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无名小卒
六分醉2024-06-05 09:004,822

  怀来遇袭之后,于冕等人快马加鞭的赶往北境关,路过大同时并未入城休整,而是绕过城池从荒郊中赶路,原本需要三日的行程也被压缩到了两日。

  南方还很炎热,北方却渐渐有了凉意,尤其是在大明最北方的北境关。

  北境关是大明朝最北方的一座小城,城不大,城内长宽皆为三里半,没有百姓,而是驻扎着一千二百名大明边军。

  北境关城中央有一座石碑,高15米,宽3米,名曰英雄碑,英雄碑上密密麻麻的刻满了北境关建城这些年来所有牺牲的边军姓名,而在石碑最上方,那些描金的名字便是北境关边军中最精锐的战士:北境守夜人。

  在明朝历史上,边关上活跃着一支哨探队伍,职责和功能类似于现代的特种兵,名为“夜不收”。夜不收在明朝军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是明朝边防安全的吹哨人,负责深入敌境进行哨探和间谍活动,为军队提供宝贵的情报。

  夜不收的士兵要求极高,勇敢无畏机智过人只是最基本的素质,他们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战场环境中迅速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不仅要擅长侦察和搜集情报,还需要具备出色的战斗能力和荒野生存能力,可谓是能文能武,能杀人敢放火,会易容擅外语,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野狼蚂蚁。

  夜不收身处与敌人作战的一线,往往是第一批被抓或者被杀的兵种,危险程度极大,所以有夜不收的士兵们戏称,执行任务的时候,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拉屎都得握着刀。

  在夜不收之中,还有一只被誉为传奇的小队,名为“北境守夜人”。明朝边军每营三千人,选拔出五十名夜不收,而每五十名夜不收,仅有五人能够入选“北境守夜人”,“北境守夜人”小队没孬种,个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个个都是最好的斥候,个个都是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的英雄。

  英雄碑前,范克忠仰头看着那些熟悉的名字,眼神中满是怀念。但凡无战事,范克忠每天都会来碑前看看曾经的战友,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救赎。

  范克忠是北境关的守备将军,大明朝的正五品武官,15岁上战场,从小兵做起,17岁成为夜不收,18岁加入北境守夜人,30岁成了北境关守将,如今39岁,在北境关就没挪过窝,在北境关,他拥有着绝对的权利和威严。

  清晨,于冕一行人风尘仆仆赶到了北境关前,却被范克忠拦住了去路。

  道路中间,范克忠将军和他的士兵端坐马上,将军着黑色铁甲,士兵着黑色皮甲,全都面无表情,沉默如铁。

  边军擅战,装备精良,杀气也重。

  范克忠面容黝黑,浓眉如剑,目光如炬,鬓角微霜,显露出岁月的痕迹,却无损其威严之气。他坐在马上,自带一股沙场征战的风霜,如同一座山峰,沉稳而坚定,令人肃然起敬。

  于冕见到范克忠,心知眼前将军便是此行的目标人物,立即下马行礼,正要说话,却被范克忠一个手势制止。

  “十个人?”范克忠道。

  “禀将军,是,我们是奉了……”于冕刚想汇报小队情况,却再次被范克忠阻止。

  范克忠没有回头,语气平淡的开口:“留下十个人,其他人回营。”

  “是”身后肃立的士兵齐齐答应,随后留下了十名悍卒,其余士兵纵马回城。

  “随我来。”范克忠没再多言,纵马疾驰,身后十名悍卒紧紧跟上,烟尘四起。

  于冕与广白王玄明几人对视一眼,示意不要多言,先跟上再做打算。

  ……

  北境关城东四十里处,有险峰,名曰采凉山。

  初秋,采凉山中微凉,山峰耸立,陡峭险峻,仿佛一把利剑直插云霄,山间云雾缭绕,若隐若现,更显其神秘莫测。

  离近了看,才发现山脚到山顶只有一条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一条小路,入口像是被天兵天将一斧劈开的一线天。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此。可惜的是,与青山两情相悦只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之中,至少对眼下的于冕等人而言,山前的气氛只见肃杀,不见妩媚。

  一线天入口前,于冕等人一字排开,每人面前都对应着一名面无表情的悍卒。

  “山高2144米,你们有一炷香的时间,徒步上山。一炷香尽,不到山顶者,死。慢于士兵者,死。抛弃同伴者,死。”

  范克忠的话语不长,语调之中却都是冷意,三个死字更像是大冬天里冰冷的水,一股脑儿的浇在于冕等人的头顶,一盆一盆又一盆,浇了个透心凉,浇成了天凉好个秋。

  于冕还来不及开口,队伍中玩世不恭的高三好就抢先开口了:“怎么可能在一炷香时间到山顶,将军你在开玩笑吧。”

  范克忠伸手,身边士兵递过来弓箭,范克忠双臂开合之间,将两石硬弓拉了个满月,箭如流星精准射在了高三好脚尖前,毫厘不差。

  一箭落下,现场瞬间沸腾起来,一道道不敢置信的目光悉数投落到了范克忠身上。

  高三好满脸苍白,脑袋嗡嗡作响,他知道这一箭只是警告,若他再开口,下一箭可能射的就是他的嘴巴,嘴巴没了,还怎么亲吻女人,还怎么喝酒,想到此处,为了那些美女和美酒着想,高三好觉得自己应该闭紧嘴巴,做一个乖的不能更乖的乖宝宝。

  范克忠挥手,十名悍卒齐齐拉弓,箭矢对准了于冕等人。

  鸦雀无声!

  瞬间,于冕脑海中急速闪过一些念头,范克忠不是在开玩笑,这绝对不是给他们的下马威,以范克忠的身份威势,他犯不上。范克忠是来真的,此刻,特训,已经开始了。

  事实上,于冕的猜测没有错,面对这只由世家公子、太监、书生、地痞、囚犯等人组成的所谓敢死队,范克忠并不感冒,在他看来,哪怕是经过长期的特训,这群人的结局也不过是个死而已,但范克忠是钱皇后之父钱贵曾经的部将,受钱贵提携才成为北境关守备将军,于公于私他都无法拒绝钱皇后的请求。

  “不抢,背上你哥。”猜测到范克忠的真实用意,于冕没有犹豫,低喝一声后率先向身后的入口奔去。

  众人见状,赶紧跟上于冕的脚步,李不抢背上陈不争后迈开大步,反而跑在了众人前头。

  待到于冕等人跑出三十米开外,十名悍卒手中的箭也齐齐抛射,落在了队伍最后一人李思远的后脚跟处。

  收弓,迈步,十名悍卒行动一致向前追赶众人,步伐不大速度却很快。

  范克忠的嘴角这才微露出一丝笑意,于家小子,有点意思。

  进入一线天山口后,山路变得稍微宽敞一些,可供四五人并排前行,只是山路崎岖,跑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

  每隔三十米,身后就会有弓箭落下,更要命的是,身后的悍卒即使不断重复捡箭射箭的动作,也没有干扰他们的步伐,不紧不慢,始终保持着追赶的态势。

  肺快要炸了,李不抢已经背不动陈不争了,停在路边歇息,于冕见状背起陈不争,口中急促说道:“我来。别停。”

  李不抢感激的看向于冕,接着向前跑。

  众人的脚步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只有小道士张可庆仍然健步如飞,人虽然胖,却身轻如燕。

  “保持呼吸,跟着我的步伐来。”张可庆跑到前头带队,示意众人跟上他的节奏。

  跑。不停的跑。有了张可庆的示范,众人的节奏逐渐平稳起来,经常跑步的人都知道,长跑最重要的就是节奏和耐力,当你跑到一个临界点后,所有的步伐都变成了机械动作,身体在跑动的时候是感受不到疲惫的。

  山林之中,只有风声和沉重的跑步声,风声不止,跑步声却停了下来,陈不争已经在远志背上了,这个沉默的厨子,在于冕坚持不住时默默接过了陈不争,而陈不争的泪水,也同汗水一起在远志的背上汇聚。

  突然,韩小安一个踉跄,跌倒在地,要知道他穿的可是草鞋,人能坚持,草鞋却坚持不住了,草鞋散落,脚掌被碎石磨的血肉模糊。

  于冕返身,跑到韩小安面前,弯下腰查看伤势,可是身后的悍卒又一次举起了弓箭,来不及多想,于冕背起韩小安向前猛冲,弓箭擦过他的脑后射落,瞬间于冕汗如雨下,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吓的。

  远处,坐在马背上的范克忠皱了皱眉,勒马加快了速度。

  十名悍卒看到将军的举动,顿时知道,他们的将军生气了。

  悍卒中的队正猜测,将军生气,是因为他们的速度太慢了,让面前这群乌合之众跑的过于轻松。是的,快要将于冕等人累死的速度,在这群边军精锐眼中,太轻松,简直不值一提。

  若真的在战场上,眼前这群废物,扛不住他们一个冲锋。

  “锋矢!”队正低喝一声,十名悍卒变换队形,队正在前为锋,其余士兵在后成锥状,步伐加快,迅速追向于冕等人。

  队正带着悍卒追到于冕等人身后,又低喝一声:“散。”

  十名悍卒像是追对厮杀一样,一人找上一人,背着陈不争的远志和背着韩小安的于冕最倒霉,他们身后有两人,两把刀。

  “刀。”队正再次低喝。

  悍卒边跑边拔刀挥出,刀锋划破空气,杀气压迫着众人的神经。

  见过狼群狩猎么,狼群在猎物身后穷追不舍,直到耗尽猎物的最后一丝体力才会张开獠牙撕咬。

  于冕等人比猎物好点,在死亡的威胁下,他们爆发了最后的潜力,彼此搀扶着向山顶跑去,这一刻的他们,不再是临时组队的乌合之众,他们的心中已经点燃起了一种叫做团队感的求胜火苗。

  不能输。跑到死也不能输。于冕如此想,广白是个太监,可他也这么想,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

  范克忠纵马疾驰而过,甚至没有看于冕他们一眼。

  终于到了山顶,山顶有一大片平地,平地上依照山势用砍伐的树木和石头搭建了几排营房,营房高低错落有致,营房外有士兵值守,还有士兵巡逻,俨然一个小型军营。平地中央是一个可容纳数百人的校场,校场上有一高台,范克忠正站在高台之上冷眼看着众人。

  于冕等人跑到校场的时候,个个都累的瘫倒在地,连喘息都显得有气无力起来。

  “列队!”队正高喝一声。

  “是。”十名悍卒发出的声音,仿佛千军万马。

  话音才落,十名悍卒便已站在了于冕等人的面前,于冕等人用尽最后的力气从地上爬起来,望着高台上的范克忠。

  “我是个军人。”范克忠缓缓开口,“而你们,是犯人,是废物,我瞧不上你们。”

  于冕咬紧牙关,手掌握成拳头,却不知道如何发泄,其他人的反应也跟他差不多。

  校场上有值勤的士兵过来,在于冕每个人的面前放下一套军服。

  “但是,如果你们穿上军服,我们便是同袍。告诉他们,成为同袍会怎么样?”范克忠的声音大了一些。

  “同袍兄弟,保家卫国,同生共死!”

  校场上所有的士兵齐声答道,声如雷,在山谷间回荡。

  范克忠道:“接下来的时间,我会和你们眼前的这些军人,一起训练你们。训练,会比你们的任务更加严苛,我不会保证你们的性命安全,但当你们完成训练,你们就会成为大明朝最精锐的军人,成为所有军人的荣耀。”

  听完范克忠的话,就连最玩世不恭的高三好,眼神中也带了许多光芒。

  范克忠继续说道:“只有完成训练的人,才有资格获得我的认可,准备好了的,就换上军装。”

  没有犹豫,于冕第一个脱下身上的衣服,换上军装,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换上军装。

  小道士张可庆嘴里嘟囔着:“真是的,道爷也要穿军装。”眼前的士兵眼神一凛,张可庆笑了起来,也不再忸怩作态,换上了军装。

  唯有广白。广白手中拿着军装,有些不知所措,身体的残缺让他没有办法在大庭广众之下赤身裸体。

  于冕看到广白的窘迫,一狠心站到广白身前,见范克忠没有斥责,王玄明等人也走到广白身前,背对广白围成一个圆圈,圈内换好衣服的广白嘴角露出笑意,他心里知道,从此刻开始,他不再是宫中的小太监,而是有了同袍的军人。

  所有人换装完成,范克忠看着校场之中已经有了少许军人模样的众人,沉声道:“现在,你们已经是大明边军斥候,北境守夜人小队的预备成员,你们的任务是,前往瓦剌,营救太上皇。”

  虽然众人早就知道前来北境的终极任务,可当范克忠公开说出这句话,于冕和广白等人仍然心怀澎湃,热血沸腾。

  “现在,你们还配不上北境守夜人的荣耀,所以,你们必须忘掉自己的姓名,记住自己就是一个无名小卒,直到完成任务。”说完这句话,范克忠转身离去,只留下台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山风肃杀,呼啸而过,如利刃划过寂静的山谷,激起阵阵寒意。树叶随之翻飞,沙沙作响,仿佛在低语着秋日的萧瑟。这股寒意不仅侵袭着身体,更穿透心灵,让人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寂寥与苍凉。

  “报名。”从队正的口中发出一声爆喝。

  没有人开口,沉默,长时间的沉默。

  队正二话不说,抽刀,砍向高三好,他看这个嬉皮笑脸的地痞不爽。

  “卒一。”刀锋挥出的瞬间,虽然耻辱,可于冕还是咬着牙说出了自己的新名字。

  刀尖在高三好的双目之间停住,被刀风割断的几缕碎发缓缓飘落。

  “卒二。”这是王玄明的声音。

  “卒三。”这是广白的声音。

  “卒四。”这是李思远的声音。

  一声声饱含着不甘的声音响起,从此刻起,他们都是无名小卒,直到有一天他们拥有资格可以赎回自己的姓名。

  匹夫逞一时之勇,莽夫抒一时之气,在军队,只有真正的军人,才配得上真正的荣耀。

  在家国与江湖勾勒成的这张棋盘上,于冕他们都不过是小小棋子,一兵一卒而已,被时代的浪潮裹挟着往前进,也只能前进,无法后退。

  

继续阅读:第十一章·残酷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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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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