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下寅时过半,日夜之交,天降破晓,沉寂良久的城镇陆续有了声色。
孩儿兀自裹着被褥蜷在床上,寡妇已起身梳洗,淘米时稍经犹豫,探头朝柴房的方向望了两眼,只见房门紧闭,黑灯瞎火,以为温厌春尚在安睡,遂松了口气,抓了两把杂豆粟米,去厨下生火做饭。
她所不知的是,那屋里已经没有人了。
连日奔波,温厌春的确累得够呛,可在那两人离开之后,她心事重重,睡意全无,索性起了个大早,到屋后寻一片幽静空地,盘膝坐在大青石上,抱元守一。
天边泛起鱼肚白,旭日将升,她却没有睁眼欣赏,双眉紧锁,沉下心来运功,吐纳之间,呼吸渐显沉重,从丹田处传来蛇咬虫噬般的疼痒,很快蔓延五脏。
那飞轩手段阴狠,对弟子们软硬皆施,为防九娘脱离掌控,每到要紧之时,都会迫她服毒,事后再给解药,此番未能拿到解药,只得忍受毒发之苦。
他还不想让她死,却要教她乖觉,每到日出时刻,渗入体内的毒质便会在丹田和脏腑间作祟,起初还算好受,如今已难忍耐,若以此推算,再过二三十日,她就要生不如死,试过多种解毒之法,俱是无用功,也难怪那老鬼肯松口放行。
一个时辰之后,痛楚渐消,温厌春收了功,吐出一口浊气,身上已大汗淋漓。
她在心里把那老鬼啖肉寝皮,歇了一阵才动身下地,用手帕擦去额头和颈项的冷汗,沿着小路绕至屋前,也不回房休憩,往烟雨楼的方向去了。
酒楼食肆做的是餐饮生意,大多先于其他店铺开门,烟雨楼也不例外,昨日那场风波闹得不小,但在好事者散去之后,也没哪个不识趣的还妨着人家做生意,。
天色甫亮,大堂里已坐了不少人,温厌春踏过门槛,胖掌柜正在打酒,冷不丁瞧见了她,下意识向后一退,失手将酒提敲在了跑堂的脑门上。
他心有余悸,勉强挤出一丝笑来,招呼道:“这、这位客官,里边儿请……”
温厌春不禁摸了下脸,几乎疑心自己半宿未眠,丑似青面獠牙鬼,再看对方小心翼翼的模样,哭笑不得,道:“一碗菜粥,两枚白水煮蛋,再来三个肉包子。”
胖掌柜连声应了,温厌春挑一张不起眼的空桌落座,饭食很快被端了上来。
堂中用饭的人里不乏昨日那些熟面孔,有几个认出了温厌春,频频侧目,窃窃私语,倒是没一个敢上来搭讪的,她瞥去几眼,自顾自地给鸡蛋剥壳。
剥到第二枚的时候,入手分量不对,动作随之顿住,温厌春抬头看了眼胖掌柜,对方悄然点头,又转身忙活去了。
忆起韩征离开前的叮嘱,温厌春心里有了数,飞快地将鸡蛋藏入袖里,旁人坐的稍远,未曾发现这点小动作,而她不露端倪,继续吃着早饭。
忽然间,对面多了道人影:“你就是那位将程婴揍得满地找牙的温姑娘?”
温厌春抬起头,见是个身着月白色箭袖武服的青年,眉清目秀,笑容可掬,说出这样的话也不让人生厌,反而觉得他天真率直。
大堂里灯火未熄,余光落在他身上,衣领和袖口都泛着微光,料是掺了金丝。
温厌春走跳江湖多年,一双招子可谓毒辣,似这等肥羊,能否宰上一刀暂且不论,和气生财总归没错,便点了下头,道:“我姓温,可不曾打落谁的牙。”
这人初来乍到,听邻桌食客说起昨日之事,以为她脾气冲,没想到自个儿失礼在先,还能得个好脸色,耳根微红,讪讪道:“我姓白,单名玉,刚说错话了。”
温厌春打量他一番,摆手道:“不妨事,你找我做什么?”
白玉笑道:“听闻你给了那厮一顿好打,我心里痛快。”
说话间,他招手唤来胖掌柜,递出一锭银子,吩咐道:“这顿算我的,下回温姑娘再来,烦请掌柜的仔细招待了。”
胖掌柜适才愁眉苦脸,这下笑得见牙不见眼,忙将银子揣进怀里,恭敬应声。
见此情形,温厌春也生出几分兴味来,问道:“你跟程婴结过梁子?”
“素未谋面,但……”白玉微一摇头,“那位钟姑娘是个好人,她不当枉死。”
说罢,他不复多言,似乎只为说这几句话,便在旁人各异的目光下离座而去,温厌春怔了片刻,三两口喝完残粥,也起身走出烟雨楼。
到得僻静处,她手腕一翻,那枚鸡蛋落入掌心,五指用劲,蛋壳粉碎,里头竟没有蛋白和蛋黄,只藏着一张折好的纸票,上面写明序号、名姓,加盖黄印。
饶是温厌春已有预料,也得了韩征亲口承诺,但在票牌入手一霎,仍是心脏猛跳,难以自持,连呼吸都在颤抖。
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之间,她知道自己须得大步向前,再不能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