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嫣
汤佳2024-06-30 19:163,165

  

  向云川是个热心肠且口才很好、很有组织能力的一个人。他会照顾到班上每一个同学的情绪,也有不少女性朋友,但他并不会谈恋爱。甚至,从来没有往这个方向想过。

  他约金嫣见面之后,一番慷慨陈词,最后的结果不是在金嫣心里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记忆,而是将她招进了学生会。

  “学生会需要你这样的新面孔,更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向云川说。

  “你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就是为了这个?”金嫣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老实说,她都已经想到好些个拒绝他的理由了,却万万没想到,他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她加入学生会。

  “我需要做点什么?”金嫣问向云川。

  向云川说:“偶尔做做国旗下的讲话,发言稿也不需要你写,你只需要出现在讲台上就行。”

  金嫣一听,这正是她擅长的,没说什么便同一了。

  “还有事吗?”金嫣问向云川。

  向云川被她盯着看了一秒,脸立刻就红了。那时候的他,满脑子都是学习和学生会的琐事,对男女之事考虑的不多。对金嫣有兴趣也只是因为她被大家所熟知,有她坐镇学生会,更能威慑其他人。

  可没有男女之前的想法只持续到这一刻为止。

  黑而直的秀发配上白皙的皮肤,一闪一闪的大眼睛里头仿佛浸着秋水,任谁被这么一看,都会忍不住的魂不守舍。

  向云川顿时就觉得自己恋爱了。

  “那,学生会见。每周五下午,在学校大礼堂后边的教室。”

  “行。”

  金嫣说完,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独留下向云川一个人站在原地,看着金嫣的背影,久久出神。

  

  而此时,向云川的心里因为初次坠入爱河而不得平静,万娟也因为暗恋的破碎而魂不守舍。

  职工技校坐落在山脚下,四面环山,只有一条羊肠小道九曲十八弯的通往镇子,每次进出山都要走很久。所以万娟基本上一周只回去一次。万衍麟也不总是来代课,只偶尔遇到一些重要的课程设置,才会被邀请到山上来,给大家讲课。

  向云川约金嫣见面的那一天,万衍麟恰好有一天的课程。万娟过去几乎都会刻意的跟父亲保持距离,可那天她就是很难受,甚至连上课的心思都没有,去医务室开了一张请假条,就直接去找了万衍麟。

  万衍麟一眼就看出来女儿不对劲。

  “你小学发烧到四十度都不会请假,每天带着你妹走好几里路的山路也不在话下,今儿既不发烧也没外伤却说不舒服?我看你这是心病。说吧,怎么回事?”

  万衍麟一开始没有骂万娟,直到万娟说出自己是因为向云川喜欢上别人才这样难受,万衍麟一点儿安慰都没有,当即把她骂得狗血淋头。

  “不喜欢就不喜欢,这世上男人还少吗?不除了女人都是男人吗?为一个向云川连学业都不顾了,那你最后不仅不会得到向云川,还会失去所有。到时候,你就真的完了。”

  万衍麟也不管万娟听不听得进去,当即亲自把万娟赶回了教室。教室里,同学们正在做热反应材料的焊接实验,每个人都戴着面具。可就算戴着厚重的面具,万娟也分明能够感觉得到大家看她的眼神,是很不一样的。

  由于向云川他们曾经到万娟家里吃过饭,对万娟的家世就了解得更明白了。而当其他同学亲眼看见万衍麟和万娟走在一起,那些传言就更加做实。万娟有一个当老师的父亲,地位在学校里又提高了不少,过去被人合起伙来欺负的局面再没有过,向云川他们对她的保护自然而然也就没有了。甚至,见面就会叫她一句:“万大小姐。”

  这句话里,虽然调侃的成分居多,但也证明了他们对万娟的看法,已经不是对普通的工薪家庭的看法。适逢全国都在搞改革,万衍麟带着他的课题小组在全国各地搞合同承包制,赚了不少钱。再加上亲眼见到了万娟家里的‘奢侈’生活,他们想当然的觉得万娟跟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层面的人了。

  万娟不会再被欺负,甚至感受到了别人成倍的关心,就连向云川喜欢的金嫣都跟主动跟她成了朋友。那些赶也赶不走的男同学也都争先恐后的讨好万娟,不为别的,只为了能够通过她,跟金嫣搭上话。

  万娟实在不愿意以这样的身份跟向云川相处,不想听到他们之间任何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可无奈向云川就是把她当作了兄弟似的,让她出谋划策。

  “你说,金嫣会不会喜欢吃鱼?她一定喜欢的,但我打听过了,她家里人经常在外地出差,家里头就她一个人,她也不太会做饭,放假了也是一个人待寝室里头。你能不能帮我把鱼熬好了送给她?她怪瘦的,多吃点儿才好。”

  时隔大半年,万娟终于又再一次的收到了向云川送的鱼。依然产自他的“仙鱼洞”。但是跟她却没有太大的关系了,甚至,还希望她能帮忙熬了给金嫣送去。万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能照做了。

  “这是你妈做的?”金嫣喝到一口浓浓的热鱼汤后,整个人的脸色看上去都红润了不少。眼角眉梢里全是满足。

  万娟点了点头,如实说道:“班长摸来的鱼,托我带回家,煮好了给你拿来。金嫣,你也太好命了。”万娟由衷感到羡慕。酸涩的滋味从头倒尾,可却半点难听的话都说不出来。主要面对金嫣这张不染凡尘的脸,连女孩儿见了都喜欢,更别说男人了。万娟认输,一点儿脾气都没有的那种。

  金嫣从小到大都被捧在手心里,各种各样的人见了不少,像万娟这样,不开心写在脸上,但并不讨厌自己的人,也挺少。

  金嫣拿出自己的饭盒,分了一半给万娟,说:“我又不喜欢他,有什么好羡慕的。”

  “不喜欢?不喜欢还喝他的鱼汤啊?”万娟不可思议地问。

  “他自己要送的,又不是我强迫的,都送到跟前来了,也别浪费了。来,一块儿吃。”

  金嫣把盛好的鱼塘递到万娟面前。万娟推辞了两下,没拗过她,于是便坐下一起喝起鱼汤来。

  夕阳西下,金嫣真情实感地说:“谢谢你。”

  “谢什么?”

  “看得出来,你并不讨厌我。就凭这一点,就足够让我感谢了。”

  万娟更疑惑了。

  “还有不喜欢你的人?”她问。在万娟看来,金嫣哪哪儿都好,就连每一根头发丝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她想不出来还有人会不喜欢她。

  “就因为太完美了,所以遭人记恨。你看,看得出来咱这寝室跟其他的有啥不同吗?”

  “没啥不同啊。”万娟四下看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都是八人寝室,四张上下铺。

  “你没发现咱们寝室特别冷清吗?”金嫣又问。

  经她这样一提点,万娟这才发现,原本该住八人的寝室大概只有五张床上有铺盖和被褥。金嫣住在靠里头的床的下铺,边上的床铺都空着。而另外四人则聚集在门口的床上。宁愿睡商铺也不愿意住在靠近金嫣的下铺上。

  “为什么会这样?”万娟不理解。

  “因为她们觉得我天天勾搭男人,都不愿意跟我接触。申请调到别的寝室去了。咱寝室另外的人也不跟我玩。”金嫣笑着说完,满脸地不在意。但万娟却无法理解。

  假如自己有个这么漂亮的朋友,做梦都会笑醒,她们居然还集体霸凌?

  那个时代,没有霸凌的概念,可这是实打实的霸凌的一种。

  好在金嫣内心强大,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每天自顾自的享受着全校男同学的追捧。

  “不过我看得出来,你对你们那个向班长感情不一般,我谢谢你几次三番的照顾我,还愿意跟我当朋友,我也跟你交个底。”金嫣看着万娟,认真地说。

  “嗯?”

  “我不喜欢他。过去不喜欢,现在不喜欢,未来也不会喜欢,所以,你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至少我跟他不会在一起。”

  “为什么?”万娟瞪大了眼睛。

  金嫣道:“你也看到了,我没什么朋友,我唯一的倚杖就是未来嫁个好人家。但向云川的家庭差太远了。”

  金嫣说了万衍麟一样的话,这让万娟有些错愕。

  金嫣以为万娟不懂,于是又补充道:“你或许不太了解,但在咱们厂可是出了名的,谁家沾上他们都不会有好日子过,作为朋友,我劝你也死了这条心,不要淌这趟浑水。”

  “双职工家庭,爸爸还是个军人,这都不算好家庭的话,那你要嫁个啥样的?”万娟由衷地发问。

  在她看来,这已经是天花板的存在了。再说了,犯事的是弟弟,又不是向云川,怎么就被一杆子打死了呢?

  金嫣想了想,说:“至少,也得嫁个厂长级别的吧。”

  “那不是都成老头子了!”万娟惊呼。

  金嫣才刚十八岁,高中毕业,花一样的年纪,却张口要嫁个厂长级别的人物,着实让万娟无法想象。

  “哎呀,我只是说同级别啦。厂长的儿子也是可以考虑的,毕竟,一个萝卜一个坑,厂长若下了,还不得让自己儿子上啊?总之,我要穿最好看的裙子,吃最好吃的饭,过最好的日子,我不会让自己陷入泥泞,也绝不让那些泥土沾染自己一丝一毫。你懂了吗?”

  

继续阅读:第二十四章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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