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风愣了愣,喉咙好像被卡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陆之漓的话,就好像表明了她的一种态度——无所谓。
这种态度叫他有些恐慌。她一声不吭地和他冷战也好,直言不讳地和他大闹也好,都好过这样一句:“你想怎样,那是你的事。”
她对此毫无所谓,其实说白了是不在乎。而这种不在乎,对于沈安风来说,是致命的。他顷刻间有些茫然,同时贱嗖嗖地想:她要是刨根问底地问下去就好了。
不过他很快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同时在心里骂道:真是犯贱!
人就是这么奇怪,人家问你,你支支吾吾,一副难言之隐的样子。人家不问你,你就觉得他满不在乎,然后在心里患得患失。内心戏总是曲折多舛,行事上却越发纠结。
“天色不早了,我休息了。”
沈安风似乎要开口说些什么,可听见陆之漓这样说,他又生生忍了回去。“嗯好,那姐姐你早点休息。”
陆之漓“嗯”了一声,便起身开门,身体力行地下了逐客令。直到门关上的一刻,她才感到有些倦了,身体靠在门上。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自己都做不到坦诚相待,也就不要要求别人那么多了吧!
可没等到她缓一口气,方才的人去而复返:“姐姐,你要走的时候要带上我啊!”
陆之漓被他吼得耳膜一震。“带你?”陆之漓冷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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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品一案查清,虎子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准备起身回云都。临行前,出于礼貌,虎子去和季修寒辞行。
“这么急啊,小将军不妨多住几日?”
“不住了,还是回去复命要紧,况且义父传信来说要务繁杂,我也应该尽快回去替他分担才好。”
虎子环视了一圈,没看见沈安风人影儿。自己就要走了,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也不知道过来送送自己!
季修寒看出了他的想法,解释道:“他没跟你说吗?他打算和你一起去云都的,正收拾行李呢!”
虎子有些吃惊,“没听他说过啊。”
季修寒笑笑:“他就是这个性子,干什么事说风就是雨,脸变得比四月的天还快。”
虎子也跟着一笑,两人不谋而合。“他有跟您提过,去云都做什么吗?”,虎子问。
“他有自己的打算,不会事都跟我说。”这个男人浑身透着一股子温润,脾气秉性像水一样温柔,怕是女子都不能及。因为季修寒的缘故,导致很长一段时间,虎子见到穿天青色衣服的人,都会不自觉的心生好感。
“这次的事情,小将军打算怎么处理啊?”虎子正瞧着眼前的人赏心悦目,一时没听见他问了什么,有些没反应过来。
“不方便说就算了。”季修寒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理解地道。
“哦,没有。”虎子连忙说:“说起来,这次的事还要多谢季伯伯和安风的帮助呢!”季修寒点点头,示意他不必多礼。
“柳琮罪名实锤,不过据说他那个同伙,叫什么达罕的北蛮人,我们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大约是畏罪潜逃了吧!我本想据实上报,可沈安风说罪不累族,所以隐瞒了他大逆不道的罪名,只提了他私扣贡品的事。柳家被抄了,众家仆遣散。至于柳小姐……”虎子抬头看了眼季修寒,“依照您的意思,带去玥璃姑娘那儿了。”
她一个年轻姑娘,骤然间家破人散,现在有个地方留下她,不愁吃穿,不见风寒,也算是个好的归宿了。
季修寒点点头,看样子很挺满意。他一早就发现沈安风这孩子很像年轻时的自己,做事胆大、果断,可他又有自己少年时所没有的沉稳、冷静。
按说他这样的性子,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个颠三倒四、办事不靠谱,嘴上没把门的人。可只有接触了才知道,他其实少年沉稳得可怕。季修寒有时候会觉得,盯着他那双黑洞洞的眼睛看的时候,会一眼望不到边际。
他那时候就知道,这个人并不像表面看的样子,他甚至有些,心性凉薄。
季修寒曾一度担心他剑走偏锋,走上歧路,不过如今看来,这孩子还是善良的。
一个人走过一生,际遇总是起伏不定的。动摇心智是在所难免,可一个人的天性,却是最难改变的。那是从生到死,刻在骨血里的东西。
正说着,沈安风便背着个大包裹,迈着四方步进来了。他一进来便对着虎子道:“我准备好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他这种横冲直撞的问法,可给虎子问蒙了。要跟自己一块儿走,提前也不打声招呼,还这么急切的样子,就好像着急着回去复命的人是他似的。典型的皇上不急太监急!
虎子暗暗地想。“那不然……现在。”不知为何,大概是源于小时候,虎子对沈安风总有种莫名的顺从,尽管他现在的身份是当朝大将军的义子。
沈安风就好像急着敢娘胎似的,一个劲儿的催虎子快走。季修寒将二人送到大门口,在他们走之前,他叫住沈安风,语重心长地嘱咐:“你真的想好了?要是想清楚了,就不要再后悔。”
沈安风点点头,他辗转想了一夜,再清楚不过了。
季修寒不再说什么。他的路总是要自己走下去才知道,只要目标坚定,不忌后果,旁人还能多说什么?
一路上,沈安风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不知疲倦地纵马奔了好几个时辰,虎子紧赶慢赶才追上,而他带着的一众人早就被甩得影儿都不见了。
虎子实在是扛不住了,追上沈安风,在他耳边抗议道:“我说咱好歹歇歇吧!就算你不累,也让马喘口气儿,就是匹汗血宝马也遭不住这罪啊!好歹让它停下来,喝两口水,吃几口草吧!”
沈安风却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阴沉着脸,冷声道:“要歇你歇。”
他语气一听就不善,虎子自觉惹不起这祖宗,乖乖闭了嘴。
沈安风几乎是昼夜不歇地跑了两天,他很少说话,常常一个人坐着,面沉似水,好像陷入了一个人的世界。
他一改平日咋咋呼呼的模样,阴沉地有些可怕,虎子在一旁看着,也不敢上去打扰他。可心里也不免嘀咕:这货究竟是怎么了?
好在没过多久,他的疑惑就被解开了。
那是在他们快马加鞭地赶了三天路后,虎子和自己带的一帮人,就剩下一口气在马背上吊着,前面好像冲锋陷阵的沈安风,却突然停了。
虎子疑惑:难不成马给累死了?
凑近一看:豁,马没给累死,只是撒了欢。它见到了一匹小母马,正凑过去跟人耳鬓厮磨去了。而那小母马的背上,赫然坐着冷若冰霜的陆之漓。
这幅图景,从人到牲口活生生地诠释了,什么叫做“英雄难过美人关”。
事实就是如此,沈安风快马加鞭的,就是为了追上陆之漓。
出发的前一天,玥璃曾经来找过陆之漓。之前沈安风带她去过一次“倚翠楼”,找玥璃帮忙打探消息。哦,现在改名叫“不晓天”了。
季修寒为人风雅,从他自己的穿着打扮上便可见一斑了。不过他对有关女人的审美,便有些不堪入目了。他自己喜欢淡雅的颜色,却本能地觉得女人就是喜欢那种大红大紫的东西,越艳俗越好,仿佛过于清雅,便不能凸显女人艳丽的美来。
他这一特质,不熟的人是不大能看出来的。沈安风被命令送柳芊芊过去的时候,再一次直视那亮瞎眼的门匾时,他终于忍无可忍。
虽然季修寒一再强调这是为了掩人耳目,可没一次踏进这里时,他都有种无可言说的羞耻感。尤其是那次待陆之漓来的时候,他的羞耻感简直到达了顶峰。
于是沈安风大笔一挥,将名字改成了“不晓天”,寓意宾来人往。这一看,就顺眼多了。
顺便提一下,室内之所以装饰得那么高雅,主要是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玥璃姑娘不想天天洗眼睛,千辛万苦动争取来的。
玥璃来找陆之漓,大概是她要找的有了消息,于是第二日,陆之漓便不辞而别了。
沈安风头一天和她提起叫她走时带上自己的事,她居然提也没提。
沈安风一见人去屋空,赶紧跑去找玥璃打听。可玥璃不愿过多透露,只说她有可能会去云都,沈安风这才临时决定和虎子顺道,一起去云都。
他在路上的时候,曾一度觉得自己可能就此错过她了。就像那时的他不告而别一样,她也来过一次,然后下一次相遇,又要隔多少年?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想清楚的,大抵是小时候模模糊糊的相依为命,还是突然重逢时的失而复得,亦或是骤然失去是恍然惊觉……在纵马驰骋时,他脑海中闪现与她在一起的画面,点点滴滴,好像都细碎平常,可就是这些细碎的琐杂,拼凑成一颗完完整整的真心。
他以前不敢面对,直到那天发现她突然不见了,于是这么多年的游离感又一下涌了上来,就好像突然一下被人抽走了最重要的那部分,于是整个世界又开始昏天暗地起来。
他要活下去,他想。他从未有过这么强烈的,渴望活下去的念头。
那不妨自私一点吧,既然给不了她白头偕老,却能给得下自己的一生一世。而生活貌似也从不论长短,惟愿常安。
正如何千姑缺智,大壮却貌,两人却依旧能互有归属。人生际遇万变,自己并非就会比旁人少活两年。他或许给不了她一辈子,却能分毫不少地祭出自己的一辈子。
这一辈子和一辈子的差距,谁能衡量得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