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冶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女作家正试图用她梦想成真的案例来说服我,其过程和天桥上算命的招数一样。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亲眼所见,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但因为她知道得有点多,在不好灭口的情况下,只能先伪装是自己人。
谢天谢地朗冶的电话打过来了,我接起来,听见他在电话那头笑模笑样:“亲爱的,听说你现在不太开心?”
我往蛋糕间瞄了一眼,肖铉对我点了下头,看来是他通风报信拉救兵的,这孩子总算干了件好事。
朗冶又说:“把你的偶像送走,来红叶山庄一趟吧,林总决定接受催眠了。”
我看了一眼时间,迟疑道:“现在?林总不上班吗?”
朗冶说:“让你来你就来,管那么多干什么。咸吃萝卜淡操心,人家失业了又不用你养。”
我说:“我这不是怕你失业了让我养吗?”
朗冶哈哈大笑:“放心,哥哥好歹也是有手艺的人,诗人总比木匠容易饿死,在你饿死之前,哥哥约莫都用不着你养,在你饿死的时候,哥哥还能养养你,我现在在路上了,十分钟后到,你快收拾收拾。”
他这句“收拾收拾”让我有种即将出远门的感觉,不禁怀疑这次催眠应该是凶多吉少,这么一想,面前的女作家顿时比美丽的林总裁可爱多了。
季妩看到我为难的表情,很善解人意地站起来:“郁老板还有事?没关系,先忙你的吧,我们改日再约。”
我被迫给她留了个电话,并且承诺忙完手上的事情就联系她。这位女作家一直都是神神道道的,我觉得或许我可以把她送给任夏,她比较喜欢这些诡异且脱离常理的东西。
季妩走了没多久,朗冶的车就停在店门口,他降下车窗,墨镜架在脸上,衬得面部线条帅到天理不容。
只是这副美景看在我眼里就有点人之将亡的凄凉,我拿上手机坐进车里,朗冶打量我一下,说:“该带的你都带好了?”
我莫名其妙:“该带的?”
朗冶说:“你不是要催眠林总吗?难道你要用法术?”
我更加莫名其妙:“不然呢,你还真让我拿根棍子用力抚摸她的后脑勺啊。”
朗冶脸色有点变:“你要用前世之灵?”
猫的前世之灵能够追溯前生,无论是人还是动植物,只要有前生记忆,都能被猫灵追溯到,算是我的一个大招。只不过这个大招太没有攻击性,而且施法的时候需要猫灵脱体,万一打哪冒出来个除妖师打死我本身,那我就只能留在那个人的前世记忆里,直到修炼出新的身体。
朗冶表情复杂,沉默一会儿,道:“我把你推荐给林总裁,只是想着你或许能帮得上忙,帮一帮就行了,不用那么玩命吧。”
我拉上安全带,拍了拍他的肩:“要是平常,我肯定象征性帮一帮了事,不过今天不是身边跟着你吗,只要你护好我的本身就行了。我看好你哟少年。走吧,一会儿赶上中午下班,路上该堵了。”
我俩到红叶山庄的时候,林总裁刚刚梳妆完毕,她穿了一身胭脂色的晚礼服,那样挑人的颜色穿在她身上,犹如一匹流动的水,举手投足之间全是风韵,被全套珠宝首饰一衬,那风韵又显得高贵凌人,如同出访的皇家公主被风吹起面纱,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角媚色。
我看的一呆。
林南歌抿了抿鬓边打理一丝不乱的头发,柔柔微笑:“我将要赴一个重要的约会,怎么能不收拾好点呢?”
我没忍心告诉她,虽然是有关她的约会,可要去赴的人其实是我,她收拾得那么好,还不如把我打扮打扮。
朗冶一路上都默默无言,跟死机了似的,我跟着林南歌进主卧的时候,他终于成功重启,一把拽住我的手:“明珠,太危险了,你不能去。”
我看他一眼,奇道:“我不去难道你去?都到人家门口了再打退堂鼓,不太合适吧。而且追溯前生这个事情,我可是把身家性命都托付给你了,战友,只要你给力,咱基本就没啥大问题。”
我的给力战友板着脸跟我一起进了主卧,林南歌已经在床上躺下,看见我俩一前一后地跟来,又开始微笑:“可以开始了吗?”
我脱了鞋子上床,跪在她身边,握住她的左手:“好好睡吧,睡着了就能见到他。”
滨海三月,春还料峭,树抽新芽,陈家独子从英国学成归来,陈老爷大喜,在别院里摆了桌大宴,庆贺陈家后继有人。
前世之灵所能追溯到的记忆,基本都是这个人前世最重要最难忘记的东西,孟婆汤消不掉这些东西,只好封住它们,放在这个人身体最深处。在林南歌的记忆里,最难忘记的,大概应该可能是陈自臻了。
而这场大宴,应该是他们最初的相遇,据说林南歌上辈子是个头牌,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个档次的,大概也就是陈家这样的世家能请得起的。按宋秦告诉我的说法,陈自臻还因为这个头牌被自己爹逐出家门,可见林总裁的确是魅力惊人。
现在的问题是,为了确定林总裁就是头牌妹子就是文兰,我必须得混进这场大宴里确认一下,想要混进去,就得证明自己是客人,想要证明自己是客人,就得带点礼,想要带点礼,就得带点钱……
我身上揣的都是人民币,上哪给他弄礼物去!
眼看着过来的客人越来越少,大概也快开宴了,我总不能拿张毛爷爷给他折个千纸鹤送进去。正一筹莫展,忽然看见一辆小汽车上走下来一位贵妇,贵妇怀里抱了一只白色的猫,款款向院子里走去。
我一拍脑门,二了,现成的便利不知道用。
陈自臻正在内厅门口接待来客,在林南歌的记忆里,他还很年轻,英姿勃发,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蓬勃的朝气。我趴在贵妇怀里,听见他跟贵妇客套的寒暄:“姑妈快请进吧,我父亲已经等您很久了。”
贵妇慈眉善目地摸摸他的肩:“阿臻,祝贺你。”
陈自臻跟她寒暄了一会儿,贵妇便扭着腰肢进厅去了。
林总裁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从这场缓慢而冗长的宴会过程就能看得出来。很久以前我曾经追溯过另一个人的前世,那简直是一部玄幻小说,各种场景各种快进跳过,各种人各种面目模糊,只有少数几个眉眼清晰,在那个记忆里,我基本可以从一个人的面目清晰程度来判断他对事主的重要程度。而在林南歌的记忆里,所有人都眉清目秀,让人很没有想法。
我在贵妇怀里趴了一会儿,趴得昏昏欲睡,在这期间,陈家老爷先起来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话,陈自臻也起来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话,然后各种冠冕堂皇的寒暄。终于等宴到一半,陈家老爷站起身拍了拍手,把陈太太身边的一个年轻姑娘拉起来,对陈自臻道:“自臻啊,你来认识一下,这位是文伯伯家的姑娘,名叫文兰。”
我呆了。
合着文兰不是林南歌?季妩曾经说陈自臻是间接杀死文兰的凶手,而他能记住这个名字,其实并不是因为爱情。
年轻版的陈自臻站起来,先对文兰笑了笑:“我记得她,小时候文伯伯来家里玩,文兰妹妹也跟着住过一段时间。”
陈老爷眉开眼笑:“当年我在祁连的时候,你文伯伯照拂我良多,为了报答这个恩情,我便和你文伯伯订下儿女婚约,如今你学成归来,正好和文兰成婚。”
陈自臻脸色当场变了。
十七岁的姑娘脸皮还很薄,听见陈老爷在大庭广众之下宣布婚事,羞答答地低下头,自然而然地忽略过陈自臻突变的脸色,我把这场变故看在眼里,忍不住一声哀叹。
陈老爷又道:“前几天,你文伯母忽然带着文兰过来,我这才知道原来文兄已经病逝,文家也已经被分家,文兄没有儿子,嫂夫人也没分到多少家产,不过没关系,我们陈家也不是看重这些虚礼的人,爹的意思是凑个双喜临门,我请先生算过日子了,五月阳春,适合成婚。”
我一直觉得民国是个很混乱的时代,新旧思想交汇冲突,比如成婚这个事,恋爱自由的新思想和父母之命的旧思想激烈冲突,造就无数可歌可泣的悲剧传说。当着满堂宾客,陈自臻不好直接跟他爹翻脸,只好把这口气压在肚子里,假装很欢乐地答应下来。
本来我的意思是确认一下林南歌就是文兰,就是陈自臻爱过的那个头牌妹子,然后再想办法让陈自臻和林南歌直接对话一次,这事就算是圆满解决了,我就可以拿着七个零到处游山玩水,然而现在一看,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们的圈子太乱了,不是我这样避世百年的人可以参与的。
晚会散后,我从白猫身体里脱出来,灵体落地化出原形,颠颠地跟着陈自臻和陈老爷进书房,估计陈自臻心情不是太好,我还没进去,他啪一下就摔上门,要不是我躲得快,爪子直接就报销了。
书房里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辩论内容大概就是前一章中我们总结出的民国恋爱观,陈老爷认为,他既然已经答应了那个文伯伯,就得履行约定,不然文兰孤儿寡母前来投奔他,陈家却翻脸不认人,实在是有违江湖道义。
而陈自臻则认为这件事很好解决,让陈太太出面认文兰当干女儿,当陈家的小姐对待,给她找一门好亲事,风风光光地一嫁,齐活。
陈老爷觉得陈自臻说这话就是扯,因为实在没有比陈家更好的亲事,两家是世交,文兰的父亲又对陈老爷有恩,文兰嫁到他们家,就算不得陈自臻的喜爱,起码不会受委屈。但作为留洋归来的陈自臻,他脑子里一夫一妻思想应该比较严重,约莫很不能接受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我猜他现在心里肯定正在愤恨他是陈家的独子,假如他有个年龄差不多大的弟弟或哥哥,完全可以把这个包袱交给弟弟或哥哥背。
这场辩论的结果是没有结果,父子两个固执己见,谁都不能退一步海阔天空。陈自臻出门的时候遇到陈太太带着文兰迎面走过来,虽然心情不好,但面上还是控制住,恭敬地给母亲问了个安,又对文兰点了回头。
文兰颊上绯红,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笑,这样娇羞的神情,落在情人眼里,是甜而诱人的蜜糖,但落在陈自臻眼里,便是心怀叵测的做作了。
陈太太终究还是比较了解自己儿子,看见他这副表情,便转过脸来对文兰笑了笑:“阿兰,你先去花厅,把我妆匣里那叠绣图拿过来。”
文兰眼波一转,面上含了些了然的神情,点点头就走了,陈太太目送她身影走远,对陈自臻问道:“你是不是不想娶阿兰为妻?”
陈自臻点点头。
陈太太皱眉道:“你心里有人了?”
陈自臻表情有点怪,沉默了一会儿,又点点头。
我瞬间来了精神,这个人约莫就是头牌妹子林南歌了,陈家这样的家族,肯定不能允许一个青楼女人进门当主母,分分钟又是一出爱情悲剧,如果是季妩来看,估计过两天就得有一部大红大紫的民国片。
陈太太表情尚还平静,问他:“是哪家的小姐?”
陈自臻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避而不答道:“她叫楚凤绯。”
陈太太微微蹙起眉,想了很久,不确定道:“我想不起来滨海有楚家,难道是外省的?”
陈自臻道:“不,是本省的。”
陈太太了然:“是小门小户吧。”
陈自臻犹豫了一下,勉强点点头。
我觉得作为一个头牌,这个楚凤绯应该不至于这么没有知名度,大概也就是陈太太平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当下潮流有点脱节。假如这场对话是在陈自臻和陈老爷之间发生,现在估计应该已经开打了。
陈太太道:“我们陈家,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家世渊源的世家,并不是不能接受小门小户的媳妇。只是你父亲已经许了诺,若言而无信,便是忘恩负义了,你若是喜欢那个楚小姐,待你们成婚后,就把她纳成偏房,也是一样娶进门来的。”
陈自臻固执地摇头:“不,母亲,父亲他许诺和文家结姻,我也曾经和凤绯许诺要娶她为妻,同样失信不得。”
陈太太好言好语地劝他:“那你就把她娶成平妻,也是一样的。”
假如我是陈自臻,我一定借坡下驴,就这么答应了,现在是陈太太不知道楚凤绯的真实身份,等回头她要是知道了,能允许你娶进来当成姨太太已经是人品爆发。
显然陈自臻没有那个头脑,他慢慢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母亲,这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给她唯一。”
我先想了想这两句诗原装上下句,为陈自臻的造诗水平点了个赞。而陈太太显然没有注意到儿子在文学上的造诣,只是见他为了一个女人,竟然敢如此冲撞自己而感到不满。做母亲的显然不会觉得自家的宝贝儿子有什么过错,便一股脑地全怪到楚凤绯身上,所谓好好一个男子汉,全叫外头那些混账女人勾引学坏了。
“那,她什么时候愿意,带来给我见一见吧。”变了脸的陈太太言语间带上微微的嘲讽,眼底慢慢结冰。
然而陈自臻这个榆木脑袋却全然没有发现,甚至一脸喜色地点头答应,目测是以为他娘即将松口,答应帮他退婚了。
目送这对母子离去的时候,我忽然反应过来,林南歌不是楚凤绯,而是文兰,在季妩口中,被陈自臻间接杀死的那个文兰。这是文兰的记忆,能被她记住的,全是她经历过的事情。
这个故事,显然是悲剧收场。
陈自臻在两日后带楚凤绯临门,艳动滨海城的头牌化了个淡淡的妆,一身素色旗袍典雅地贴住身体玲珑曲线,长发拢在脑后,用一只水晶卡子妥贴别好,一如寻常闺秀,半点不显欢场花魁的气度。
然而陈老爷显然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看见楚凤绯的第一眼,眉心就紧紧攒住,左手抬起来捂住心口,一副即将被气倒的样子。
楚凤绯眉眼敛得淡而温驯,跟陈太太说话的时候,声音又轻又温柔,乖乖巧巧的样子,陈太太压抑的神情在她温温的声音里渐渐放松,到最后竟然隐隐带了些笑意。楚凤绯不愧是阅人无数的女人,手腕玲珑得简直左右逢源,估计裙下臣无数。陈自臻之所以格外得红颜青睐,大概得益于年纪轻轻,长得还行,有点家底,又愿意带她面见家中父母,以正妻相待。
除了即将被气倒的陈老爷外,这一顿饭在宾主尽欢的气氛中友好祥和地进行,终于挨到吃完饭,喝饭后茶的时候,陈太太微笑着问道:“不知道楚小姐府上何处?”
楚凤绯看了一眼陈自臻,细声细气道:“家在滨海北,是个小门户,约莫够不得夫人的眼。”
陈太太和善道:“自臻原本有一门婚事,是他父亲早年定下的,如今快到成婚的时候,他告诉我,要娶你为妻,我看楚小姐也是个有见识的,当知我们经商的人,尤其以信誉为重,我并不反对小姐入我陈家之门……”
“我反对!”一直不吭声的陈老爷忽然出声打断陈太太,语气坚决道:“她不能入陈家的门,更不能嫁给自臻,别说做妾,就算做个通房丫头都不行。”
原本很好很有爱的气氛被蓦地打破,陈自臻表情就不太高兴,压抑着情绪喊了声:“父亲。”
陈老爷冷哼一声:“你母亲不常出门,不知道也就算了,自臻,你不要告诉我你也不知道,这位楚小姐的门楣,可不是我陈家能攀得起的。”
陈老爷早年贫困,后来发家后,向来秉持与人为善的处世原则,很少在外人面前如此尖锐地冷嘲热讽,陈太太搞不清楚状况,悄悄拉了拉丈夫的袖子。
陈老爷一抬手挥开,又道:“滨海秦淮楼的头牌凤绯小姐,那可是赵市长看上的人,我们陈家一介商贾,怎么敢跟市长抢人。”
陈太太呆了。
就算不知道秦淮楼,也该知道头牌是个什么意思,于是紧接着,陈太太的脸色也变了,两个人犹如两尊黑面神一样坐在上座,陈自臻板着脸坐在下首,一副死了爹妈的表情。
只有楚凤绯依旧是言笑晏晏,眼波盈盈,似乎是破罐子破摔的自怨自艾:“方才夫人这样说,我还以为终于有个家庭接纳我,原来是您不知道我的出身。”
她弯起眼角笑了笑,好像是丝毫不觉得悲伤一样,对陈太太问道:“夫人刚刚说,并不反对我进您家门,是觉得我这个人还可以,对吗?”
那种满不在乎,却又隐隐紧张的态度,让人愈发觉得楚楚可怜,陈自臻脸上已经浮现出明显的疼惜之色,就连陈太太都微微动容。
只有陈老爷立场坚定,冷笑一声:“小儿妄攀凤绯姑娘高门,实在是失礼得很,改日一定亲自登门,向赵市长致歉。”
这话说得相当不客气,简直有侮辱人的语气在了。陈自臻不负众望地勃然大怒,直接站起身,对他爹道:“父亲向赵市长致歉时,还请帮儿子一同致歉,凤绯这个人,我要定了。”
说完,帅气地站起身,对陈老爷和陈太太行了个礼,拉起楚凤绯,扬长而去。
我忍不住要为他要美人不要爹娘的勇气喝个彩,在一般文学作品中,须得把陈老爷和陈太太塑造成目光短浅趋炎附势之徒,以衬托这段爱情的艰难和高贵纯洁,好让观众留更多的眼泪。但是显然,陈家夫妇并没有为剧本牺牲自己的打算,陈自臻走了之后,陈老爷捂着胸口,终于被气倒了。
我本来趴在厅门口看这场闹剧看得津津有味,不及防身体一空,被人凌空抱了起来。我心里一抽,小心翼翼地扭了扭头,赫然发现,抱着我的人居然是……文兰。
她动作轻柔地在我背上抚了抚,低柔道:“你也是无家可归的吗?”
我说:“喵……”
文兰一手抱着我,一手竖在唇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不要叫,我现在带你回房,你要乖乖的,好不好?”
我面对她心情有点复杂,后世的林南歌虽然性格活泼,可成功女企业家那种不怒自威的架势,总是会在举手投足的某一个如阙瞬间显现出来,她是可以真正把自己命运握在手上的人,言行中总有一种硬气的自信。而文兰却是饱受颠沛流离之苦,懂得寄人篱下的滋味,从某些方面来讲,她甚至比林南歌更懂得察言观色,什么样的场合不适合她出现,哪怕是看到了,也会装作茫然无知。
她抱着我穿过陈家别院大大的花园,经过那座著名的假山,回到她自己的居室里,第一件事居然是先打了一盆热水,我旁观了一下,似乎是要给我洗个澡架势。
我其实挺讨厌洗澡的,可能是因为猫怕水的缘故,但文兰微微蹙眉的脸上表情低沉,显然是不太高兴,我现在落在她手上,不太方便挣扎或者直接给她一爪子,只好咽下满腔辛酸泪,乖乖地任她往我身上浇热水。
文兰眼神里有点凄楚,可表情却自始至终都平静,她一言不发地给我洗完了澡,那一条绫罗裹了裹,再把我放到床上:“我之前从来没见过你,你是府上新来的吗?”
我没搭理她。
文兰不以为意,又问道:“我也是陈府的客人,我还有个母亲,父亲叫我俩来寄人篱下,可他的亲兄弟都靠不住,更何况是毫无血缘的朋友?现在我们都是仰人鼻息的人,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们就做个伴,我来护着你,你陪着我,好不好?”
我从来没想过林南歌居然还有45°仰天流泪明媚悲伤的一面,这让我觉得非常不适应,不过好在我不用说人话以回复她,所以象征性地“喵”了一声。
文兰得到这一声回应,脸上有欢喜的神色出现。她在我身边半躺下来,又说:“你刚刚趴在厅门口听什么呢?是不是已经听到了陈自臻和陈伯父他们的对话?他心里有别的人,不想娶我,对吧。”
说着,她自顾自地笑了笑,温声道:“他们都怕我知道,所以都不告诉我,可其实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他看我的眼神带着怨怼,不应该是一个丈夫看妻子的眼神。”
我:“……”
《职场读心术》教导我们,要善于从人的眼神中发现问题,没想到林南歌上辈子就已经参悟透了这一点,怪不得这辈子要变成女企业家,果然是天赋商人。
文兰翻了个身,平躺下来,又叹口气:“其实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十分难过,只是觉得茫然罢了,我来陈家,本就是为了嫁给他,可是他不要我。”
现实它实在是太过于骨感,我颓废地趴在她床上,思考等会儿离开她的记忆后,该怎么告诉她这个悲伤的消息。被锁在陈家山墓园的陈自臻,在这个世界上等了将近百年,守着“文兰”这个名字卜昼卜夜,他爱过的那个,甚至为她不惜与家族决裂的女人被忘得一干二净,深刻记住的,反而是文兰,这个世界上唯一记住他,回应他念念不忘的人,也只有文兰。
文兰很久没有说话,我动了动耳朵,听见她轻轻浅浅的呼吸,很平稳,就像睡着了一样。我小心翼翼地抬头,看到她侧脸挂下一道晶亮的水痕,从眼角一直延伸到鬓发。
那日之后,陈自臻接连几日没有回家,整个陈府阴云密布,所有人看文兰的眼神都带着小心翼翼的可怜,这个寄人篱下的姑娘,失去父亲本来就已经足够可怜,如今又惨遭退婚。
然而文兰却始终带着一脸温和的笑意,就像这样难堪的变故从未发生,那日在房中昙花一现的软弱就像一个短暂的梦境,梦醒,人变。
半月之后,陈老爷忍无可忍,派人去秦淮楼将陈自臻绑回别院,把他和文兰一起锁在文兰居住的那个小院子里。估计是黔驴技穷了,被迫出此不太光彩的下策。陈自臻十分的不开心,对他的爹妈表达出明显的非暴力不合作,而对文兰则表现出明显的冷暴力不合作,他终日板着一张死人脸,对文兰置若罔闻,偶尔两人相对用膳,还佐以阴阳怪气的口头暴力。
文兰涵养太好了,这要换我,非把他打到半身不遂。
第六日清晨的时候,文兰早起有些发烧,起得晚了些,误了早饭的饭点,陈自臻破天荒地到她卧房前,敲响了房门:“文兰。”
文兰迷迷糊糊地听到,勉强提起声调,应了声:“我今儿身子不太爽利,你自己用饭吧。”
陈自臻道:“死不了吧?”
文兰意味莫名地哼笑:“死不了,放心。”
然后陈自臻就走了,在后院立了一架梯子,逾墙而走。
陈老爷是在他离开的第二天清晨得知这个消息,因为他接到了秦淮楼派人专门递来的喜帖。
陈自臻先生与楚凤绯小姐喜结良缘,特设喜宴,候君光临。
大红的喜帖上字迹清隽,陈自臻幼时,陈老爷曾经请专人来教授他的书法,那一笔一画都熟悉到刺眼。陈家定好的儿媳妇文兰款款坐在陈家夫妇对面,露出平静的笑意:“合该是我们没有夫妻的缘分,无论如何,这都是桩喜事,伯父伯母也不必为此大动肝火。”
陈老爷老泪纵横:“是我们陈家对不起你,对不起文兄和嫂夫人。事到如今,真是到地下都无脸面去面对文兄,我们夫妇上辈子造孽,这辈子居然养了这样一个儿子。”
文兰摇摇头:“陈家不计我和母亲穷困,愿意收留我们,已经是救命之恩,婚约原本是旧时戏言,做不得真。”
陈太太垂泪握着她的手:“你要是不嫌弃,就唤我一声母亲,以后你就是我们陈家的小姐,我和你伯父一定为你谋一门好亲事。”
文兰犹豫了一下,又绽开笑意:“母亲。”
陈自臻如愿以偿的这一天,陈家老爷在陈氏宗谱上划掉了他的名字,转而将文兰的名字填了上去,不仅将她从“文兰”改成了“陈兰”,还给她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遍请滨海名流,将文父去世,文兰和母亲颠沛流离,最终在陈家落脚之事说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擦着眼泪强调,文父对陈家有大恩,文家不管的孤儿寡母,他们陈家管定了。
一时间,陈老爷重义报恩的美名传遍滨海。
陈自臻对逐出宗谱这件事表现平静,可能是因为媳妇到手别无所求,总之这件事在陈府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尘埃落定,陈家夫妇得了面子,陈自臻得了里子,双方皆大欢喜。虽然中间还夹着一个莫名其妙被剥夺父姓的文兰,但很显然,两方都没有征求她意见的打算。
文兰在陈府的称呼从“文小姐”改成了“大小姐”,她像陈家的亲女儿一样,每日对陈家夫妇晨昏定省,积极帮助陈老爷处理生意。文兰很谦逊,会隐姓埋名地跟着米面行的小掌柜四处收粮,向他们学习分辨粮食的好坏,预估市价行情,甚至拿出了她为数不多的私房钱,小小试水了一笔收粮生意……
她是如此急迫地,想要为自己挣出一条路来。
但没有人想给她这条路,她的母亲希望她好好贴着陈家,到头能以陈家义女的身份,寻一个殷实的婆家;而陈家则需要她好好做一个吉祥物,穿金戴玉,好四处彰显他们家的仁德与重义。
陈自臻给陈老爷带来了不小的打击,文兰改姓陈不久后,他就因心火而卧病,此时正是陈家的米面生意往南方扩张的时候。按照老爷子最初的计划,应该是他留学归来的儿子亲自前往南方,为陈家开辟出第二战场,好让家族账单上的收益再翻一番,但是显然这个计划现在落空了,于是,主持陈家生意扩张的人变成了……陈太太。
文兰认真学了这许多天,到头来连给陈夫人打下手的机会都没有得到。陈家的宗亲不轻不重地敲打她:“文老爷当年对陈家有活命之恩,也没干预过陈家的生意,大小姐是恩人的后代,好好享福就行了,您累到了,我们得多愧疚啊。”
愧疚愧疚,就算再怎么愧疚,再怎么改姓,文兰还是姓文,不姓陈。
九月伏暑的时候,陈自臻递了一封信过来,说自己对不起父母,对不起陈家门楣,所以特地前去参军,希望能挣个军功,给陈姓添色什么什么的,一封信写得极其低声下气,铺垫了半天,在结尾的时候,很诚恳很做小伏低的请求父母在他离开之后,代为照看他的妻子。
与那封信一起来的是陈自臻那需要陈府照看的妻子,曾经光鲜亮丽的楚凤绯如今将身上的华服变成了粗布,眼角竟然也生出了细纹。她期期艾艾地讲述着陈自臻和陈家断绝联系后的生活;说他才华横溢,却被埋没于众白丁之间;说自己如何吃糠咽菜,浆洗缝补,为他散尽私财,才谋了一支军队里的差事。艳冠群芳的花魁如今穿着磨了毛的灰旗袍,哭哭啼啼地哀求陈家父母:“千错万错都是妾一个人的错,求老爷太太原谅自臻,让他回家吧,他飘零在外,无一日不牵挂家中父母。”
陈老爷叹息,陈太太饮泣,但堂上没有一个人说话,所有人的目光都飘向了左首坐着的文兰,仿佛这个家不得团圆,责任全在她一样。
文兰修长白皙的手指捏着那张薄薄的信纸,随手放在一旁的案几上,唇角微微上挑,连她自己都分不清,即将做出的表情是微笑还是嘲讽。
这个家里每个人都在等她开口,求她说话,他们用沉默和礼节将她架起来。可她不愿松口,文兰不是牙尖嘴利的人,她只是个孤女,被父亲保护得太好了,面对这样的场景,笨口拙舌,手足无措。
可她依然不愿松口。
楚凤绯泪眼婆娑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藏起了自己染了透亮蔻丹的指尖:“大小姐的姻缘毁了,您恨我也是应当。但求您,只恨我就行了,莫要埋怨自臻,他太苦了,您高抬贵手,就让他……见一眼老父老母吧。”
文兰坐在椅子上,静默得像一尊雕像。她被那声“老父”刺激到了,陈自臻真幸福啊,他声势浩大地同父亲宣战,争夺属于自己的话语权,他可以逃跑,可以离家出走,可以接手家业,也可以去军队里谋前程。
他只管去做了,自有人帮他解决麻烦,自有人为他善后。
文兰就是陈自臻需要收拾的狼藉,她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松口,只能求情,只能说:“父亲母亲原谅兄长吧。”
“我已不怨他了。”
楚凤绯在文兰表态的当天下午搬进陈府,她进不了上房,只能在最远的偏院住着。陈太太安排了府里两个杂役帮她搬东西,在下人中间放话,一律不许称作少奶奶,只能叫楚小姐。
这大概是做给文兰和她妈看的面子工程,府门都进了,称呼改和不改也就是听耳朵里舒服与不太舒服的区别,作为一个青楼头牌,楚小姐显然有足够的心理素质来听见装作没听见。
晚间用膳的时候,楚凤绯亲自下厨煲了一锅百合莲子粥,拿一个精致的瓷盅装了,一路送到陈太太房里。
因为是在文兰的记忆,所以我无从得知那盅粥是不是真的出自她手,但这件事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亲手做这个东西,从古至今都有很大的商榷余地,别人煮粥的时候,楚凤绯抓一把百合扔锅里,都能说是自己亲手做的。
当然,我这么说,纯粹是因为我的人际属性归在文兰的人际属性里,从她的角度来回忆这件事情,自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能从楚凤绯的角度看,又是另一番模样了。
楚凤绯在陈家别院正式安营扎寨,这姑娘不愧是欢场里打过滚的人,不过四五天的时间,已经在府中打下了坚实的人际基础,深入群众路线做得相当好。等这一年结束的时候,就连陈太太身边伺候了十几年的老仆,都开始帮她说好话。
她似乎是在和文兰打擂台,可她在乎的东西,文兰弃之如履。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文兰已经看清了,她想自己成为篱,陈家不给她这个机会,那她就脱离陈家。
文兰直接对陈夫人提出嫁人的想法,她与陈自臻议过亲,继续待在陈府,大家都不舒服。
陈夫人冷笑:“除了那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谁还会不舒服?不必管她,你是陈家的小姐,跟一个下贱东西计较什么。自臻只是年少糊涂,等他长大了,自然知道妻子和玩意儿的区别。”
一道纤细婀娜的影子映在窗上,文兰瞧见了,不知道是不是陈夫人也瞧见了,才会故意这么说。
陈自臻的信件频频寄来,有凯旋大胜的好消息,也有负伤的坏消息,牵得陈家二老一颗心七上八下。彼时滨海时局已经十分动荡,外界盛传中国就要被卷入战争,一些可以被储备的物资立时成了抢手货,陈家米面所有的库存在那时被抢购一空,其实不只是陈家,所有做米面生意的,都赶着这个时候发了一笔国难财。
陈太太整日忙着生意上的事情,内府便心有余而力不足,等到筹备新年的时候,各地分行的账房纷纷过来,将过去一年的开支账本交给本家,陈太太应接不暇,分身乏术,索性把整个内府全部交给了文兰,让她亲手来筹备新年的事情。
这件事,本来应该交给她的儿媳妇,陈自臻的妻子楚凤绯来做。
楚凤绯约莫也是看好了这个机会,希望能借此在陈府正一正声名,在过去的几年里,虽然她的称呼还是“楚小姐”,可府上的下人们,却已经都把她当作少奶奶来看了。
盯了那么久的肥肉,蓦然被文兰抢走,那滋味恐怕很不好受。陈太太说这个决定的时候,眼神若有若无地扫过楚凤绯端坐椅上的身影,楚凤绯迎着陈太太的目光盈盈微笑,眼波温软,无比贤良,只是在不经意间看到沉默的文兰时,才闪过冷如刀锋的光。
就像一个不祥的预感。
文兰没有推辞,这个差事接得无比自然,就好像是接手自己家的事情一样。晚茶过后,她起身回房的时候,楚凤绯在她身后叫住她,话里有话地提点:“陈府人多口杂,大小姐操心新年的时候,可要当心,莫要失了偏颇。”
文兰沉静微笑:“劳烦楚小姐费心。”
然而那个年到底没有过好,有关开战的传言已经满城风雨,整个滨海,乃至中国都人心惶惶,陈家米面生意的黄金时间昙花一现之后,迅速冷落凋零,似乎是在回应这满城纷传的流言。文兰思量甚久,决定将筹备新年的款项,改作联系出国船只的费用。
陈太太毕竟是个妇道人家,国人又向来安土重迁思想无比严重,就这样犹豫着拖了几日,滨海城中的大户已经搬走了将近三分之一。到最后,还是病重的陈老爷拿了主意,让文兰前去联系出国的船只和目的地。
此时,陈自臻已经离开陈府整整三年。
楚凤绯以“楚小姐”的身份在陈府生活了三年,身份逐渐尴尬起来,这个称呼似乎整日提醒着楚凤绯,她不是陈家的媳妇,不能被陈家接纳,也不被陈家认可。
二月份的时候,离家三年的陈自臻又寄回了一封信,信封上加盖了军章,陈家夫妇拿到那封信的时候,心事落定的喜悦极快速地在脸上一闪而过。
陈自臻果然不负所言,在军中谋到了前程,委员长亲自到部队去嘉奖他,这在整个军队都少见。陈老爷看完信,将信纸摁在心口上,长长吐了口气。
信纸的末尾,无可避免地提到了楚凤绯,说如果他回府,希望能看到他的妻子前来迎接。
楚凤绯的眼睛清透如晴朗夜空上高挂的满月,这满月洒下一院子的幽凉清辉,笼在文兰身上,漾开一个清浅笑意。
谁是主?谁是客?
文兰第一次在陈家夫妇面前表露出明显的不满情绪,她到底还是自幼在深闺娇生惯养的小姐,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就算再能掩藏自己的情绪,也不会像楚凤绯一样,做得滴水不漏。
她离开后,陈家夫妇脸上都有尴尬的神情,无论如何,都是陈家违背了当初的承诺,也怪自己的儿子不争气,被一个青楼女人迷住了心窍。
文兰在三月下旬的时候联系好了下南洋的船只,和陈太太一同逐步将家产转移出去。这件事做得相当漂亮,她曾经在粮行吃的那些苦,没有一分白费,就连病中的陈老爷都说,这姑娘若是个男儿,定能在商道上闯出一番事业。
虽然文兰转世投胎后没有变成男儿,但还是在商道上闯出了一番事业,由此可见陈老爷已经初步具备了算命基础水平,同时也可以看出,天赋这个事情,真是决定人生的重要力量。
文兰的气色一天天好起来,像是一点点从那个灰败的陈家义女躯壳里破茧出的新蝶。她有自己的谋算,在为陈家转移家产的时候,她自己也浑水摸鱼,用自己所剩无几的稀薄嫁妆,为自己和母亲置办了一份小小的产业——她从未准备和陈家一同远赴南洋,而是将此视作了自立门户的机会。
文兰小心呵护着这个机会,她牢记“事与密成”的宗旨,连自己的生母都没有多说。下南洋的第一艘船过来的时候,陈老爷的病情也逐渐回春,文兰将陈家还没来得及转走的最后一批财物全部兑换成黄金,分散塞在行李箱里。陈家的长辈一同先走,她和楚凤绯则等下一条船,带着小辈们一同离开。两人在码头送走陈氏夫妇的时候,陈太太撩着被海风吹乱的头发,对楚凤绯道:“留下你,是让你帮着小姐做事的,不要整日好吃懒做,把事情都推给她。”
楚凤绯惊讶地看着她,眸中浮起一层细碎的水屑,盈盈欠身:“婆婆说的是,媳妇受教。”
陈太太对这个称呼点了点头,又对文兰道:“别累着自己,早些过来。”
文兰知道,陈太太开始接受楚凤绯了。这个出身勾栏的女人,在陈府韬光养晦了三年,终于拿到了她梦寐以求的地位和权力。从此之后,秦淮头牌楚凤绯已经死去,重新活过来的,是陈家的少奶奶,楚氏。
可文兰毫不在乎,她就要自由了。她一生都被圈在内宅,没有看过天地,也没有见识过人间,过去的二十年,她甚至连选择人生的权力都没有。她埋怨过神佛,可恨又有什么用呢?人得站起来,这些神佛没有给她的东西,她要一点一点地,全部自己挣到手。
文兰笑容满面地同陈太太告别,祝她一路平安。这是她们此生的最后一面了,文兰一点都没有吝啬,而是絮絮叨叨地将陈太太的饮食起居全部叮嘱了一遍,就像贴心的亲女儿。
楚凤绯在回去的车子上向文兰毫不客气地讨权:“既然婆婆这样说了,若还是让小姐自己担事情,不仅我不好意思,恐怕自臻回来知道了,也要怪罪的,小姐把账本册子给我,我来帮帮你吧。”
“少奶奶,”文兰张口道,她从未这么唤过楚凤绯,甚至为了讨陈太太欢心,还曾经当面称她为娼妇,“先前身不由己,对少奶奶不太尊敬,如今少奶奶守得云开见月明,前尘往事,还请您别往心里去。”
楚凤绯看着文兰如今做小伏低的态度,眉宇间的阴霾一扫而空,畅快地笑出声来,故作大度地摆手:“怎么能怪小姐呢?”
文兰连连点头,模仿的是陈老爷见大买家时的谦逊姿态,将她与楚凤绯的这次相处当成一场演练:“那么余下的事情,就拜托给少奶奶了,家里的钥匙和印信,我回去就全部交给您。”
楚凤绯拿到了陈家最后的大权,她亲自过目了打包将要带去南洋的每一件物品,统计了每一分财物收支,陈家余留的家仆毕恭毕敬地唤她“少奶奶”。
二十日后,下南洋的第二艘船抵达滨海岸边,楚凤绯邀请文兰与她一同清点要带走的行李,亲自锁上了陈府别院的大门。两人转身走下府门前的台阶时,楚凤绯忽然顿住脚步,语调温软:“我和大小姐都是这一家的外人,我进门的时候,大小姐是九天明月,我零落成泥,如今却地位反转。”
文兰在低她一阶的台阶上顿住,面上含着谦逊的笑意,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笑容。
楚凤绯在她身后轻轻微笑:“其实我很想知道,兰小姐是不是特别恨我,你连自己父亲的姓氏都抛弃了,却仍然落得个如此下场。”
文兰坦荡地点头:“曾经走投无路的时候,是恨过的,觉得少奶奶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生活。”
她用了“曾经”,压抑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喜色,甚至想要同楚凤绯分享一番。
但她忍住了,财不露白的道理,文兰一直都知道。她置办产业的钱全是自己的,但办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借用了陈家的名头,好博取便利。文兰一早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秘密守到最后,守到楚凤绯的船离港,再回不来的那一刻,免得财物上纠缠不清,让楚凤绯觉得自己昧了陈家的财。
文兰这么想着,用力收敛了一下自己的表情,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悲苦严肃。
楚凤绯瞧着她的脸,意味莫明地哼笑一声,走到她身后,抬起左手,摁住她瘦削的左肩:“与自己的敌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看着她不仅没遭到报应,反而过得越来越好,有没有一种苍天无眼的痛苦感?”
文兰有些疑惑,想回头看她,然而回头的动作只做到一半,瞳孔便猛地一缩。
楚凤绯唇角的微笑一点一点扩大,一如水面上漾开的涟漪:“我尝受过这样的感觉,太难熬了,想一刀捅死那个死敌,又想一刀捅死自己,是不是?你下不了这个手,没关系,我来帮你。”
她手里握着一把精致的剪子,日光之下跳动着冰冷的金属光泽,文兰向后贴着她的身子仰倒,她小心翼翼地扶住她,低低地笑:“别动,剪子堵住了血管,所以血喷不出来,你要是乱动的话,血液喷我一身,我还得回去换衣服,多麻烦。”
列在车边的家仆目睹了这场变故,目瞪口呆地愣在原地,楚凤绯扶着文兰慢慢躺在台阶上,伸手试图将她的眼睛合住:“文小姐,你还是留在陈府的过去,更好一点。”
文兰最后的记忆,是陈府悬挂的门匾,棕色的木底上描金大字,本来是她生活的起点,却变成生命的终结。楚凤绯那一剪刀没有捅在致命的地方,或许是她不知道人身上的致命处在哪,也或许她是有意为之,但无论如何,她没有一剪子捅死文兰,而是让文兰挣扎了半日,血流干了,才抽搐着死去。
这是林南歌前世的记忆,在这个记忆里,陈自臻只占了一点点的戏份,可她一生所有的悲剧,全部因他而起。
我化出人形来,在她的遗体边蹲下,思维一片空白,林南歌梦陈自臻梦了九年,就在我追溯她的前生之前,她还以为她即将来赴一场美丽约会,所以盛装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