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蘑菇味桃子2024-11-25 17:103,296

  

  海城是一座名字带海,实则离海一千多公里的内陆城市。姜一敏纳闷过很多次为什么海城会叫海城,后来从学校图书馆里的县志上得知最初海城不叫海城,叫海州。在县志里记载了一个流传多年的传说,海州真的有过海,只是经过了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海变成了内陆,亘古不变的只有名字。

  在这座四线小城的现代化建设期间,曾有过一些巨大的建筑被淘汰,变成巨大的废旧建筑。这些地方后来逐渐被大人们遗忘,又被小孩们选为冒险的秘密基地。距离海城职高三公里外的“灯塔”就是这么一处地方。

  它起初是有名字的,叫晴晖楼,小孩们叫它“灯塔”,但它却不伫立在海边。

  晴晖楼原本当作海城的标志性景点进行打造,后来修建到一半因为出资方资金链断裂,变成了一座烂尾阁楼。

  多年过去,关于重启晴晖楼重振海城的口号喊了无数次,最终晴晖楼还是以一个半成品的姿态伫立在那里。

  毫无生气,灰扑扑的,像一只冻死在路边无家可归的鸽子,尸体已经僵硬了。

  明天便是圣诞节了,来的路上邹宛透过车窗看到大大小小的商家都挂上了圣诞树装饰品,用雪花贴纸在玻璃窗上营造气氛,街道上的行道树上纷纷挂上七彩的小灯泡装点,节日氛围日渐浓厚。

  姜一敏离开即将到来的新年,走向死气沉沉的晴晖楼。幸运的是,她在晴晖楼的顶层找到了邹宛。

  她蜷缩在角落,头埋在膝盖里,四周漆黑一片。每往前走一步,木地板都会发出尖锐的吱呀声,加上年久失修,整个人时不时会失去平衡,摇摇欲坠,随时脚下感觉都会踩空。

  出于安全考虑,上到顶层的只有姜一敏,其余人都焦急地等在晴晖楼下面。

  姜一敏没有开光源,借着月光走到邹宛身边,静静地挨着她坐下,两人靠了一会儿,逐渐感受到对方的温度。

  姜一敏在黑暗中伸出手,把邹宛的头揽进怀里。

  不一会儿,怀里传出瓮瓮的抽泣声。

  “我想妈妈了。”

  她们彼此对对方的家庭情况是清楚的,邹宛说过邹国盛家暴导致她妈妈离家出走的事情。姜一敏甚至还能想起当天的天气,晴空万里,但太阳却是惨白色的,晒在身上没有温度。邹宛坐在操场阶梯上,看着远方,脸上的表情淡淡的,“虽然现在我能感觉到我爸很爱我,全身心地为了我好,但是过去的记忆总归是无法抹除的……”

  过去的记忆总归是无法抹除的。

  姜一敏想到自己,姜美凤没来接她到海城之前,她生活在乡下,那个名叫长龙镇的地方。当时外公外婆年纪不大,平日里忙着出门赚钱,便把她扔给舅舅舅妈照顾。准确地说是扔给舅妈照顾。舅舅在姜家排行老九,大家都叫他姜老九。当时姜老九没有工作,但一天到晚都在乡里晃悠,不着家。舅妈家的孩子比姜一敏大两岁,带一个也是带,带两个也是带,就凑合养在一起,晚上再送回外公外婆那边。

  她时常坐在草垛上发呆,舅妈扯着嗓子喊她去洗衣服,她个子小没力气,揉了半天只是把衣服揉得皱巴巴,少不得挨骂。

  饥一顿饱一顿于她而言是家常便饭,她觉得自己跟舅妈家养的猪牛羊没什么区别,她甚至不如这些家畜,这些家畜长肥了可以卖钱,是舅妈生活里最大的盼头,而她只会带来消耗,是舅妈生活里的最大的霉头。

  舅妈时常威胁她,如果你妈再不寄钱来,就把你卖掉换生活费。她很紧张很害怕,她都不知道妈是谁,妈寄不寄钱更不是她能掌握的事情,她一度以为妈是路边小庙里的菩萨,多拜拜才会寄钱来,于是她学着大人的模样,每日都去路边的小庙里拜菩萨,希望妈能寄钱来,她才不会跟家里的猪牛羊一样被舅妈卖掉。

  日久天长,她最终没有被舅妈卖掉,妈妈也回来了。她看着那个陌生的女人,无法与自己日思夜想的形象重叠在一起。

  所有人围着她催她开口叫妈妈,她不肯,挨了一顿揍,羞愤到泪水涌上眼头,狠狠地擦干跑远了。

  那之后又过去了十年,她始终和姜美凤之间的关系淡淡的。直到发生雪地杀人案,她必须要承认,认出江军的那一瞬间,她想到了凶手的身份。

  因为是妈妈,所以就算是凶手,也要包庇她。

  也许邹宛也是这么想的,因为是妈妈,就算她小时候抛弃了自己,在最脆弱的时候还是会想起她。

   

   

  “都过去了。”姜一敏说,不论是坐在草垛上看夕阳,还是被舅妈追着在院子里打骂的日子;不论是邹国盛酗酒打人,还是邹宛妈妈的不辞而别,都过去了。

  而那些没过去的,也都会过去的。

  “我爸爸来了吗?”邹宛抬起头,眼泪混合鼻涕留下的湿热印在姜一敏的胸口。

  “来了。”

  “我现在不想见到他。”

  “好,那今晚你去我家住。”

  姜一敏起身,走到门外去打了个电话,一分钟后回到阁楼里,楼下的嘈杂声渐渐散去。

  姜一敏朝她伸出手:“走吧,回家。”

   

  邹宛离家出走和平解决,何为半路上打来电话,姜一敏在网约车上摁掉了他的电话,回微信:何老师请放心,邹宛平安找到,今晚住我家。现在我们在网约车上,不方便接电话。

  回到姜一敏家已经是凌晨2点,姜美凤还没睡,她焦躁不安地坐在沙发上,披了一条条纹的羊毛肩,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姜一敏注意到她新染的头发有些沾头皮。记忆里姜美凤很爱染发,从红发到金发,理发师推荐的颜色她都染过,除了黑色。姜美凤不染黑色不是不愿承认老去,而是觉得土气。姜八妹恨土气多过于恨老气,因此即使长白发,也不肯染黑。

  可是她在看守所待了三天之后出来,头发几乎白了一半,失去了唇色的她独剩一副纹过的眉毛撑着一张脸,显得刻薄又老气。口红对姜美凤而言抵得上半条命,在她过去的十多年人生,绝大多数时间都是靠口红撑起自己。老家的人都说嘴唇薄的人天生命薄,偏偏姜美凤生来便是小嘴薄唇,从小被讥讽过无数次,去广州打工领到工资的第一个月,她便去化妆品店为自己挑了一支口红,把嘴唇涂得厚厚的,她便看起来像个大人了。从那以后的每一天姜美凤都会涂上口红,直到这次进看守所打破了这一惯例。

  她原以为嘴唇涂厚了命就不薄了,想来并非如此。

   

   

  姜一敏逼自己不去想姜美凤在看守所的日子,姜美凤的轻描淡写更令她难受:作息规律,有饭有菜,出来还瘦了两斤。

   

  见姜一敏和邹宛同时出现,姜美凤脸上的表情松弛下来,热心地问邹宛饿不饿,要不要给她煮夜宵。

  邹宛知道姜美凤的厨艺,摆摆手礼貌拒绝。尽管她从中午开始便滴米未进。姜一敏看出她的顾虑,趁她洗漱期间煮了碗面放在餐桌上,“吃吧,垫了个荷包蛋,不是我妈做的。”

  邹宛心领神会地看了一眼姜一敏,拉开椅子放心地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往嘴里送了一口面。

  “好吃!敏敏煮的面天下第一好吃!”

  吃过面,姜一敏去洗碗,邹宛回房间休息,等姜一敏收拾好回房间,邹宛已经睡着了。她呼吸很平稳,双手抱在胸前,姜一敏替她掖好被子,也爬上床睡了。

  期间邹国盛打过一次电话,姜一敏没接到,半夜口渴起来喝水,去卫生间给他回电话:“放心,邹叔叔,明天一早我就把她给送回来,她需要时间调节心情。”

   

  第二天一大早,姜一敏醒来时,邹宛不在床上。她担心邹宛,立刻下床去找,刚好撞见邹宛和姜美凤两人提着油条和青菜粥在门口掏钥匙。六目相对,姜美凤先开口:“醒啦?今天外面雪也大,我给你们何老师已经请过假了。”

  一边说着,一边抖落盆帽上的雪片。旁边的邹宛半张脸藏在围巾里,提着油条的手背冻得通红。两人的鞋面都沾着雪花。

  “快进来。”

  姜一敏侧身,冷风见缝插针地钻进屋里,再厚的家居服也不抗冷。

  三人拉开椅子坐下,拆开包装后分食,姜一敏喝了一口装在保温桶里的青菜粥,还是热的,整个人瞬间通畅了不少。

  姜美凤啃了一小口油条,纸巾捏成一个尖擦了擦嘴角沾上的油:“邹宛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

  姜一敏好奇她们俩聊了什么,“我答应过邹叔叔……”

  “他那边我去说。”姜美凤打断她。

  看不出姜美凤还有一副热心肠。

  “不用了姜阿姨,我没事了,吃过早饭我就回家了,免得我爸爸担心。”

  这样最好,每个人都放心。

  早饭还没吃完,门口响起敲门声,姜一敏准备去开门,屋外邹国盛急切的声音极具穿透力,屋内的人不约而同地迎来几秒的沉默,姜美凤先姜一敏一步出声:“邹宛不——”

  话说到一半被邹宛截住,她用卫生纸擦了擦手:“姜阿姨,敏敏,谢谢你们,我该回去了。”

  她走过去打开门,邹国盛的声音霎时停止,像被关掉闸门的水龙头。

  “回吧,爸。”邹宛率先下楼,邹国盛来不及跟姜一敏道谢,追了上去。

  屋内重归寂静,姜美凤母女二人继续吃早饭。

  姜一敏手中的油条还剩三分之二时,门又被敲响了,这是一顿注定吃不安生的早饭。姜美凤面含愠怒地去开门,门口站着的却是一对陌生的母子,那位衣着朴素到有些寒酸的母亲一见到姜美凤便给她跪下了。

  “对不起,凤姐!是我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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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前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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