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前,沈谦还年少的时候,实际是有些顽劣的。
他那时才十一二岁,还没来得及养成后来那么浑身嗖嗖放冷气的混帐脾性,是个常绷着脸,没三两句话就破功的小少年。
天霄楼紧挨着嘉山,其中第九层的露台不远处,有一颗高大的枫树。
枝繁叶茂,距离天霄楼的窗口不到五丈远,是一个轻功稍好一些的人可以轻松跳过去的距离。
沈谦少时勤学武艺与轻功……正是为了从这边偷溜出去玩。
他熟知天霄楼内外的巡防换岗时间,也清楚内外的每一处机关,还有天玑这个师父为他保驾护航,因而每每都能在夜半万籁具寂时,跟猫一样蹑手蹑脚地翻出楼。
枫叶簌簌作响,他从树梢滑落到山石上,轻手轻脚地混进山中。
夜里山路不好走,容易撞见野兽,小孩子白日看多了山志杂集,出门时脊背绷紧,手里的剑用布条绑在手上,一路摸到山侧没有守卫的地方,蹲守到第二日天边泛起鱼肚白才能进城。
他出门一趟不容易,一月里能出去三两次就算不错了,每次出去大概能偷玩一天半的时间。
他会踮着脚尖,到酒肆打酒。
卖酒的老伯每次只肯卖他二两酒,多的要他家大人来,时间久了老伯还会打趣说“长高了,上次来时还没柜台高呢”。
沈谦抿着嘴角,拿起打酒的竹筒跑回雪融清。
梅见晴纳闷,问他说:“卖酒的又不止南城那一家,你多走两步路,换一家买不就成了?”
沈谦坐在椅子上,脚尖挨不住地,他晃了晃腿,略有些婴儿肥的脸上面无表情。
小鬼,梅老板失笑想。
别别扭扭的沈谦在一个黄昏时刻,捡到了被砍了一刀的凌霄。
沈谦下午不小心趴在雪融清睡过了,他紧赶慢赶跑到南城门时已经晚了,心怀忧虑往雪融清回,撞见了被行刺的凌霄。
那时候天玑的事已经发生,沈谦对明昭皇室恶意很大,路过瞥见当朝四皇子被追得翻墙也并不表示。
他之所以会掺和进去,一是刺客看见他了想灭口,二是凌霄认出了他的脸,脱口而出说:“你是……国巫大人的徒弟?”
沈谦被迫出手,只是他虽武学天赋出众,但到底年纪小,几回合过去身上就多了五六道血痕。
凌霄喊了句“我拦着他们,你快跑!去钟将军府上找人!”他没说让沈谦跑去找京兆伊,毕竟天霄楼下不得擅自出入,这小孩儿像是偷跑出来玩的。
沈谦看都没看他一眼,找到间隙头也不回地跑了,他没去钟将军府上,而是一身血地去找了梅见晴。
梅老板也是在星州混过的,菜刀耍得虎虎生威砍人如切菜。
凌霄目瞪口呆,并陷入了学刀学剑不如学菜刀的怀疑与反思当中。
梅见晴把四殿下带回了雪融清,然后关上店门,给他俩找金疮药。
沈谦身上的伤不重,刀锋将将划破皮肉,有的伤口血已经止住了,他那一身衣服算毁了,破破烂烂染满血,吓人得很。
凌霄说:“我欠你一条命,你想要什么?”
沈谦盯着自己血淋淋的手臂说:“我想自由出入天霄楼,你能做到吗?”
这话是他随口一说,天霄楼几百年的规矩岂是一个不怎么受宠的皇子能改变的,不想凌霄说到做到,别出心裁在天霄楼下挖了一条密道,直通南城别院。
沈谦:“……”这是什么鬼主意。
主意虽鬼惯用就行,沈谦说要学编钟,令人在天霄楼一楼备了套,奏时隔壁屋的动静遮掩下。这样,凌霄在天霄楼内的茶室桌下,开了密道入口。
“救命之恩,涌泉相报。”凌霄混在天霄楼里,吧嗒吧嗒嗑瓜子。
沈谦掀开他,身体一软,从茶几下翻入密道。
密道那一厢连通的是城南梅园,凌霄新买的宅府,后院中种满了梅树,故挂匾为梅园。
凌霄说院子是从他舅舅手中买的,大可放心,给沈谦留了院子,让他随便住。他那时候身上的伤早好了,却还是拄个拐杖装模作样,吊儿郎当地说自己这是在降低人防备心。
他戒备的人是他的亲兄弟。
“父皇沉溺酒色,太子位迟迟未立,我大兄可不正急?”凌霄抛起从母妃那里顺来的香薰银球,对着他的伴读说:“所以呢,咱们就吃喝玩乐,当一个纨绔。”
五陵年少,歌里眠香,酒酣喝月,白马银鞍,风流也好似一场梦。
凌霄喜热闹也爱玩,他比沈谦要大一些,赌坊茶楼四处凑热闹,堂堂一国皇子混得像是地痞,霄城哪好玩问他准知道。
喝酒玩骰子,护城河上画舫丝竹声婉转悠扬,枕着洒金烫银的水袖,一梦到明照。
他有时也带钟周和沈谦往那些地方跑,没他自己去的那么乱,大多是正经地方,沈谦也是在那时候对霄城熟悉起来的,每天都要坐在台上往霄城里看。
天霄楼里一群人帮他打掩护,偷偷给他塞金叶子哄他偷跑出去玩。
“给师父买壶酒,要关外烈白,果酒太甜了。”
沈谦老老实实接了银钱出门,给师父买酒。除了被师父哄出去外,沈谦有时候读书习武累了,也会偷偷跑到梅园。糊上一脸简陋的易容,把好好的一张弄得人见嫌,找到凌霄,蹭四殿下的身份骑马打球。
然——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这样的好日子没过两年就结束了,荒泽从北地打来,朝廷瞎指了人迎战,前线一溃千里。
仅过去一年的时间,荒泽杀到了襄城,距霄城仅隔百里。
同时南境起病叛乱,沈谦在这一年里,死了师父,他接下国巫一职,凌霄问他要不要名正言顺地走出去。
“去哪?”
“去南境,霄城可能保不住了,我们去南境还有一线生机。”凌霄说道。
战争最开始的两年里,沈谦并不怎么出名,他那时只是军中的一名小将,主要是跟着凌霄钟周运粮草辎重,学习兵法布阵。
时势造英雄,再无能者看到身后的刀尖,也晓得要拼命往前跑。
沈谦从不说他是兵法天才,他只是说“我必须赢”。
打仗输了,丢的不仅仅是命,还有身后生他养他的土地,以及那些被战争牵连、流离失所的百姓。
战火连天旌旗卷,少年们在乱世中快速成长,变了模样。
大地疮痍,前日还冲着他笑,说“小将军多吃些,不然不长个子”的亲卫如今只剩下半个身体,泥土混了血满目皆是猩红。
不得不说先帝虽不是个玩意儿,但他生的儿女个个都是人物,十多个皇子帝姬流离各地,有跟着朝廷打仗的,有忙后勤补给的,有自建军队帮着朝堂打仗的。
皇帝弃城而逃,有个不受宠的女儿忘了带,连封号都没有的帝姬走到城墙上,一簪子痛死了爬上来的敌军。
后来她组起了一支娘子军,辗转在硝烟战火当中。
母妃是武将世家的帝姬一身让血染红的衣裙,右手拎着剑能砍一路,是个狠人。
手下好奇问:“你不是公主吗?怎么杀人这么利落?”
“我没封号,算不上公主,”帝姬摸了把被血浸成缕的头发,捏下一手干涸的血碴,脱了染血的衣裙扔掉,“你们平常不都说一入宫门深似海,宫里死人多,我见惯了。”她见的第一个死人是疯掉的母妃,在冷宫里遭人灌了一杯毒酒,七窍流血。
“怎么不说说你们?不都说明昭的姑娘温驯娴淑,你拿镰刀砍荒泽人时,也没见手软啊。”
手下“咯咯咯咯”笑,“殿下您说的那是富贵人家的女儿,像我们这种屠夫家的,平常杀的都是猪。人没猪难杀,杀猪还得先绑着放血,人好杀,镰刀砍上去就是了。我现在信您是公主了,染了血的衣服就扔,我给您洗洗,还能穿。”
帝姬一开始比较倔,裙子染血就扔,后来衣服扔的没剩几件,只得捏着鼻子认命,蹲在河边洗衣服。
染了血的裙子不好洗,幸好衣服本来颜色就深,浸了血也不怎么能看出来。
后两年条件稍好了些,有了饷银,姑娘们特意裁了新布,给帝姬缝了一身新裙。
那条裙子她只试穿了一次,说做得这样漂亮,可不能穿着上战场,舍不得。
一场全军覆没的仗,敌军的人数是她们的三倍,又炸了山,点将谱上无一幸存。
收敛尸骨的时候,凌霄一路翻过满战场的尸体,最后找到半个身体被劈开的帝姬,脸上全是血污,衣服的领口内,绣着“平安二字”,血染了大半。
那是凌沁绣的。
她那时候太小,还没哥哥的斩马刀高,战场上不了只能给哥哥姐姐们补衣服。
小公主女红不怎么样,绣鸳鸯能绣成鸭子,一开始补的衣服歪歪扭扭,后来手艺越来越精湛,在每一位哥哥姐姐的衣领上绣下“平安”二字。
钟周跟沈谦也有份。
后来衣领里的字样成了她认回兄长阿姊尸骨的佐证。
白骨累累的战场啊,她一生忘不下的梦魇。
很多年后,待明昭歌舞升平,凌沁依旧会梦到过去。是她还小的时候,个子矮矮的一个三寸丁,需得仰头才能看见哥哥姐姐们的下颌线。哥哥姐姐们总说“你还小,要乖”,她真的很乖,遇到喜欢的人不说,粮草紧缺时两天一碗野菜糊粥也能活,不吵不闹。
可她都这样乖了,你们怎么还是走了?女皇蜷缩起脊背,泪水从眼尾落下,濡湿了软枕。
昔年意气风发,征战河山的少年少女们啊,都葬在了血流漂杵的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