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壮胆,阿长偷偷将父亲埋藏在树下的陈年烈酒挖出,然后抿了好几口。但她不知道烈酒反应慢,喝了几口没反应,她竟不知不觉地喝下了一整坛,直到觉得口中全是辣意,才停了下来。
酒力终于发作,她鼓起勇气,迈向王书生的居所。恰逢王书生收摊归家,门前已聚集了一群围观者。阿长一时踌躇,立于门外,目睹城内豪门贵户家的小姐,其仆从手捧金银,意在招揽“赘婿”。
阿长突然想起,她在偷摸瞧着王书生摆摊卖字时,曾听过他的客人提及,王书生家中虽然清贫,但他相貌出众,才华横溢,难免吸引了不少富家小姐的青睐。有几户人家只有独女,早有为女儿挑选合适赘婿的意思,也曾听闻王书生的美名,纷纷希望他能入赘。
阿长呆立原地。她紧握手中的袖套,那简朴的布料在金银的映照下显得尤为寒碜。
王书生认出了阿长,知道她是方才来找自己写信却又突然跑开的女子。王书生以为阿长要写完那封未竟的信,便招呼阿长进门。
可阿长却看着那位小姐,再看看自己手中的袖套,呆若木鸡般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那位千金小姐自然也不是傻子,一眼便能看出,阿长心悦王书生。可她全然不将陈阿长放在眼里,只是觉得此女贸然闯入,耽误了她的事。
见陈阿长如此上不了台面,这位千金小姐难免心中有些怨气,所说的话也并不十分客气。她瞥了一眼阿长,说道:“什么腌臜,也敢来与本小姐抢东西?”
谁知,呆若木鸡的阿长听到这句话后,竟像变了一个人般,直直地闯了进来,站在这位小姐的面前。许是酒劲上来了,阿长顶撞道:“他,不是什么东西,他是有才之人,是,是是,俊杰!”
俊杰,俊杰,这是弟弟的名字。阿长记得,父亲说过,弟弟的名字有着最好的寓意,是俊秀又有才华,世间难得的意思。父亲虽也不识几个字,但这名字确实他花了大价钱请村口的教书先生起的。
小姐冷笑了一声,对阿长步步紧逼:“你也知道他是俊杰?自古佳人配才子,秀丽配俊杰,你是佳人还是秀丽?”
小姐水葱似娇嫩的指甲直点她的心窝,明明没有用力,她却觉得有点心痛。
忽然,一阵反胃。
烈酒的副作用终于在此刻毕现。
阿长哇的一声,吐在了小姐身上。小姐发出尖叫,她手一抖,袖套落在地上。
阿长的胃里翻江倒海,烈酒的作用和紧张情绪交织在一起,让她无法自控。她的视线模糊,耳中嗡嗡作响,只能依稀听到周围人的惊呼和那位小姐的尖叫声。
那位小姐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她的华贵衣裳被阿长的呕吐物染得一片狼藉。她颤抖着手指着阿长,声音尖锐而愤怒:“你……你你你!乡野村妇,竟敢如此无礼!你知道这件衣裳值多少钱吗?你赔得起吗?”
“我不是故意的……”阿长低声说道,但她的声音被侯小姐的尖叫声淹没。
小姐的仆从们迅速围了上来,有的递上手帕,有的试图清理她的衣裳。
一阵混乱中,阿长似乎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对她说,“快走!”
阿长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中的。但就在她到家不久后,那位小姐的家丁怒气冲冲上门来,准备找陈家人算账。他们将被阿长呕吐物弄脏的衣服丢在了阿长的家人面前。
此刻,阿长的酒已醒了不少。
“傻妮,看你干的好事!”父亲为了平息贵人的怒火,将阿长捉到身边,狠狠地鞭打她。
“喝酒!惹事!还不知廉耻!女子竟然主动上男子家中!真是贱!”父亲的话落在阿长的耳中,是如此刺耳。
鞭子是带着倒刺的灌木做的,抽在身上刺痛无比,阿长硬是一声没叫,眼泪却断线般落下。他们家是断然赔不起大小姐的华服的,要赔,只能赔命,看到满身血污,不成人形的阿长,那位大小姐到底也是于心不忍,叫着“算了算了”,气也出了,便挥挥衣袖离去。
阿长倒在混杂着灰尘与血迹的地上,阳光照进屋中,她有一刻恍惚:她送给王书生的袖套,此时是否也跟她一样,被踏进尘埃?
她还未来得及回忆这个答案,便晕死了过去。
等到阿长养好伤再次出门,是因为父亲听闻那位大户人家的小姐成亲的消息。
那位大户小姐家中殷实,她的父亲为庆贺她成婚,在府门外放米三日,来者只要说句吉祥的话,便可领取施恩之米,也算是她父亲为这桩婚事积福。
既有免费的米可领,阿长的父亲便逼着阿长出门领取赏赐。
阿长并不愿意,因此逆着人流在外游荡,周围逆流的人匆匆前去领米,不忘嚼舌根,她听闻大户小姐入赘了一个青年才俊。阿长垂下了眼眸,她想,那必定是王书生了。
正当阿长失落之际,不远处,梧桐树上飘落一张文纸,遮住了她的视线。
阿长定睛一看,竟是一幅寻人启事,而且,画中女子,竟是她自己!
她的心跳骤然加快,手指微微颤抖,拾起那张纸仔细端详。画中的女子眉眼清秀,虽只是简单的几笔勾勒,却将她的神韵描绘得栩栩如生。启事上写着:“寻此女子,知其下落者,必有重谢。”
阿长的心头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阿长抬头,寻着纸找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
王书生还是穿着那身麻衣,只是略有些不同,他手上戴着的,是自己做的那双袖套!
袖套虽已有些磨损,却依然干净整洁,显然是被精心呵护的。阿长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眼眶微微发热。她从未想过,自己随手缝制的袖套,竟会被他如此珍惜。
阿长瞧见,因为去领取恩米的人数众多,人潮汹涌中,王书生被人撞到,手中那一沓寻人启事散落在地。
他正一张张拾起。突然,一张启示被踩住。
“劳烦抬抬脚。”可这脚却纹丝不动。
王书生抬头,看见了自己要寻的人。他笑了。
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阿长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最终,还是王书生先开了口。
“我不知道你家在何处,你未曾同我说过。”
“我家破旧,不好意思同你讲。”阿长低下头,心中泛起一阵酸楚。
“我每日都在梧桐树那等你,也没见你再来过。”
“我……我不知道你在等我,我以为你也不会再来了。”阿长的指尖微微颤抖,心中满是愧疚。
“你是不是生我气了?你那日来的时候,我正在与那侯小姐退礼,我与她无瓜葛……”
阿长的心中一阵悸动,原来他并没有接受侯家的招揽。
没有生气,反而很开心。阿长在心中说道。
阿长又定睛看着他身上穿着的那双袖套。真不错,她夸了夸自己,很合身。
但她的回答,都是在心中所答,面对书生一连串着急的话语,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良久过后,她才开口说道:“你还欠我一封信。”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书生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温柔的笑容,说道:“你想好写给谁了?”
阿长点点头。
他们回到信摊。书生摊开那封只写了“敬启”二字的信,等着她说名字。
她深吸一口气:“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书生一愣,眼底深处似有亮光,映他内心的雀跃,他在敬启后写下自己的名字:王朝云。
信不必再写下去,二人已知彼此的心意。
不久后,两人以天为媒,以地为证,结为夫妻。尽管彼时一无所有,却也过了一段快意的日子。
婚后,王朝云如往常一般,读书之余替人写书信,用以补贴家用。而阿长则心灵手巧,她又是替人洗衣,又是做绣工,支撑着这个家大部分的营生。
虽然劳累,但阿长很满足这样的生活,因为她知道,这是在为她自己的家所努力。
而那时的王朝云对阿长也还算足够尊重。他知道阿长不识字,但他无论写了什么,都会念于她听,偶尔兴致来了,也会教她写几个字。虽不多,但阿长也很是满足。她觉得,这是难得与王书生心灵交汇的时刻。
阿长虽然没有上过学堂,但她的记性天生就好,对心爱之人的作品记忆更是格外深刻。
日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变化的呢?
是他才高八斗,对诗斗文从未输过,却三年科举分名不收?
是洛阳纸贵时,他为了有余钱买新的纸笔,第一次替人舞弊,却为那人赢得了探花?
还是他累年不第,而善代人捉刀的名气越来越大,他的脾性这才与往日越来越不同?
阿长记不清了。她也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王朝云不再念自己的作品给她听。每日归家时,看到的,不是醉酒的他,便是气势汹汹的讨债人。
她知道,他变了。
可她舍不得曾经的那身麻布素衣的王书生,所以一再忍受,直到如今……
阿长讲了许久,他们的故事远比孟仪君想象得要长。
听完后,再次翻阅阿长凭记忆默写下的这些文字,孟仪君似乎有点能理解阿长的不舍了。或许,能写出如此振聋发聩的文字的人,真的不会无药可救?
可纵然此前种种温情,但前路未卜,孟仪君仍然无法保证,王书生对阿长而言,究竟是福还是祸……
只是,这一次,孟仪君明白,要把选择的权力交还给阿长。没有人可以替她做决定,包括孟仪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