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思晨醒了。
她盯着天花板上的那条裂缝,意识到刚才没控制住又睡了个回笼觉,还做了个意义不明的梦。
她从床上爬起来,身体很沉重,像刚生过一场大病,那场梦依然在她的脑中盘旋,仿佛以她的思维为食的群鸦,所有的场景与细节并没有因崔思晨的醒来变得模糊,反而越来越清晰,梦里她回到了两个月以前,时间从盛夏倒流至春末,她在医院见到了那个受伤的男人——将在两个月后于荒滩上演出的乐队主唱。
崔思晨心里一声苦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出卧室。
母亲正在擦拭厨房台面,父亲在餐桌前正襟危坐,所有的一切都按部就班一成不变——就像她的人生——往好处想,是准确;往坏处想,也是准确。
她的母亲听见她推门出来的声音,停下手里动作抬头看着她,目光锚定在崔思晨身上像一面追踪的红外瞄准镜。
先刷牙再吃饭,崔思晨在心里说。
但她没有听见母亲说相同的话。
“你怎么起来了?”她的母亲问。
“什么?”
她很诧异,正要询问,突然又听见坐在餐桌旁的父亲发出一声洪亮的笑声,打断了她们。
“你看,所以我才说,人以为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并不一定真的经历过。”
父亲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任何人,目光始终没离开手里的平板电脑,崔思晨觉得父亲只是在跟自己对话,他一直是这样,存在于这个家里,又游离于这个家之外,父亲似乎永远有一个自己的世界。
他接着自顾自说,“这个心理学家的论文上说了,有一种叫做解离型人格障碍的疾病,患者会产生幻觉,给自己塑造一个以为是真实但根本没发生过的记忆。”
父亲再次沉浸于对论文的阅读中不发一言。
而崔思晨的母亲,她依然拿着手里的抹布站在厨房台面旁,仿佛刚才的一切没有发生过,接着对崔思晨说,“你应该多睡一会儿。”
“这都几点了。”崔思晨拿出手机,想看时间。
“好不容易今天休息。”母亲说,“我听医院的人说你昨天状态不好,应该是睡眠不足的原因。”
休息?崔思晨心里疑惑,但没说出来,她忽然想起那场梦里发生过的场景。
在梦里,崔思晨正在为那个玩乐队的男人包扎手臂上的伤口。
“你明天上班吗?”男人问。
崔思晨正低头用生理盐水擦拭沾着泥土的血迹,“怎么了?”
“问问。”
“明天休息。”崔思晨说,“胳膊再抬起来点。”
“我明天想骑车去海边看看。”
“你这样不能骑车。”崔思晨说着,愣住了,猛一抬头,“你什么意思?”
“我知道我不能骑车。”男人接着说,“既然你休息,能做我的导游吗?”
崔思晨从回忆中抽离出来,低头看着手机上的日期:
5月28日,星期六。
她的母亲看着她,迟疑走上前,将湿润冰凉的手搭在崔思晨的额头上,“也没发烧,”母亲说——一个终生都在行医的人依然用最简单的方式去判断女儿的健康,最终再次得出相同的结论,“就是累的。”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谁呀?”母亲问。
“不知道。”她说着挂断了,“应该是骚扰电话。”
母亲用不信任的眼神凝视着她,她知道,那是她的母亲试图掌控她的一切,一个陌生的电话也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但她依然什么都没说,甚至抵抗着内心巨大的恐惧回望着母亲的眼神,她突然感觉烦躁——这种感觉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
“回去再睡一会儿吧。”母亲放弃了追问。
她刚松口气,手机又响了,还是刚才那个号码。
“不可能是骚扰电话。”母亲又来了精神,“没有骚扰电话会连续打。”
她想要回到房间,母亲拦住她,“就在这接。”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在厨房接起电话。
“喂。”对面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你刚才怎么给我挂了?”
她屏住呼吸,没有回答。
电话里接着说,“你不会忘了给我当导游的事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
“昨天叫你的护士给我的。”
崔思晨一愣,“你在医院?”
“你什么记性?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你休假,我们在医院门口见面吗。”
她确实不记得了,握着电话,抬头再次撞见她的母亲迫切地试图讯问的目光,停顿了一下,对电话里说,“等着我,我现在过去。”
挂断电话后,母亲问,“谁在医院?”
“没谁。”她说着,转身走进了洗手间。
她开始洗漱,将自己整理干净,再从洗手间出来后,她的母亲依然站在原地,那双眼睛挂在了崔思晨的身上寸步不移,跟着崔思晨又进了房间,目光再次被崔思晨的卧室门隔绝在外,崔思晨开始换衣服,她穿了一件白色衬衣和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刚刚吹干净的头发披散下来,像九十年代的香港女明星。
打开房门后,她的母亲不再说话。
她站门口换鞋,走出家门,下楼,出单元门,站在小区上,清凉的海风迎面吹来,一种忤逆后的痛快在崔思晨的内心油然而生。
这是她第一次对抗她的母亲——如果刚刚称得上是对抗的话。
没有那么难。
她没有抬头,她知道母亲的目光依然在楼上凝视着她,直到她骑着粉色的电动车离开小区,身体才算真正放松下来。
到医院门口,她看见那个乐队主唱就坐在门诊大楼外面的台阶上,他的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吉他包,包上挂满了形象各异的刺绣徽章,那些徽章她一个都不认识,当时的崔思晨并不知道,五年后,她将对这些徽章所代表的摇滚乐队如数家珍。
男人正抽着烟,他没有注意到崔思晨,而是双眼凝视着远方,像有什么心事,一阵风吹过,加速他香烟的燃烧,风撩起那个男人的头发,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侧脸,那一刻,崔思晨觉得她的心仿佛被某些东西狠狠捶打了一下。
她走过去,男人终于也看见了她,起身笑着迎上来。
“这不能抽烟。”崔思晨厉声说。
“这不是室外吗?”他说。
“室外也不行,有病人进出。”
“哦,对。”他看起来恍然大悟,似乎刚意识到这件事,立刻自责,“太没素质了。”
崔思晨看着对方立即将抽了半支的香烟放在鞋底碾灭,小跑扔进旁边的垃圾桶,整个过程急切又笨拙,如同抓到他抽烟的不是崔思晨,而是他的中学班主任。
她低头笑了笑。
“走吧。”那个乐队主唱说。
“怎么走?”崔思晨问。
“你那小车不是也能带人吗?”他看着崔思晨的粉色电动车,不由分说地跨坐在后面。
崔思晨看着对方嬉皮笑脸的模样,犹豫片刻,叹了口气,再次骑上电动车。
“你往后点坐。”她说,“别离我那么近。”
男人不情愿地往后挪了挪,但距离依然很近,两人之间几乎没有空隙,崔思晨心里来气,狠狠拧动车把,电动车猛地往前一窜,一股惯性将男人向后推去。
他们驶出医院大门,进入一片繁忙中。周末的城市车来人往,他们驶过小城里唯一的一条商业街,驶过超市门口打折促销的广播声,驶过服装店门外扯着嗓子拉客的服务员,驶过街边办信用卡送牛奶的摊位,他们继续向前,将混沌的噪音甩在身后,抄近路进入一片凌乱的居民小区,坐在马扎上晒太阳的老人凝视着远方,已经睡着的流浪狗听见声音睁开双眼,目光追着车轮的影子而去,头顶的晾衣绳上挂着五颜六色的破旧衣衫,几扇窗户的后面飘出炒菜的油烟,一对青梅竹马的少年在他们经过的时候悄然松开握紧的手。
离开居民区,前方就是通往海边的公路。
也许刚才上车时崔思晨的态度,这一路上,身后的男人都表现得很老实,他的手没有乱动,身体也没有贴上来。现在,他们即将抵达,耳边呼啸而过是海风的声音,带着海草味的空气填满了他们四周。
他从身后轻轻抱住崔思晨的腰,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什么都没说。
几分钟后,他们将电动车停在了木制栏杆边,面前是空无一人的石滩,一块巨大的礁石矗立在正前方,一波波海浪在上面撞得粉身碎骨。
他们看着这一切。
“这就是你要看的海。”崔思晨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这座城市的海很难看。”
“不,很美。”他看着崔思晨说。
他先走下台阶,踩在泥沙与碎石上,崔思晨跟在后面,她一边走一边四下环视,这片海滩平静得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不知道为什么,崔思晨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一个小时前父亲说过的话。
人以为自己经历过的,其实并没有真的发生。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她也没有认真听,但现在却在她的脑中盘旋,父亲洪亮的说话声逐渐变调,变成了像失真电吉他一样的音色,演奏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接着,声音又变成图像,变成渡鸦一样的黑色人群。
她突然明白了,那场演出才是梦。
或者说——崔思晨想,是一个预言。
走在前面的男人转过头,对上了崔思晨的眼神,在海浪声中,他问,“怎么了?”
“你有点不一样。”崔思晨说。
“怎么不一样?”
崔思晨的脑中闪过这个人在舞台上疯狂的状态,接着说,“更安静,也更——像个好人。”
他笑了,“我之前怎么不像好人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解释,“就是感觉你可能会比较疯。”
“说得就像你以前认识我似的。”
崔思晨也笑了,说,“是啊。”
他们又走了一段,徒步穿过一片泥泞崎岖的石路,一片阴影从远方延伸到他们的脚下,两人同时抬起头,看着矗立于面前的,已经生锈的金属巨蛋。
“那是什么?”他问。
崔思晨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说,“从我小时候第一次来这里,它就在那。”
“好漂亮。”他说,“就像是外星人留下来的。”
他们穿过海浪的声音继续向前走,直到终于站在金属巨蛋脚下,面前的巨物中一个虚幻的概念变成了可以触碰的实体,被时间腐蚀过的表面处处锈迹,海风的穿过铁皮焊接的缝隙发出阵阵凄厉的哨音。
崔思晨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投在金属巨蛋上的目光如痴如醉,她沉默片刻后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昨天没看过挂号单吗?”
崔思晨摇摇头,“没来得及。”
“我叫秦泽。”他说。
秦泽,她在心里重复了这个名字,简单好记,她想,是个不容易被忘掉的名字。
“我叫崔思晨。”
“我知道。”
崔思晨知道,大多数的病人只会记得主治医师的名字,而她,一个刚进入医院的实习护士,在某种程度上是没有名字的,可是对面的男人却知道她的名字。
但崔思晨并不觉得意外。
秦泽在说话的同时,眼睛始终没有离开他们面前的金属巨蛋。
“你知道平克弗洛伊德吗?”他突然问。
“那是什么?”
“我很喜欢的一支乐队,英国的。”秦泽接着说,“那你知道庞贝古城吗?”
“知道。”崔思晨说,“历史课上讲过,庞贝古城是古罗马的遗址。”
秦泽说,“1971年,平克弗洛伊德乐队在庞贝古城上办了一场没有观众的演出,那场演出后来被制作成了电影,我看过很多遍。”他的目光离开金属巨蛋,环视一片荒芜的海滩,“这里就像是庞贝古城。”
“你是做乐队的吗?”崔思晨问。
尽管她已经知道了答案。
秦泽点点头,“算是吧。”
“为什么叫算是?”
“我的乐队要解散了。”
这倒是令崔思晨有些意外,“为什么要解散?”
“现实。”
“比如呢?”
“比如——工作。”秦泽接着说,“虽然我们每次演出的时候都特别疯狂,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一群人一样,但其实我们乐队除了我以外,其他人都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他们白天也得对老板点头哈腰,也不敢对朋友和同事透露自己玩乐队的事情,那样会影响他们工作中的形象。”
这就是现实?崔思晨想,可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啊。
“我知道这个乐队长久不了,我们做到现在,虽然在小圈子里有了点名气,但离真正的成功太远了,他们坚持不下去了,我能理解。”
“你为什么还能坚持下去?”
“因为我是个傻子。”秦泽笑着说,“傻子是不懂得回头的。”
一群海鸥跟随浪花盘旋而来。
“这里简直就是解散演出的最佳地点。”秦泽接着说,“就像平克弗洛伊德一样。”
崔思晨问,“一场没有观众的演出吗?”
“是的。”
崔思晨再次想起了她的梦,她的预言——如果那真的是一个预言的话,那么事情并不会像秦泽预期的那样,他们乐迷会得到消息,蜂拥而至。
她的脑中最后闪烁了金属巨蛋中老人死去的场景。
“不要。”崔思晨脱口而出。
“什么不要?”
“不要去做那场演出。”
“为什么?”
崔思晨无法解释,她也知道秦泽无法理解。
“因为……”她想了想,“你其实并不需要那场告别演出,对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需要?”
“因为真正的告别是沉默的。”
此时,真正沉默的人变成了秦泽。
“可是没有那场演出,我会觉得很遗憾。”
“你可以演给我。”崔思晨说,“让我做你的观众。”
海浪依然不知疲倦地撞击着礁石,一次次破碎,落回海中。
“让我做你唯一的观众。”崔思晨说。
秦泽默默打开吉他包,里面是一把木吉他,已经破损得很严重,海风轻柔地抚摸着他们两个人,从他们之间穿过,吹向内陆城市以及遥远的未来,秦泽在海风下专注地调音。
随后,他弹响了第一个和弦。
这是一首没有歌词的歌,秦泽用哼唱取代了歌词。
崔思晨刚听一会儿,就意识到这首歌实际上是她梦里那首歌的不插电版本,而这时候,秦泽还没有写出那段诉说着死亡的歌词。
在音乐声中,崔思晨看到秦泽在与过去的时光告别。
也许,她也一样。
崔思晨正在被一种奇怪的感觉席卷全身,她觉得时间在飞快流逝,超出了原本的速度,无数过去生活中的场景在崔思晨面前闪烁着,她发现所有的场景都如同同一个场景的复刻,只有季节、衣着和些许细节的差异。
秦泽的音乐停下,他看着崔思晨。
“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他忐忑地问。
“我觉得——”崔思晨盯着秦泽脸上的表情,意识到他很紧张,仿佛崔思晨是一个决定了他艺术生命生杀大权的法官。
她说,“我觉得你不应该放弃音乐。”
他笑了。
“乐队解散后你有什么打算?”崔思晨问。
“我想去北京。”
“北京?”
“对,去寻找更多的机会。”秦泽说。
崔思晨有些落寞,她知道那意味着自己以后很难再见到他了。
“是啊,北京很好。”她说。
“对,北京很好。”他重复着,对崔思晨说,“所以,你要跟我一起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