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马寡妇
张鸣2023-06-28 10:351,697

  

  尽管大战在即,但是成渝两地的百姓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两地的麻将照搓,茶照喝,戏照唱,空气里弥散着一股子安逸糜烂的气息,让人沉醉。川中混战,天下第一,频度虽然高,但烈度不足。有地方的袍哥武装挡着,哪次战争的危害也不怎么大。反正打的时候,别凑近乎,老百姓躲开点就是了。再早,成都巷战,还有好事的闲人搬上板凳,搭起凉棚,前去观战,就像看戏一样,硬是不怕流弹伤到。川人好起哄,平时婆娘吵架、流氓斗殴、婚丧嫁娶,都是大伙跟着起哄的好时机。有些人硬是把打仗也等量齐观。又要大战了,成渝两地的人也都知道,但知道归知道,不过是在摆龙门阵的时候多了一个话题,谁在乎?

  满妹她们进城之后,金堂的生活又恢复了旧观,该下田的人下田,该做生意的做生意。黄七爷照旧在茶馆喝茶,揉搓着他那两颗铁球,给人吃讲茶,而且饱暖思淫欲。此时的七爷,又有了一个新的相好。

  黄七爷相好的女人在隔壁镇上,也是个漂亮的寡妇。川中兵多,混战频繁,虽说烈度不大,但打仗总是要死人的,所以寡妇也多。这个寡妇姓马,跟小曲《马寡妇开店》里的马寡妇一个姓。跟过去的余寡妇不一样的是,这个寡妇有一个儿子,所以,可以名正言顺地守寡在家了。这个儿子才十六岁,却被杨森被抓了丁,做了杨森的新兵。

  马寡妇跟黄七爷好上,由头就是因为来求助黄七爷,想办法把儿子弄回来。一来二去,马寡妇自己过得也艰难,就傍上了七爷。

  这个婆娘虽然已经三十出头,但风骚劲儿不小。余寡妇在跟七爷之前已经跟很多人睡过,几乎夜夜不空。但马寡妇却没有这个名声,见到七爷之后,才大爆发,所以骚劲很大,一夜得好几次才饶过七爷。七爷新鲜劲一过,多少有点吃不消。

  马寡妇和七爷的“性福生活”没过多久,黄七爷还没想出办法怎么把马寡妇的儿子弄出来,马寡妇的儿子竟然自己逃回来了。当年军阀的士兵,理论上都是雇佣的,当兵不仅吃粮,还得有军饷。但是军头多了,军队多了,军粮倒是可以吃上,但军饷就有点靠不住。没有了钱,乐意当兵的人就不多了。所以,杨森大扩军,非得拉人不可。

  既然是拉人当兵,逃兵就难免。杨森对此有一套办法,办法之一,就是到当兵的家乡去抓逃兵。他们知道川娃子恋家,闯劲不足,做逃兵,一般都往家里跑。招兵的时候,都在他们的家乡取了乡保,核实好了家庭所在地,到时候一逮一个准。所以,马寡妇的儿子刚回来,抓逃兵的人也跟着来了。

  然而,傍上黄七爷的马寡妇现在有仗头了,只消带儿子躲到金堂就没事了。黄七爷问马寡妇的儿子,为何要逃。马寡妇的儿子说,现在他所在部队,正在进行动员,马上就要打仗了。打仗就打仗呗,他的部队搞什么写血书表忠心的活动,效忠领袖杨森,为杨森而战,誓死捍卫领袖的尊严,等等。血书的稿子,都是上面统一发下来的,执笔,则由团里的师爷代劳。但是,却要求每个新兵都割破指头取血。用血来当墨汁,哪里会有那么多呢?有人提议,杀只鸡来代替,还被团长骂了一顿,说是不能糊弄领袖。没办法,排长只好逼着每个新兵,都割手指,一个指头不够,还得割一只。马寡妇的儿子,有点怪,自幼怕血,别说自己的血,别人的血,甚至鸡血看见了都犯晕。原来老娘捎信叫他跑,他还犹犹豫豫的,为了避免割自己的指头,只好不顾一切,排除万难,连夜逃了。马寡妇的儿子,在队伍里是最小的一个,平时胆子就小,还挺听话的,所以,谁也没想到他会跑,结果反倒让他跑成了。

  黄七爷听了之后,感觉金堂也不大保险,于是派了个人,直接把马寡妇的儿子送到成都满妹那儿了。满妹觉得一个怕血的人没法用。还是小红有办法,将他搁在了可园,在戏园子里打杂。杨森的兵多,不是所在的连队,没人会认出他来。而那个连的人做梦也想不到,一个逃兵竟然敢上成都来。

  杨森的部队,士兵献血书表忠心的活动还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不过,这都是新兵团才干的,充斥老兵油子的团队,就是长官想干,都折腾不起来。只是,有的新兵团没那么轴,他们用鸡血或者鸭血来替代,由于血量太大,血书红漆漆的一片,都看不出写了什么了。但是,杨森看了下面送上来的血书,却很得意,他坚信吴佩孚的话,对领袖的崇拜就是战斗力的源泉。他的兵都能写血书了,那么上前线,还不生龙活虎啊?一高兴,下令给所有写血书的部队每人一元大洋,以示奖励。这一下,血书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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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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