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乌合之众
六分醉2024-06-03 09:003,580

  仁寿宫外,御辇停了下来,大明皇帝朱祁钰从上面缓步走下,守在宫外的宫女太监侍卫们纷纷行礼,皇帝微微颌首,走进仁寿宫。

  孙太后端坐椅子上,冲着进门的皇帝微笑道:“皇帝来了。”

  朱祁钰走过去,躬着身子叫了一声:“见过母后。母后派人找我,说是有事相商,不知母后要商议何事?”

  孙太后笑着说道:“倒是有两件小事。第一件事,钱皇后今日就搬到我这宫里住了,坤宁宫是皇后之宫,后宫之首,如今她住着也不合适。”

  朱祁钰也笑了:“后宫之事,全凭母后安排。”

  孙太后继续说道:“第二件事,你皇兄如今还在草原上,钱皇后日夜担忧以泪洗面,我也是不想看到她如此难过,想着安排一小队人马去到北境,看看有没有可能将你皇兄给救出来。皇帝,你意下如何?”

  朱祁钰的手指缓缓敲打桌面,脸上没有任何异样,缓缓道:“就依母后所言。营救皇兄的人手,可需要我来安排?”

  闻言,孙太后面露微笑:“人手倒是不用皇帝费心,我来安排,你皇兄当初出征之前,还留了几个影子,另外,京城各大监狱之中,还有不少犯人,就让他们去吧。若是救不回你皇兄,他们的命,也就留在草原吧。”

  朱祁镇年少时弄了个影子团,虽然具体人员不详,可对于太后和朱祁钰来说,也不算什么隐秘的事,故而太后说的也很直白。

  朱祁钰点头,不再就此事多说,反而是询问起了太后身体可好,与太后漫不经心闲聊几句后,躬身告退。

  ……

  大明朝的特务机构极多,锦衣卫,成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主要职能是负责皇帝的安全,以及侦查和打击叛乱、间谍和犯罪活动,其官员和士兵都穿着华丽的锦衣,因此得名。锦衣卫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对任何人进行监视、逮捕和审讯,一度成为明朝皇帝手中的一把利剑。

  东厂,成立于永乐年间(1403年),由宦官掌领,负责监督朝廷内外的官员和人民,搜集情报和打击犯罪活动,其特务常常采用欺诈、威胁和暴力手段获取情报,因此也被民间称为“恐怖的东厂”。

  不过锦衣卫和东厂都摊在了明面上,实际上,每任大明皇帝,手中都掌握着自己的密谍机构,如朱祁镇的影子,如朱祁钰的飞鸟。

  影子和飞鸟,两者之间还是有着本质区别,影子大多数是朱祁镇少年时发掘的人才,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入朝为官,便成了朱祁镇的眼睛和耳朵,替他留意着朝堂和民间的各种情报;而飞鸟,是朱祁钰还在做郕王的时候就成立的情报机构,专门替他收集各种情报和铲除对他不利的人,除了是朱祁钰的眼睛和耳朵,更多的是朱祁钰的手,替他握刀的手。

  飞鸟的人,身份各异,或许是北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开门做生意的商人,又或者是街头的乞丐、青楼的女子、赌场的护院等不入流的小人物,飞鸟的人到底有多少,只有朱祁钰和代号“飞鸟”的女子知道,而眼下,这女子就站在朱祁钰面前。

  依旧是手指在轻轻敲击着桌子,手指的主人依旧是朱祁钰,只不过,地点换成了御书房。

  “这京城,还有多少影子?”朱祁钰突然开口道。

  “抓了很多,也杀了很多。 如今还剩下的就三人,兵部尚书之子于冕,前任锦衣卫指挥使王山之子王玄明、首善书院的先生李思远,他们身份比较敏感,所以奴婢没有擅自行动。另外,钱皇后身边的侍从太监广白也有可能是。”飞鸟回答道。

  朱祁钰眉头一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后说道:“太监?我这皇兄倒真是不挑。”

  “陛下,需要派人盯着吗?”飞鸟垂目看着脚尖,不敢看皇帝的眼神,自从朱祁钰当了皇帝之后,说话愈发的随意,威压却愈发重了,纵使她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却也不敢直视皇帝。

  “盯着吧,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也成不了什么大事。”朱祁钰起身,伸了个懒腰,丝毫不在意。

  “奴婢只是担心,万一他们成了呢?”飞鸟有些担心的说出自己的疑惑,毕竟这世间的事情,最怕的就是万一。

  朱祁钰嗯了一声,笑着道:“万一?如果他们真能救出皇兄,倒是朕乐意看到的,毕竟皇兄在草原呆的时间长了,回到中原,水土不服也很正常。”

  听到这句话,飞鸟的神情一紧,心中更是多了许多敬畏。

  ……

  跟锦衣卫的大狱相比,刑部大牢显得不那么可怕,虽然依旧阴森,但至少名气上听着不那么可怕。刑部大牢关押的大多都是地方上报的死刑罪犯以及京师中犯有笞刑以上罪行的案犯,甚至大牢内还设有咸亨所等场合,供囚犯的亲戚朋友探望,多少也彰显着一丝人性化。

  刑部大牢乙字三号房间内,高三好精神多少显得有些不太正常,他总能听到若有若无的声音,像是风声在耳边呼啸,这风声毫无规律可言,一会有一会无的,这声音让人极其抓狂,可是在这密封阴森的牢笼之中,哪儿来的风声啊,高三好觉得大概是自己快疯了。

  入狱之前,高三好原本是京城帮派长歌会的小头目,好色好酒好赌,所以时常被人称为“高三好”,久而久之便成了真名,原本的名字反而无人可知。高三好在一次赌场赌博时,遭遇对手出千,他愤怒之下出手殴打对方,将对方打了个半身不遂,不料对方父亲是刑部右侍郎,一番运作就将高三好送进了大牢,还被判了个死刑。

  被判了死刑,高三好有些不服,他才二十多岁,酒还没喝够,女人还没玩够,赌也没赌够,怎么就要死了呢。可高三好心里想的是,要是时间能重来,他还是会毫不犹豫揍那个出千的王八蛋,赌博怎么能出千呢,太没规矩了,在高三好看来,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守规矩。

  高三好看着窗外的阳光,盘算着自己还能活几日光景,也就这两天了吧,他很怕,怕死,可他也很馋,馋临死前的那一顿酒,肚子里的酒虫早就按耐不住了。

  忽然,房间外面传来了脚步声,高三好抬眼望去,狱卒拎着食盒和酒壶走了进来。

  “搁这,你下去吧。有劳了。”狱卒身后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一个翩翩少年站在牢房的栏杆外。

  狱卒一边说着不敢,一边低着头转身出去。

  于冕从食盒中拿出几样好菜:烧鸡、卤鸭、红烧鱼、熟牛肉,放在高三好面前的地上,还给高三好倒了一杯酒。

  “酒是烧刀子,你的最爱。”于冕说道。

  高三好看向面前的菜,用筷子扒拉了几下,却没有找到代表断头饭的那块生肉,有些疑惑的看向于冕。

  高三好道:“这断头饭,不专业啊。”

  古代死囚的最后一餐,叫做“断头饭”,也叫做“辞行饭”,常规搭配是一荤一素,馒头和米饭等主食是管够的,而给囚犯喝酒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们喝得醉醺醺晕乎乎的,就不会在刑场上闹事。这一传统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庄王为彰显仁德,给予战俘一顿饱饭后再行处决。此后,断头饭便逐渐成为一种制度,尽管即将面临生命的终结,但断头饭的存在让囚犯们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得到一份体面的待遇。

  断头饭中往往会特意准备一块生肉,这源于古代传说,相传死刑犯死后在过奈何桥重新投胎之际,会被恶犬挡住去路,不让鬼魂重新投胎,因此必定要为恶犬准备一块生肉,才能使自己顺利投胎。

  听到高三好的话,于冕笑了:“放心吃吧,这不是断头饭。”

  高三好大大咧咧的往嘴里塞了一块牛肉,又大口灌了一口酒,嘴里长舒一口气,说道:“真他娘的舒坦。”

  “你想活吗?”于冕笑着问高三好。

  高三好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谁不想活,我还没活够呢。”

  于冕看着高三好的眼睛,静静的开口:“跟我走,我给你一个活的机会。”

  “公子别开玩笑。”高三好猛地抬头,看向于冕,眼神中满是渴望。

  “我没开玩笑。跟我走,救一个人,你就有活的机会,或许也会死,但肯定不是今天。”于冕的声音不大,可落在高三好的耳朵里,却盖过了困扰他多日的呼啸风声。

  “我凭什么相信你?”高三好停止了咀嚼,很认真的看向于冕的眼睛,心中却盘算着,这个少年长得好看,看起来不像是个骗子。

  颜值即正义,人们总是愿意对好看的人心怀善意。

  “我叫于冕,兵部尚书于谦是我的父亲。更何况,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你都没得选择。”

  听完于冕的话,高三好苦笑起来,也是,横竖都是一死,他哪儿来的选择,更何况于谦大人是个好官,他的儿子应该是守规矩的。

  “救谁?”高三好抱着微微的幻想,继续问道。

  于冕轻声说出了一个名字,高三好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慎重。

  风卷残云,高三好吃完了所有的饭菜,喝光了壶中的酒,跟着于冕走出了刑部大牢,望着头顶刺眼的阳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高三好心里清楚,他要换个活法了。

  出发北境前的两日时间里,于冕不断行走于京城的各大监狱,寻找着他想要的帮手,见的人不少,能同行的人却不多。

  死法很多,有些人想要轰轰烈烈,有些人却懒得折腾,还有些人对这个世界早已失望,只求速死,多活一日都是折磨。

  除了高三好,于冕还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

  远志是味中药名,具有驱惊悸、安神镇心的功效。

  远志也是个人名,一个男人。

  远志小的时候,算命先生说他本命年会有一劫,今年远志二十四岁,劫到了。

  远志早些年是边军,不过从未上过战场,在队伍里就是个伙头兵,终日围着灶台打转,因为做的一手好菜而被将军赏识。远志入伍多年从未回过家,偶尔一次回乡探亲,发现自己老家被村霸占去,年迈父亲更是早就被打成残废栖身于破庙,厨子远志找到村霸评理也被打了个半死,待到伤好,厨子远志索性一把火烧了村霸全家,完事后给老父亲磕了个头便去了衙门自首,而老父亲也自尽身亡。

  于冕找到远志,告诉他自己可以安顿好他的父亲,远志便毫无犹豫的答应了。

  蝼蚁尚且贪生,为人岂不惜命,若能活,谁又愿意死呢。

  

继续阅读:第九章·一路向北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北境守夜人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