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二十年,十二月初八,酉末,老君庙。
火炉里的银骨炭,烧得正旺,热气腾腾,烤得丁祸身子暖暖的。回想方才的情形,丁祸忽陷入了沉思。失了神,指尖揉搓的那颗板栗,掉落了火炉中。他也懒得将板栗拣出来,任由自己继续胡思乱想。
丁祸忽回想起,李红衣曾郑重其事,问过他一个问题。他想不想做皇帝。他也曾直言,自己根本就没想过,也不会想坐上那个位置。可如今细想,丁祸隐约察觉到了李红衣如此护着自己的目的。
也许,李红衣借着所谓查案,步步算计,是想将他推向通天阁那至尊之位。而他登上了帝位,才能替李红衣找到那个已经死了二十年的人。丁祸不知道这当中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可他能确认,李红衣于他身上,必定有所图。
这世上,除去父母亲人,没有人会无缘无故释放善意。至少在这平都城,不会有。这一点,丁祸再纨绔,也看得明白。
丁祸细想李红衣说过的每一句话,总觉得,答案其实早就摆在了他的眼前,可他却稀里糊涂,找不到要领。可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做被人摆布的棋子,他需要一个答案,一个明确的答案。尤其那个摆弄他的人,是令他已步步深陷,几乎离不开了的李红衣。
已顾不得那么多,丁祸下了决心,要推开门,让李红衣说个清楚明白。可他起身时,掉入火炉中的那颗板栗,竟炸开了。小小的一声“砰”,吓得丁祸抖了手。如此,也暴露出丁祸的心思,他害怕李红衣的答案让他失望。
而这时候,昊六领着一个人进了门。丁祸本懒得理会,可回头看见那人一袭青衣,模样俊俏,似曾相识。待那人走近,丁祸才认出,此人是盛家二郎盛怀阳。
盛怀阳先行了礼:“户部侍郎盛怀阳,见过平南王。”
昊六欲解释为何领了盛怀阳进来,丁祸只摆摆手,让昊六下去歇息,他来应付便好。
久久打量盛怀阳,丁祸冷哼道:“怎么,也学人来送礼了?”
“那盛家的礼,王爷收吗?”盛怀阳道。
盛怀阳的气质,就如那一身道袍的张陵,清风霁月,洁白如玉。他总能摆出一副温和的姿态,临山崩不惊,处深渊不乱。如此心性,总衬得他面前的人,像是歇斯底里的丑角。
丁祸本也不厌烦他这样子。可经历了那次诬告之后,他对他多少有些芥蒂。丁祸转身坐下,背对着盛怀阳道:“你们盛家退回来的,本王都已经收了。”
盛怀阳自然明白丁祸话里的讽刺,保持着温和姿态:“终究是盛家攀不上平南王府的门楣。”
“有什么事,赶紧说。”丁祸端起一杯冷茶喝了一口,“本王可没心思跟你叙旧。”
盛怀阳却道:“王爷多心了。下官求见的,不是王爷,而是乙女姑娘。”
丁祸回头时,眼神中充满了敌意,冷冷道:“你找她做什么?”
“下官的私事,王爷就不必打听了。”盛怀阳道。
丁祸气得将茶杯丢入了火炉里,忍着怒气道:“老君庙的人,岂是你想见就见的。趁本王还未下逐客令,赶紧走吧。”
“劳烦王爷通报一声。”盛怀阳道,“下官有几句要紧话,想问乙女姑娘。”
“昊六,送客!”丁祸大喊。
自盛怀阳到丁祸面前,昊六便察觉到二人之间的古怪。他并未退下,而是躲在门后,瞧着二人的动静。听得丁祸大喊,他立即冲了出来,堆着一副笑脸,请盛怀阳离开。
盛怀阳还是保持着他的温和,行了礼后道:“既然今日不便,下官改日再来。”
听着院门关上的声音,丁祸憋在胸口的气,才吐了出来。他心里在嘀咕,以前的事儿,他可以大度,不计较。可盛怀阳登门,竟然是为了见乙女,那是万万不能的。盛怀阳看上去一本正经,是正人君子,可却传言是个拈花惹草的主。或许是他在哪里见过了乙女风姿,起了贼心,才明目张胆寻上了门。
忽传来李红衣的声音:“你们之间,似乎有旧怨。”
丁祸抬头,却见李红衣拉开了门,从卧房中走了出来。经这一日,他已消去了病色,恢复了以往的清冷气质。若不知晓前情,根本看不出,他曾受过重伤昏迷数日。唯一不同的是,他身上的衣服,已从纯红色,换成了黑红相间。
乍一见,丁祸极为不习惯,嘀咕道:“是经那一战,染了鬼气不成。这一身,称得你人阴森森的,鬼差一般。”
“我本自地狱来,若无鬼气护体,那便活不成了。”李红衣在丁祸对面坐下,取了些芙蓉天尖,丢入茶炉中。
丁祸歪着头,久久地看着李红衣。他意识到,李红衣这话中必定藏了玄机。可他又不知从什么角度,探究这玄机。于是,李红衣在他心里,越发显得神秘,无法捉摸。可古怪的是,他又觉得与李红衣越发亲近。他甚至觉得,就算李红衣藏着灭世的秘密,他也不会与他翻脸,反而会与他一起灭世。
这种感觉,过于离奇。丁祸咬牙切齿,咒骂自己太没原则了。
闻着茶炉里,茶香溢出来了,丁祸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终于决定开口。可李红衣却抢了先:“先说说,你与盛怀阳,有何旧怨。”
“也算不得旧怨。”丁祸回道,“因着盛家的变故,他不知受了谁的蛊惑,竟将我当成了凶手。言之凿凿,说我因为不想与盛家结亲,派人刺杀他父亲,致他妹妹成了活死人。”
“是你做的吗?”李红衣幽幽道。
丁祸白了李红衣一眼:“就当你是成心气我了。”
李红衣笑道:“这么说,盛家的案子,有蹊跷。”
“有蹊跷,我也不是苦主。”丁祸道,“该我问你问题了。”
李红衣舀了杯热茶,呷了一口:“我可以回答你三个问题。”
“不许隐瞒。”
“绝无虚言。”
“第一个问题,你来京城,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说了,为了寻人。”
“寻何人?”
“这个问题不算在三个之内。我父亲,还有母亲。”
“第二个问题,如今的形势,不得不让人猜测,你护着我,是想将我推向通天阁。”
“为行事便宜,本有这个打算。只不过,随你心意。”
李红衣舀了杯热茶,推到了丁祸面前。丁祸没有犹豫,一口饮尽。果然如他所料,其实他所有在意的,李红衣都给过他答案,只是他未察觉而已。
“第三个问题。”李红衣道。
丁祸却退缩了,只道:“我突然不想问了。”
李红衣替丁祸添了杯茶:“我也给过你答案。若你问出口,我会如实回答。”
“我知道。”热茶顺着喉咙而下,丁祸忽觉身子暖和了不少,心情也畅快了许多,“不管如何,我都会如那日,替你挡刀挥剑,一心一意。”
“不怕我图你身子了?”李红衣以顽笑掩饰鼻酸。
丁祸耸耸肩,站起身伸了个懒腰:“还有一个人未上门。”
李红衣笑道:“他已经到了。”
而此时,在李红衣卧房中,黑猫翻了个滚,从房梁上滚落。落地时,黑猫化为了乙女的模样。外面发生了什么,她都知晓。关于盛怀阳,她本可以向丁祸发一场脾气。可回想在通天阁时,盛怀阳看自己的眼神,她又觉得,或许晚一点再见他,会是更合适的时机。最要紧的是,明日未至,何苦提前忧。就算天塌,也有李红衣及丁祸顶着。
打了个哈欠,乙女再也撑不住打架的眼皮,倒在李红衣床榻边,沉沉睡去了。迷迷糊糊,她听见外面传来声音,是丁祸在喊:“清河王再晚来些,老君庙可就闭门谢客了!”
今夜的天气,变得比翻书快。辰山密林落下的两个惊雷,并未招来雨雪,反而在半个时辰后,引来了一枚弯月。弯月初来乍到,月光如灯笼之火,若非雪光,从密林中窜出的这头黑狼,根本无法辨识官道上,那排深浅不一的脚印。
闻着脚印留下的气息,黑狼龇了龇牙,确认蹒跚往前的那个人影,可让他饱餐一顿。它动作变得极为轻盈,生怕让那人影察觉到了他的存在。它悄无声息,钻进了密林后,在密林中全速前进。只几个弹指,它便追上了那人影。
在灌木丛缝隙,露出一双可夺魂的眼睛,黑狼观察那人影似受了极重的伤。他的右腿,有一道狭长的血痕,应是剑痕。如此才致他走路蹒跚,在雪地里留下的脚印一深一浅。
他没有察觉到黑狼的存在。抬头看了眼弯月,继续艰难地向前走。远远望去,可见平都城的城门耸立。他的目的地,是平阳坊的一家酒肆,芙蓉楼。他一直惦念芙蓉楼的芙蓉血鸭。重见天日,他必定是要尝一尝的。可他不知道,他早就已经死了,驱动他行走的,不过是尸体中残留的一缕灵识。而这缕灵识,并未完全苏醒。故而他脸颊的腐肉滑落时,他也毫无知觉。
也是在那块腐肉掉落在他脚下时,潜伏在密林中的黑狼,扑了上来。黑狼嘶吼着,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他扑倒在了地上。可黑狼呲牙咧嘴,露出獠牙,欲将他撕咬成碎片时,他却先黑狼一步,咬住了黑狼的脖颈。他的尖牙似乎更利,咬破了黑狼的皮肉,贪婪地饮着黑狼的血。
血入他口,他体内的灵识似乎觉醒了。他眼神中,忽有了颜色,明亮了起来。更离奇的是,他脸上滑落的腐肉,竟再生了。他大腿上拿到狭长的伤口,也在呼吸之间,愈合了。
体型与他相差无几的黑狼,此刻在他口下,竟成了濒死的狗一般无力。黑狼舞着狼爪时,被他狠狠甩开。黑狼闷哼了几声,心知自己遇到了狠角色,意欲钻入密林逃跑。却不想,他竟反扑了上来,将黑狼压在了身下。
无论黑狼如何挣扎,都被他死死按住,只能无力悲鸣,任由他将它的脖颈咬断,将它的血饮尽。
方才勇猛无敌的黑狼,在不到一刻钟后,成了一摊死肉。雪地里,被染成了红色,形如一朵绽开的红梅。而他,抓起一捧雪,擦了擦嘴上以及手上的狼血。他手肘上那串念珠,也在这时断了线。
念珠一颗又一颗,掉落雪中,被血浸染。
天宁二十年,十二月初八,亥末,平阳坊,芙蓉楼。
昨日将苏音儿送回府后,林亦向大理寺卿告了假,休沐了一日。可这一日,他也没闲着。叔母听得他不退婚的消息后,便张罗着准备三书六礼,寻人择了日子,务必要在年前,去侯府下聘。
自叔父过世后,叔母难得这么高兴,林亦也就由她去,只说一切都由叔母做主。入了夜,终于得了机会出门,林亦便直接来了芙蓉楼。他听侯府的女使说,苏音儿最喜欢芙蓉楼的点心。
提着点心,从芙蓉楼出来,林亦心里欢喜。琢磨了一日,他终于有了借口,去见苏音儿。他走下台阶,一个人迎面而来。
这个人,一身污泥,他在雪中踩下的脚印上,残留有血迹。与他擦肩,林亦分明闻到他身上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肉味。
虽那个人进门时,林亦多看了一眼,却也没有追究,提着食盒上了马,飞奔着往宁远侯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