两床还没烂透的被子,堆在墙角。他们坐在被垛上,一口酒一口烧饼,很快便昏昏欲睡了。

文远峰把叶乔予送出了抚近门,看着叶乔予走进一家木匠铺。一根烟的工夫,她换了一身农妇装扮走出来,脚上穿了一双黑布鞋。他头回见她穿布鞋,步履轻盈,好像这才是她原本的样子。街角出现了一辆马车。她回头看向庞蒂亚克,微微点头,戴着翻毛帽子看不见眉眼的车夫把她扶上车,向城外走去。木帮熟路,知道怎么走安全。文远峰在又一根烟燃尽后离开。

宪兵队,奉天警察署,关东军参谋本部,三栋看起来颇为相似的白色大理石楼宇围成了一个半圆形,中间是下粗上细,酷似刺刀的汉白玉石碑,明治三十七八年战役碑。这是为了纪念日俄战争而立的,在中国人的土地上,他们用这样的方式耀武扬威。每次文远峰经过这里,都会忍不住驻足,他用屈辱来刺痛自己,一次次证明自己留下来坚持的意义。在漫长的等待和消磨中,人很容易忘记初衷。

足够漫长。

当年沦陷,他奉命留下,用父亲留给他娶妻用的两根金条换到了一份临时市政府里的职位。然后便是等待,上级给他的任务不多,可能是因为他太过寻常,也可能是出于保护,毕竟他曾任东北军军官,江桥一战,日本人对东北军残余绝不容情。文远峰只好小心隐匿,好在他已经编织了一整套身份过往,加上金条的效用,并没遇见实质的风险。

只一次。

驻扎在奉天的日军奉命剿灭铁岭龙首山上的义勇军,凯旋之时,带回了几个叛徒,其中便有文远峰在东北军中的同僚。叛徒在日军的押解下在各个政府部门游走,分辨其中是否藏匿着间谍和特工,他们在经过文远峰身边时,文远峰听见自己心跳如雷鸣。他们认识,在同泽俱乐部的宴会厅,不止一次举杯共饮,也说过很多少年轻狂的话,比如如何将讨厌的日本人赶出去之类。文远峰下意识地低下头,而身边的人迅速嘈杂起来,脚步声,叫嚷声,怒吼声,枪声,文远峰觉得子弹好像打在自己身上,他无法移动脚步,呼吸哽在喉中。等他再次抬起头时,看见叛徒被几个日军逼进角落,手里拿着枪,枪口对着太阳穴,他的脸上有笑容,苍茫悲凉,目光在人群中搜寻,在每一张脸上都稍作停留。文远峰听见有军官低吼,随后枪声响起。不是一声,而是密集的,如夏日午后的暴雨。

他死了。

文远峰永远记得那道目光在脸上留下的刺痛。他说不清目光里蕴藏的含义,只知道自己活了下来。

后来文远峰在案卷中看见,他确实投降了,在龙首山简陋的战壕中高举双手走出来,手里是已经打光了子弹的长枪。他出卖自己,换取活命。但为了不出卖别人,宁可死。

在后来漫长的等待中,有怨气,有无奈,有失落,但文远峰再没动过放弃的念头。很多次他坐在战役碑对面的街边抽烟,还是会想起那道曾经停驻在他脸上的目光。

对着战役碑,文远峰想,三井把小晴翠带出了宪兵队,交给了谁?谁能对他言听计从,又能藏匿完好,应该具备稳妥又不被看重的属性。

文远峰看向警察署——奉天不缺衙门口,层层叠叠罗列下来,警察署归新京,本意是满洲自治,也因如此,在宪兵队、关东军、乃至满铁眼里,只能算是打杂的狗腿,上不得台面,只配干一些脏累的活儿,或者在搜捕危险分子的时候打头阵,挡子弹。警察们心里有怨,面上虽不敢显露,但也人尽皆知,出门办事便愿意留余地,出工不出力,日本人便更加瞧不上,如此往复。

不过总有人想要出头,也有刚刚被招募的新人,还没被“污染”,可资利用,便成立了一个特勤科,名义上是警察署的小队,但实际上归宪兵队和参谋本部调配。干的也是脏累的活,在日本人眼皮子底下,不好偷懒,说是重用,但更没出头的机会。这些人从满心欢喜,到两头不落好,只剩苦挨。但也还只能忠心,不然更加落不到一分好。

如果我是三井,我会找他们。

文远峰想清楚,在天色从青转黑时一步踏进了警察署特勤科办公室,手里提着两条红圈烟和一包最好的鸦片。

特勤科的队长姓胡,娶了一个日本女人,脸上留着仁丹胡,见人喜欢鞠躬。文远峰在喝了两杯茶后听胡科长吐苦水,待遇低微,不如禁毒署是个油水十足的衙门,说是队长,但警察署里其他部门的人谁都敢下眼看。都是听人喝的,他们倒高贵了?下属根本不听从调遣,缺勤和偷懒成了常态,但凡有些精神,就去舔日本人,妄图飞黄腾达。比如现在就有两个人擅离职守,据说是给某个少佐办私差。胡队长摇头苦笑,都说我们不顶用,可谁又拿我们当人用?文远峰也跟着叹息,禁毒署表面风光,得罪人更多,老百姓恨得紧,祖宗八辈都被诅咒遍了,也不知道将来是什么下场。胡队长点头,有点遇见知己的意思了。

文远峰掏出钱夹,要给队里的兄弟搞点宵夜。胡队长乐不得去操办,留下文远峰独个在办公室,在出勤录上看见两个画了叉的人名。

大概一个多钟头,马车停在天柱山脚,抬头可以看见月色下的天柱排青,冬晴映雪。

这里是奉天东陵,葬着曾经不可一世的努尔哈赤,传说他靠着十三副铠甲和《七大恨》的怒火起家,奠定了盖世荣光,让整个部落为之骄傲,却终是抵不过沧海桑田,人世皆非。此刻,昨夜的雪盖在山头,把月色当成了锦被,清白耀眼,让人一时恍惚,天上人间。果然是皇家气派,钦点的风水宝地,可是又能如何?他的后辈子孙只能蜷缩在新京的宫殿里,签下所有经过日本人首肯的文件,然后静静看着他的皇后被鸦片侵蚀噬咬,癫狂疯魔,无能为力。

月色如灯,叶乔予踩着石阶一步步往山上走。她转了几个弯,绕过几个故布迷阵的岔路,一路走到正殿。一个穿着灰色棉袍的老人在她身后清扫了所有脚印。老人脸上有沟壑一样的伤疤和皱纹,手极稳,脚步却轻浮,每一步都不留痕迹。叶乔予在慈恩寺曾经见过被撵出宫的老太监,想来这老人也是如此来历。

正殿锁着,角门一推即开,穿过走小径石阶上后山。小径石阶上还有积雪,叶乔予踉跄了几下,一只手从旁边伸出来,稳稳扶住她的胳膊。

年不归。只一天没见,便有劫后重逢的喜悦。叶乔予要深吸一口气,才能压住即将涌出眼眶的温热。

他已经知道小晴翠被三井抓走,也按照事先和叶乔予的约定,并没有轻举妄动。他在山上焦躁烦闷地踢飞了无数个石块,惊飞了数只本打算栖息在林中的鸟,还抽了潘驼子几个耳光。他也有想下山的冲动,但于头总在关键时刻站在他身前。不用提醒,他知道奉天城内如今一定遍布搜捕他的警探宪兵,走进去是死路一条。但想到小晴翠孤苦无依,还可能受到日本人的侵犯,他很想掏出枪来打死所有阻拦他的人。哪怕这人是于头。于头不动,他掏出枪又垂下手。

叶乔予先说好消息,“三井死了。虽然我还不知道他把小晴翠藏在哪儿,可有人会帮我去找。他保证会把小晴翠救出来。”然后是坏消息,“潘驼子暂时不能死。我有话要问。”

“是那个人要你问。”年不归眉头拧着,眼神凌厉,酷肖黎多难,只是少了些许深沉,“你那么相信他?”

“他要一个答案,我说了,要用活着的小晴翠来换。”叶乔予犯不着解释,话自己从嘴里跑出来,“三井指使潘驼子害了黎老大。潘驼子早晚都要死,不差这一两日。”

“一日还是两日?”年不归轴,较劲,年轻的脸上多了两道因愤怒而生的皱纹。他以为可以做到一切,拼尽全力,到头来却好像一无所成。何况小晴翠如何了?

年不归跟上黎多难时还是个街头乞儿,不知父母,不知来历,不知明日。同伴被野狗咬伤,为了讨药,他在药铺门口拿砖头砸自己的脑袋,自以为豪气,耍光棍,看客只是嘲笑哄笑。是黎多难出手相助,药给了,留下一个名字和地址,说空了来找我。药没能救下同伴的命,城外乱葬岗一领草席是他们这伙流浪乞儿最后的归宿,不,说不定还会被野狗从地下挖出来,继续撕咬,死无葬身之地。葬了同伴,他去找了黎多难,成了木帮最小的兄弟。他从没开口对任何人说,黎多难如同他从没见过的父亲。他要报仇,任何人都不能阻止。

叶乔予贴近了年不归,用几不可闻的耳语说,“查查你身边的人,怎么就被人咬了尾巴。”

年不归身子震了一下。他不是没有过怀疑的念头,隐秘进城,走的是木帮的暗路,金牙打前哨兼放风,怎么就被宪兵队知晓了一切?可若说有人出卖,身边几个这些年跟着他火里水里,都是可以过命的交情,也都受过黎多难的大恩,怎么会?

“人是会变的。活得越久越想活着。”叶乔予紧跟着叹出一口长气。年不归的身子僵硬了。叶乔予想起,她还没有感谢文远峰的提醒。

叶乔予从年不归的眸子里看到了两团火焰,这是从黎多难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继承的还有那些随时都可以燃烧的热血。如果是太平日子,这样的男人会是女人一生的温暖与恩宠,值得依靠,可在乱世里,他们随时会引发危险,就算他们不想牵扯身边人,却逃不过世事。

“活人比死人重要。保命比报仇重要。”叶乔予扔下这一句话,转身走向关押着潘驼子的小屋。

年不归想拦,腿抬起又落下,散落在山林里的乌头、老六和根柱,沉默看着。于头站在一个能看清所有人行动的位置,也沉默看着。年不归回头,目光扫过他们每一个人。虽然有几十米的距离,但乌头几个都感觉到目光的灼烫、愤怒和伤心。

叶乔予站在小屋门口,背对着所有人,“火把。”

没人看见于头什么时候到了叶乔予身后,几乎就在两个字刚刚出口的同时,火把已经放进了她伸出的手上。乌头几个交换了眼神,继续沉默。

原本这是守皇陵八旗兵的宿舍,现在空置着,成了老鼠和黄鼠狼的地盘,偶尔也会在房梁上看见倒挂的蝙蝠,墙缝里长出的野草。火光下,潘驼子捆成粽子样,蜷缩在炕脚地上,炕塌了一半,露出斑驳碎砖和散布在其中的老鼠屎。潘驼子看清了叶乔予,脸上露出阴沉又猥琐的笑容,脸颊上可见清晰指痕,又多了几分可笑可叹。

“杀了我,你们一个都别想活。”潘驼子努力直起身子,半靠在炕脚,“放了我,保证你下半辈子吃喝不愁。”

叶乔予摇摇头,她很讨厌聪明人犯蠢,更讨厌人蠢不自知。她把火把贴在潘驼子脸颊上,空气中瞬间弥漫了毛发和皮肤焦糊的味道,屋里屋外的人都听见一声杀猪样的哀嚎和不绝口的咒骂。

“我是女人,还是个没什么耐心的女人。我就想知道一件事,说了,你多活几天,还能有个全尸。”叶乔予盯着火把,表情舒展,唇边居然扬起一丝笑纹,像是在逛灯会,看单出头。“不说,门外年不归你认识,他当家的黎多难你也熟,木帮有的是折磨人的法子,不比宪兵队差。听说以前道上最硬的骨头也没能走下三招来。”

潘驼子没吭声,呼吸急促,想来心里在衡量。

叶乔予比她自己说得有耐心,她等到潘驼子的喘息平息后才开口,“说吧,关内的客都在哪儿?”

潘驼子的瞳孔瞬间缩紧,他盯着叶乔予,忽然笑了,“没想到连你都是他们的人。”

他们是谁,不问,不重要。何况没必要对他解释。

“你们不得好死。”潘驼子往后靠去,尽量让自己舒坦起来,“有你们垫背,死就死。”

叶乔予点点头,叫了于头进来。

于头手里有铁钳和竹签,是从宪兵队里流传出来的手段,竹签插进指甲,铁钳拔掉指甲,也有人说这是前朝就有的手段,后来才被日本人学了去。也不重要,图个十指连心,少有人能熬过如此酷刑。

很快,潘驼子手上鲜血淋漓。他还在哀嚎,却对问题只字不答。

叶乔予叹口气,走到门口,年不归便把灰袍老人叫了过来。

老人姓李,之前在王爷府当差,专门伺候那些犯了错的下人,据说手段狠辣到连自己也知道神憎鬼厌会下地狱,所以更无忌惮。

李老监手里捏着一把粗盐粒,一个个手指揉搓,搓到血肉里去。潘驼子的骂是从心头滚出来的,带着颤音,几声之后头一歪,晕了过去。李老监眼皮不抬,看着盐粒在血肉里融化,又从怀里掏出一瓶烈酒。

叶乔予盯着门外,只等答案。

潘驼子是苦出身,家里有父母兄妹,可惜没田没地,靠给地主扛活维持生计。农忙的时候种田,农闲的时候外出打零工,扛大包,拉石磨。爹倒是有个朴实的愿望,从听的曲儿里挑出两个字,给他起名叫良辰。希望他一辈子都能过上良辰美景的日子。现在看来更像是命运的讽刺和嘲笑。他出尽了力气,一年到头也吃不到一顿饱饭。有年闹饥荒,妹妹活活饿死。大哥跟着土匪跑了,死在砸窑的路上。老爹给他头上插了竹签,送到了大集上,当牲口一样发卖,不是心狠,是要给他一条活路。

有买主,不是善人,带回去就是当牲口用,还是不给饱饭吃。饿急了,他偷偷跟山上的土匪打了个里应外合,把主家一家十几口乱棍打死。土匪抢大头,看在他死去的哥哥面子上,给他留了活命的本钱。他开始走街串巷当货郎,明面上买些针头线脑糖块盐卤,暗里还是给土匪当线人,总算能吃有酒有肉的饱饭,可夜夜不敢睡沉了,怕有人来报仇。大帅派兵剿匪,他被关进了县城的土牢房,半夜里用藏在裤裆里的银元买通了狱卒,逃出来,然后继续当货郎,继续当线人,继续不知明天死活。这日子不好过,只能用一口鸦片强撑着。弄来的钱都换成了烟泡,虚无里他才能感觉到一丝安全。

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温存时光,那时候他常去的村里有个俊俏的寡妇,下巴上有颗小红痣,笑起来勾人魂儿。他帮衬她,偷偷给她带头花和糖块,住在她暖好的炕上。他答应戒烟,以后好好过日子,兴头上说赚了钱带她到城里扯花布,做旗袍,夸她一定好看过城里那些妖艳女人。哪知道来了村里几个自称寡妇本家的堂兄弟,硬说他是强占民女,上来就打,打完还要报官。他不知道寡妇是不是玩了一手仙人跳,只看见她在炕角抱着腿埋着脸哭。幸好有土匪下山,才把他救了出来。

土匪一个个扑上去,把她压在身下。那些堂兄弟蹲在墙角,没一个敢抬头。寡妇扭脸找他的眼睛,他背过了身。后来寡妇吊死在门框上。他再也没去过那个村子。

他继续抽大烟,躺在肮脏的床榻上,裹着泛着泥汗臭味的被褥,很想就此死去,在最快活的时候死,在忘记了不快活的时候死,也许是他最好的结局。但没死就要活,为了一口烟半碗饭,忍受白眼唾骂鄙夷。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也不怕死。死是个结果,没什么好怕。

要不是日本人来了,这样的日子他不知道还要过多久。好在日本人来了,他先是卖了那些宣称要当义勇军的土匪,拿着赏钱开了烟馆,后来又找几个胆小的眼线,继续卖人头。日本人抓人枪毙,不管眼前的义勇军是真是假,可他们手里那些暗道都是真的,他派上了用场,走私鸦片,走私粮食,走私一切能赚钱的东西,从此平步青云。帮三井运货,联络关内青帮,这是他自己布设的一步好棋,除了他,没人能找到他们。他也有自己的眼线手尾,知道这次交易牵涉到满洲国本,摁住了青帮接头的线,他就可以在官面上露个大脸,换个一官半职,好配得上他的名字,良辰。谁想落到如此地步。

疼,真他妈的疼,一辈子好像还没这么疼过,于头和李老监将来不得好死,看他切下一条连皮肉后脸上露出的馋相,不是人,是野兽,是牲口,是满嘴獠牙的牛头马面。有这么大能耐冲着日本人去使啊,断子绝孙的阉货,死了也没人惦记。叶乔予也一定是个千刀万剐的死法。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那一天。这简直让人太为沮丧。潘驼子在彻底晕厥前,落下了一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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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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