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揪秃你脑袋
陆壳儿2023-04-18 16:143,068

  不可思议!一介文官,居然藏有不输于武者的功夫!

  李元惜展开他的手掌,凡是习武之人,掌心必有厚茧,然而孟良平的手掌皮肤却和女子的一般细滑。可他方才朝李元惜出招的姿势,虽然力道不足,但有模有样,种种矛盾,让李元惜大惑不解。

  孟良平刚才那一攻击动作用尽气力,这会儿眼睑一闭,昏厥过去。他浑身绵软无力。上身衣衫尽退,可以看到背部伤口由左肩劈至右腰际,失血严重,包扎和撒药也潦草地很,无济于事。

  探探鼻息!

  “哎,糟!”李元惜急忙掉头,想冲出门去喊人。孟良平怕是活不了了,却不能冤枉自己成为杀人凶手,务必要趁着还有口气,找许多人来为自己作证!

  黄狗就在门外候着,李元惜刚现身,它便急急地往屋里钻,边呜咽,边舔舐孟良平的脸颊和手,企图叫醒他。见孟良平没动静,又去舔舐他伤口。但凡伤口,务必要清理干净脏污,才能痊愈,狗嘴不净,要真给它舔舐几下,怕是好心办坏事,八百里加急地送孟良平下地府了。

  “别!”李元惜突然喝道,吓得黄狗立即放低身子,尾巴紧缩后腿之间,警惕地掉头守卫,见是李元惜,也不放松,跑来咬住她的裤腿往孟良平身边拽。

  两个胖墩墩的狗崽子不明就里,也来咬她靴子。

  黄狗一家尽力地挽留她,李元惜岂能不动容?道理她懂,孟良平伤势严重,疗伤刻不容缓,如果她出去叫人,就不可避免地会耽误救治,等大夫赶到,这水监尸体都该凉透了。

  好歹是条人命,绝不能见死不救!

  “走开!”

  黄狗通人性,应声闪到一边。

  李元惜匆忙折回,甩掉碍事的外衫,下襟揶进腰带,高高束起两袖,再去仔细验伤。这水监对她总爱摆出一副迫不得已才搭理你的臭脸,在马军衙街更是昧着良心袒护侯明远,这会儿却三魂飞两魂,七魄散六魄,失血过多导致昏厥不醒,情况十分危急。

  来不及顾忌京城官场森严的等级尊卑,她拎起孟良平脑袋,猛地扇他一巴掌。

  “别睡!睡着可就再也醒不了了!”

  人迷迷糊糊地睁眼,随即又合上了。

  当务之急是止血!

  李元惜捡起地上的金疮药瓷瓶,里面空空如也,药粉全被胡乱糟蹋了。

  “你还备着止血药吗?”

  对方睡意沉沉,怕是连声音都听不清,怎么可能回答她?

  李元惜只得自己翻找,可这寝房内最多的就是书,不是水经就是地理,不是工程就是设计,上面还有孟良平的亲笔批注解释,他字迹清瘦凌厉,挺好看,就是无趣透顶,但也不是一点用也没有。找不到止血药,她撕了几页书,拿火折子点燃,趁着火苗烧旺,往他伤口上按去。

  火烧血管,灼烫皮肉,孟良平闷闷地哼了声,晕地更彻底了。

  “说了别睡!”

  七八巴掌下去,人才哼出口冰凉细微的气。

  好在血管已被烧炼凝结,不再出血。李元惜不敢松懈,再拿房里仅有的茶水擦净血污,叫那伤口清晰地暴露出来。

  在找止血药时,她曾找出一包用来针灸的银针,针柄上有圆形孔洞,没有针线,只好用最细最小的那根银针替代,又扯下根长发,引针穿进去,捏住破损的皮肉,像缝制衣服般来回缝合起来。

  她不善女工,缝衣服好比蜈蚣爬,缝伤口难度更大,因此也不讲求什么美丑,只要断开的两片皮肤能合在一起就行,又因为没有麻药,每次伤口附近处的触碰和新扎针眼都让孟良平疼地浑身打冷颤。

  针尖很难扎准位置,恼地李元惜骂了他好几次,奈何身体反应已由不得孟良平自己掌控,她只得翻身悬跨到孟良平背上,双膝顶住他肩胛骨,极力压制颤抖,耐着性子一点点、一寸寸地更小心地缝合。

  无论书纸烧灼伤口,还是用头发缝合伤口,都是李元惜从小左亲娘手里学来的。

  就在去年深秋,西夏养得马肥兵壮,过境劫掠宣威镇,宣威镇守军拼死守城,金明砦驰援。战事中,兵将最大的死因是失血过多,这次也不例外,前线断胳膊断腿的兵将不断被送入大帐,他们出血又急又快,一进门就被按上只炭火烧红铁片,被砍伤的就用桑白皮线缝合,但伤兵太多,军中没有准备,桑皮线用尽后众军医就无计可施,尽管伤口较小,也只能继续用贴片烧灼。一时间,大帐内惨叫此起彼伏,有疼死的,有伤重死的,还有自杀死的,地上都是血染的泥泞,惨不忍睹。

  小左娘本是江湖郎中,积累了无数因材制宜的好法子,她提出用头发代替桑皮线,不仅管用,而且事后无需拆线,极是方便,愈合后的疤痕亦不会太显狰狞。

  消息从大帐传出,在敌军中杀红了眼的李元惜破例刀下留人,专门俘虏长头发的夏兵,为防他们杀伤大夫逃脱,特意砍掉手足才扔进大帐内,一共虏了一百多人,再见他们时,他们脑袋都被揪秃了。

  这些夏兵当场被砍手脚,极大地震慑到狠蛮的夏军,敌军畏怯,逃了不少。不过,也有铁骨铮铮的大宋军人,自请铁片烧肉,只为拒用夏军头发。这些都是后话,头发做缝线,唯一的缺点是,头发太细,韧性不足,容易断掉。

  孟良平的伤口狭长,必须细细密密地压着针脚缝合,李元惜连揪了自己的七八根头发,都断掉了,加上缝合姿势太过累人,腰酸臂困眼睛疼,惹得她心中一阵恼火,干脆扯了孟良平的头发来用。

  孟水监久住京城,锦衣玉食、气候宜人,养出的头发也自然是乌黑浓密,强有韧性,比李元惜这一蓬延州风沙中长出的枯毛好用许多。

  缝合之后,再去拾了干净衣物,撕扯成布条,绕着他前胸后背包扎了,确保伤口不会轻易被挣裂,最后小心从地面抱起人来,平放床榻上去,背朝上趴着。

  人死,身子就会沉几分,孟良平没死,却和死人无异。李元惜抱着他,得像捧花瓶般小心翼翼,从地上到床前短短几步,她恨不得爬着过去。

  他身子虚弱,面上全无神气,和黄狗有几分神似,因着这可怜兮兮的神似,李元惜看他总算顺眼了些,她试探鼻息,气息虽弱,贵在均匀。这人算是有了一线生机。

  “多亏你遇到的是我,否则,这会儿早该去找阎王报到了。”

  李元惜帮他盖好暖被,伸展酸困的腰背,恍惚间意识到屋里光影太沉,再看窗外,已经是黄昏时分。

  伤筋动骨一百天,照他这个伤势,再强的体魄没个百天也怕是难以愈合,甚至极有可能百天后得去给他上坟祭拜烧香倒酒。眼下要务,是叫孟良平尽快苏醒,要醒,必然要有药物催着补着疗治着。

  顾不得稍稍歇息,李元惜找到大门钥匙,穿过小巷进入大街往药铺奔去。

  最好是找大夫上门医治,可,孟良平会同意吗?

  冷院大门上的铜锁连着串六节铁链,人能把铁链扯进门缝,上锁后再塞出去,门缝宽窄不足以进人,恰好能在防盗贼的同时,做出主人外出的假象。铁链上有血迹,孟良平昨夜进院,定是这么做的,他宁可静悄悄地死,也不愿意被人知晓,可知,受伤的原因是万不能透露的重大秘密。

  “拿瓶金疮药。”李元惜搜摸出口袋里仅剩的几文钱,催促大夫手脚利落些,万没想到,大夫居然做了个让她诧异不已的动作——摇头:“金疮药?没有!”

  又往别处药铺风风火火地去了,得到的仍是一样的回应:金疮药售罄,暂无补货。

  不同于别的用药,金疮药薄利多销,是药铺必备药物,别说京城,就是穷乡僻壤的赤脚大夫那里,也能轻易买得到,今天却是怪极了,大小药铺全数没有金疮药可卖,不说一瓶,半瓶都没有,也不寻思着立刻补货,含糊其辞地推说改日。

  只能去马行街了。

  周天和与她讲解京城各大主要街道时提到过,马行街是京城药铺最多的街,但凡药材,无论珍奇,只要在马行街买不到,可判定全京城都买不到。

  等赶到马行街,天际已沉沉地落下夜色,她人满头大汗,从街头开始,连找了几家药铺去问,本来十拿九稳,意料之外的,掌柜依旧摇头,话说得客气了些,结果没变:金疮药售罄,暂无补货。

  这可恼了李元惜,难不成全城均无金疮药可售了?她一把拎住掌柜的衣领,硬是将他从药柜后拖出来:“说,是不是你们这些药商联合好了要囤货居奇,将来好卖个高价?”

  “大人实在误会,绝无囤货之心!绝无!我仁和堂医者仁心,每月尚要免费开诊三日,赠药上百副,怎么会想病患无药呢?”

  掌柜一脸苦相,街道司掌管全城街道,而他药铺便在街道上开着,算是最不能得罪的官衙之一,要是能卖,不消李元惜掏钱,他赠她一百瓶也花费不了几两银子,可……

继续阅读:第二十五章:男子也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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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青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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