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留着时下刚刚流行起来的剪发,五官精致,表情平静,身上的瓷白宽袖旗袍就像是天生为她设计得一般,将她清冷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
但另一面,她那双毫无波澜的眼睛,在这纷纷乱乱的气氛里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仿佛她在看的不是随时会爆发的怒人,而是一群不会引起她任何关注的物件。
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沈小姐。
江不遇不自觉想起了同事陈千帆曾在他耳边灌输的街边儿新闻。
沈小姐,本名沈秋月,曾是一年前一桩杀害未婚夫案的首要嫌疑人。后来因为缺少一锤定音的关键证据而被释放。
就在众人对正义的渴望未能得到满足之时,沈秋月又突然公开了一封死者的馈赠遗书,堂而皇之地继承了死者全部的财产与店铺,还一举挤入了上海滩的名流社会。这一切都仿佛是在嘲讽着那些讨伐她的正义之士。
报社自然也嗅到了这个商机,迅速招揽作者,以“沈小姐”这个称谓编写了很多毛骨悚然的凶杀系列故事。
自此,“沈小姐”的“威名”彻底在上海滩打响了,可谓凶名昭著。
随着时间流逝,这威名好不容易淡化了些许,却因今早突然冒出来的新案子又再度让人们记起。而偏偏,这件案子还被扔到了自己头上。
这也就罢了,本以为明日才会接手,结果还提前将他拽了过来。
马耳朵的!
江不遇想起来就一阵恼火。
只愿这沈小姐可以一直这么心平气和,千万别火上浇油,再给他弄点额外的工作。
幸好,沈秋月确实不怒,就像是她那双眼里呈现出的平静一样,语气也毫无波澜。
“各位来我这里吵吵嚷嚷,还四处砸东西,怎么也要给我个说法吧?”
她的声音像一弯清泉,好听,但是微凉。
而她说的这句话,则像是瞬间扇了周围人一巴掌,登时令他们警惕起来。
其中一脸盘子憋得最红的人忍不住打了头阵:“杀人凶手有什么资格讨说法!”
沈秋月凉凉的目光投向说话之人:“原来是隔壁店的乔老板,近来生意又不好了吗?”
言下之意很明显,是在说这波骚乱是有人故意歪曲带头。
红脸盘子顿时发了紫,就像是掩饰一瞬的心虚般,大喊道:“你认错人了!我就是个看不下去的路人!你休想转移话题!”
他抓起几乎被攥烂的《小路报》,戳着头条上写的“血字书”三个字,直接用大嗓门截断了所有的对话,“杀人凶手!杀人凶手!把人放出来!把人放出来!!”
这甚有节奏的一吼,犹如掀开了浪涛的一角,瞬间将所有人的情绪扬了起来,“杀人凶手”四个字再次响彻飞路。
沈秋月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像是在讲道理似的回答众人:“还请各位先把事情弄弄清楚。我没有绑架任何人,反而是我,今天一早去巡捕房报的案。如果你们需要人证,可以现在随我去趟大自鸣钟,那里的赵副探长可以替我作证。”
然而沈秋月的话就像是海中沉石,根本没有任何一人听得进去,也根本没任何人想听。
对于此时的众人来说,既然沈秋月是罪人,不管有没有证据,不管她说出什么理由,都是撒谎的!都是骗人的!都是试图蛊惑他人的!她单是开口这个动作就是罪无可恕的!
所以不过这寥寥几个字,在他们听来就像是仍不知悔改的巧舌辩解一样,登时将他们的愤怒推到了极致。
而这股热浪显然也点着了更多的愤慨之人,在乔老板之外又一布衫壮汉跑出,他骂骂咧咧地冲向橱窗,似是想要给所有人做个表率,就今天了,一定要让这个罪人跪地求饶!
就在那男人才刚靠近橱窗西服的瞬间,只听“咣当”一声,原本摆在橱窗里用来观赏的白瓷花瓶毫无征兆地砸在了男人的后背上!
男人狠狠栽倒在地上,脖颈附近的肌肤也被瓷瓶的碎片划伤。
血红顿时在男人的身上和铺了满地的花瓶碎片上晕开。
“血!血!”男人看着自己的手吓白了脸。
周围人也都被吓坏了,不约而同都不动了,就连江不遇嘴上叼的烟也落在地上。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旁边的罪魁祸首。
沈秋月依旧安安静静,双眼依旧毫无波澜,可是她的右手却捏着一块瓷碎片,其上沾着不知是她的,还是男人的血。
这样的形象与她这单薄到仿佛一折就断的样子截然不同。
她指尖轻灵地转了下碎片,慢慢抬起手,将最尖锐的地方朝向她面前的所有人。
“我给你们一个可以证据确凿,以杀人罪将我送进大牢的机会。”她略略仰起头,露出漂亮的下颌线,“敢碰宋记衣店的人,我沈秋月一个也不会放过。”
她的声音不大,如水般平静,但最后七个字,却是从她的齿间挤出的。
霎时,所有人的情绪都被彻底点燃。
店员和来袭者干脆扭打到了一块儿。
从嘴仗到血仗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导火索无疑是那一花瓶。
江不遇被人群挤得快吐了,低咒着赶紧混了出来。
他第一反应就是低头看了眼时间,虽说捕房的人应该就在不远处了,可是以目前这个情况来看,等他们到了,大概跑不了要收几具尸首。
总不能他新案刚刚接手,这报案人就先变成了死者或者凶手了,那还调查个鬼!
无论如何,先得把这个麻烦的女人带走。
然而前面这片情绪正高,想要孤身进去带个活人跑绝无可能,必须得想个别的法子。
江不遇皱着眉从兜里掏出已经干瘪的绿盒香烟,将仅剩的一支点上,狠吸了一口,将烟捏回手上,又后撤两步眯缝环看四周。
半晌后,他将目光锁在了离这里最近的一处停车场。
他想起了今早沈秋月前往大自鸣钟报案时,自己曾在办公室窗边,无意间瞥到了她车子驶入的一幕。
他记得好像是……
“福特,1763。”
说时迟那时快,江不遇直奔停车场而去,仅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找到了那辆挂着1763号牌的黑色福特。
他先确认了下这车型号,随后将烟叼回嘴上,掏出随身携带的一副工具开始撬车。
动作娴熟流畅得就像是在拿钥匙开锁。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江不遇便已经坐在了驾驶座上,而后用同样“不太合规”的方法点着了火。
他像是享受好车般捏了捏方向盘。
想起前阵子才刚刚消掉的处分,不好太过高调,遂又扭身在四面摸了摸,正好看到车后座上躺着一块牡丹手绢。
他随手抄了过来,将其拧成一股,横着一条系在脸上,除了露出眼睛,还特意露出了叼着烟的嘴。
“这样应该差不多了。”
他从嘴角溜出一声喃语,吐了口烟,接着脚下蓦地用力!
车子急速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