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贪嘴知青
小七缘2025-10-17 10:052,967

  李向红被这突如其来的羞辱和责难打得晕头转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眼泪在眼眶里拼命打转,却死死咬着嘴唇忍着,身体微微发抖。

  林宇的脸色彻底冷了下来。

  他原本还想维持点表面上的客气,但这对父母一来就如此作践李向红,触碰了他的底线。

  他把李向红完全挡在身后,挺直了脊背,看着眼前气急败坏的所谓父母,声音不大,却异常冰冷清晰,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绝:

  “爸,妈,你们说完了吗?”

  他的冷静让林父林母一愣。

  林宇继续道,一字一句,砸在地上:“向红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们是合法夫妻。她是什么人,我比谁都清楚。她好不好,轮不到别人来评判,更轮不到你们来这里指手画脚!”

  “你!你个不孝子!你怎么跟你爸妈说话的!”林父气得抬手就要打。

  林宇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眼神锐利如刀:“孝顺?你们对我尽过多少父母的责任?我下乡这么多年,你们问过我一句死活吗?给过我一分钱吗?如今看我考上大学,觉得有利可图了,就跑来摆父母的谱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他的话像鞭子一样,抽在林父林母脸上,让他们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周围邻居的议论声也更大了,看向林父林母的目光带上了鄙夷。

  林宇甩开父亲的手,语气斩钉截铁:“我话放在这儿!向红是我的妻子,我们在哪儿生活,怎么生活,是我们自己的事!谁也别想干涉!”

  他目光冷冷地扫过父母:“你们生养我一场,该尽的赡养义务,等我毕业后,一分不会少你们的。但现在,请你们离开,不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

  “你……你……”林母指着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滚。”林宇吐出一个字,眼神冰冷,没有丝毫转圜的余地。

  林父林母被他这副从未有过的强硬姿态彻底镇住了,看着周围越聚越多、眼神不善的邻居,再看看儿子那冷硬的表情,知道今天无论如何也达不成目的了。

  “好!好!林宇!你有种!你就跟着这个农村丫头在这破窝里烂掉吧!以后别后悔!别回来求我们!”林父撂下狠话,脸色铁青地拉着还在骂骂咧咧的林母,灰溜溜地挤开人群,狼狈地走了。

  闹剧终于收场。

  看热闹的邻居们唏嘘着散去,看向林宇和李向红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同情和佩服。

  林宇关上院门,隔绝了外面的世界。他转过身,看见李向红还僵在原地,低着头,肩膀微微抽动,眼泪终于忍不住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

  他叹了口气,走过去,轻轻把她揽进怀里。

  “对不起,吓着你了。”他低声道。

  李向红在他怀里摇头,哽咽着:“他们……他们会不会……俺是不是……真的拖累你了……”

  “胡说八道什么?”林宇打断她,语气坚定,“你是我媳妇,是我选的家人。他们不是。以后咱们过咱们的日子,跟他们没关系。”

  他拍了拍她的背:“别哭了,为那种人不值当。晚上想吃啥?我去买点肉,咱们包饺子吃!”

  李向红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坚定温暖的眼神,心里的委屈和恐惧慢慢被驱散。她用力点了点头,用手背抹去眼泪。

  “嗯!包饺子!”

  小小的屋子里,再次恢复了平静。炉火重新烧得旺旺的,映照着两人相互依偎的身影。外面的风风雨雨,似乎都无法侵入这方被共同守护的小小天地。

  日子,是两个人一起过出来的。

  林父林母那次不愉快的登门,像一块投入平静水面的石子,荡开几圈涟漪后,终究还是沉了底。胡同里的邻居们唏嘘议论了几天,见小两口关门过自己的日子,安安静静,和和气气,那点同情和好奇也就渐渐淡了。城市生活节奏快,各家有各家的忙碌,谁也不会总盯着别人家的那点糟心事。

  小小的出租屋里,日子重新流淌回原有的轨道,甚至因为共同经历了那次风波,更多了几分相依为命的踏实和默契。

  林宇依旧每天早早去学校。师范大学的课程排得满,但他游刃有余。他不再像最初那样刻意维持中等偏上的成绩,偶尔也会在感兴趣的科目上露点锋芒,写出的文章观点新颖、文笔老练,很得几位老教授的赏识。但他把握着分寸,绝不做出头椽子,那份源于灵魂深处的疏离感和恰到好处的“懒散”气,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有天分却不太肯下苦功的聪明学生。

  他参加了一个文学社,偶尔在校刊上发表些短诗散文,用的笔名,稿费不多,但足够他偶尔给李向红带回去一小包桃酥或者几颗稀罕的水果糖。他会把这些小零嘴献宝似的递给李向红,看她惊喜又舍不得吃的模样,再用原身那种带点痞气的口吻说:“吃呗,爷们儿挣的,就是给媳妇儿花的。”每每惹得李向红红着脸嗔怪地瞪他,眼里却满是藏不住的甜。

  李向红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她是个过日子的好手,精打细算,一分钱能掰成两半花。林宇交给她管的生活费,她总能挤出些许盈余,小心地攒在一个铁皮盒子里。白天林宇去上学,她做完家务,就雷打不动地坐在门口做缝纫社的零活。

  她的手工越来越好,速度也快,渐渐成了缝纫社里接活最多、质量最好的那几个之一。管事的大妈很喜欢她,有时还会把一些要求高、工钱也稍好的活儿特意留给她。收入虽然微薄,但细水长流,每个月也能攒下一点。她从不乱花,最大的开销就是改善伙食,想着法子给林宇增加营养。

  傍晚,林宇回来,总能吃到热乎可口的饭菜。有时是香喷喷的土豆炖豆角,贴一圈金黄的玉米饼子;有时是擀得筋道的手擀面,浇上西红柿鸡蛋卤;偶尔割上一点肉,剁成馅,包一顿白菜猪肉馅的大饺子,那就是他们小小的节日。

  饭后,是屋里最温馨的时光。林宇就着那盏十五瓦的电灯泡看书、写作业,李向红就在一旁安静地缝缝补补,或者把明天要吃的菜摘洗干净。有时林宇会给她念一段报纸上的新闻,或者讲讲书里看来的有趣故事。李向红听得似懂非懂,但看着他神采飞扬的样子,心里就满满的。

  她开始对林宇的世界产生好奇。一天晚上,她看着林宇密密麻麻的笔记,小声问:“你们学的这些……难不难?”

  林宇放下笔,笑了笑:“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咋了?你想学?”

  李向红脸一红,连忙摆手:“俺……俺就是随便问问,俺哪是读书的料……”

  “谁说的?”林宇拉过她的手,看着她指尖因为长期做针线而磨出的薄茧,心里有些发酸,语气却放得轻松,“认字读书,啥时候都不晚。你想学,我教你啊。”

  他从最简单的字开始教起。“人”、“口”、“手”、“日”、“月”……李向红学得很认真,拿着树枝在地上比划,有时一个简单的字要反复记好多遍。她不像林宇那样过目不忘,但她有一股农村姑娘特有的韧劲,肯下笨功夫。林宇教得也耐心,从不笑话她。

  渐渐的,李向红能磕磕绊绊地读下报纸的大标题了,能认出粮票、布票上的字了,甚至还能写下自己和林宇的名字。每次学会一个新字,她都高兴得像个小孩子,眼睛里闪着光。这点滴的进步,让她觉得自己离林宇的世界,似乎近了一小步。

  生活清贫,却充满了向上的力量和相濡以沫的温情。小小的屋子虽然简陋,却被经营得窗明几净,充满了烟火气和书卷气,奇妙地融合在一起,一点也不违和。

  周末的时候,林宇会带着李向红去附近的公园走走,或者去不要门票的展览馆看看。李向红第一次看到公园里的假山湖水,第一次看到展览馆里那些她看不懂却觉得厉害无比的画和雕塑,看什么都新鲜,眼睛忙不过来。林宇就跟在她身边,偶尔给她讲解几句,看她惊讶赞叹的样子,就觉得很有意思。

  他们也会去逛菜市场,讨价还价,买最便宜的时令蔬菜。林宇还会用有限的食材,尝试做些新奇的小吃给李向红尝鲜,有时成功,有时失败,两人对着焦黑的“实验品”笑作一团。

  日子就像胡同口那棵老槐树,在不知不觉间抽枝长叶,越发茂盛安稳。

  转眼间,林宇的大学生活过去了一年多。他的成绩稳定优异,尤其是在文学创作和理论方面展现出的才华,让他颇受系里重视。有教授暗示他,毕业后可以考虑留校或者分配到好的单位。林宇对此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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