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学信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还挺干净,这才摸了摸女儿的羊角辫。
“爹不吃,你吃。”
顾久甜执拗地非要喂他吃一口,不吃不让走。
顾学信只好蹲下来,任由女儿塞了自己一嘴的鸡蛋羹。
“真香。”
别说鸡蛋了,就是女儿摸一把土给他吃,那都必须是带甜味儿的土!
“吃蛋抓蛋。”
顾久甜郑重地拍了拍顾学信的肩膀,把全家人都给逗笑了,敢情这小丫头是亲自给她老子下达任务呢!
“行。”
顾学信站起来,又看了一眼孟盼娇,小声在她的耳边说道:“娇娇,晚上早点睡,别等我,啊?”
似乎不习惯在大家面前和他靠得这么近,孟盼娇有点不好意思,低着头微微点了那么一下。
吃过晚饭,孟盼娇带着三个小萝卜头回了屋子。
家里的孩子都是一溜儿顺下来的,以铁头为分界线,大的都已经被送去读书了。
于是,孟盼娇就主动包揽了给孩子们启蒙这件事。
铁头、顾修竹和顾久甜一人抱着一个石板,每个大概有两个成年人的巴掌加起来那么大,蹲在地上写字。
像后世的小孩子们刚上小学,最常用的自动铅笔、拼音田字格本子、算术本啥的,他们是绝对不可能拥有的。
就这种被打磨得十分光滑,四周还包上木头框子的石板,那都是稀罕物。
用来写字的笔呢,是顾学信带着孩子们拿黄泥做的。
选那种又黄又粘的黄泥,筛得细细的,加水之后反复揉,就跟搓面条似的,搓成一根一根的,等晾透了,就可以在石板上写字。
写完了,拿水一冲,再一擦,石板恢复干净。
孟盼娇认为贪多嚼不烂,所以每天晚上只教三个字。
但她又不仅仅教怎么写,怎么读,还会加上组词、造句、近义词和反义词什么的,内容一下子就丰富多了。
三个孩子里,学得最快的自然是顾久甜。
殊不知,她装不会也装得挺辛苦的。
看多了小说,但顾久甜没想过在这个陌生的时代大展拳脚,她甚至一直努力藏拙,尽可能让自己表现得就是一个普通小孩,顶多就是稍微那么聪明可爱一点。
飞机大炮核武器?
她不会。
炼钢冶铁做生意?
她不懂。
来到这里五年多了,顾久甜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隔壁生产大队,连镇上都没去过。
所以,她生怕自己表现得稍微古怪一点,直接就被打死了,别说什么发家致富,先保住小命要紧。
最起码的,她现在有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家,顾久甜不想失去它。
“竹子哥,你写得真好。”
顾久甜把小脑袋凑到顾修竹的石板前,由衷地夸赞道。
在一堆皮猴子里,九哥顾修竹是一个特殊存在,他比较内向,人也安静,而且非常有耐心,从小做事就一丝不苟。
当年,顾家将孟盼娇娶进门的时候,顾家二老就和孟家商量好了,让孟盼娇的儿子随顾姓,对外就说他和顾久甜是龙凤胎,正好俩孩子生日前后也没差几天。
虽然整个大队都知道真相,但都是乡里乡亲,顶多在背后讲究几句,没有跑到顾家人面前乱嚼舌根的。
就算是耗子婶、赵阿凤之流,在这件事上也都把嘴巴闭得挺严实。
为啥?
很简单,顾家儿子多、孙子多。
顾久甜以前也不理解这是什么道理,现在倒是懂了,一个家里的男人多,在乡下确实就是实力的象征啊!
不仅下地干活的多,赚的工分多,到年底分的口粮多,就连嫁出去的媳妇在婆家都硬气,不会随随便便就受欺负。
哪怕是砌墙的时候,都能偷偷多让出一尺宽呢!
“甜甜的字也好。”
顾修竹小大人似的回答道。
铁头急了:“我呢,我呢?”
顾久甜绞尽脑汁地思考了一番,终于找到了恰当的词语:“八哥的字,写得和你的人一样,很大方!”
是,又大又方,一个字恨不得写得有巴掌那么大。
犹豫了几秒,顾修竹也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真的?哈哈哈哈!”
接连得到妹妹和弟弟的肯定,铁头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抱着石板就冲出屋子,找他娘要奖励去了。
“明年你仨也要去上学了。”
孟盼娇摸了摸儿子的头顶,温柔地说道。
到时候,自己就能腾出手来带更小的孩子。
这也是孟盼娇顶着外面的压力,在进门之后五年才怀孕的主要原因。
顾学信对她好,信任她,她更不能为了在顾家站住脚,就紧赶慢赶地生下和他的孩子。
手心手背都是肉,可是肉也分厚的薄的,肥的瘦的。
孟盼娇认为自己不是圣人,更不想挑战人性,所以她干脆等顾久甜稍微长大一点,不用时刻需要大人盯着了,再考虑这件事。
因为这个决定,知道内情的顾家人都挺感激她的。
说起来,孟盼娇觉得这一次怀孕,自己的肚子出奇大,人也特别容易累。
等亲眼看过之后,顾老太太就怀疑里头是双胎。
也不是不可能,孟盼娇还有一个小姨,和孟婶是双胞胎亲姐妹。
听说这玩意儿是遗传的。
只是顾老太太一直捂着消息,每次外人问她,她都含糊其辞,三言两语带过去。
万一不是,那就闹笑话了,还是先眯着。
“等我学会了,回家再教弟弟。”
顾修竹小心翼翼地用手心覆盖着孟盼娇的肚子,还歪头用耳朵听了听。
可惜,除了顾久甜之外,小家伙很少给其他人面子。
“我来。”
去外面洗完了手,顾久甜一阵风似的跑进来,伸手轻轻地戳了戳,动作相当熟练。
果然,就看见孟盼娇的肚皮鼓起包,一会儿这边一个,一会儿那边一个,逗得两个孩子哈哈大笑。
“还是更喜欢姐姐。”
孟盼娇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连忙用手擦掉,又催着兄妹俩去洗漱,准备睡觉。
与此同时,在后山上的顾学信正喜滋滋地拾掇着他三天前放的捕兽夹子。
一共放了七八个,他挨个看了一圈,就收获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全都蔫巴巴的,应该是挣扎了很久。
顾学信把东西拿麻绳绑紧,丢进背后的篓子里,再把夹子都重新放好。
他挺高兴,也挺知足,反正只要不是空手而归,那就是好事。
毕竟,他没看过小说,更不知道人家小说里的主角,都是随随便便一出手,就干掉一头五百斤野猪的!
想到女儿刚才提到蛋,顾学信歇了五分钟,又往林子深处走去。
他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摸一窝鸟蛋,回去烤熟给她当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