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丹山距离北境关数百里,山中有不少的大型野兽,平时除了山下的猎户和采药人,旁人很少上山,可自打去年开始,四处流窜的血狼军把云丹山当成了大本营,云丹山便再也没人敢来了。
云丹山中,有溪流自高处而下,屠夫坐在一块石头上,认真的翻烤着一头野猪,他看起来四十岁上下,左眉中间位置有一道刀疤,刀疤斜着贯穿全脸,头发扎成了许多小辫子,显得野性又有些张扬。
屠夫看着眼前的野猪,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想起小时候父亲宰杀的猪,野猪和家猪,看起来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野猪更凶悍罢了,可是再凶悍的野猪,到了屠夫的手里,也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牲畜,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曾经也任人宰割。
屠夫原来不叫屠夫,他父亲才是屠夫,是十里八村最好的杀猪人。
小孩小孩你别哭,进了腊月就杀猪。
屠夫记得,每到快要过年的时候,乡亲们都要杀年猪,而那段时间也是他父亲最为忙碌的时候,每天父亲回家的时候,都会带些猪肉猪血猪下水回来,做上一锅杀猪菜,扑鼻的香味能把小孩的舌头给馋掉。
少年时代的屠夫顽劣成性,不肯好好的子承父业学习杀猪,可一手弹弓绝活玩得出神入化,打鸟百发百中,精准度甚至比村里老猎人的箭法都还要准。
屠夫的父亲老屠夫望子不成龙,却无意中发现了儿子这一手绝活,索性把他送到了军队当兵。
屠夫也许生来就是当兵的料,进了军队之后,箭术超群不说,更是习得一身好武艺,战场之上屡立战功,逐渐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六品的昭信校尉。
事实上,屠夫在军中能得以不断高升,除了他过硬的军事素养,更与他善于察言观色、圆滑处世分不开。从农家子弟成为六品校尉后,他一边给顶头上司大肆行贿,一边又不断收受其他人的贿赂,最终东窗事发被人举报,直接被撸成了九品巡检。
从六品的昭信校尉到九品巡检,屠夫一连被贬数级,心中就充满了怨气。随后,有军中同僚与他关系不睦,屠夫便利用职务之便多加刁难,同僚找他质问两人发生口角,屠夫盛怒之下对其拳脚相加。
打人的事情在军中很快传开,屠夫被关了禁闭,但屠夫态度强硬,死活不肯认错,上司警告他,如果再不悔过,就会按照军律处置他,至此,屠夫的心情跌到了谷底。
就在他内心充满愤懑、怨恨和不甘之际,家中传来噩耗,某日大集,老父亲带着一家人去赶集,他怀孕的妻子被几个地痞流氓调戏,老父亲上前阻止反被殴打成重伤,妻子也在混乱中被踢中肚子流产,随后一尸两命。
前程没了,老婆没了,儿子没了,父亲伤了,屠夫怒火万丈,他决心要拉着所有人陪葬,以慰妻儿的在天之灵。于是,一个大胆可怕的计划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屠夫假装认错,摆下酒席向上司服软,却在上司醉酒后悍然杀了上司,又回到军营虐杀了与他有仇的同僚后逃回家乡,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几个地痞灭了门。屠夫的家乡是个小县,闻讯而来的捕快不过十来号人,对于军中高手的屠夫来说,也不过是十来盘下酒菜,盏茶时间便被屠夫了解了性命。
屠夫站在满街的尸体之中,振臂高呼,杀人者屠夫是也,人善被人欺,从此之后,我要做个恶人,让所有人都不敢再欺我辱我。至此,屠夫不再是军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将军,而是嗜血凶残的屠夫。
犯下大案之后,屠夫逃逸至北境,路上遇到一伙马贼,拦住他要打劫,却被他把马贼大小头目全给杀了。
当着那些马贼的面,屠夫将马贼头领四肢砍断,放在火中炙烤,那几十个马贼哪里见过如此凶残之人,吓得屁滚尿流后被屠夫收服。
随后数年,屠夫带人在北境的村落里不断掠夺,烧杀抢掠,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就像草原上的狼群一样,狼群过境,活物难寻。在狼群中,那些没有受过伤见过血的公狼会被其他的狼瞧不起,所以屠夫对自己狠,对手下的人更狠,在他严苛的调教下,屠夫带领的马贼人人嗜血,被称为血狼军。
北境之外,方圆五百里,无人不知屠夫凶名,北境关守将范克忠曾多次派人围剿,可屠夫军伍出身,头脑又灵活,深知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的道理,每次遭遇边军大规模清剿,屠夫就带领主力躲进深山野林之中,久而久之,血狼军的队伍越来越壮大,逐渐成了边军心腹大患。
血狼军到底是不是北境关边军的心腹大患,可能只有范克忠知道,毕竟马贼是剿不尽的,剿了一波要不了多久又会有新的马贼出现。留一个知根知底的对手,总比对付新的未知对手要好。
更何况,马贼,也是军功。
……
与此同时,北境关。
许秉文和于冕站在范克忠面前,等着范克忠的答复。
范克忠看着帐内的地图,地图上标注云丹山的位置画了个叉,随后,范克忠又皱着眉看向两人:“你们,再说一遍?”
许秉文没有回答,视线看向于冕。
于冕俯身再次行礼后,直起腰说道:“卑职希望将军不要增派人手,就让许将军和队正带我们十人去剿匪。”
范克忠眉头微皱,目光如炬地盯着于冕,他沉声说道:“只你们十人?你确定?”
“是的,卑职十分确定。”于冕毫不退缩地回应,“兵在精而不在多,十人足矣。”
范克忠沉默片刻,说道:“你在羞辱我?”
于冕俯身:“卑职不敢。”
范克忠道:“你可知道,血狼军有多少人?”
于冕:“卑职听许将军说过,多达千人。”
范克忠:“既然你知道血狼军多达千人,凭什么认为你们十人足矣?还是说,你觉得北境关的边军不如你们十人?”
于冕肃立,再次行了个军礼:“卑职不敢。可是卑职赶时间,所以只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范克忠眼中闪过一丝赞许的神色,但他并未表态,只是静静地看着于冕,气氛一时显得有些紧张。
范克忠沉思片刻,看向许秉文,随即开口:“你想陪他们玩一把?”
许秉文笑了:“他们这群菜鸟都敢,那我就陪他们玩一把大的吧。再说了,屠夫他们最近有点嚣张,我不太爽。”
范克忠点头:“去吧。屠夫,也该收拾了。”
于冕和许秉文两人行礼,范克忠语气很淡的说道:“卒一,活着回来。”
于冕点头,转身离开。
……
大明军制,每一名士卒的标准装备是一把制式长刀,一身软甲,弓弩手还会再加配一张硬弓和短弩。
相比于普通士卒,夜不收的装备更加精良,除了标配的武器,每人还配有战马,此外,军中武器,只要有需要皆可配备。
傍晚,马厩,于冕给战马添上了草料,正在给一匹毛色黝黑、四肢雄健的战马刷毛。
王玄明喂完马,脸色凝重的走到于冕身边,问道:“你真的决定只让我们十个人去打马贼?我有所耳闻,血狼军不好惹。”
于冕停下手上动作,看向王玄明道:“你的意思是?”
王玄明:“会死人。”
于冕沉默片刻,说道:“我们现在是军人。”
王玄明沉默了,随即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我们是军人。可你我心里都清楚,我们虽然接受了训练,可距离真正的军人还差的多,血狼军的马贼头目,随便拎出来一个,骑射的本事可能都比我们强得多。”
于冕拍了拍王玄明的肩膀说道:“我知道。可我没打算跟他们硬碰硬。我们是夜不收,就要用夜不收的方式去对付他们。”
夜不收是斥候中的斥候,自然不是用来跟敌人硬碰硬的,而应该像暗夜里的夜叉一样,于黑暗中,于无声处收割敌人的性命。
想到此,王玄明继续道:“就算不是硬碰硬,仅靠偷袭,我们也是杀不完他们的。马贼人数众多,只要出一点篓子,他们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我们给淹死。”
于冕点了点头,他有想过失败之后的情形。
马贼肯定不会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们,而是会一人一刀捅死他们。烧杀抢掠这么久,大部分的马贼早就泯灭了人性,成了凶狠的野兽。
于冕道:“我们不一定要杀完他们,我们只是要练兵。就像你说的,我们距离真正的军人,还差的多,所以才需要实战。”
王玄明犹豫了,再次说道:“就算让范将军派出大队人马剿匪,我们一样可以练兵。”
于冕摇了摇头,道:“跟随大队人马剿匪,只会让我们心中觉得有退路。但现在的我们,必须让自己没有退路。而且,马贼凶悍不假,但我们将来要面对的,比马贼还要凶悍的多。”
王玄明不说话了。
其实他们每个人都心里清楚,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慢慢训练成长,于冕没有能力能够保证将来会让每一个人都活下来,所以,只能用这看起来残酷的实战来提升战斗力。
富贵险中求,也在险中丢。求时十之一,丢时十之九。